姜明安:像湖南那样加快行政程序立法

发布时间:2020-06-10 来源: 短文摘抄 点击:

  

  要保障政府行为公开,防止行政暗箱操作,舍行政程序立法,以法律保证行政过程透明,无他途可循。正因如此,在《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之后,我们才期待全国其他省份都能效法之。

  从10月1日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正式生效。它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本级政府公报和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本级政府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未在政府公报和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10月6日《中国经济周刊》)

  显然,《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其他地方行政程序立法的步伐,全国各地如都能像湖南省一样,陆续推出各自的行政程序立法,则国家统一行政程序法典的立法进程,必将大大加快。

  我们知道,公众参与、政务公开、权利制约权力与权力制约权力的结合,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制度和特色。而这些重要制度的实现和重要特色的显示,均有赖于正当程序法律化。特别是行政程序法制化,更有赖于公权力,尤其是行政权力依正当法律程序运作。湖南省的尝试,在这方面开了一个好头。

  现代民主政治要求公众参与。在现代社会中,社会、环境、生态及影响人类生存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各种问题日益突出,政府不能不担负起越来越繁重的行政管理任务和职责。现代政府不仅要行政,要执法,如审批、许可、征收、监督、强制、处罚等;
还要立法,如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发布规范性文件等;
还要司法,如确认财产权属、调处争议、裁决纠纷等。

  现代政府行使如此广泛的公权力,对保证社会经济正常运作和人们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公共物品”的供给是必要的,但也会对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带来威胁,因为不能排除有权力膨胀和腐败的存在。控制现代公权力腐败、滥权、侵权的重要制度,就是参与民主。而没有行政程序法,公民参与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上述规定,为公民参与提供了制度保障。

  现代民主政治要求政府政务公开。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更多的是规制行政、服务行政和福利行政,政府对公民的管理已达到“从摇篮到坟墓”的广度和深度,政府的行政行为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现代民主必然要求“阳光政府”。而要保障政府行为公开,防止行政“暗箱操作”,舍行政程序立法,以法律保证行政过程透明,无他途可循。正因如此,在湖南省之后,我们才期待全国其他省份能效法之。

  现代民主政治要求权利制约权力与权力制约权力的结合。传统民主主要强调权力制约权力,特别是强调司法审查,强调以司法权制约行政权。但以司法审查为中心的权力制约权力机制,有着天然的局限性:其制约监督启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有时可能陷于为制约而制约,而且往往是事后的。

  因此,现代民主通过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过程中以陈述权、申辩权、查阅资讯权、申请听证权等权利,以制约公权力滥用和对相对人权利的侵犯。而要启动这种机制,保证其正常运行,也必须制定行政程序法,使正当程序法律化。可以想象,随着《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至少在湖南省内,以权利制约权力的可能性增大。

  

  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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