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股室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24 来源: 对照材料 点击:

 机关股室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一、考评依据

 《经营管理方案》规定的各股室职责,以及实际完成情况。

 二、考评原则

 1.突出重点原则。围绕林场确定的重点工作,坚持以加大力度,加快发展为主题。

 2.鼓励竞争原则。以量化指标考核为主,突出可比性,强化竞争性。

 三、考评对象

 总场机关各股室。

 四、考评项目、分值及办法

 考评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和百分制计分办法,公共项目 30 分,业务工作 70 分。实现目标计满分,未实现目标的根据其实际差欠情况进行扣分,直到扣完该项分值为止。日常考核由各相关股室、分管领导、目标考核组负责,并记录在案,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年度考核由目标考核组负责。

 (一)公共项目(30 分)

 1.机关效能建设(10 分)。凡被县效能办效能检查违反一起的扣 3分,凡被场效能办效能检查违反一起的扣 1 分。

 2.积极参与创卫工作。打扫好院内卫生,保持责任区卫生清洁(10分),没有坚持打扫的每次扣0.5分,卫生检查不达标的每次扣0.5分。

 3.全面完成新闻宣传报道任务(10 分)。市级未完成每少一篇扣 1

 分;县级未完成每少一篇扣 0.5 分。

 (二)业务工作(70 分)

 办公室

 1.及时收发、传递各类文件和会议通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汇总上报工作(12 分)。出现差错每次扣 1 分。

 2.做好总场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工作(12 分)。工作不到位,造成影响或反映的每次扣 0.5 分。

 3.负责全场人事、劳动、职称、机构编制管理及轮岗人员审核登记工作(12 分),出现差错每次扣 0.5 分。

 4.做好党建日常工作(12 分)。出现差错每次扣 1 分,未通过县里检查每项扣 3 分。

 5.负责机关卫生清洁、请休假统计、物资与车辆调度管理工作(6分)。出现差错每次扣 0.5 分。

 6.抓好场区文明城、园林城、森林城、卫生城等创建工作(10 分)。未按要求创建,每少一项扣 0.1 分。

 7.负责场团委日常工作(6 分)。出现差错每次扣 0.5 分。

 经营股

 搞好全场营、造林作业设计,做好面积的测量、界线的确定。测量面积误差在 5%之内。负责核定营、造林结算经费,结算准确率 100%(12 分),作业设计、面积、界线不准确产生争议,每项扣 2 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

 2.负责提出营、造林技术要求和标准,开展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质量验收把关工作。验收各分场营、造林质量,验收准确率达 95%以上(10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每少开展一项扣 0.5 分。

 3.配合县林业局调查设计队做好采伐、间伐、采脂山场的作业设计以及界线的确定、界址打印,上交有关林业规费,办好证件。搞好间伐木材的验收量方,材积计算,制定好竞价销售方案,组织竞价销售,总材积误差不超过 3%(10 分),未做好每项扣 2 分,每相差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

 4.负责育苗圃地、优质品种的选择,并确定育苗计划,及时进行技术指导(8 分),每差欠一项扣 0.5 分,每拖延一天扣 0.2 分。

 5.搞好森林资源调查,与县资源调查同步,掌握林场森林资源状况,准确率达 90%(10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

 6.负责抓好林业生产工程项目的对接,搞好策划、筛选和包装(10分),少一个项目扣 2 分。

 7.负责木材销售、毛竹经营、松树采脂、林地租赁等各种资产及工程建设发包工作,并做好当年资金按时回笼(15 分)。未做好每项扣 2 分,未按时回笼的每一起扣 2 分。

 森保股

 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5 分)。未按规定宣传每少一次扣1 分。

 负责全场的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8 分)。制定并落实防火、防盗、防病虫害各项措施。每少一项扣 2 分。

 3.做好综治工作(12 分)。未要求签订责任状、搞好全场综治队伍

 建设、普法宣传、矛盾排查等,每少一项扣 2 分。

 4.负责采脂山场质量、数量的督促检查及联营山场采脂分成款的发放(8 分),因督促不力造成违规采脂,每块山场扣 0.5 分,因数量不准造成分成纠纷每笔扣 0.5 分。

 5.负责采伐山场的监管及验收,提出清山方案,掌握采伐(间伐)山场的基本情况(8 分)。因监管不力,造成越界、越树种采伐,每处扣 1 分。

 6.负责山林纠纷的调处,指导分场处理一般性林业案件,积极配合森林公安查处各类林业案件(5 分),确保破案率和查处率达到 95%以上,否则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 0.2 分。

 7.按《护林员管理办法》加强护林员队伍的管理工作(8 分),未对护林员业务培训或护林员对本管辖山场界址不清的每项扣 1 分。

 8.加强防火宣传,确保全场无火灾发生,若发生火灾要及时组织扑救(6 分),因组织不及时导致延误战机每次扣 0.5 分,发生一起扣 0.5分。

 9.抓好林长制日常工作(10 分)未做好每次扣 1 分。

 财务股

 1.编制全场年度财务预、决算,决算准确率达 100%,预算准确率达 80%(10 分),每相差一个百分点扣 0.1 分。

 2.按要求编制好财务报表等送领导审核,审核后上报(10 分)未送领导审核每次扣 1 分。

 3.按财务要求搞好财务记账,做好原始凭证审核,确保原始凭证

 真实、准确、手续齐全(12 分),原始凭证发现 1 张手续不齐全扣 0.5分。

 4.各种帐目日清月结,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收支结余情况(8 分),未及时汇报一次扣 0.2 分。

 5.国有资产的登记,现金支票和银行印签章管理(8 分),每少登记 1 笔扣 0.2 分,管理不严造成差错扣 0.2 分。

 6.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财务检查工作(6 分),如因财务人员做帐出现差错,造成单位损失,每笔扣 0.5 分。

 7.负责各种合同资金的准确收取,将各种合同第二年以后资金按时回笼(10 分),每差错 1 笔扣 0.5 分,资金未按时回笼每笔扣 0.5分。

 8.做好卫生健康日常工作(6 分)出现差错每次扣 0.5 分。

 招商办

 1.负责提供招商引资有关信息,积极出外招商或参加产业招商活动(10 分),少一次扣 0.5 分。

 2.负责做好新引进企业的服务工作,协助新办企业各种证照的办理(10 分),老板反映工作不得力每项扣 0.5 分。

 3.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每月按时上报帮扶报表(10 分),企业提出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未及时解决,企业有反映的,每次扣 0.5 分。

 4.按要求及时上报招商引资各项基础性资料(10 分)。基础性资料未及时上报每次扣 1 分。

  5.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0 分)。按完成情况折算得分。

 6.做好统计日常工作(5 分)。未做好每项扣 1 分。

 7 做好妇联日常工作(5 分)。未做好每项扣 1 分。

 8.做好本辖区及挂靠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落实隐患的整改(10 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被安委会通报的,出现一次重大隐患扣 1 分,扣完为止。

 创建办

 1.负责全场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森林城等创建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和信息(20 分),每差一项(次)扣 1 分

 2.协助县创卫办开展卫生整治工作,落实辖区范围内环境卫生工作(20 分)出现通报批评或“不清洁”,每次扣 2 分。

 3.负责全场“路长制”工作(15 分),未做好每项扣 1 分。

 4.负责桂花山庄、锦绣山庄的管理工作(15 分),未做好每项扣 1分。

 项目办

 1.负责全场项目的申请、立项、实施、验收等工作,加强与有关科研单位的联系与合作(15 分),未做好每项扣 1 分。

 2.负责全场项目包装提报工作,及时编制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15 分),未做好每项扣 1 分。

 3.负责全场基建工程的规划、设计、招标、评审与管理工作(15分),未做好每项扣 1 分。

 4.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等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15 分)出现差错每

 次扣 1 分。

 5.做好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10 分),未做好每次扣 1 分。

 效能办

 1.做好全场效能建设巡察督查日常工作,全年督查不少于 12 次。(20 分)未做好每项扣 1 分,督查少不次扣 1 分。

 2.及时报告群众投诉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并办理好效能建设投诉事项(15 分)未做好每次扣 1 分。

 3.负责考勤机的运行和维护,汇总每月打卡情况,做好台帐(20分)未做好每次扣 1 分。

 4.负责扶贫攻坚日常工作(15 分)未做好每次扣 1 分。

 机关党支部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召开会议,上好党课(20 分)未做好每次扣 1 分。

 2.抓好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每月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内退、轮岗党员教育管理有记录(20 分)未做好每次扣 1 分。

 3.各项记录规范、及时(20 分)每次检查发现问题不作改进每处扣 1 分。

 4.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按季及时上交场党委(10 分)未做好每次扣 1 分。

 五、加减分

 1.对工作获上级部门奖励的进行加分。获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 15 分、12 分;获县委、政府表彰奖励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12 分、10 分、8 分;年终获部门考核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10 分、8 分、6 分。

 2.对工作在年终考核中排名为后三名的进行减分,并在职工代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考核在县委、政府排名后三名的,给倒数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减 12 分、10 分、8 分;年终在部门考核中为后三名的,给倒数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减 10 分、8 分、6 分;在检查中受省、市级通报批评的分别减 15 分、12 分。

 3.若因股室工作我场被县里“一票否决”,则该股也被场里“一票否决”,减 30 分,全场通报批评,并在职工代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1)凡发生 1 起 3 人以上(含 3 人)群体性事件或 1 起刑事案件的;

 (2)凡发生 1 起重伤 1 人或轻伤 3 人以上(含 3 人)安全事故的;

 (3)凡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六、评审办法及程序

 1.各股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年度工作考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评分,并以书面形式报告。

 2.总场组织考评工作组,进行综合考评。

 3.日常考核按单项工作要求由各股室申报,经考核组或相关股室及上级单位进行考核,结果为年度考核扣分的依据。

 4.考评组汇总后提请林场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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