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六中学中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综合活动实践室、实验室准备室器材室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0-07-27 来源: 读后感 点击:

 临沂第六中学中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综合活动实践室、实验室准备室器材室 教学设备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GP371302202002000386

  采 购 人:临沂第六中学

 代理机构:山东诺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年七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

 第三章

 项目说明 ............................................................................................................................... 28

 第四章

 合同 ....................................................................................................................................... 27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 36

 2 第一章

  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临沂第六中学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 20 号

  联系方式:0539-818968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诺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柳青 1601 号商务齐鲁园 B 楼 1601 室

  联系方式:18553976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第六中学中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综合活动实践室、实验室准备室器材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0220200200038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A 教学设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所报产品及服务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5、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无失信等记录查询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网上报名;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注册; 7、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0.23万元

 3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 07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07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ggzyjy.linyi.gov.cn);②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f.lkj//sdf.lkjccgp-shandong.gov.cn)。

 3.方式:

 ①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②投标人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责任自负。

 4.售价:

 0 元/包。

 五、公告期限:

 2020 年 07 月 22 日 至 2020 年 07 月 28 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0 年 08 月 05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0 年 08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北城新区北京路 8 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0 年 08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北城新区北京路 8 号)。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晓磊

  联系方式:18553976002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1

 采购项目名称

 临沂第六中学中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综合活动实践室、实验室准备室器材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名

 称:临沂第六中学校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 20 号 2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诺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商务齐鲁园1608 室 3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4

 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资金已落实 5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6 6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7 7

 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8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 √否 9 9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0

 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5 日前(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而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

 注:如发出的澄清修改文件为(.LYCF 文件)格式,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11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在供货期内所有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安装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 95%,剩余价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结清 12

 投标有效期

 60 天

 5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3

 投标文件份数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LYTF 文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2、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NLYTF 文件,光盘介质),做好标识,密封递交; 3、PDF 格式响应文件(1)份(光盘介质),做好标识, 密封递交。

 注:供应商应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14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2020 年 8 月 5 日下午 14:00 至 14:30 时 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5 日下午 14:30 时 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1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7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18

 服务地点

 由甲方指定地点 19

 最高限价

 招标控制价:70.23 万元 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重大偏离并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20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梁工

 联系方式:18553976002 0539-7877688 21

 中 标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1800.00 元(包含专家评审费),采购任务完成后由采购单位支付,不再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

 22

 电子招投标

 响应文件包括: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LYTF 文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2、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NLYTF 文件,光盘介质),做好标识,密封递交; 3、PDF 格式响应文件(1)份(光盘介质),做好标识,密封递交。

 注:1、供应商应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2、加密的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光盘 1 份)、PDF 格

 6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式响应文件(光盘 1 份)有任意缺失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加密的响应文件为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投标工具】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临沂版)

 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响应文件为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版本,PDF 格式响应文件是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 PDF 格式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其响应文件效力:

 1)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2)

 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3)

 PDF 格式的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供应商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评标。

 23

 递交响应文件形式与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传送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响应文件上传栏目; 2、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和开标前需要提交的资料递交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北京路 8 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注:1、上述各种形式响应文件按要求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供应商须携带数字证书(CA 锁)。

 24

 注意事项

 1、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须先完善诚信库,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若诚信库中同步内容有修改,须同时修改响应文件中同步诚信库部分; 2、同步诚信库及上传投标系统的内容,必须为相关材料最新原件的扫描件且内容完整、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 3、同步诚信库内容,以同步诚信库为准,其他地方上传不予认可。

 7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临沂第六中学中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综合活动实践室、实验室准备室器材室。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临沂第六中学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诺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2.4 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投标人的临时组织。

 2.5 成交投标人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 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投标人。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 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投标人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

 8 历天。

 3.5 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 报价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合格的投标人

 5.1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2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3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4 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5.5 合格的投标人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6. 磋商有效期

 6.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60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6.2 原定磋商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6.3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6.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磋商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6.5 因延长磋商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除外。

 7. 磋商保证金:无需缴纳。

 8. 基础资料提供

 8.1 投标人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8.2 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投

 9 标人认可的时间),以有效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规定的磋商时间 2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磋商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

 二、磋商文件

 9. 磋商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9.2 除本须知第 9.1 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 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0.1 投标人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10 10.3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10.4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的通知为准(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10.5 为使投标人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10.6 自磋商文件发布至正式磋商前,投标人除就磋商文件问题与采购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11.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 解释权

 12.1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2.2 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2.3 若投标人没有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本采购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

 11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报价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4. 报价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人编制的报价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投标人未能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审小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 14.2 报价文件由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格式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中提供的格式为准,投标人可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自行拓展)

 。

 14.3 商务标书 (1)商务标书目录; (2)报价函(格式参考附件一);

 (3)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书(格式参考附件二);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三); (5)报价一览表(投标人应对所招标采购中的所有设备编制报价,不得缺项漏项,格式见附件 4); (6)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节能环保产品清单 ; (7)设备易损易耗件报价表(不计入投标总价); (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五);

 (9)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六);

 12 (10)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项目系指已完成的与本次招标相同的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投标人应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上项目合同复印件。格式见附件七); (11)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开标时需携带以下全部材料原件备查):

 a.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b. 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 会计师/ / 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d.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

 特别说明

 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必须按照采购文。

 件的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有效。

 同时复印件加盖 公章 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报价文件中,未提供原件或缺少上述材料复印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其投标报价资格。

 4 14.4 技术标书 (1)技术标书目录;

 (2)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八);

 (3)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设备参数逐条做出响应,注明投标产品的实际情况,投标产品参数响应情况须在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检测报告以及白皮书中相应体现。提供英文白皮书的必须提供中文翻译版本,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产品说明:投标人应对拟提供的产品进行描述,证明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说明、产品图样册等。

 (5)产品供货安装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包括:产品的生产采购、供应实施计划、现场服务支持、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及措施。

 (6)投标人所供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所供产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13 (7)投标人应提供货物安装和检修所需要专用工具等,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

 (8)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投标人优势分析、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等)。

 14.5 唱标密封袋 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三份《公开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四),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封面标明“唱标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唱标密封袋与报价文件同时分别递交。

 如未提供则视为无效标。

 15. 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4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 14条的内容相悖)。

 16. 报价文件格式

 16.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5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未提供参考格式的,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

 17. 投标报价说明

 17.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采购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货物(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的设计、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税费、合理利润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货物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1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7.3 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4 17.4 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2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

 17.5 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投标人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7.6 未提供参考格式的,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 17.7 招标文件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投标人做技术性的参考,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只要主要性能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17.8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人声明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但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报价的决定。

 17.9 投标人应对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技术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人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报价的决定。

 17.10 投标产品应为生产厂家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产品,且规格型号参数应与厂家媒体公布内容保持一致,不得更改原参数、或以特制(专供)产品投标,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

 17.11 投标人应当列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和详细参数,以上内容应当据实填写完整,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严禁照抄采购文件参数,凡投标文件所列品牌型号、参数与所投产品实际不符且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一律作无效文件处理,并依法追究投标人弄虚作假的法律责任。导致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中标结果无效。

 17.12 开标时,《公开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一致,若不一致,评审小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5 17.13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报价文件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7.1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评审委员会 2/3 的评委认定;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

 17.15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

 18. 报价文件份数和签署

 1 18.1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 14 、5 15 款的要求,开标时提供一份加密版投标文件 格式为 .LYTF )

 、A CA 锁 ( ;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 U 盘(包含书面版投标文件相一致的 Word版本和非加密投标文件 (格式为. .N N LYTF )

 )。

 2 18.2 为投标之目的,同一单位或个人为不同的投标人在投标材料上签字、盖章或出具证明材料的,视为同一投标人,以报价最低的作为有效投标人。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格式参考附件)

 19.1 投标人应通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

 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9.2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 PDF 格式投标文件光盘应分别封装在信封中。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PDF 格式投标文

 16 件”字样。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请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

 19.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0. 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报价,并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 PDF 格式投标文件光盘随纸质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报价地点。

 20.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0.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提交响应文件的,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全权代表提交响应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须单独提交,否则不接受响应文件。

 2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1.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

 21.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 10 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文件购买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22. 迟交的响应文件

 22.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2.2.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勘察,有需要的投标人请自行组织现场勘察。

 23.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8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 19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

 17 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3.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23.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磋商

 24. 磋商会议一般规定

 24.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

 24.2 按照本须知第 23 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24.3 磋商会议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响应文件中《报价函》中的报价、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4.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磋商会议记录,磋商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 24.3 款规定在磋商会议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5.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5.1 磋商会议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25.1.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5.1.2 未按本须知第 19.1 款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5.1.3 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5.2 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

 26. 磋商小组

 26.1 磋商会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6.2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3 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或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

 27.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7.1 磋商会议后,直至向成交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

 18 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8. 磋商步骤:

 1 28.1 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并取消其磋商资格:

 在商务评议时,若出现采购法 36 条情形以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利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或作废标处理:

 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或招标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

 5.投标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公开唱标后,投标人撤回投标、退出评标的。

 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9.妨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0.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1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利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或作废标处理:

 19 1.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3.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而没真实描述投标项目实际技术指标的。

 4.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5.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中主要参数要求或提供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评审、比较过程、结果对外不作任何解释。

 磋商小组将仅对认定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为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评价与比较。

 2 28.2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本步骤视情况进行,在不存 在实质性变动或磋商小组认为不必要进行单一磋商的情况下,直接执行磋商程序第三步。

 3 28.3 第三步:提交最后报价。

 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相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

 4 28.4 第四步: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0 5 28.5 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 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 28.6 第六步: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及成交投标人,并公告成交结果。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投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

 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投标人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为维护国家的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或全部谈判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采购人有权利根据投标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程度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谈判。

 7 28.7 第七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29.本次评标的标准和方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附后)。在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必要合格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综合条件进行评审。

 21 29.1 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审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评标办法并综合各成员意见,根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取最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得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取报价低者为中标人,若价格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中标人。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只宣布结果,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29.2 确定中标人后,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原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

 29.3 政策性功能 a)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如投标单位是小微企业则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再按 “评分标准”公式进行计算:(如该投标单位报价最低,则其原投标报价作为基准价不变,其价格分按照优惠比例扣除后计算价格分)

  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则该产品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1)投标单位是小微企业

  (2)投标产品制造商是小微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②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④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b)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c)根据财政部财库(2017)141 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22 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d)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强制节能产品(具体见品目清单中“▲”标注),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其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本次采购若涉及《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无论项目说明中是否明确为强制节能产品,投标单位都必须投报强制节能产品,否则按无效处理。投标单位必须写明《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自拟。

  如果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该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选择。

  本次采购的产品如《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需要价格扣除或加分的,须填写《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自拟。

 (1)所投产品具有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加分计算方法是:“节能产品”优采加分:加分=4%×[所投“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中的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若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则应当优先于只具有一种认证证书的进行优采加分。

 (2)产品具有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分计算方法是:“环境标志产品”优采加分:加分=4%×[所投“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若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则应当优先于只具有一种认证证书的进行优采加分。

  开标时,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公告内认定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单独列明一份优釆产品的清单,否则不得分。

 29.4 具体评标办法:(见下表)

 23 总分:100 分

 报价得分 40 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产品综合实力 15 分 1、提供课程制作与管理平台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检测报告原件,要求课程制作与管理平台系统通过了用户文档、功能性、易用性及中文特性四个方面的测试,完全满足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2、提供智慧校园物联网系统及防近视数据可视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要求统一品牌,完全满足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3、根据提供带有 CMA、CAL、KLAC-MAR 及 CNAS 标志的国家级电光源检测机构(依据 GB/T 20145-2006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500LX 的测试距离)光生物安全检测结果为无危险类且光化紫外≤0.000008、蓝光≤15、近紫外≤0.000006、视网膜的热危险≤0.0015、红外辐射眼睛为 0(500LX 的测试距离);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4、根据提供带有 CMA、CAL、KLAC-MAR 及 CNAS 标志的国家级电光源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依据:GB/T 9468-2008 灯具分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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