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修护工事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9-07 来源: 读后感 点击:

 工事管理的规定

 第 一 章

 目的

 本规定为依据『生产设备管理规定』(HA-W610-A01),规范工事作业之管理,藉制度规定与计算机化之协助以管理各厂处修护工事之基准、计划、实施及报支作业,使修护工事进行有序,信息建文件管理,以提高设备可用率及生产力,达到下列三项目标: 第一条 达成高质量产能。

 第二条 缩短故障停机时间,提升设备可用率。

 第三条 降低设备一生的维修成本。

 第 二 章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部门各厂处,修护工事(包括日常检修、定修及抢修)之基准、计划、实施及报支作业。

 第 三 章

 权责

 第一条 本规定由设备管理组组长制定,设备处副处长审查,设备处处长核定:

 修订及废止亦同。

 第二条 设备管理组(W61)遵循公司规章及『设备处业务基本规定』之职责与功 能规定,建立并执行设备管理工事作业契约管理及工事管理信息系统之 管理。

 第三条 工事作业之相关业务及权责,遵循公司规章汇编『一二级单位职掌划分 表』、『生产设备管理规定』(HA-W610-A01)及 『F2、E2型工事协力管理与报支规定』 规定。

 第 四 章

 作业内容

 第一条 计划检修的分类、定义及作业流程。

 一.定修:指月、季、半年及岁修修护工事,即凡必须在主要生产线停机条件下进行的计划检修工事。

 二.日常检修:不需要在主要生产线停机条件下进行的检修 三.抢修:因生产线或设备故障而进行的检修。

 工事作业流程详如定修工事作业流程(附件 1)及工事管理系统流程图(附件 2)。

 第二条 定修周期订定 各生产维护单位根据典型故障率曲线图及理想之故障曲线图(附件 3)排定出修护保养周期,使生产在线故障率降至最低点,在保养维护日内更换机件,有效控制设备,使操作顺畅。另各生产维护单位根据设备状况及设备保养维护周期,排定出定修(月、季、半年、岁修)时程,同时配合设备改善改良或扩建工程并入实施。

 根据上述原则而订出:

 一.季、半年、岁修计划

 季、半年、岁修计划表(如附件 4)订定之原则:

 (一)产量需达全年生产目标。

 (二)各单位于每年底前排出下年季、岁修日期提供予 W7 通盘检讨,在安排上需考虑全公司能源产量调度及人力运用。

 (三)

 动用修护人力多的单位(W41,W22,W23,W24)应避免他厂在同一时段进行定修。

 二.月定修计划月定修计划表(如附件 5)订定之原则 (一)产量需达月生产目标。

 (二)各单位于每月 20 至 25 日前排出下个月定修日期提供予 W7 通盘检讨,在安排上需考虑全公司能源产量调度及人力运用。

 (三)动用修护人力多的单位(W41,W22,W23,W24)应避免他厂在同一时段进行定修。

 (四)每月 25 至 31 日间召开月定修协调会议,协调定修时程及人力调度。

 第三条 定修工作规划:工作内容建立于工事管理系统如(附件 6)「现场修护

 工事单」。

 一.修护项目订定:

  (一)依据更换检查周期 (二)故障频率偏高设备异常之检查。

 (三)预防维护及预知维护发现之异常检修。

 (四)设备之改善改良。

 (五)上次定修后运转期间设备异常之检修。

 (六)定修停机时,才可施工之项目。

 二.安全注意事项 (一)各厂(场)于定修前召开定修协调会,进行工作协调及安全倡导。

 (二)提供各项施工之安全工作程序(SJP)(如附件 7)。

 (三)各工场施工安全管制及安全挂卡(如附件 8)。

 (四)易生危险事故之工作项目,加强安全特别注意事项。

 (五)定修日之安全联合巡检,检查各项安全规定、施工机具及安全 护具的检查。

 (六)试车应注意事项。

 (七)Y9 安全检测及救护安排。

 三.品质:

 (一)工作人员之素质。

 (二)重要设备订定质量检验标准。

 (三)量测所需数据记录。

 (四)设备履历表建立。

 (五)施工人员质量保证。

 (六)保固时间。

 四.修期:

 (一)依(4.3.1)工作项目所需最长时间,并参考 W7 所排定之月定修 停机时间,订出本次定修停机工作时间为主要因素。

 (二)参考上游及下游供料情况及该场生产力为次要因素。

 五.人力:

 依据定修项目计划所需工种及人力。

 (一)协调第三方支持人力。

 (二)检讨其他工厂可支持之人力。

 六.工具:

 定修前将所需更换配件备妥,并依据定修项目备妥所需之 工具。

 七.技术:

 (一)建立安全工作程序(SJP)。

 (二)特殊设备施工前技术研讨。

 (三)原供应厂商技术指导,包含施工时产生的问题点,备品准 备情形,标准测量据之取得,以及试车流程,并决定是否需延聘专业 厂商派员协助。

 (四)现场提供上次修护及扩建时装机相关数据。

 (五)应成立项目小组。

 八.费用:

 定期修护费用分三部分:

 (一)自有人力费用:在定期修护工事中自有人力所消耗之工时费, 用依工事及工令系统完成统计自力之费用。

 (二)物料费用:

 在定期修护工事中材料备件所消耗之费用,依物料 系统完成统计所花之费用。

 (三)工事第三方费用:在定期修护工事中外包第三方所消耗之工时 与材料费用,依工事及工令系统报支统计所花之费 用。

 以上三项费 用总计即为定期修护工事费用,经统计后列入维护预算及下次定修之 参考。

 第四条 定修工作检讨:

 一.各维护单位对每次定修完成后于一周内召开检讨会。

 二.于每月全厂定修会议中检讨当月定修执行状况及人力运用得失。

 第 五 章

 系统架构

 工事管理系统分为 6 大部份:

 第一条 工事作业基准(MJ10):主要功能为建立工事基准数据,外包工事契约基准,安全管制卡,安全工作程序等项目。其内容包括工事基准编号,工事内容,负责人员,周期,人力基准等。其中外包工事契约基准则包括负责厂商,工事类型,工种,工时及费用等。

 第二条 待修工事申请计划(MJ1A):主要功能为处理工事之申请作业,进行待修工事之登记及计划工作。

 第三条 工事计划排程(MJ20):主要功能为依据输入之排程条件,将到期

 之周期性工事及待修工事列出,以为日修、定修或岁修之工事计划。

 第四条 工事窗体打印(MJ30):将工事相关之计划表、现场修护工事单、安全管制卡、安全工作程序等在线打印出来,以供负责人员执行维修工事。

 第五条 完工报支(MJ40):将工事施工记录、报支数量及费用等数据输入本文件,可完成报支结案之工作。

 第六条 工事履历(MJ50):保存施工记录及外包费用等工事履历数据,以供分析、检讨。

 第七条 工事管理系统架构图如附件 9 第 六 章

 作业流程

 第一条 基 准 建 档 一.以设备编号前 8 码加上以 J 开头之 3 码序号为基准编. 二.于 MJ11 中建立基准编号、基准内容、维护特性、工安规定、 契约编号、相关图 三.

 于 MJ12 中建立外包人力基准数据。

 四.

 于 MJ12 中建立外包人力基准数据。

 五.

 于 MJ17 中建立安全管制卡数据。

 六.

 于 MJ18 中建立安全工作程序数据。

 七.

 可使用 MJ13 进行工事基准全屏幕查询,而 MJ14 则可提供契 约工事基准之全萤幕查询,并且两者皆可打印基准清单。

 第二条 计划排程 一.配合全公司生产计划、能源调度及维护人力平衡等因素,依据 生产计划处订定之月维修计划及季岁修计划之停机期间,安排维修 工事计划。

 二.维护计划者可由 MJ21 画面输入排程条件,如特定设备、特定 期间及特定条件等数据而进行月维修计划及季岁修计划中工事项目 之自动排程。

 三.可经由 MJ16 或 MJ22 之全屏幕查询,选择待修工事项目加入 定修计划。

 四.

 计划者针对初拟维护计划,考虑设备目前状况及可运用人力资 材等因素,在 MJ23 画面进行工事项目之增减调整工作。

 五.

 可经由 MJ25 针对已定案工事项目及内容编订成为最终之现场 修护工事单,亦可以此画面打印单项修护工事单。

 第三条 维修计划相关窗体打印:

 计划完成后,可在 MJ31 在线打印维修计划表、现场修护工事单、安全管制卡、安全工作程序等,供施工人员使用。

 第四条 完工报支:

 当施工完毕,施工人员或验收人员可经由 MJ41 画面,输入实际发生之人力、数量及验收量测数据等施工记录数据、完成报工、报支结案工作。

 第五条 工事履历 一.

 工事完成报支作业同时,所有完工数据即抛入工事履历档。

 二.

 MJ51 可查询设备工事详细履历。

 三.

 MJ52 可查询每日完工工事履历。

 四.

 MJ53 可查询工事基准完工日之流水履历。

 五.

 工事管理系统流程图如附件 2 第 七 章

 稽核

 第一条 目的 依据『钢品质量管理系统稽核规定』(RB-T200-C01),藉由跨厂处 互相稽查工事 管理与相关数据记载正确性,以确保工事作业在符合 公司相关规章及办法下确实执行。

 第二条 稽查重点及范围 稽查工事申请、基准的引用(含未订基准工事的管制)、签核、派工、 执行、验收、报支(含加成引用)、文件归档等阶段之作业执行需符 合『工事管理规定』、『F2/E2 型工事协力管理与报支规定』及各现 场单位制定之工事作业标准。

 第三条 稽查时机 一.

 跨厂处﹝ 一级单位﹞ 互稽:每半年一次。

 二.

 一级内部稽查:依各厂处自定稽查办法办理。

 第四条 稽查方式 一.

 由 W6 设备处及 Y6 电控处轮流担任主办/协办跨厂处工事互稽, 并由主办单位制定当次稽核排程。

 二.

 W6 设备处负责机械相关工事的稽查事宜,Y6 电控处负责电气相 关工事的稽查事宜。

 三.

 主办单位处(副处)长指派专人(专业工程师、处工程师或二级主 管)担任召集人,依当次稽核排程,召集各厂处进行工事互稽,稽核 及受稽厂处主管须指派工事执行相关单位主办人员进行稽查及配合 受稽作业。

 四.

 稽查原则以一年内执行工事相关作业之七个一级厂(W1~Y5),皆 接受过至少一次的稽查为原则。

 第五条 稽查报告及相关文件表格 一.

 跨厂处稽查作业完成后,受稽单位依据稽核报告(如附件 10『跨 厂处工事互稽稽核报告』)所示之不符合及建议事项进行矫正/改善 措施。

 二.

 受稽单位完成矫正/改善措施后,于稽核报告中详实填写矫正/ 改善情形,并核签至二级主管,稽核报告送稽核单位。

 三.

 稽核单位进行矫正/改善成效之审核确认后,将稽核报告陈送厂 长核阅,报告退稽核主办单位汇集存盘。

 第 八 章

 报支

 每月月底各单位依『F2、E2型工事协力管理与报支规定』办理报支。

 第一条 本规定需经生产部门副总经理核准后始生效,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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