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09-06 来源: 对照材料 点击: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汇聚爱国爱教的强大正能量

——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省宗教督查工作会议和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着力推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开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下面,为做好全市宗教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紧迫感

做好宗教工作事关全市发展大局,必须不断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

一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管理宗教事务不是要取消宗教,而是要团结和带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我们同宗教界的共识,也是根本利益所在。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正确的态度既不是“收”,也不是“放”,而是“导”,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

二要深刻把握宗教工作的复杂性近年来,我国宗教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政策和依法管理,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受境外宗教的影响也日益明显,一些突出的不稳定因素也大多与国外势力的渗透有关。我们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面对的挑战更加严峻,肩负的任务也更加繁重。

三要充分认清宗教工作的长期性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不断巩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旅游人员越来越多,人员流动性强,信息交流渠道多,其中不乏信教人员。多方因素交织,加上对外来人员的管理难度大,产生的问题会逐渐增多,将会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改革发展。对此,我们必须站在促进改革发展大局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准确把握宗教工作的趋势、特点和规律,扎实做好宗教工作。

二、聚焦工作重点,开创我市新时代宗教工作新局面

1.竭力助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认真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扎实做好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文化资金和散居少数民族资金的申报工作,共争取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XX万元。着力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目前全市共XX个村被国家民委授予“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较好地引领带动了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争取市本级每年安排民族乡的发展资金和文化事业补助费由XX万元/年提高到XX万元/年。认真指导省级少数民族文化联系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抓好创建工作。坚持严格把关,规范审核,很好地完成了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加分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全市共审核通过XX人,其中聚少XX人、过半少XX人、其他散少XX人、聚汉过半汉XX人。

2.纵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济交流现场会议精神,在进一步抓好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建设的同时,组织召开了全市民族工作推进会,全面启动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督促推动全市XX个民族自治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落实落地。切实加强了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工作,确保了全市民族领域的团结和谐。

3.着力依法管理维护宗教领域和睦稳定。对全市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隐患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先后开展了两次地毯式的排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XX个,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地均建立了台账,能立即整改的都及时整改到位;
短时间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分别落实了管控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员和整改措施,限定了整改期限。狠抓了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XX个方面主要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对各市市区存在的个性问题进行了专题交办。及时成立了市县两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夯实了宗教工作组织保障。目前,各市市区均已建立了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落实了乡(镇)、村(社区)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统一制作了宗教场所责任公示牌,明确乡(镇)分管宣传统战工作的领导负责宗教工作,各村(社区)主任为宗教工作联络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存在的危房、消防设施不到位、电线老化、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安全隐患进行了切实整改。对个别地方存在的乱建滥塑、违规设置功德香、违规卖高香,信徒私自请外来人员传教等问题进行了严厉打击和整顿,成效明显。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合力

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党管宗教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市宗教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宗教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党组织每年至少研究两次宗教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将宗教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和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形成硬性约束。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宗教的同志要带头学习宗教知识和政策法规,将《宗教事务条例》纳入党组织学习计划,加深宗教政策的把握和宗教知识的储备,适应新时代宗教工作的需要。

二要完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使领导更加有力、体制更加顺畅、协调更加到位。统战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宗教部门要依法严格管理,公检法机关要坚决打击违法宗教活动,组织、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效管控网络舆情,牢牢掌控基层文化阵地。国土资源、住建、教育、文化、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在场所规划建设、传教活动等方面从严履行职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联系各自成员,支持宗教工作的开展。

三要强化基层基础要加快完善市、乡、村三级宗教管理网络,严格落实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彻底消除基层宗教管理“空白区”。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团结到党的周围,让全社会真正认识到能够带领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是党,而不是宗教和“神”的力量,提升党在群众心中的威信和形象。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下,宗教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坚定信心、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全市宗教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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