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办法与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31 来源: 对照材料 点击:

 竞赛办 法与相关 规 定

 一、 竞赛办 法

 (一)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口令为信号。

 裁判员提前2分钟召集参赛运动员就位;裁判员发出“预备”口令后,所有参赛运动员做好跳绳准备,长绳中心点着地呈静止状态;裁判员发出“开始”口令后,运动员开始比赛;比赛结束时,裁判员的口令为“停”,运动员停止比赛。

 (二)计数方法; 在裁判员发出“开始”口令后,摇绳队员将绳同方向360°摇起,运动员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须依次以“8”字路线跑入绳中跳跃、长绳过双脚一次、再跑出长绳,则计次数1次,在规定时间内累积计数。

 (三)计数 每场比赛安排3名裁判员计数,若2名裁判员计数相同而第3名不同时,应以这两名裁判员所计数为准;若3名裁判员所计数各不相同, 则以中间个数为准。

 (四)比赛时间 每队每轮跳2分钟,共跳两轮,按两轮的次数相加计总成绩。每队参赛的10名运动员中2名运动员负责摇绳,8名运动员按顺序参加跳绳,比赛中间允许摇绳与跳绳队员之间换人,所耽误时间计入2分钟内。

 (五)犯规及判罚 在“开始”口令未下达前出现摇绳或抢跳,裁判员须重新开始比赛 ,并提出警告,对于3次出现上述情况的队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二、 竞赛 相关 规 定

 (一)检录 赛前半小时请各参赛队领队集中到赛场检录处检录。

 (二)比赛顺序 在裁判长的监督下,由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各队领队先抽抽签顺序,再由各队领队按抽签顺序抽比赛顺序(2轮1次抽完)。

 (三)名次确定 比赛成绩按2轮总次数确定,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次数相等,以 单场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并涉及第一名,则令次数相等的

 队加赛一场;若再相等,则在裁判长的监督下,由双方领队抽签决定名次。

 (四)运动员 两轮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相同,没参加第一轮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第二轮比赛。

 (五)器材及场地 比赛所用跳绳长度为5米,由学院工会提供;两名摇绳队员的 间距不小于3.6米。

 (六)其他 请各队队员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

 (七)录取与奖励 参赛队伍中除成绩最低的2个队外,均录取名次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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