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订单信息处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24 来源: 对照材料 点击:

 公司 订单信息处理制度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 有关订单信息的获得、整理、报告等有关事项,须按照本制度所定条例实施。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获取订单信息的方针。

 (2)采用最佳调查方法。

 (3)信息报告的记录。

 (4)报告的整理及账目记录。

 (5)订单获得的促成及联络。

 (6)提供信息的奖励制度。

 第三条 营销企划部门依照本制度来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获取信息的方式和处理

 第四条 获取订单信息的方针由部门经理负责订立,全体员工应遵照执行。营业人员要每月举行一次会议。

 第五条 需要调查的,要另行订立方针,并对负责者实施培训。

 第三章

 调查的整理

 第六条 在进行调查时,应在调查记录上记录重要事项,然后向营销企划部门报告。

 第七条 调查所得资料送交营销企划部门。

 第四章

 联络

 第八条 营销企划部门从各营业单位得到以上报告时,应对其内容认真核查,并要评估报告价值。如果认定其有价值,应据此制订各种销售计划。

 第九条 营业单位在接到销售活动的目标指示时,须订立日程表并通知营销企划部门计划日程,以此作为活动基准,而其结果也要经常向营销企划部门报告。

 第五章

 调查的管理

 第十条 营销企划部门要对营业单位的预定日程和实际业绩进行经常性的评估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对于获得的情报,经过审查后如果确认其适宜有效,应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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