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款《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0-10-19 来源: 对照材料 点击:
《承诺书( 一 )》
承诺书 (一)
本人/公司
,就以
项目,合同编号为
,项目名称为
的应收
公司的款项
万元,代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
支付其购买贵司开发物业
的房款及税费之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公司
或最终购买人不退房; 2、超出本人/公司应收
公司的款项
万元的剩余房款; 3、
女士/先生认购本单位后,只可更名一次; 4、本人/公司
或本单位的最终购买人不享有任何购房优惠。
承诺人:
购买人:
日期:
《承诺书(二)》
承诺书 (二)
本人
承诺认购
单位后,不退房及不再更名。
签署《认购书》后,本人亦不再要求任何购房优惠。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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