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改造提升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0-11-21 来源: 对照材料 点击: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NBZFCG2020X024G

 项目名称:

 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改造提升项目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 0 二 0 年

  目 目

 录

 第一章 专用部分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二章 通用部分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其他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日期:2020 年 9 月 14 日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BZFCG2020X024G 2、项目名称: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改造提升项目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05 万元 4、采购需求: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改造提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2020 年 12 月底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及数据迁移、培训等工作,完成项目初验,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2021 年 6 月底,完成项目终验。详见需求内容。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列入“zccreditchina.gov.cn、zc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或宁波政府采购网(zcnbzfcg.cn)免费下载电子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 年 10 月 13 日 9:30。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 1901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五、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地址:宁波市宁穿路 2001 号市行政中心一号楼,联系方式:方先生/0574-89182294。

 2、集中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TEL:0574-87187960 FAX:0574-8718796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 1901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315066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

 特别申明 :

 :

 1、 、第 任何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20 条规定的要求均为无效采购需求。

 2、 、 不得将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将除进口产品以外的生产厂家的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3、 、 根据《关于促进自主创新进一步改进招标采购工作的意见》(甬资交管办[2019]1 号)规定,若投标产品列入地级市及以上政府部门重点自主创新产品目 录的,相应的资格审查和案例业绩评分视同完全满足(以投标文件中提供 地级市及以上政府部门重点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证明材料为准)。

 4、 、 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仅供参考,欢迎其他相当的产品投标。

 5、 、 非单一产品项目,以“ ※ ”标识的为核心产品。

 6、 、 以“ ★ ”标识的为重要采购需求条款。

 7、 、有 针对本项目情况,各投标商均有 10 分钟的方案介绍时间。方案介绍按各标包的投标供 登记顺序进行。(本中心只提供 VGA 接口投影仪,笔记本、U 盘、网络环境等请自备,讲标演示区域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产品)

 8、 、 现场踏勘:参加于 现场踏勘的供应商请于 2020 年 年 9 月 月 22 日 日 09 :30 到 踏勘现场集合路 (地址:宁波市宁穿路 2001 号市行政中心

  联系人 :方先生

  电话:0574-89182294 )。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中标后,供应 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的要求!。

 项目需求说明 :

 1 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1 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改造提升项目 一套 2 项目背景 2019 年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宁波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的通知,提到进行政务协

 同与决策支撑平台建设,改造完善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报送与采编、领导批示办理与政务督查、接待管理、待办事宜与消息提醒等功能模块,改造统一用户管理与认证系统,实现与电子公文系统、建议提案系统、会议管理系统等应用的无缝衔接,提升协同办公系统应用水平,提升政务办事效率。

 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为推进 2019 年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贯彻落实全市“六争攻坚”动员大会的精神,切实保障四大家推进“服务争效”,计划改造提升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

 3 建设目标 本项目建设紧密围绕宁波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2019 年工作要点,以信息资源整合、提高应用水平为导向,构建统一高效、业务协同联动、信息安全可靠的一体化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三个一体化”(数据一体化、平台一体化、办公一体化),实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立体互联、精确管理和科学决策,推进政务运行数字化应用的整体优化,系统要求适配“912”工程建设环境。

 4 建设内容 本项目改造提升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深化服务四个模块(领导批示、政务督查、建议提案、信息上报),改造统一用户管理与认证系统,新建数据分析系统;新建数据管理系统和支撑服务系统;实现与市委 OA 系统、电子公文系统、政务公开系统、四大家内网网站、市委会议管理系统、政务

 消息中心、宁波市建议提案系统、市委领导批示系统、短信平台对接;为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宁波市大 OA 系统等业务系统预留接口。达到一站式访问各应用系统、完成数字化转型、大幅度提升工作效率的目的。

 5 设计原则 本项目中所采用的系统以及系统的构成应符合以下原则:

 1.安全性原则 从技术和管理上确保信息的安全,系统应能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使用用户管理、权限系统、访问控制、备份管理等安全机制,保证系统信息的安全。

 2.可靠性原则 保证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运行中不会出现数据丢失,数据是准确和完整的;当某个功能模块出现问题后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不会导致整个系统的瘫痪。

 3.实用性原则 系统的最终目标是应用,所以系统的结构设计应从实用性出发,采用友好的操作界面、做到简单实用、界面人性化、能满足不同层次的用户要求。

 4.先进性原则 在保证可靠性和技术成熟性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系统体系结构,先进的构架方式,先进的系统软件,先进的应用软件设计思想和实现技术,为平台提供最佳的技术支持,并符合今后的发展方向。

 5.标准性原则 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标准的原则,遵循国家或行业标准,从多个方面进行标准化设计,能保证与其他业务系统实现有效衔接,实现信息的共享。

 6.可扩展性原则 系统设计应能满足未来业务变化的需求,该平台是一个不断发展中的应用系统,当业务需求、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可以扩展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软件设计要适应业务发展需要,便于系统的扩展,能在“912”工程建设环境下运行。

 6 用户分析 本项目建设在电子政务专网,用户主要涉及四大家及其他单位。其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为个人账户,其余单位为单位账户。个人账户信息从浙政钉同步而来,在本平台进行组织架构信息的构建,同时加入部门的虚拟账号,形成本平台完整的组织架构信息。

 7 技术要求 1.平台支持不小于 7 层的组织结构,并可根据要求灵活扩展; 2.保持不间断稳定运行,非“912”工程建设环境用户客户端同时在线操作的情况下,大部分的反应时间控制在 2 秒以内,界面的反应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3 秒以内;“912”工程建设环境下的系统大部分的反应时间控制在 6秒以内,界面的反应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9 秒以内;

 3.稳定性方面:在利用本系统正常的工作中,不应出现妨碍工作顺利进行的系统错误或意外中止的情况; 4.资源利用方面:在进行海量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的过程中,允许CPU 和内存的占用率提升及网络带宽占有量的加大,但在操作结束后,应该及时释放所占用的资源,以保证工作人员利用电脑顺利进行其它的工作; 5.系统处理能力方面:平时日常的应用中,并发为 200 人左右; 6.使用灵活性方面:当系统与其它软件的接口发生变化,用户的操作方式、运行环境、对信息获取方式以及对期望获取的信息结果发生变化时,软件系统要做到易于调整,拥有高度的灵活性; 7.支持负载均衡技术、提供良好的可扩展性和容错性; 8.为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从基础软硬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等逐步实现“912”工程建设做准备,在满足用户“办文、办会、办事”等核心业务需求的同时,前瞻性的对办公平台进行建设。平台需支持“912”工程建设操作系统,采用 Java 跨平台技术,支持“912”工程建设中间件,流式控件支持 WPS。

 8 安全要求 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按照按等保二级要求建设。

 9 系统功能需求 9.1 数据管理系统 数据管理系统以政务数据为基础,将四大家及其他单位的相关办公系统数据统一汇合至资源池,进行数据获取、数据处理、数据管理、数据分析,通过数据融合技术,重组数据,克服信息的不完备性和不确定性,更加准确、全面地认识和描述业务对象,从而辅助用户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政务业务资源池的数据经过处理后,按照实际需求和规则,基于数据分析服务,对数据进行分析展示,为考核评价等提供依据。

 9.1.1 数据资源管理 1、数据获取 通过可靠的采集方式,将数据采集至资源池进行处理。数据获取主要利用 ETL 工具、日志采集、webservice 接口与业务系统对接等方式,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能够保证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

 2、数据处理 将获取至资源池的数据进行整理与整合,通过数据清洗,按照梳理规范和模型建立各标准化数据。

 3、数据管理 对处理后的数据进行管理。

 4、数据监控

 对数据服务、系统日志进行实时的监控和管理。

 9.1.2 主题库 1、文件库 文件库主要包含收发文、领导批示件、督查件、信息采编、建议提案等办理流程数据、结果数据、办理人员数据等,根据数据标签可归类到相应的目录下。

 2、领导服务库 领导服务库是针对领导,对其批示过的文件、签发的收发文、参加的会议、提出的建议提案等,进行集中展示。

 9.2 支撑服务系统 支撑服务系统作为各应用系统的服务支撑,包括应用支撑组件和应用服务模块两大部分。支撑服务系统的建设,也为四大家后续应用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新系统的建设可基于支撑服务系统的应用支撑组件和应用服务系统,不需要重复设计和开发。

 9.2.1 应用支撑组件 应用支撑组件主要包括流/版式套件、流程引擎、消息队列、数据重构、定时任务等。

 1、流/版式套件 需要有一套流式套件来支撑公文的在线编辑,能够在浏览器窗口中直接

 编辑 Word,Excel,Wps 等不同格式的文档。

 版式套件主要是 PDF 控件。

 可以支持“912”工程建设环境。

 2、流程引擎 采用先进的流程引擎,支持图形化的流程定义工具,工作流平台具有技术领先、定制灵活等特点,具有很好的系统结构和系统扩展性,能够处理基于表单的业务流程。

 流程定义工具中提供了会签、多选一流程等功能的支持,可根据各单位的各个业务模块中对流程的要求,定义出相应的工作流应用于业务中。支持退回到指定环节、收回到上一环节、中止流程等异常处理能力。

 系统支持定制修改各业务的业务流程,在 WEB 网页上通过图形化定制界面,以拖拽的方式实现业务流程的定制。

 3.消息队列 队列是消息的安全存放地,队列存储消息直到它被应用程序处理。

 4.数据重构 主要任务是完成数据的抽取、转换和加载的工作。通过 ETL,将所需的数据从数据源中抽取出来,并对数据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清洗、集成、转换、汇总等处理工作,最后将处理完的数据加载到数据仓库中。

 5.定时任务 采用定时任务,定时执行调用远程接口来获取数据或推送数据。

 9.2.2 应用服务模块 应用服务模块主要包括用户认证服务、用户同步服务、权限服务、消息管理服务、消息提醒服务、文件服务、日志服务、接口服务、定时服务、监控服务、备份服务、数据传输加密服务、文件转换服务、数据共享服务、数据缓存服务、数据采集服务、数据清洗服务、数据分析服务、敏感词过滤服务、电子印章服务。

 1.用户认证服务 提供多种不同安全级别的身份认证方式。

 2.用户同步服务 根据规则将用户信息同步给其它资源。

 3.权限服务 权限服务为应用系统权限分配提供支撑。

 4.消息管理服务 对系统的消息进行管理。

 5.消息提醒服务 提供通过短信和钉钉消息进行消息提醒。

 6.文件服务 提供文件上传、下载服务。

 7.日志服务

 为系统提供用户操作日志和管理机制,为管理实现有据可查。

 8.接口服务 建立系统的统一接口标准,为现有业务系统提供数据集成接口。

 9.定时服务 定时服务可以在线加载、卸载、启动和停止定时任务。

 10.监控服务 对系统的业务流程、系统故障等提供监控服务。

 11.备份服务 提供对数据库和文件的在线备份、脱机备份、异地备份功能。

 12.数据传输加密服务 提供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加密处理。

 13.文件转换服务 提供文件转换服务,将用户上传的各类格式文件转成统一格式进行保存和共享。

 14.数据共享服务 实现系统数据对第三方应用系统的共享服务。

 15.数据缓存服务 数据缓存服务主要解决高并发下数据访问的性能问题,提供高性能的数据快速访问,提高系统的执行效率。

 16.数据采集服务 对来自不同系统、不同平台的政务数据进行归集,实现政务数据有效采集、及时更新、合理利用。

 17.数据清洗服务 清洗数据中可识别的错误,包括检查数据一致性,处理无效值和缺失值等。

 18.数据分析服务 为数据提供多维度的分析及多样化的展示方式和报表,为用户提供更直观、更智能的数据展现。

 19.敏感词过滤服务 对系统中的内容进行敏感词检索、过滤,从源头保障内容安全。

 20.电子印章服务。

 调用宁波市已建设的电子印章服务系统。

 9.3 统一用户管理与认证 本项目需要对接系统主要分为已建系统与未建系统,实现单点登录,整合各系统的待办事宜统一展示。需要提供统一的认证服务、集中用户信息管理、集中组织架构管理,有效得解决了在每个应用系统采用不同的身份认证问题,实现多个应用产品间跨域的单点登录、单点退出、统一用户身份认证和统一分级的用户身份管理。

 (1)统一用户管理 实现对单位信息和人员信息的统一管理和维护。包括单位信息管理、人员信息管理、调出人员库管理、已删人员库管理、离职人员库管理和单位机构分级管理。

 (2)统一用户日志 系统日志包括部门日志、人员日志、调动日志和推送日志等,记录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访问过程,建立一套全面的、有效的回溯和追查机制。

 (3)统一权限管理 建立统一的权限认证系统,综合管理用户在各系统间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权限,实现各系统间的一次登录、统一认证和统一权限管理。

 (4)接口管理 对接口调用用户进行角色管理,对接口用户进行注册,当人员变动时自动调用推送接口进行数据同步推送。

 (5)资源维护 资源维护模块提供在线用户查看和标准库维护功能。

 9.4 办公管理系统 办公管理系统是一个内部日常办公、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单位内部各种信息(办公信息、文件、函件等)的统一管理和发布,以及个性化的服务。

 本次办公管理系统是对原市政府办公管理系统的改造提升,对原系统积累的信息、文档、知识资源等数据实现新旧系统的数据平滑迁移。同时实

 现办文模块与宁波市电子公文系统的对接,实现与市委 OA 系统、政务公开系统、四大家内网网站、政务消息中心、短信平台对接,为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宁波市大 OA 系统预留接口。整合宁波市建议提案系统、市委领导批示系统、会议系统等的待办事宜,提高单位协作能力。

 主要模块清单如下:

 市委 OA 模块清单 序号

 系统名称

 模块

 功能

 备注

 1 协同办公系统 办文管理 公文库 市委 2 办事管理 接待管理

 3 政务信息 信息上报

 4 信息采编

 5 个人事务 待办事宜

 6 系统管理 组织管理

 7 日志管理

 8 流程管理

 9 权限管理

 10 通讯录

 市人大 OA 模块清单 序号

 系统名称

 模块

 功能

 备注

 1 协同办公系统 办文管理 发文管理

 2 收文办件管理

 3 公文轮阅

 4 公文库 市人大市政府共享库 5 办事管理 接待管理

 6 资料管理

 7 个人事务 待办事宜

 8 个人通讯录

 9 个人日程安排

 10 个人工作计划

 序号

 系统名称

 模块

 功能

 备注

 11 系统管理 组织管理

 12 日志管理

 13 流程管理

 14 权限管理

 15 通讯录 包括内部通讯录 市政府 OA 模块清单 序号

 系统名称

 模块

 功能

 备注

 1 协同办公系统 办文管理 发文管理

 2 收文办件管理

 3 收文阅件管理

 4 公文轮阅

 5 公文库 市政府 6 办会管理 会议室管理

 7 办事管理 接待管理

 8 领导批示

 9 党代会提案

 10 电子公告

 12 政务督查

 13 政务信息 信息上报

 14 信息采编

 15 信息评分

 16 信息公告

 17 信息发布 机关党建

 18 学习教育

 19 工作安排 包括领导周工作安排和处室工作信息两部分 20 信息共享

 21 个人事务 待办事宜

 22 系统管理 组织管理

 23 日志管理

 24 流程管理

 25 权限管理

 26 通讯录

 市政协 OA 模块清单

 序号

 系统名称

 模块

 功能

 备注

 1 协同办公系统 办文管理 发文管理

 2 公文库 市政协 3 收文办件管理

 4 公文轮阅

 5 办事管理 部门工作信息

 6 资料管理

 7 接待管理

 8 个人事务 待办事宜

 9 个人通讯录

 10 个人日程安排

 11 个人工作计划

 12 系统管理 组织管理

 13 日志管理

 14 流程管理

 15 权限管理

 16 通讯录

 单位账号 OA 模块清单 序号

 系统名称

 模块

 功能

 备注

 1 协同办公系统 办文管理 公文库 市政府公文库模块 2 办事管理 党代会提案 市政府党代会模块 3 领导批示 市政府领导批示模块 4 政务督查 市政府政务督查模块 5 政务信息 信息上报 市委、市政府信息上报模块 6 信息公告 市政府信息公告模块

 9.4.1 办公门户 根据宁波市四大家及各单位的实际需求,建设单位的个性化办公门户。同时,允许其它单位的个性化应用接入到本平台上。其它单位可以通过登

 录本平台,然后链接到自己的个性化应用,实现办公系统的一站式访问。

 9.4.2 办文管理 办文管理除保留原先功能点和用户习惯之外,对原办公系统的公文进行数据迁移,保证文档有效性并支持与宁波市电子公文系统实现对接。以公文流转为核心实现发文管理、收文管理、公文轮阅、公文库及内容智能推荐。

 9.4.3 办会管理 主要包括一周情况使用表、会议室申请、会议室取消等功能。

 9.4.4 办事管理 办事管理主要针对四大家日常的接待管理、资料管理、领导批示、党代会提案、电子公告、政务督查、部门工作信息等业务进行电子化处理和管理。

 9.4.5 政务信息 政务信息模块可以实现信息稿件的上报、采编、评分、公告,可根据需求报送到不同的栏目,完成期刊审核后进行发布。

 9.4.6 信息发布 实现机关党建信息、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及信息共享的上传、编辑、发布、删除和查询功能。

 9.4.7 个人事务 实现待办事宜、个人通讯录、个人日程安排、个人工作计划及个人收藏夹功能。

 9.4.8 智能办公助手 提供了一个协同管理功能,实现各应用模块的任务安排信息同步、查看、新增及自定义标签管理。

 9.4.9 服务申请管理 实现单位账户权限的用户对本单位内个人进行服务申请、审核、加盖公章,管理员审核及开通权限。

 9.4.10 系统管理 实现单位部门和人员的信息管理,支持图形化拖拽流程定制,实现系统日志管理及通讯录维护,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流程管理、日志管理和通讯录模块。

 9.5 可视化分析系统 利用资源池的协同办公业务数据,通过数据抽取、转换、聚合、建模等,实现即席分析、模板分析、统计图表可视化展示,为行政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以柱状图、线状图、箱状图、条形图、曲线图、走势图等丰富图形展示各类主题的统计分析结果。

 对宁波市四大家行政办公效能、办公质量、系统使用情况(用户行为)

 进行重点分析。主要分析内容包括:公文办理分析、会议信息分析、办事信息分析、综合评价分析、系统使用情况分析。

 (1)公文办理分析:主要包括办理量分析、办理效率分析和退回率分析。

 (2)会议信息分析:包括会议举办情况、会议室使用率、人员参会情况分析。

 (3)办事信息分析:包括督查反馈分析、信息上报分析、建议提案分析、领导批示分析。

 (4)综合评价分析:综合各下属单位的办文、办会、办事等业务流程数据、结果数据、办理人员数据,从办理效率、工作量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和打分。

 (5)系统使用情况分析:从多个角度进行统计和展示各业务系统的使用情况,收集用户的各种行为数据,分析其内在需求。

 9.6 系统接口 本项目需要对接系统主要分为已建系统与未建系统,实现单点登录,整合各系统的待办事宜统一展示,主要采用采用 WebService 接口方式对接。

 1、已建系统 对接市委 OA 系统、电子公文系统、政务公开系统、四大家内网网站、会议管理系统、政务消息中心(JSSDK 接口对接)、宁波市建议提案系统、市委领导批示系统、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短信平台。

 2、未建系统

 为宁波市大 OA 系统预留接口。

 9.7 历史数据迁移 四大家资源整合平台、协同办公系统、政务通等经过长时间使用,拥有大量有价值的历史信息,为确保以上历史数据平滑迁移到新系统中,保证业务连续性、内容可用性,减少用户手动操作工作量,以及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需要对原有服务器中的数据库数据和文件数据进行整体迁移。同时待市相关主管部门统筹“912”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完成后,本系统需要无缝迁移到“912”工程建设环境中。

 10 项目管理要求 10.1 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项目实施进度:2020 年 12 月底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及数据迁移、培训等工作,完成项目初验,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2021 年 6 月底,完成项目终验。

 3.投标方应按照进度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施工计划,应包括项目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流程、项目实施进度。

 4.投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置情况,中标后需要在 10 个工作日内成立工作团队,并指定一名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协调和调度工作。除项目经理外,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配置相应的系统设计、

 开发、测试、培训、质量保证等人员。在项目的实施阶段,项目经理必须全程参与。

 5、项目文档及成果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交付;按照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分阶段交付应用系统的文档,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该是电子版式及纸质形式。

 6、本招标文件提出的为项目的主要需求,是投标方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的主要依据,但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需求进行补充和优化,最终的需求以各方确认的需求规格说明书为准,并以最终确认的需求规格说明书作为验收依据。

 10.2 项目验收要求 验收标准如下:

 1.全面完成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集成和对接工作,达到功能、性能、使用等方面的要求;文档齐全; 2.采购方对应用系统的使用满意,达到采购方需求和系统设计目标; 3.应用系统运行稳定。

 系统达到了全部设计要求,中标人在提交全部相关文档、报告、相关代码等交付物的前提下,可以向采购方提出系统终验的申请。

 10.3 培训服务 1.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人本次采购设备和软件的正常使用和维护提供必要的培训,培训对象包括本系统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使用人员; 2.培训的内容包括软件的安装、使用、配置管理、性能优化以及相关基本维护知识;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给出培训的地点、时间安排、人数、授课内容、教材、授课人的业务背景等。

 4.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10.4 软件维护服务 1、投标方应承诺在本项目通过验收后提供一年(质保期)系统免费维护服务。

 2、中标方提供售后服务,软件工程师应能处理常规故障,在免费维护期内,中标方应提供本系统的功能完善、免费更新、定期巡检、故障排除等服务。如系统发生故障,中标方在接用户故障电话或传真通知后,1 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方式答复,对于电话或传真无法解决的故障,中标方承诺在 2小时内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服务。对于常规性问题中标方承诺在 4 小时内解决。

 11 保密要求 投标方保证在项目过程中有可能涉及到的涉密数据、个人隐私数据的安

 全。如由于投标方不慎泄露涉密数据或隐私数据,由此引发的刑事、民事责任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评标 标准与评标 办法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合格的投标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

 二、 无效标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负责,符合性审查及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不进入技术评议及综合打分: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1)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第 1 款之规定;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记 录 名 单 在 禁 止 参 加 采 购 期 限 的 供 应 商 ( 以 投 标 截 止 日“zccreditchina.gov.cn、zcccgp.gov.cn”网站查询数据为准,打印不合格投标人的查询记录网页一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存档);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

 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不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若有); (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有)。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1 1 )

 未按要求提供 诚信投标承诺书、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的 ;

 (2 2 )

 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3 3 )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加盖与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加盖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影响投标效力的;

 (4 4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内容缺失、不完整,导致无法评审的;

 (5 5 )投标价格错误且不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修正的;

 (6 6 )投标人应做好详细的投标成本测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i i )对于低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70% 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测算资料的;

 ( ii在 )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过低时,投标人未在 1 1小时内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成本测算资料的;

 ( iii )投标人虽然提供了成本测算资料,但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认为其成本测算依据不合理的。

 (8 8 )出现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废标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项目废标:

 (1)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单一产品项目:相同品牌的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 一产品项目:所有打“ ※ ” 核心产品的品牌均相同的 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不足三家后续处理

 1、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审专家须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时间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存在不合理条款的,应按审查意见和建议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没有不合理条款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单个标包预算金额不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 家供应商具有竞争性的,可以根据“浙财采监字[2007]2 号”文件规定继续按原程序进行 2 家供应商评审,或者比照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适用),或者比照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适用);1 家供应商可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其他情形的,后续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2、竞争性谈判(磋商)程序:

 (1)招标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的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确认原招标文件为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 (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的首次响应文件; (4)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磋商)机会; (5)谈判(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竞争性谈判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3、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1)招标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确认原招标文件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首次响应文件; (4)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五、评审程序 1、招标人工作人员按评审委员会名单核对评委身份,组织评委及监管等人员签到。

 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审纪律,征询评委有无回避情形; 3、评审委员会确定评审组长,负责组织主持评审活动; 4、招标人工作人员对每个评委评审情况进行复核,有差错的、或 畸高畸低的,提醒评委进行修正,评委拒绝修正的,提交评委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并记入评审记录内。情节严重的,报监管部门处理。

 5、招标人工作人员协助做好价格分和评审情况的计算、汇总工作。

 6、评审委员会形成评标报告,应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有保留意见的可以在评标报告中申明,未申明且拒绝签字的视同默认评标报告并载明此情形。

 7、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会议结束。

 六、评标方法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基础,考虑各项相关因素的影响,将相关因素以定量计算的方法转换成分数表示形式,以评标得分高低确定评标结果顺序。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进行评分,最终得出该投标的总分;按评估分自高向低次序排出评标结果排序。

 七、评标细则

  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及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比较与评议。

  (一)

 评分标准 评分表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要点及说明 1 价格 10 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投标产品(或服务)为小微企业生产的,该产品(或服务)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项目不适用)。

 2、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审价格,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格)*价格分值。

 2 技术 50 1、 对项目现状和需求的理解情况 5 分,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 5 分。

 2、项目方案对项目的整体框架、技术线路、亮点难点全面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10 分。

 3、数据管理系统、支撑服务系统、应用系统技术方案 10 分。

 4、系统对接方案设计合理,系统对接技术可行性 5 分。

 5、历史数据迁移、系统升级改造的平滑过渡方案 5 分。

 6、实施方案的完整性 5 分,对项目任务分解计划安排的合理性 3 分,项目实施工作量(人月数)的合理性 2 分。

 3 服务 19 1、售后服务方案 4 分:包括服务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技术指导等综合评价。

 2、培训方案合理性 2 分。

 3、项目组人员 10 分:

 (1)拟派项目经理的资质、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等评价 4 分; (2)其他项目组成员 6 分,根据人员数量、经验、资质等综合评价。

 4、本地服务支持 3 分:根据本地服务设施和本地服务人员的数量、经验、资质等综合评价。

 4 商务 8 1、同类业绩 3 分:根据投标人近 3 年(合同签订日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实施完成类似软件开发案例,1 个 1 分,最多 3 分。提供合同和用户证明(两项不全的不得分),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完工、使用证明等材料。

 2、综合实力 4 分:

 (1)投标人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或乙级(适用浙江省)资质的得 2分。

 (2)其他根据投标人质量管理、认证资质、信誉等综合评价 2 分。

 3、标书编制 1 分:编排装订整齐清晰合理,节约环保双面印制。

 5 讲标答辩 12 讲标和答辩的总体评价 5 分,讲标、现场演示的关键点和针对性 7 分。

 6 政府采购政策分 1 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 1 分。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所有涉及评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办公服务场所提供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人员 包括与 投标人 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劳务派遣用工 ,应当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劳务派遣合同(若有)。未提供或提供不清的不得分,原件 中标后视情备查。

 (二)评分办法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阅,然后根据需要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和评议,并按以上指标(除价格部分外)进行记名打分。

 统计、汇总所有评委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分,然后用算术平均法求出每一份投标文件非价格部分的平均得分。

 1. 价格 部分

 先由评委会对各投标人的分项报价进行分析。审查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无明显开口、漏项、漏量等情况,在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判别计算。对出现漏项、漏量情况的标书由评委会进行调整,得出评估价。

 2. 其他 部分

 除明确给出评判标准的项目外,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情况综合评定,各项指标的最小打分单位为 0.1 分。

 3. 最终得分与中标人的确定

 1) 各投标人最终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最终得分=价格得分+其他得分; 2)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由报价低的排列在前,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技术得分高的排列在前,价格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则由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评审委员会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事先制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定,评出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推荐中标人公示无异议的将被确定为中标人; 推荐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若存在以不真实材料来谋取评审优势的,将失去中标资)

 格,由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进行公示,以次类推(需重新招标的除外)。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情况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银行帐号:33150198367100000022 质疑接收:谢先生 TEL:0574-87187960FAX:0574-8718796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315066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进口产品投标 √不接受;

 接受,已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最多

 家,联合体要求:XXX。

 5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是;√否。

 6 集中现场考察(答疑)

  无;√有。

 集合时间:2020 年 9月22 日上午9:30; 集合地点: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74-89182294 届时请每家潜在投标人安排不超过2人出席,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介绍信(证明函)。现场考察仅组织一次,潜在投标人错过现场考察后果自负。

 7 样品 √无;

 有,具体要求见需求说明。

 8 讲标与演示

  无;√有,具体要求见需求说明。

 9 备选报价方案 √不接受;

 接受, 投标文件未明确主备方案的视为无效标。

 10 交货(服务)对象及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1 现场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20年10月13日9:00-9:30 12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正本1份 、纸质副本5份、电子文档1份 13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4 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 不收取

 15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16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收取,合同金额的5%,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到账或履约担保。

 17 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一次性支付: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分批支付: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50%,项目初验后支付30%,项目终验后支付20%。

  18 其他 无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集中采购机构”即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系指统一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项目采购活动的非营利事业法人。

 2.3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

 2.4 “投标人”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2.5 “投标人代理人”系指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

 3、合格的投标人和投标产品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1.3 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并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规定资质要求的合法营销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电信、银行、保险等行业实行许可证属地经营的本地分公司可直接参加 许可证范围内项目 的投标,本地分公司参加 非许可证范围内项目 投标的须提供公司的授权)。

 3.1.4 投标人与采购人一般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有关联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3 日前告知招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如实说明,并提供关联关系材料。

 3.1.5 投标人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1 1 )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的供应 商;

 (2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被投资公司;

 (3 3 )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具体实施)活动。

 3.1.6 一个投标人对一个标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3.1.7 投标人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委托参加投标。

 3.1.8 如投标人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1.9 除招标文件有规定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 合格的投标产品或服务 3.2.1 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

 若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

 若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则应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库[2007]119号)文件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件办理。

 3.2.2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信息公告媒体 5.1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和宁波政府采购网(zcnbzfcg.cn)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均在该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5.2 投标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

 作。

  B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6.3 为保证招标的公平性,若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核实后,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请求、理由及事实证据材料。

 6.4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可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用书面作答(包括网上公告形式)。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以网上公告形式通告潜在投标人。

 6.5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做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6 因 6.4 条款或 6.5 条款做出实质性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应顺延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

 C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制作 8.1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编码、装订成册。

 8.2 投标文件附件由投标人视情自行编制。

 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用于存档、查询等)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提供,一般提供 WORD 格式(无需盖章),有关资质证书和检测报告提供扫描件等图片,请以 U 盘或光盘等存储介质单独密封提交(封面注明“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10、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要按投标产品数量、价格表的内容要求完整填写。

 10.2 对于非标准产品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10.3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产品,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同时提供美金报价、折扣率、与人民币比值。

 10.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投标人对每一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0.5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11.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1)

 电汇、支票、或网上银行转帐 在投标截止时前,由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缴付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投标时凭银行回执复印件出具收据。

 (2)

 保函(统一格式)

 有效期应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长 30 天,投标商在投标时单独提交原件 1 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11.3 投标保证金退还条件。

 (1)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告后。

 11.4 投标人在符合退还条件并向招标人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后 5 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方式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1.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不予退还。

 (1)

 《政府采购法》第 77 条规定之情形的。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3)

 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签约。

 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签署及规定

 12.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2.3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以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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