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21 来源: 读后感 点击:

 商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住宅区内各商铺的管理,住宅区营业的单位和业主除严格遵守国家和特区有关政策和法规,依法经营外,还应遵守本住宅区制定的下列规定:

 1、守法经营,不能违反国家规定及省、市、区政府部门规定,不得超越范围经营。

 2、遵守消防管理条例及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盗的工作,营业结束时锁好门窗。

 3、不得经营噪音较大、油烟大、污染环境的经营活动。

 4、商铺内不得储藏易燃、易爆、有刺激性异味的物品。

 5、严禁随意动用水电设施、消防器具,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 5000 元以下罚款。

 6、严禁在走廊、公用场所堆放物品或扩大营业场地,违者要限令搬走,恢复原貌,逾期不整改者,处以 100 元至 1000元罚款,并没收其物品。

 7、必须按规定向管理处申请悬挂招牌事宜,凡在公共场所贴广告、标牌,乱竖指示牌、广告牌等,罚款 100 元以上,并责令限期拆除。

 8、必须按管理处规定的地方置放垃圾桶,严格遵守“门前三包,户内达标”的卫生公约,保持店容店貌及环境清洁,无蚊蝇孽生地,违者罚款 200 元至 2000 元。

 9、合法经营,严禁变卖过期、变质食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以及从事卖淫、赌博等违法活动,违者送交有关部门并责令停业整顿、中止租赁合同或吊销执照直至拘留审查。

 10、不哄抬物价,短斤少两,违者处罚同上第 5 条。

 11、商铺使用人必须加强安全防范,下班锁好房门、财物、重要文件等,保险柜锁钥匙随身带走,关闭水、电、气开关,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2、商铺装修必须严格遵守住宅区装修管理规定。

 13、按时缴纳管理费、水电费。

相关热词搜索:管理规定 商铺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