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民法典》专题党日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21 来源: 读后感 点击:

 学习宣传《民法典》专题党日活动方案

 学习宣扬《民法典》专题党日活动方案

 2020 年 5 月 28 日,103届全国人大 3 次会议表决通过了《x 民法典》,《民法典》将于 2021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这是新中国第 1 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编辑与出台是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为更好地学习贯彻《民法典》,践行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在全部干部员工中入脑入心、落地生根,确保业务发展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动,拟于 7 月 22 日(周 3)下午展开学习宣扬《民法典》主题党日活动。

 1、指点思想 以___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点,积极推动依法治国战略落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实行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强化法治理念,着力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压紧压实责任,全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推动民法典实行中走在前、作榜样,把法治宣扬与全面依法治企实践结合起来,推动全团体上下构成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组织情势 xx 党委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情势,约请民法学专家教授讲授民法典,各支部以党员大会情势展开此次主题党日活动,支委要带头参加,领读相干内容;带头研讨交换、撰写心得体会,浓厚学习氛围。主题党往后,全部党员要继续通过“学习强国”平台跟进学习《民法典》丰富内涵。

 各单位以支委会情势进行民法典专题学习,各级领导干部带头

 学习民法典,构成“头雁效应”。

 3、重点学习内容 (1)____总书记就宣扬贯彻《民法典》的讲话精神 2020 年 5 月 29 日在 109 届中央政治局第 210 次集体学习时,____总书记作了重要的讲话《充分认识颁布实行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总书记就实行好《民法典》,重点强调以下几项工作:

 第 1,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扬教育 要讲清楚,实行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定要求。民法典调剂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多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触及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同人民大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干。民法典实行得好,人民大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要讲清楚,实行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定要求。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获得的 1 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情势肯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增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华发展具有 10 分重要的意义。要讲清楚,实行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定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干,直接触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实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本身行动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展开工作要斟酌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大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实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增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实行水平和效

 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实行为人民服务主旨的重要尺度。

 第 2,加强民事立法相干工作 民法典颁布实行,其实不意味着1 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依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干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干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 1 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算,该修改的修改,该废除的废除。要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根据,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1。

 “法与时转则治。”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行进程中必定会遇到 1 些新情况新问题。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践表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断出现,也给民事立法提出了新课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 3,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保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行为重要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背背法律法规随便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要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迫、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判决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严肃处理侵犯大众合法权益的行动和人员。

 民事案件同人民大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各级司法机关要

 秉承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力。要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及时完善相干民事司法解释,使之同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和精神保持 1 致,统 1 民事法律适用标准。要加强触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心。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避免以刑事案件名义插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民法典专业性较强,实行中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大众实现和保护本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法律支援、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气力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动民法典实行工作。

 第 4,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 民法典共 7 编 1260 条、10 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 1 部法律。民法典要实行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大众身旁、走进大众心里。要广泛展开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1045”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大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本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部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规范,养成自觉遵法的意识,构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民法典专业术语很多,要加强解读。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掌控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同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同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保护人格尊严、增进家庭和谐、

 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 1 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第 5,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法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建设获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日新月异的民法实践相比还不完全适应。要坚持以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点,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点、实践特点、时期特点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行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持。

 (2)《民法典》的基本组成 民法典是民法的法典化,未出台《民法典》之前,我们有《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律,它们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有序运行发挥了良好的规范作用。《民法典》的出台,是将以上民事单行法律予以法典化整合,逻辑性、体系性更强,势必更有效发挥其权利保障功效。

 《民法典》共 7 编,顺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和附则。《民法典》实行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除。

 (3)《民法典》诞生的扼要历程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行。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等局部地区就制定实行了触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相继制定实行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关户籍、工商业、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 1 批法令。我们党还于 1954 年、1962 年、1979

 年、2001 年 4 次启动制定和编辑民法典相干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前后制定或修订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企业破产法、外资企业法、技术合同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著作权法、收养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票据法、拍卖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 1 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辑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党的 108 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大众期待,把编辑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党的 108 届 4 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辑民法典作出部署。

 为了有序推动,我国民法典编辑采取两步走,第 1 步出台民法总则,第 2 步编辑民法典各分编,并将修改完善的各分编草案同民法总则合并,成为完全的民法典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2015 年民法典编辑正式启动,编辑民法典既是党的108 届 4 中全会确立的 1 项重大立法任务,也是 1 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以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推动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法治建设部署。2016 年 6 月,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 年 3 月,民法总则获 102 届全国人大 5 次会议表决通过。2018年 8 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 103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5 次会议审议。尔后 103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屡次会议对各分编草案进行拆分审议。在用时 5 年的编辑进程中,民法典草案编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从宏观的国家发展到微观的个人权益保护保障,从总则到各分编的修订完善,共完成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

 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和附则共 1260 条,创下新中国立法史的新纪录。

 2020 年 5 月 28 日《民法典》正式通过,实现了几代人的宿愿。

 从前述曲折的制定进程可以看到,《民法典》的编辑起草反应了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探索, 《民法典》是对我们过 70 年来摸索的这条社会主义道路用制度的方式全部进行了梳理(比方说《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吸取了精华),将单行法律集中到了基本法这个层面,体系位阶更高,体系整合更加公道(如增加了人格权编)。《民法典》的出台算作完成了完全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设计,既是我们 70 年来探索社会主义制度的智慧结晶,同时也是为实现第 2 个百年梦想奠定了坚实法制基础,为推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基础。

 (4)《民法典》诞生的重大意义 民法典在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 1 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这部民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还体现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 1 个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人民福祉、保护最广大人民民事权利的 1 个必定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部民法典在编辑进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热门诉求,满足新时期人民法治需求,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立法的每个环

 节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鸣,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治建设更加深入人心,不但具有中国特点,而且彰显出丰富的时期精神。

 ■标志着我们建立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基础的物权制度; ■标志着我们建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的合同制度; ■标志着我们建立以增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格权制度; ■标志着我们建立以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基本的婚姻家庭制度; ■标志着我们建立对我们自然和各类民事权利主体的保护制度。

 《民法典》构成了仅此于宪法的最重要的基本法。如果说《宪法》解决的是国家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那末《民法典》则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的各种制度的连结。其地位相当的重要。

 (5)《民法典》的主要特点 可以说,《民法典》的颁布是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理论的特点凝聚:

 首先,将“宏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 1 项重要立法目的。民法典在总则第 1 条中明确提出“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剂民事关系,保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宏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凝聚与宏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必定要求,也是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民法体系建设的内在需要。党的 108 大以来,以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计划》强调,力争经过 5 到 10 年时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其次,对“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贯彻落实、保障人民权利,是这部民法典丰富的内容特点。回应现今社会的现实需求,是民法典需要实现的目标之 1。当前,人民大众物资生活水平已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对民主法治、人格尊严的保护、环境的保护、民事权利的保障、

 社会的公平正义等等提出了更多的需求。在充分调研以后,民法典的编辑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推动和创新。比如,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创新,不但是完善法律对人的权利全面保障,也是落实宪法精神的需要。随着时期的发展,人格权从基础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到大家现在普遍关注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等产生了诸多变化。如何保护人们的这些权利,迫切需要立法来规范。

 再次,为适应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要求,公民私权中很重要的物权编也是人们高度关注的内容之 1。如在此次的民法典编辑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干内容做了完善,为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3 权分置制度,解决农村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性不够的问题。此次民法典草案物权编新增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6)《民法典》的主要亮点 通读《民法典》全文,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 49 条:

 Ø 总则编 8 大亮点 在《民法典》的编辑步骤上,我们采取的是先总则编、后分编的两步走模式。

 《民法总则》已于 2017年通过实行,本次《民法典》总则编部份未有较大改动,仅根据法典编辑体系化要求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总则编亮点即《民法总则》的亮点:

 1.胎儿享有继承权 触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 106 条)

 2.8 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 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动能力人,实行民事法律行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行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动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动。(第 109 条)

 3.失能老人须监护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动的成年人为

 限制民事行动能力人,实行民事法律行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行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动或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动。(第 2102 条)

 4.基层大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大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历,可以从事为实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第 1 百零 1 条)

 5.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得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获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搜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公然他人个人信息。(第 1百 1101 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 1 百 2107 条)

 6.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当民事责任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遭到侵害的,由侵权人承当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无力承当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 1 百 8103 条)

 因自愿实行紧急救助行动造成受助人侵害的,救助人不承当民事责任。(第 1 百 8104 条)

 7.诉讼时效延长至 3 年 向人民法院要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3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1 百 8108 条)

 8.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侵害赔偿要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 108 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 1 百 9101 条)

 Ø 物权编 7 大亮点 1.新设添附制度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 1 起从而构成不可分离的物或具有新物性质的物。《民法典》规定了加工、附合、混合 3 种添附情势,如物件加工、材料生产、房屋增建、房屋装修等。(第 3 百 2102 条)

 2.3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来了 以适应“3 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

 的需要,《民法典》物权编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第 3 百 9109 条、第 3 百 6101 条、第 3 百 6103 条) 3.完善建筑物辨别所有权制度 适当下降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坎,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第 278 条、第 281 条)

 4.细化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规则 《民法典》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有益于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物权法》规定使用期限最长 710 年,如继续使用需再签订合同,缴纳费用。是不是缴纳费用、缴纳多少费用等等问题,《民法典》授权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后规定。(第 3 百 5109 条)

 5.居住权入法实现物尽其用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规定“居住权”这 1 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或遗言,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第 2 编第 104 章)

 6.走向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的统 1 删除《物权法》中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具体登记机构的内容,为今后建立统 1 的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留下空间。(第 4 百零 2 条、第 4 百 2107 条)

 7.扩大担保合同的范围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民法典》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1 步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明确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存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增加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第 3 百 8108 条第 1 款)

 Ø 合同编 6 大亮点 1.电子合同开启无纸化时期 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和百姓网购需求的增多,民法典规定,数据电文也具有法律效率,这意味着纸质合同将逐渐退出互联网时期。(第 5 百 1102 条)

 2.有理有据,向霸座者说不 针对最近几年来客运合同领域出现的旅客霸座、不配

 合承运人采取安全措施等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安全的问题,民法典细化可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第 8 百 1105 条第 1 款、第8百1109条、第8百210条)

 3.对商家的霸王条款”说“不” “制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民法典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第 4 百 9101 条、第 4 百 9105 条至第 4 百 9108 条)

 4.物业纠纷不用怕,物业服务合同来维权 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民法典增加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为老百姓解决物业纠纷提供法律根据。(第 3 编第 2104 章)

 5.“借 1 万、还 10 万”,网贷被套路不用怕 针对最近几年来各界反应强烈的高利贷问题,草案明确规定制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背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 6 百 810 条第 1 款)

 6.房子被拍卖,承租者家在何方 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民法典增加规定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第 7 百 3104 条第 2 款)

 另外,为适应我国保理行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民法典增加了保理合同(第3编第106章);为进 1 步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民法典细化清偿权转让、债务转移制度、增加清偿务清偿抵充规则、完善了合同消除等合同终止制度(第3 编第 5 章);在总结现行合同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民法典通过完善检验期限的规定和所有权保存规则等完善了买卖合同(第 6 百 2102条、第 6 百 2103 条、第 6 百 4101 条至第 6 百 4103 条);为适应现实需要,民法典吸收了担保法中关于保证和定金规则的规定,增加了保证合同,完善背约责任制度(第 3 编第 103 章、第 5 百 8106 条至第5 百 8108 条)。

 Ø 人格权编 7 大亮点 人格权独立成编即是《民法典》的核心亮点,以凸显对人格权的保障。

 1.确立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 针对当下组织或个人逼迫、欺骗、

 利诱人体器官捐献现象,此次《民法典》规定完全民事行动能力人同意捐献器官的,应当采取书面情势或遗言情势。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取书面情势。(第 1 千零 6 条)

 2.预防性骚扰:明确机关、企业、学校责任 最近几年来,性骚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有调查显示,该问题常见于企业、学校等单位,而地铁站、公交车上、餐厅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也是性骚扰频发之地。对此,《民法典》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和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避免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第 1 千零 110 条)

 3.姓名权、名称权的扩大保护 明确对具有 1 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 1 千零 1107 条)

 4.制止非法搜集个人信息 针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捏造”他人的肖像、声音,侵害他人人格权益,乃至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规定制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捏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第 1 千零 1109 条)。

 5.“标题党”“跟风党”或将承当民事责任 对行动人实行新闻报导、舆论监督等行动触及的民事责任承当,和行动人是不是尽到公道核实义务的认定等作了规定(第 1 千零 2105 条、第 1 千零 2106条)。

 6.侵犯隐私权行动具体化 随着信息化时期的发展,侵犯隐私权的手段愈发隐蔽多样,此次《民法典》与时俱进,规定了隐私的定义,列明制止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具体行动。(第 1 千零 3102 条、第 1 千零3103 条)

 7.个人信息内涵的开放性 明确了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守的原则和条件,构建自然人与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框架,公道平衡保护个人信息与保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规定国家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负有保护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义务。(第 1 千零 3104条至第 1 千零 3109 条)

 Ø 婚姻家庭编 8 大亮点 1.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剂相调和 民法典将收养人须无子女的要求修改成收养人无子女或只有 1 名子女。(第 1 千零 9108 条第 1 项)

 2.收养有漏洞,民法典来护航 为进 1 步加强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在收养人条件中增加“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背法犯法记录”。(第 1 千零9108 条第 4 项)

 3.离婚太冲动,30 天内可撤回 为减少“头脑发热”式离婚,民法典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 310 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 1 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4.想离婚又多了 1 条路径 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的现象,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 1年,1 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还对方 1 份自由。

 5.疾病作为婚姻无效的事由被删除 民法典不再将“得了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制止结婚的情形,而是规定 1 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外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撤消婚姻,并且有权要求侵害赔偿。(第 1 千零 5103 条、第 1 千零 5104 条)

 6.离婚负债多,法律来辨析 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民法典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夫妻 1 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越家庭平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 1 千零 6104 条)

 7.离婚案件中 2 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不再有争议 民法典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修改成“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以增强可操作性。

 8.规范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

 理由的,父或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亲子关系。(第1 千零 7103 条)

 Ø 继承编 6 大亮点 1.扩大遗产范围 《民法典》删除此前对遗产的罗列,以“合法的财产”1 言概之,扩大了遗产的范围。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公民财产类型、财产情势日趋丰富、增多,虚拟财产等新型财产可纳入遗产范围。(第 1 千 1 百 2102 条)

 2.丧失继承权受遗赠权可“失而复得” 《民法典》新增丧失继承权情形的同时补充规定了宽宥制度。被继承人已知继承人对其实行了相应的背法行动,却愿意对继承人的错误行动予以宽恕,恢复其已丧失的继承权,应对其意愿予以尊重。(第 1 千 1 百 2105 条)

 3.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至侄、甥 为了财产更多流转在血亲家族中,而非收归国家,《民法典》将代位继承扩大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使得被继承人的侄、甥取得第 2 顺位法定继承人资历,突破了本来晚辈直系血亲的限制。(第 1 千 1 百 2108 条)

 4.增加打印、录相遗言新情势 《民法典》增设了打印遗言与录相遗言两种法定遗言情势。(第 1 千 1 百 3106、第 1 千 1 百 3107 条)

 5.废除公证遗言效率优先规则 为尊重遗言人的真实意愿,《民法典》修改了遗言效率规则,删除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言效率优先的规定,以更好保护民法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第 1 千 1 百 3105、第 1 千 1 百 4101 条)

 6.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 为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更好地保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增加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职责和权利等内容。(第 1 千 1 百 4105 条)

 Ø 侵权责任编7大亮点 1.确立“自甘风险”规则 自愿参加具有1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动遭到侵害的,受害人不得要求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他参加者承当侵权责任。(草案第 1 千 1 百 7106条第 1 款)

 2.规定“自助行动”制度 明确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情况

 紧急且不能及时取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遭到难以弥补的侵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公道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 1 千 1 百 7107 条)

 3.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第 1 千 1 百 8105 条)

 4.完善生产者、销售者召回缺点产品的责任 依照相干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第 1 千 2 百零 6 条第 2 款)

 5.规范医患关系与患者隐私保护 进 1 步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明确医务人员的相干说明义务,加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第 1 千 2 百 1109 条、第 1 千 2 百 2106 条)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规定生态环境侵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明确规定了生态环境侵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第 1 千 2 百 3102 条、第 1 千 2 百 3104 条、第 1 千 2 百 3105 条)

 7.完善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 制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同时针对此类事件处理的主要困难是行动人难以肯定的问题,强调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避免此类行动的产生。(第 1 千 2 百 5104 条)

 4、几点要求 1.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宣扬、推动、保障民法典实行,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履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照、保护民法典的榜样,提高应用民法典保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增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依法治国在ⅹⅹⅹ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各支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展开教育培训和舆论宣扬等配合活动,引导全部同志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弄清

 楚、弄明白,并结合实际做好实行的衔接工作。

 3.全部党员结合本身学习、工作实际,针对民法典宣扬贯彻展开研讨与交换,泛论各自的感想和体会,构成很多于 2000 字的民法典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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