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针对新四风党课讲稿强化作风建设,推动公司快速发展中履职担当&“4+2”全员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21 来源: 读后感 点击:

 强化作风建设 在推动公司快速发展中履职担当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和集团公司党组、X 党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要求,聚焦公司改革发展要求和全年生产经营任务,进一步纠正“四风”,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为公司经营生产进度的快速推进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今天,我给大家讲一堂关于“作风建设,履职担当”的党课。

 一、弘扬党的作风,强化作风建设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标志,关系着人心向背,关系着事业成败,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

 纵观我们党 98 年的历史进程,可以看出,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伟大胜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党以优良的作风影响、带领人民群众投身火热的斗争实践,形成了以“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优良传统作风。事实反复证明,党内风气好,党和人民就能够团结一致,攻坚克难;而党内风气不好,党群关系就会受损,各项事业的发

 展也会受挫。

 加强作风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党风问题归根结底是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人民群众认识一个政党,最直接、最简便的途径就是看它的作风如何,从其行动中得出对它的感性认识,从而作出拥护与否的选择。加强作风建设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当前,党的队伍总体上是纯洁的,党的作风主流是好的。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四风”的一些新表现不断呈现。比如: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但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仅仅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落实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将过去的“管卡压”变成了现在的“推绕拖”等等,这些问题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四风”严重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影响党的纯洁性,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作风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2017 年 1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华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文章作出重要指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总书记强调,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把手要负总责,要靠深入调查研究下功夫解难题,靠贴近实际和贴近

 群众的务实举措抓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充分认识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要旨所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扎扎实实抓出成效。

 三、认清形势任务,时刻保持实干奋斗激情 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的表现形式中有一种表现,就是有的领导干部“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避免自己担责,甚至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不敢担责。2019 年,公司各项生产任务十分繁重,在公司发展的关键时期,全体党员要切实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面对各种困难要履职担当,敢于直面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锐意进取、恪尽职守,大胆探索、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善作善成。面对困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乐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四、求真务实重担当,当好群众的榜样 担当是一种接受与践行报国责任的彰显;担当是一种敢于亮剑的勇气。广大党员要有强烈的担当精神,忠诚履责、勇于担责、敢于负责,起到带动示范作用。要有勇于做事、敢于担当的精神追求。进一步锤炼党性,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做“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

 党员担当就是要牢固树立共产党员的责任意识,义不容

 辞地履行党员义务。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心中要始终怀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发挥党员作用,始终保持入党那一时刻的激情,牢记入党誓言,在担当中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在担当使党员身份更加光辉闪亮。

 党员担当就是要强化作风建设守底线。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规定,重操守,严守底线,慎交友,筑牢防线,淡名利,不触高压线,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严把亲情管、友情关,杜绝身边的违法违纪。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过好权力观、社交关、金钱观、生活观,确保廉洁履职。

 党员担当就是要强化群众路线为人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立足于走好群众路线、满足群众需求、推动群众参与、实现群众满意。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要通过群众路线这面镜子,认真查找党员干部在群众观念、群众立场、群众感情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切实解决好“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思想观点问题,自觉摆正与人民群众的位置,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始终做到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和公司的发展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

 斗争。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围绕本单位制约生产周期的瓶颈问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结合实际制定科学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切实抓好生产进度和质量管控工作,完成各项指标。

 各基层党支部要抓好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的深度融合,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和党员攻关等特色亮点工作,最大程度地调动和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人人肩上扛指标,营造鼓励员工讲奉献、比干劲的良好氛围。在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要力戒形式主义,以好的作风确保好的效果。

 同志们,当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十分繁重,面对新的市场经济形势,我们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工作干劲,不断增强攻坚克难的意志品质,做爱企忠诚担当的典范,高质量完成各季度生产任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要,推动公司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 “ 4+2 ” 全 员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体 系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

 为 深 入 贯 彻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和 党 的 十 九 大精 神 ,全 面 落 实 新 时 代 党 的 建 设 总 要 求 和 全 国 国 有 企 业 党 的 建 设工 作 会 议 精 神 , 公 司 决 定 建 立 “ 4+2” 全 员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体 系 ,促 进 各 级 党 组 织 、干 部 、党 员 和 普 通 员 工 切 实 承 担 好 、履 行 好 管党 治 党 责 任 , 现 就 责 任 体 系 建 设 , 提 出 以 下 实 施 方 案 。

 一 、 指 导 思 想

 深 入 贯 彻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和 党 的 十 九 大 精神 ,全 面 落 实 新 时 代 党 的 建 设 总 要 求 和 全 国 国 有 企 业 党 的 建 设 工作 会 议 精 神 ,坚 持 党 对 一 切 工 作 的 全 面 领 导 ,坚 持 党 要 管 党 、全面 从 严 治 党 , 权 责 统 一 、 失 责 必 究 ; 坚 持 围 绕 中 心 、 服 务 大 局 ,把 深 化 改 革 促 进 发 展 、保 障 安 全 稳 定 和 优 质 服 务 、提 高 公 司 效 率效 益 、增 强 核 心 竞 争 力 作 为 党 组 织 工 作 的 出 发 点 和 落 脚 点 ,以 改

 革 发 展 成 果 检 验 党 组 织 的 工 作 和 战 斗 力 ,确 保 各 级 党 组 织 领 导 干部 、全 体 党 员 和 普 通 员 工 更 好 地 履 行 党 建 职 责 ,推 动 公 司 党 的 建设 各 项 工 作 有 效 落 实 , 建 设 具 有 卓 越 竞 争 力 的 一 流 企 业 。

 二 、 工 作 目 标

 以 “ 4+2” 全 员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体 系 为 抓 手 , 层 层 落 实 管 党 治 党 责任 ,推 动 全 国 国 有 企 业 党 建 工 作 会 议 精 神 和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要 求 落地 生 根 ,切 实 增 强 全 员“ 国 企 姓 党 ”意 识 ,教 育 引 导 广 大 职 工 自觉 服 从 服 务 于 党 和 国 家 工 作 大 局 ,在 重 点 工 作 任 务 中 当 先 锋 ,以实 际 行 动 践 行“ 六 个 力 量 ”,在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事 业 发展 中 体 现 责 任 担 当 ,不 断 提 高 党 的 建 设 质 量 ,把 党 建 优 势 转 化 为创 新 优 势 、 竞 争 优 势 、 发 展 优 势 , 持 之 以 恒 做 强 做 优 做 大 国 企 ,为 实 现 “ 两 个

 一 百 年 ” 奋 斗 目 标 作 出 新 贡 献 。

 三 、 深 刻 领 会 “ 4+2 ” 全 员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体 系 内 涵

 近 年 来 ,公 司 党 委 不 断 提 高 政 治 站 位 ,落 实 中 央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要求 和 总 公 司 党 组 各 项 决 策 部 署 ,持 之 以 恒 加 强 党 的 建 设 ,公 司 党建 工 作 迈 出 了 新 步 伐 ,激 发 了 新 活 力 ,取 得 了 新 进 展 。但 对 照 新时 代 党 的 建 设 新 要 求 ,公 司 党 建 工 作 仍 然 存 在 不 平 衡 不 充 分 的 问题 ,党 建 责 任 划 分 不 够 明 晰 ,党 建 责 任 没 有 完 全 落 实 到 位 ,党 建专 业 管 理 和 价 值 创 造 能 力 有 待 提 升 。

 针 对 上 述 问 题 , 公 司 党 委 强 化 顶 层 设 计 , 制 定 “ 4+2” 全 员 党 建工 作 责 任 体 系 实 施 方 案 ,持 续 完 善 党 建 责 任 体 系 ,健 全 党 建 领 导机 制 ,在 定 责 明 责 、履 责 考 责 、问 责 追 责 上 提 出 新 举 措 。全 员 党建 责 任 制 是 国 企 必 须 实 行 的 一 项 基 本 制 度 ,是 国 企 岗 位 责 任 制 的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党 建 工 作 不 是 独 立 存 在 的 ,是 贯 穿 于 国 企 中心 工 作 整 个 过 程 体 现 出 来 的 ,只 有 从 上 到 下 建 立 起 严 格 的 全 员 党建 工 作 责 任 制 ,将 国 企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由 全 体 员 工 共 同 承 担 ,建 立起“ 层 层 负 责 、人 人 有 责 、各 负 其 责 、责 任 分 明 ”的 党 建 工 作 责任 体 系 ,党 建 工 作 才 能 形 成 一 个“ 横 向 到 边 、纵 向 到 底 ”的 整 体 ,才 能 真 正 推 动 党 建 工 作 高 质 量 发 展 。

 建 立 “ 4+2” 全 员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体 系 , 是 公 司 党 建 工 作 的 一 项 创新 实 践 ,是 推 进 党 建 工 作 高 质 量 发 展 的 必 然 要 求 ,是 落 实 全 面 从严 治 党 的 重 要 举 措 , 是 构 建 一 体 化 大 党 建 工 作 格 局 的 迫 切 需 要 。

 “ “ 4 4 ” 指 :

 主 体 责 任 、 第 一 责 任 、 直 接 责 任 和 “ 一 岗 双 责 ” 。

 ( 一 )

 主 体 责 任

 各 级 党 组 织 履 行 党 的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

 ( 二 )

 第 一 责 任

 党 委 、党( 总 )支 部 :行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党 组 织 书 记 交 叉 分 设 的单 位 ,党 组 织 书 记 和 行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共 同 承 担 第 一 责 任 。党 政“ 一肩 挑 ” 的 单 位 党 组 织 书 记 承 担 第 一 责 任 。

 ( 三 )

 直 接 责 任

 党 委 、党( 总 )支 部 :设 置 党 建 专 职 副 书 记 的 单 位 ,由 党 建 专 职副 书 记 承 担 直 接 责 任 。没 有 设 置 党 建 专 职 副 书 记 的 单 位 ,由 党 组织 书 记 在 承 担 第 一 责 任 的 同 时 , 承 担 直 接 责 任 。

 ( 四 )

 一 岗 双 责

 各 级 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其 他 成 员 履 行 一 岗 双 责 。公 司 所 属 各 级 党 组织 要 按 照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和 党 组 织 隶 属 关 系 ,主 动 接 受 上 级 党 组 织的 领 导 和 督 导 。

 “ “ 2 2 ” 指 :

 全 体 党 员 的 共 同 责 任 和 普 通 员 工 的 基 本 责 任 。

 全 体 党 员 在 党 的 建 设 中 履 行 “ 共 同 责 任 ” 。

 普 通 员 工 在 党 的 建 设 中 履 行 “ 基 本 责 任 ” 。

 四 、 责 任 履 行

 ( 一 )

 主 体 责 任

 1. 党 委

 各 级 党 委 发 挥 领 导 作 用 ,把 方 向 、管 大 局 、保 落 实 ,依 照 规 定 讨论 和 决 定 企 业 重 大 事 项 。

 各 级 党 委 履 行 党 的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

 主 要 包 括 :

 ( 1)始 终 坚 持 党 的 全 面 领 导 ,坚 决 执 行 上 级 党 组 织 的 决 策 部 署 。加 强 党 的 建 设 规 划 设 计 ,统 筹 谋 划 推 进 本 单 位 党 的 建 设 和 改 革 发展 ,做 到 党 建 与 业 务 两 手 抓 、两 手 硬 。围 绕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充 分发 挥 党 委 的 领 导 作 用 、党 支 部 的 战 斗 堡 垒 作 用 、党 员 的 先 锋 模 范作 用 。坚 持 把 方 向 、管 大 局 、保 落 实 ,严 格 贯 彻 民 主 集 中 制 ,健全 完 善 议 事 决 策 机 制 。

 ( 2)

 召 开 党 委 会 议 , 学 习 贯 彻 党 的 理 论 和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 上 级党 组 织 决 策 部 署 ,研 究 贯 彻 落 实 的 具 体 措 施 ;规 范 决 策 程 序 ,健全 议 事 规 则 ,对“ 三 重 一 大 ”等 重 大 事 项 研 究 讨 论 后 ,由 董 事 会或 经 理 层 作 出 决 定 。

 ( 3)

 建 立 党 建 工 作 领 导 体 系 , 优 化 党 委 工 作 机 构 配 置 , 健 全 责任 考 核 机 制 ,定 期 听 取 党 的 建 设 工 作 汇 报 ,定 期 研 究 党 的 建 设 重要 问 题 ,部 署 党 的 建 设 重 点 工 作 ,强 化 考 核 评 价 和 责 任 追 究 ,配齐 配 强 党 务 工 作 人 员 ,保 证 党 的 工 作 经 费 ,确 保 机 构 健 全 、职 责明 确 、运 转 有 序 、工 作 到 位 。推 进 本 单 位 党 委 和 支 部 标 准 化 建 设 ,提 升 党 建 标 准 化 、 规 范 化 水 平 。

 创 新 工 作 载 体 , 打 造 党 建 品 牌 ,推 进 本 单 位 载 体 活 动 开 展 , 提 升 党 建 科 学 化 水 平 。

 ( 4)

 加 强 思 想 政 治 建 设 , 组 织 党 员 认 真 学 习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和 党 的 十 九 大 精 神 ,组 织 开 展 党 内 集 中 教 育 和经 常 性 教 育 ,充 分 发 挥 党 委 中 心 组 学 习 示 范 作 用 ,严 格 民 主 生 活会 、组 织 生 活 会 、民 主 评 议 党 员 和“ 三 会 一 课 ”等 组 织 生 活 制 度 ,切 实 增 强 党 内 政 治 生 活 的 政 治 性 、时 代 性 、原 则 性 、战 斗 性 。推动“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常 态 化 制 度 化 ,强 化 政 治 意 识 、大 局 意识 、 核 心 意 识 、 看 齐 意 识 。

 ( 5)加 强 领 导 班 子 建 设 和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建 设 讲 政 治 、顾 大 局 、懂 经 营 、善 管 理 、强 党 建 的 坚 强 领 导 集 体 。严 格 执 行“ 对 党 忠 诚 、勇 于 创 新 、治 企 有 方 、兴 企 有 为 、清 正 廉 洁 ”的 选 任 标 准 ,把 政治 素 质 放 在 首 位 ,加 强 对 选 人 用 人 工 作 的 领 导 和 把 关 ,严 把 标 准关 、人 选 关 、考 察 关 、审 批 关 、纪 律 关 、监 督 关 ,保 证 党 组 织 对干 部 人 事 工 作 的 领 导 权 和 对 重 要 干 部 的 管 理 权 。

 ( 6)

 贯 彻 执 行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和 公 司 党 委 实 施 细 则 , 建 立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党 建 工 作 联 系 点 制 度 , 保 持 党 的 先 进 性 和 纯 洁 性 。

 ( 7)

 定 期 研 究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反 腐 败 工 作 , 落 实 党 风 廉 政建 设 的 主 体 责 任 。领 导 、支 持 纪 检 监 察 机 构 监 督 执 纪 问 责 。健 全党 内 监 督 体 系 ,组 织 开 展 内 部 巡 察 监 督 ,严 格 执 行 和 维 护 党 的 纪律 。

 ( 8)

 规 范 设 置 本 单 位 基 层 党 组 织 , 按 期 进 行 换 届 。

 选 优 配 强 基层 党 组 织 带 头 人 ,建 好 管 好 基 层 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严 格 发 展 党 员程 序 ,及 时 转 接 组 织 关 系 ,规 范 党 费 工 作 ,加 强 党 员 经 常 性 教 育 、管 理 、监 督 和 考 核 ,深 化 共 产 党 员 服 务 队 、党 员 突 击 队 、责 任 区 、示 范 岗 建 设 ,引 导 党 员 不 忘 初 心 、牢 记 使 命 ,充 分 发 挥 先 锋 模 范作 用 。

 ( 9)

 宣 传 和 执 行 党 章 党 规 党 纪 、 公 司 党 建 工 作 通 用 制 度 , 完 善制 度 体 系 , 督 促 检 查 制 度 执 行 。

 ( 10)

 定 期 研 究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工 会 、统 一 战 线 工 作 和 群 团 工 作 ,领 导 本 单 位 的 工 会 、共 青 团 等群 众 组 织 。

 2. 基 层 党 ( 总 )

 支 部

 基 层 党( 总 )支 部 围 绕 生 产 经 营 开 展 工 作 ,履 行 党 的 建 设 主 体 责任 , 主 要 包 括 :

 1.宣 传 和 执 行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宣 传 和 执 行 党 中 央 、上 级组 织 和 本 组 织 的 决 议 ,充 分 发 挥 党 员 的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积 极 创 先争 优 ,团 结 、组 织 党 内 外 的 干 部 和 群 众 ,努 力 完 成 本 单 位 所 担 负的 任 务 。

 推 进 支 部 标 准 化 建 设 , 提 升 党 建 标 准 化 、 规 范 化 水 平 。按 期 完 成 支 部 换 届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合 理 设 置 党 小 组 。创 新 工 作 载体 ,打 造 党 建 品 牌 ,推 进 本 单 位 载 体 活 动 开 展 ,提 升 党 建 科 学 化水 平 。

 2.组 织 党 员 认 真 学 习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科 学 发 展 观 和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会 主 义 思 想 ,学 习 党 章 、党 规 、党 纪 ,学 习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策 和 决 议 ,学 习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和 科 学 、文 化 、法 律 知 识 ,学 习 公司 发 展 战 略 、 企 业 文 化 和 业 务 知 识 , 做 “ 四 讲 四 有 ” 合 格 党 员 。

 3.对 党 员 进 行 教 育 、管 理 、监 督 和 服 务 ,推 动“ 两 学 一 做 ”学 习教 育 常 态 化 制 度 化 , 提 高 党 员 素 质 , 增 强 党 性 , 强 化 政 治 意 识 、大 局 意 识 、核 心 意 识 、看 齐 意 识 ,严 格“ 三 会 一 课 ”、组 织 生 活会 等 支 部 七 项 组 织 生 活 制 度 的 落 实 ,开 展 批 评 和 自 我 批 评 ,维 护和 执 行 党 的 纪 律 ,监 督 党 员 切 实 履 行 义 务 ,保 障 党 员 的 权 利 不 受侵 犯 。加 强 和 改 进 流 动 党 员 管 理 。开 展 党 员 民 主 评 议 ,稳 妥 有 序开 展 不 合 格 党 员 组 织 处 置 工 作 。

 4.密 切 联 系 群 众 ,经 常 了 解 群 众 对 党 员 、党 的 工 作 的 批 评 和 意 见 ,维 护 群 众 的 正 当 权 利 和 利 益 , 做 好 群 众 的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

 5.围 绕 生 产 、建 设 、营 销 服 务 、经 营 管 理 等 中 心 工 作 ,充 分 发 挥党 员 和 群 众 的 积 极 性 创 造 性 ,发 现 、培 养 和 推 荐 他 们 中 间 的 优 秀人 才 ,鼓 励 和 支 持 他 们 在“ 一 强 三 优 ”现 代 公 司 建 设 中 贡 献 自 己的 聪 明 才 智 。

 6.对 要 求 入 党 的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教 育 和 培 养 ,把 政 治 标 准 放 在 首 位 ,严 格 党 员 发 展 程 序 ,做 好 经 常 性 的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重 视 在 工 作 一线 和 青 年 中 发 展 党 员 。

 7.监 督 党 员 干 部 和 其 他 任 何 工 作 人 员 严 格 遵 守 国 法 政 纪 ,严 格 遵守 国 家 的 财 政 经 济 法 规 和 人 事 制 度 ,不 得 侵 占 国 家 、集 体 和 群 众的 利 益 。

 8.教 育 党 员 和 群 众 自 觉 抵 制 不 良 倾 向 ,坚 决 同 各 种 违 法 犯 罪 行 为作 斗 争 。

 9.加 强 对 工 会 分 会 、团 支 部 等 群 团 组 织 的 领 导 ,围 绕 中 心 ,服 务大 局 , 充 分 发 挥 群 团 组 织 工 作 的 独 特 优 势 。

 ( 二 )

 第 一 责 任

 党 的 建 设 第 一 责 任 , 主 要 包 括 :

 1. 党 委 书 记 和 行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 1)

 全 面 负 责 本 单 位 党 的 建 设 , 主 持 制 定 党 的 建 设 工 作 规 划 、重 要 制 度 文 件 和 工 作 措 施 ,亲 自 部 署 重 要 工 作 、亲 自 把 关 重 大 方案 、亲 自 协 调 重 点 环 节 、亲 自 推 动 重 要 任 务 。带 头 贯 彻 执 行 党 的路 线 方 针 政 策 ,认 真 抓 好 党 委 班 子 自 身 建 设 ,坚 决 执 行 上 级 党 组织 的 决 议 和 指 示 , 自 觉 维 护 党 的 权 威 。

 ( 2)

 党 委 书 记 ( 书 记 不 能 参 加 会 议 时 委 托 副 书 记 )

 主 持 召 开 党委 会 议 ,严 格 执 行 民 主 集 中 制 ,及 时 传 达 贯 彻 党 中 央 、上 级 党 组织 部 署 要 求 ,研 究 讨 论“ 三 重 一 大 ”等 重 大 事 项 。负 责 研 究 提 交党 委 会 议 决 定 的 党 建 工 作 重 大 问 题 :党 建 工 作 方 针 和 目 标 、规 划和 年 度 计 划 及 重 大 项 目 、 活 动 计 划 等 。

 ( 3)

 带 头 贯 彻 落 实 “ 一 岗 双 责 ” , 做 到 业 务 工 作 与 党 建 工 作 同部 署 、同 落 实 、同 检 查 、同 考 核 。组 织 召 开 党 建 工 作 会 议 ,协 调党 建 工 作 事 务 。抓 好 党 建 工 作 落 实 监 督 检 查 、考 核 评 价 、责 任 追究 等 。

 ( 4)

 带 头 加 强 理 论 武 装 , 带 头 遵 守 党 章 党 规 党 纪 , 带 头 践 行 忠诚 干 净 担 当 , 带 头 建 立 党 建 工 作 联 系 点 , 定 期 组 织 中 心 组 学 习 ,带 头 参 加 双 重 组 织 生 活 ,严 肃 政 治 纪 律 和 政 治 规 矩 ,自 觉 接 受 监督 , 以 上 率 下 、 层 层 示 范 , 做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的 表 率 。

 ( 5)

 按 照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 抓 好 领 导 班 子 、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

 每 年组 织 召 开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专 题 民 主 生 活 会 , 促 进 领 导 班 子 团 结 。

 ( 6)

 切 实 履 行 第 一 责 任 人 职 责 , 督 促 、 指 导 、 支 持 班 子 成 员 认真 履 行 管 党 治 党 责 任 ,对 思 想 不 重 视 、工 作 不 得 力 的 及 时 提 醒 批评 、 限 期 整 改 。

 ( 7)

 贯 彻 实 施 本 单 位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 统 一 战 线工 作 、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和 群 团 工 作 , 提 高 企 业 的 软 实 力 。

 ( 8)

 带 头 完 成 党 委 交 办 的 工 作 任 务 , 为 开 展 党 建 工 作 提 供 必 要的 人 力 、 物 力 、 财 力 保 障 。

 2. 党 ( 总 )

 支 部 书 记 和 行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 1)

 贯 彻 党 的 路 线 、 方 针 、 政 策 , 传 达 上 级 党 组 织 的 指 示 、 决议 , 紧 密 结 合 本 单 位 工 作 实 际 和 党 员 群 众 的 思 想 实 际 加 以 落 实 。

 ( 2)

 围 绕 生 产 经 营 重 大 问 题 和 改 革 措 施 的 研 究 、 制 定 , 监 督 各

 项 决 策 的 实 施 ,保 障 生 产 经 营 工 作 和 各 项 任 务 的 完 成 ,维 护 队 伍和 谐 稳 定 。

 ( 3)

 带 头 贯 彻 落 实 “ 一 岗 双 责 ” , 做 到 业 务 工 作 与 党 建 工 作 同部 署 、同 落 实 、同 检 查 、同 考 核 。组 织 落 实 组 织 生 活 制 度 ,做 好支 部 换 届 、 党 员 发 展 、 党 员 教 育 管 理 监 督 服 务 及 支 部 日 常 工 作 ,做 好 经 常 性 的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

 ( 4)

 支 部 书 记 ( 书 记 不 能 参 加 会 议 时 委 托 副 书 记 或 委 员 )

 召 集 和 主 持 支 部 党 员 大 会 、支 部 委 员 会 会 议 ,按 时 向 上 级 党 组 织报 告 工 作 。

 ( 5)

 制 订 并 落 实 支 部 工 作 计 划 , 督 促 检 查 支 部 决 议 执 行 和 落 实情 况 。

 ( 6)

 抓 好 支 部 委 员 的 学 习 , 按 时 召 开 支 部 组 织 生 活 会 , 搞 好 支部 委 员 会 的 自 身 建 设 , 充 分 发 挥 支 部 委 员 会 的 集 体 领 导 作 用 。

 ( 7)

 带 头 参 加 支 部 活 动 , 完 成 支 部 交 办 的 工 作 任 务 , 为 开 展 党建 工 作 提 供 必 要 的 人 力 、 物 力 、 财 力 保 障 。

 ( 三 )

 直 接 责 任

 党 的 建 设 直 接 责 任 , 主 要 包 括 :

 1.协 助 第 一 责 任 人 统 筹 推 进 党 的 建 设 各 项 工 作 ,定 期 组 织 分 析 党建 工 作 情 况 ,制 定 计 划 ,提 出 思 路 和 措 施 ,抓 好 组 织 实 施 、监 督检 查 、 考 核 评 价 和 责 任 追 究 。

 2.根 据 党 组 织 确 定 的 目 标 任 务 , 协 调 各 方 力 量 抓 好 落 实 。

 3.深 入 基 层 调 查 研 究 ,掌 握 情 况 ,解 决 问 题 ,提 出 建 议 ,供 党 组织 决 策 参 考 。

 4.及 时 向 基 层 党 组 织 传 达 上 级 党 组 织 的 决 策 部 署 ,组 织 执 行 党 组织 关 于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的 决 策 部 署 。

 5.贯 彻 落 实“ 一 岗 双 责 ”,组 织 落 实 分 管 领 域 党 建 工 作 重 点 任 务 。

 ( 四 )

 一 岗 双 责

 党 组 织 班 子 其 他 成 员 履 行 “ 一 岗 双 责 ” , 主 要 包 括 :

 1.认 真 学 习 贯 彻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要 求 ,落 实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制 ,严 格执 行“ 一 岗 双 责 ”,结 合 分 工 抓 好 分 管 领 域 党 的 建 设 工 作 ,对 分管 领 域 的 党 建 工 作 负 直 接 责 任 。

 2.坚 持 两 手 抓 、两 促 进 ,讲 业 务 工 作 时 讲 党 建 工 作 ,调 研 检 查 业务 工 作 时 调 研 检 查 党 建 工 作 , 述 职 时 述 党 建 工 作 。

 3.按 照 党 组 织 要 求 ,组 织 落 实 分 管 领 域 党 建 工 作 重 点 任 务 ,定 期报 告 履 行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情 况 。认 真 执 行 党 建 工 作 联 系 点 制 度 ,负责 了 解 、 检 查 、 督 促 联 系 点 落 实 上 级 党 组 织 决 策 部 署 情 况 。

 4.认 真 参 加 双 重 组 织 生 活 ,带 头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和 上 级 党 组 织 关 于基 层 党 建 工 作 的 决 议 、 决 定 和 指 示 精 神 。

 ( 五 )

 全 体 党 员 的 共 同 责 任

 全 体 党 员 在 党 的 建 设 中 履 行“ 共 同 责 任 ”。全 体 党 员 要 按 照“ 四讲 四 有 ”标 准 ,做 到“ 四 个 合 格 ”,要 将 理 想 信 念 融 入 灵 魂 ,将党 组 织 的 感 情 渗 入 血 脉 , 将 爱 党 、 护 党 、 敬 党 的 责 任 扛 在 肩 上 ,将 党 建 工 作 的 共 同 责 任 抓 在 手 里 。

 共 同 责 任 包 括 :

 1.认 真 学 习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 三 个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科 学 发 展 观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思 想 , 学 习 党 的 路 线 、 方 针 、 政 策 和 决 议 , 学 习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学 习 科 学 、文 化 、法 律 和 业 务 知 识 ,努 力 提 高 为 人 民 服 务 的 本 领 。

 2.贯 彻 执 行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和 各 项 方 针 、政 策 ,带 头 参 加 改 革 开 放和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带 动 群 众 为 经 济 发 展 和 社 会 进 步 艰 苦 奋斗 , 在 生 产 、 工 作 、 学 习 和 社 会 生 活 中 起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

 3.坚 持 党 和 人 民 的 利 益 高 于 一 切 ,个 人 利 益 服 从 党 和 人 民 的 利 益 ,吃 苦 在 前 , 享 受 在 后 , 克 己 奉 公 , 多 做 贡 献 。

 4.自 觉 遵 守 党 的 纪 律 ,首 先 是 党 的 政 治 纪 律 和 政 治 规 矩 ,模 范 遵守 国 家 的 法 律 法 规 , 严 格 保 守 党 和 国 家 的 秘 密 , 执 行 党 的 决 定 ,服 从 组 织 分 配 , 积 极 完 成 党 的 任 务 。

 5.维 护 党 的 团 结 和 统 一 ,对 党 忠 诚 老 实 ,言 行 一 致 ,坚 决 反 对 一切 派 别 组 织 和 小 集 团 活 动 ,反 对 阳 奉 阴 违 的 两 面 派 行 为 和 一 切 阴谋 诡 计 。

 6.切 实 开 展 批 评 和 自 我 批 评 ,勇 于 揭 露 和 纠 正 违 反 党 的 原 则 的 言行 和 工 作 中 的 缺 点 、 错 误 , 坚 决 同 消 极 腐 败 现 象 作 斗 争 。

 7.密 切 联 系 群 众 ,向 群 众 宣 传 党 的 主 张 ,遇 事 同 群 众 商 量 ,及 时向 党 反 映 群 众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 维 护 群 众 的 正 当 利 益 。

 8.发 扬 社 会 主 义 新 风 尚 ,带 头 实 践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和 社 会 主义 荣 辱 观 ,提 倡 共 产 主 义 道 德 ,弘 扬 中 华 民 族 传 统 美 德 ,为 了 保护 国 家 和 人 民 的 利 益 ,在 一 切 困 难 和 危 险 的 时 刻 挺 身 而 出 ,英 勇斗 争 , 不 怕 牺 牲 。

 ( 六 )

 普 通 员 工 的 基 本 责 任

 普 通 员 工 在 党 的 建 设 中 履 行 基 本 责 任 。党 政 军 民 学 ,东 南 西 北 中 ,党 是 领 导 一 切 的 。党 的 领 导 是 战 胜 一 切 困 难 和 风 险 的“ 定 海 神 针 ”,党 的 领 导 必 须 是 全 面 的 、整 体 的 ,哪 个 领 域 、哪 个 方 面 、哪 个 环节 缺 失 了 弱 化 了 都 会 削 弱 党 的 力 量 。要 在 普 通 员 工 中 增 强“ 国 企姓 党 ”意 识 ,国 企 的 所 有 普 通 员 工 也 必 须 用 党 的 十 九 大 精 神 特 别是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武 装 头 脑 、指 导 实 践 ,树立 爱 党 护 党 敬 党 情 怀 和 家 国 情 怀 ,要 紧 紧 围 绕 中 心 服 务 大 局 ,有效 发 挥 普 通 员 工 在 党 建 工 作 方 面 的 积 极 作 用 ,为 党 建 工 作 凝 聚 正能 量 , 全 心 全 意 跟 党 迈 进 新 时 代 , 同 心 共 筑 “ 中 国 梦 ” 。

 基 本 责 任 主 要 包 括 :

 1.牢 固 树 立“ 国 企 姓 党 ”观 念 ,坚 决 拥 护 党 的 领 导 ,坚 决 维 护 以习 近 平 同 志 为 核 心 的 党 中 央 权 威 和 集 中 统 一 领 导 。

 2.努 力 学 习 并 贯 彻 执 行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和 决 议 ,自 觉 服 从服 务 于 党 和 国 家 工 作 大 局 , 努 力 增 强 “ 爱 党 爱 国 爱 企 ” 意 识 。

 3.在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事 业 发 展 中 体 现 责 任 担 当 ,以 实 际行 动 践 行 “ 六 个 力 量 ” , 在 本 职 岗 位 上 履 行 国 企 员 工 责 任 。

 4.争 做 遵 纪 守 法 ,着 力 践 行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的 文 明 员 工 。热爱 企 业 ,维 护 企 业 利 益 ,奉 献 爱 心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弘 扬 正 能 量 。

 5.恪 守 职 业 道 德 ,切 实 提 高 执 行 力 ,严 格 遵 守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尽职 尽 责 , 全 力 以 赴 做 好 本 职 工 作 。

 6.精 诚 团 结 ,相 互 协 作 ,勇 于 开 拓 ,锐 意 进 取 。牢 固 树 立 勤 俭 办企 业 的 思 想 , 实 施 精 细 化 管 理 , 切 实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

 五 、 落 实 措 施

 ( 一 )

 建 立 责 任 考 核 机 制 。

 把 “ 4+2” 全 员 党 建 责 任 体 系 纳 入 指标 体 系 ,按 照 党 建 工 作 绩 效 考 核 评 价 办 法 ,全 面 开 展 党 建 工 作 绩效 考 核 评 价 ,并 将 结 果 纳 入 业 绩 考 核 。各 单 位 要 加 强 日 常 检 查 和专 项 检 查 ,定 期 分 析 研 判 党 建 工 作 ,定 期 对 所 属 党 组 织 党 建 工 作进 展 情 况 进 行 通 报 , 并 将 日 常 工 作 情 况 纳 入 绩 效 考 核 。

 ( 二 )加 强 监 督 机 制 建 设 。各 单 位 要 结 合 巡 察 监 督 工 作 ,把 落 实党 建 工 作 责 任 制 情 况 纳 入 内 部 巡 察 监 督 内 容 ,抓 好 问 题 整 改 。交叉 任 职 的 单 位 党 政 负 责 人 相 互 监 督 ,自 觉 接 受 对 方 对 自 身 工 作 的督 促 检 查 。要 开 展 党 建 工 作 民 主 测 评 ,畅 通 监 督 渠 道 ,充 分 听 取党 员 干 部 和 职 工 群 众 的 反 映 和 评 价 。

 ( 三 )强 化 党 建 责 任 落 实 。各 级 党 组 织 每 年 要 按 照 党 组 织 隶 属 关系 和 干 部 、党 员 、员 工 管 理 权 限 ,层 层 签 订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书 。下级 党 组 织 每 年 至 少 向 上 级 党 组 织 报 告 1 次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制 落 实情 况 。各 级 党 组 织 要 督 促 所 属 党 组 织 及 其 班 子 成 员 落 实 管 党 治 党责 任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制 履 行 情 况 ,作 为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的 重 要 依 据 。

 ( 四 )实 行 责 任 落 实 报 告 机 制 。各 级 党 组 织 要 落 实 述 职 评 议 制 度 ,按 照 公 司 统 一 安 排 ,对 照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自 上 而 下 全 面 开 展 党 建工 作 责 任 述 职 评 议 工 作 。党 组 织 书 记 和 行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交 叉 分 设的 单 位 ,党 组 织 书 记 和 行 政 负 责 人 两 个 第 一 责 任 人 必 须 共 同 参 加抓 党 建 工 作 述 职 评 议 会 议 ,并 共 同 进 行 述 职 。班 子 成 员 每 年 向 本级 党 组 织 报 告 履 行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情 况 。

 上 级 党 组 织 可 根 据 需 要 ,听 取 下 级 党 组 织 及 其 班 子 成 员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落 实 情 况 。

 ( 五 )完 善 责 任 履 行 结 果 应 用 。党 员“ 共 同 责 任 ”履 行 情 况 由 所在 党 支 部 提 出 意 见 ,纳 入 民 主 评 议 、评 先 评 优 、月 度 绩 效 、年 度绩 效 和 量 化 评 价 。普 通 员 工“ 基 本 责 任 ”履 行 情 况 由 所 在 单 位 党支 部 提 出 意 见 , 纳 入 本 人 评 先 评 优 、 月 度 绩 效 、 年 度 绩 效 。

 ( 六 )

 健 全 责 任 追 究 机 制 。

 履 行 党 建 工 作 主 体 责 任 、 第 一 责 任 、直 接 责 任 、“ 一 岗 双 责 ”的 考 核 、监 督 与 责 任 追 究 按 照《 公 司 党建 工 作 责 任 制 实 施 细 则( 试 行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共 同 责 任 ”履 行 情 况 参 照 执 行 。普 通 员 工 履 行“ 基 本 责 任 ”的 考 核 、监 督 与责 任 追 究 按 照 《 公 司 员 工 奖 惩 规 定 》 的 有 关 要 求 执 行 。

 六 、 工 作 要 求

 ( 一 )公 司 各 级 党 组 织 要 忠 诚 履 行 党 的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必 须 坚 持党 建 工 作 和 生 产 经 营 工 作 同 部 署 、同 落 实 、同 考 核 ,以 实 际 工 作业 绩 来 检 验 党 建 责 任 制 落 实 的 综 合 成 效 ,把 党 要 管 党 、全 面 从 严治 党 落 到 实 处 。

 ( 二 )党 组 织 书 记 和 行 政 负 责 人 要 牢 记 第 一 责 任 ,直 接 责 任 人 要专 心 专 责 抓 党 建 ,班 子 成 员 要 履 行“ 一 岗 双 责 ”,抓 紧 抓 实 党 建工 作 。各 级 党 建 、组 织 人 事 、纪 检 监 察 等 部 门 要 协 同 高 效 推 动 工作 落 实 。

 ( 三 )各 单 位 要 把 全 员 党 建 责 任 体 系 建 设 与 深 化“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常 态 化 制 度 化 、开 展“ 不 忘 初 心 、牢 记 使 命 ”主 题 教 育 结合 起 来 ,统 筹 推 进 、整 体 协 调 ,达 到 预 期 目 标 ,全 面 推 动 党 建 工作 高 质 量 发 展 。

 ( 四 )各 单 位 要 及 时 总 结 和 提 炼 全 员 党 建 责 任 体 系 建 设 中 的有 益 经 验 和 积 极 成 果 ,推 广 好 经 验 好 做 法 ,为 全 员 党 建 责 任 体 系建 设 工 作 顺 利 推 进 营 造 良 好 氛 围 ,激 发 全 员 参 与 党 建 工 作 ,履 行党 建 责 任 的 积 极 性 和 主 动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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