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动员会上讲话及集中研讨发言word文档

发布时间:2020-07-31 来源: 读后感 点击:

 市纪委书记在X届市委第X轮巡察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X 同志对 X 届市委第 X 轮巡察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深化巡察监督 开展巡察监督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拓展和延伸,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要求,起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利剑”作用。大家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巡察监督是加强各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核心就是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党组织来实现的,抓住党组织就抓住了关键。对巡察工作来讲,就是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目的,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服务中心工作,通过巡察监督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二)开展巡察监督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从我市第 X 轮巡察情况来看,有的单位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重大事项决策不经党组会研究或以行政例会代替党组会议;

 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存在“一言堂”现象;个别领导干部违反组织原则,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汇报;有的派驻纪检组“三转”不到位,监督执纪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等。通过典型问题分析,根子在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缺位,监督责任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市委开展巡察工作,就是为了优化监督格局、延伸监督触角,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促使被巡察党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时刻牢记第一身份,自觉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以巡察监督推动党内监督,真正让严的要求、实的举措贯穿到被巡察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之中。

 (三)开展巡察监督是助力最具幸福感城市建设的重要保证。市第 X 次党代会描绘了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的宏伟蓝图,追赶超越、加快发展是全市各项工作的总要求。实现全市发展战略目标,关键在各级党组织,主要看干部。市委开展巡察工作,就是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实际举措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真抓实干,为全面完成我市“十三五”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二、突出政治定位,确保巡察监督取得实效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对象是市 X 局、X 委、X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巡察组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引领,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党规党纪为标尺,坚持问题导向,见物见人见细节,充分发挥巡察监督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确保巡察监督取得实效。

 (一)明确巡察定位,突出监督重点。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巡察也不是业务督查,更不是总结经验、评功摆好,必须坚持政治标准和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查找问题贯穿于巡察全过程。

 一要突出巡察重点。要聚焦被巡察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肩负的政治职责,听其言、观其行,看其工作实践效果,找出差距,发现问题。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是强还是弱;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途径,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党建工作是实还是虚;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根本保障,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是严还是宽;要加强对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看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问题。要深入了解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探头”作用发挥了没有;是否存在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情况。需要强调的是,要重点关注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情况、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干部作风转变情况等的深入了解。

 二要瞄准“关键少数”。各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始终是巡察监督的重点对象,各级党组织的“一把手”始终是

 领导干部中的重点监督对象。目前,尤其要重点检查中央在三令五申下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问题。

 三要紧盯重点事、重点问题和重要环节。在巡察工作中,通过了解被巡察单位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着力发现利用决策权、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

 。

 (二)把握行业特点,体现政治标准。本轮巡察涉及 X、X、X 三个部门,这些单位行业特点鲜明,业务千差万别,下属单位较多,工作内容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对巡察中发现的具体业务问题,要善于从政治的高度分析和归纳,坚持用“六项纪律”要求来衡量,找出深层次问题及原因,体现巡察工作的政治标准。比如,巡察市 X 局时,要重点了解局党组是否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住房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三重一大”决策是否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廉租房申请审核、物业管理和商品房预售监管工作是否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巡察市 X 委时,要深入了解局党组是否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 X 政策,执行卫计规划是否到位,对下属单位管理是否严格,药品和医疗设备招标采购是否规范等;巡察市 X 办时,要深入了解该单位党组贯彻执行人防工作方针政策情况,对人防工作规划是否严格执行到位,等等。

 (三)坚持依纪依规,增强巡察规范性。巡察组要严格按照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党内法规开展工作,必须重程

 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一要规范巡察权限。严格区分巡察了解和执纪审查的界限,坚决守住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的巡察工作底线。

 二要规范巡察程序。重视加强对巡察重要情况、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避免处置不当带来负面影响;严格提请协助和建议审查程序,需提请有关部门协助的,必须“一事一报”。

 三要规范巡察方式。巡察组要坚持“以下看上”,这既是工作要求,也是工作方法。要正确运用巡察办法规定的 X 种工作方式,准确把握巡察谈话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纪律性,严格把握巡察抽查、查询的范围和标准,坚决防止高强度谈话、留置谈话对象和随意扩大查询范围等违规问题。

 四要规范线索处置。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分类,要体现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合理建议,做到实事求是、严谨准确。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巡察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形式服从效果,不能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就减少程序、简化步骤。

 (四)善用巡察成果,推动巡察整改。巡察报告是反映巡察成果的重要载体。各巡察组对此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防止报告内容蜻蜓点水、隔靴搔痒、千人一面,要确保巡察报告内容实、问题准、建议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被巡察单位要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扎扎实实地搞好巡察整改;要通过巡察整改促进履行“两个责任”,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建立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五)配合协调要到位,形成工作合力。巡察是督促管党治党、正风肃纪的正能量。各被巡察单位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服从巡察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虚心接受,不能遮遮掩掩、推卸责任;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立行立改、快改真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坚持两促进,以接受巡察为契机,抓好作风建设,促进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社会治理、深化改革等工作,确保业务工作上水平、作风纪律上台阶。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及组织人事、信访部门要增强协作配合意识,市委巡察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服务保障等职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三、提高政治觉悟,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 市委钱书记对首轮巡察发挥利剑作用给予充分肯定。我体会,这既是表扬和鼓励,也是鞭策和考验。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巡察干部都经市委授权,代表市委开展工作,肩负市委和全市人民重托,政治地位高、责任重大。一定要把讲政治贯彻巡察监督始终,自觉提高政治觉悟,在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苦和乐等问题面前做到心明眼亮,找到行为准星,敢于较真碰硬,步步深入、善做善成,努力完成好市委交给的任务。

 一要增强“四个意识”,做到绝对忠诚。巡察组的“金刚钻”就是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思想,学习领会越深、掌握越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就越强。

 大部分同志是第一次参加巡察工作,面对一项全新的、探索开展的重要工作,大家一定要珍惜学习历练和提高的机遇,集中心思、保持定力、深学细研,把职责要求、工作程序搞清楚,提升思想政治水平,增强捕捉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在巡察工作过程中充分体现、在巡察工作实效中全面检验巡察干部的忠诚度。

 二要严明纪律,做到自身干净。巡察纪律就是政治纪律,要严格遵守。作为巡察干部,要认识到位、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尤其是要严守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绝不能跑风漏气,绝不能泄露、扩散巡察工作信息,绝不能打着巡察旗号以巡谋私。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工作标准再高一分、对自身约束再严一点,守住自身干净的行为底线,当好自律“标杆”。

 三要落实责任,做到敢于担当。巡察组组长是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敢于担当,把责任落实好、任务完成好;同时,要把纪律严起来,大胆管理,调动大家积极性,发挥好每位同志的作用。其他同志也要强化责任意识、服从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积极协助配合组长开展工作。每位巡察干部在巡察工作中都要强化角色意识,在履行职责的同时把自己摆进去,在担当中接受教育,在担当中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纪委书记党性修养

 廉洁自律方面集中研讨发言

  按照区委有关部署要求,我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勤思考、多交流,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有了很大收获。特别是认真研读了《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走好今天的长征路》《领导干部要在改进作风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及《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思考,对于如何提高自身修养以及如何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现根据研讨安排,我重点围绕“当党性修养标兵、做廉洁自律表率”,谈几点认识和体会,与大家交流共勉。不足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心中有党、坚定信念,解读思想精神实质的内涵指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要有情操,这是一道防线;一个要有戒惧,一定要有敬畏之心”。第一道防线实际上是做人的高标准,强化党性修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守住第一道防线,贪腐就无法近身。第二道防线实际上是做人的底线标准,有了敬畏之心,可免于违法乱纪。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自觉做到对党 忠诚、严守纪律、务实干事 、清正廉洁。

 (一)党性修养是永葆性质宗旨的红色血脉。党性是党

 员和领导干部的灵魂,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 立言、立德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也是共产党人的‘心学’”。党性不是与生俱有的,加强党性修养是每名党员干部终生的必修课,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时时刻刻以党章党纪和党性原则为镜,认真对照检查自己的党性强不强、党性纯不纯,通过不断的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力争做一名有信仰、有正气、有作为、有担当、有底线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廉洁自律是延续优良传统的精神力量。治国治党,必须严肃法纪、严明纪律。正如习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严,要害在治。”廉洁自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也是对每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密切关系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廉洁自律作为做人做事的基本底线和行为标尺,坚持把尊崇党章作为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红线,正确用权,敢于担当,勇于表率,自觉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辩证统一是推动知行合一的必由途径。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党性,就有什么样作风,只有坚守党性原则进行长期的党性修养和锻炼,不断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成为具有坚强党性的人,才能为养成廉洁自律的作风提供信念上的支持。同时,廉洁自律作为党性修养的重要外在表现,对党性具有保护、巩固的作用,党员干部

 都应加强纪律修养、自觉遵纪守法,充分展示党的良好形象,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因此,我们每一名共产党员在新时代,都必须牢记初心使命、锤炼党性修养、坚守廉洁底线。

 二、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标定做人做官做事的实践要求 强化党性修养、守住廉洁底线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也是每一名党员干部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增强党性修养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克制私欲、严格律己,培养廉洁自律意识的过程。新时代我们党所面临的任务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要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必须立足岗位,从严要求,在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一)立身不忘做人之本,做政治坚定,党性坚强的表率 古人云,“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增强党性修养,我们必须用心领会,至诚至善,才能确保行动自觉。一是“修心”。加强党性修养首在净化灵魂,重在修心。作为新时代纪检人,必须立起党性修养的鲜明旗帜,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事不避难、勇于担当,积极主动、真抓实干,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二是“修信”。立志才能定其本,志高才可致远。保持崇高的信仰、

 坚定理想信念就不会迷失方向。要以信念铸魂,用信仰作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理论自觉促成行动自觉。三是“修德”。品德是做人的根本,是领导干部为官行政的“命门”。“为政以德,譬如北辰”, 品德端正,才能淡泊名利、行为端正、敢于担当。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涵养道德操守作为强化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的“基准线”,自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升党性觉悟,真正做到防微杜渐。

 (二)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做清正廉洁,严格自律的表率 习总书记说,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常思常想“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为“官”意味着义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奉献和付出,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衷,无愧于组织和人民的重托。一是秉公用权不异化。为官从政,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立“挑夫”意识,牢记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任职就要负责,要将来之于民的权力用之于民。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权力集中,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把接受监督的过程当作是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过程,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言行摊在阳光下检验,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人。二是纪法双守不偏移。纪检干部是党纪法规的执行者,相比普通干部,

 要对法纪有更深的敬畏和执行力。要严守党纪国法,严守为官底线,严守法纪红线。自觉克服侥幸心理、变通心理,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心存畏惧,慎独慎微,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作风,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以廉律己不逾距。“正人必先正己,律己才能律人”,作为纪委书记,更要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强化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的“硬约束”,当好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的“带头人”,才能更有底气去监督他人、惩治腐败,更好地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三)为政不移公仆之心,做作风务实,真抓实干的表率 “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提高党性修养、做到廉洁自律重在实践,践行初心、使命不能只停留在嘴上,需要有远大的志向和坚定的意志,需要良好的作风和笃实地躬行,落实在每一次实际工作中,做履职尽责的行动者。一要有政治担当的底气。始终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明创建、生态环保、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按照“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就延伸到哪里”的要求,真正做到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二要有重任在肩的锐气。当前我区正处在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不容一丝马虎懈怠、不容半点敷衍,要坚守主责主业,聚焦监督执纪问

 责和审查调查处置,强化“坐不住”的责任感、“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做到速决速行、雷厉风行,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纪律保障。三要有攻坚克难的硬气。新时代要有新作为,要以水滴石穿、踏石留印的精神,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接最烫的山芋,对制约发展的难点问题、影响发展的瓶颈问题,找准症结,盯住不放,攻坚克难,力争突破,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成为主题教育的真正受益者。

 三、勇于担当、砥砺奋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芳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这是前所未有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要实现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就要求我们贯彻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必须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在常学常新中加强党性修养,在作风建设中坚持身体力行,在廉洁自律中做到严格遵守,不断书写反腐倡廉的优异答卷。

 (一)深学笃用强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提升党性修养不能停留在嘴上、纸上,而是要付诸行动、落到实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从严加强党性教育,切实增强党性,激发党性力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为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助力。一是强化正面引导,开展主题教育。勤于学习是提高自身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重要途径。要以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XXX”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铸魂之本、实践之基、动力之源,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在学习中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认识,真正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二是强化反向约束,深化警示教育。近年来我们持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对违纪违法案件在本地范围内进行通报,上周也召开了警示教育座谈会,就是为了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守纪律明底线,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三是强化内在导向,抓好家风教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生活纪律方面专门新增了关于家风不正负面清单。因此,家风问题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纪律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重家教、立家规、正家风,用良好的家风提升拒腐防变的免疫力,锻造“百毒不侵”的铮铮铁骨。

 (二)正风肃纪重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使命,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以“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的意志,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靶向执纪。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与规矩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

 线、守规矩,通过减少“破纪”人数,达到减少“破法”人数的目的。截至到 10 月份,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区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 X 人次。其中,第一、二两种形态占总数的 X%,“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成为常态。二是铁腕纠风。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强化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的“磨刀石”,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聚焦违规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同时深刻汲取 X,集中治理 XXX 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从思想根源上来破解,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是深化巡察。巡察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创新举措、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目前进行的第 X 轮巡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监督检查主题教育及其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三)反腐惩黑严问责。“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越是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关键时期,越是要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政令畅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执行者,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一是精准问责。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查快

 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涤清基层社会风气,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同时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把该打的板子打准、让被问责的干部心服,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及时果断地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二是严查“伞”“网”。认真学习并全面落实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聚焦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强与政法、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铲除黑恶势力生存根基,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除恶务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三是强力肃贪。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开展 XX 问题专项整治,紧盯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把发生在基层、发生在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问题线索作为重点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涉及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信仰如磐,使命如山。我将坚持不懈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廉洁自律,不断锤炼过硬的内功,才能有勇气、有硬气、有能力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在伟大长征精神的指引下继续奋勇前进!

  法纪知识测试题库

 (附答案)

 一、填空题(0 50 道)

 1.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2.

 党章

 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3.《党章》规定,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4.《党章》指出,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 市场经济考验 、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 精神懈怠危险 、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

 5.《党章》强调,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全面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6.《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 忠诚干净担当 。

 7.《党章》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8.《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把 政治标准 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9.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1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的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审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1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可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

 12.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3.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一档给予处分的规定。

 14.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15.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6.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7.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18.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19.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实际价值。

 20.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1.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22.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3.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4.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5.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6.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27.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28.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29.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0.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1.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2.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3.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4.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5.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6.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7.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8.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9.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0.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1.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2.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3.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4.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5.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6.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7.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

 家风

 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8.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

 监督 、调查、处置职责 49.《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50.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

  二

  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

 一

 日。

 二、单选题(3 30 0 道)

 1.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一个新目标,即“在本世纪中叶建成______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D A.富强民主文明幸福绿色

 B.富强民主文明幸福美丽

 C.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绿色

 D.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 2.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______和______。

 B A.党的自我监督;舆论监督

 B.党的自我监督;群众监督

 C.党的自我监督;司法监督

 D.党的自我监督;民主监督

  3.《党章》规定,当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应该是_____。B

 A.可以不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 B.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C.必须坚决执行,不可以声明保留,也不允许向上级组织提出 D.在不执行的同时,向上级组织提出 4.《党章》规定,留党察看的期限最长不超过_____。C A.半年 B.1 年 C.2 年 D.3 年 5.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______全覆盖。A A.巡视 B.巡查

  C.监察 D.纪律检察 6.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五年来,我们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______的目标初步实现,______的笼子越扎越牢,______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A A.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B.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

 C.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

 D.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

 7.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

 )的多数决定。B

 A.一半以上

 B.三分之二以上 C.三分之一以上 D.四分之三以上

 8.下列不属于党章所规定的党组任务的是______。

 D A.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B.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C.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D.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9.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

 )决定开除其党籍。B

 A.上级党委 B.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C.同级纪委

 D.上级纪委 10.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

  )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B A.2 B.3 C.6 D.9 11.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

 )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B

 A.本人所在的基层组织 B.本人 C.本人直系亲属 D.本人所在单位领导 12.凡属重大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D

 A.书记办公会决定 B.书记个人决定 C.常委会决定 D.会议决定 13.《党章》规定,党支部是党的(

 ),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D A.领导核心 B.政治核心 C.坚强核心 D.基础组织 14.《党章》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B A.委员服从党委书记 B.少数服从多数 C.普通党员服从党组织书记 D.以上都不是 15.《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 )领导下进行工作。D A.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B.全国代表大会 C.中央政治局 D.中央委员会 16.党员必须坚持( )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D A.个人利益 B.局部利益 C.单位利益 D.党和人民的利益

 17.《党章》规定,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B A.可以 B.必须 C.不用 D.视情况而定 18.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坚持( ),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C A.从严治党 B.批评与自我批评 C.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D.严格要求 19.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 )、留党察看、开除党籍。B A.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B.撤销党内职务 C.记过 D.撤销行政职务 20.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____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____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处分。D A.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B.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C.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D.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1.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

 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________处分。D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2.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____处分。D A.警告 B.严重警告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3.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________处分。A A.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B. 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4.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_处分。C A. 开除党籍 B. 留党察看 C.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D.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25.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_处分。D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6.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________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D A.严重警告 B.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C.开除党籍 D.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27.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________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C A.严重警告或者留党察看 B.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28.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B ①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②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③包庇同案人员的 ④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⑤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④⑤ C.①②④⑤D.②③④⑤ 29.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_______;劝而不退的,予以_______;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B A.劝其退党 勒令退党 B.劝其退党 除名

 C.勒令退党 除名 D.除名 开除党籍 30.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处分。C A.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B.严重警告或者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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