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教学目标的因素分析

发布时间:2019-08-07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语文教学目标是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语文学科的学习特点而预期的语文学习结果,它是语文教学目的的具体化。”[1]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后面统称新课标)颁布之后,语文教师要合理、准确地设置语文教学目标,就必须在语文课程标准的总框架下理顺课程目标、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内容的关系,否则纰漏更多。更远的姑且不说,自2003年《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实施以来,即使审查语文教学优质课的教学目标,其设置与陈述普遍还是不准确或相当模糊的。王荣生、李海林、何更生等对此都有不少很有见地的论述。语文教师应该都明白教学目标的设计不合理、不规范一直都是困扰整个教学设计的“头号杀手”。那么影响教学目标设计的因素有哪些呢?我们如果能够理性对待、合理处置这些影响因素,是不是可以多发挥一点教学智慧,少走一些弯路呢?
  影响教学目标的因素很多、很复杂,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教学内容形态[2]、学科知识类型、语言教学层级等属于客观因素,教师对课程内容的掌控水平、教师个人的教学目标整体设计、教学任务分析[3]、教材处理方式[4]、文本解读理论的选择等属于主观因素。
  一、影响教学目标的客观因素分析
  (一)教学内容形态
  王荣生在《语文科课程论基础》中对课程内容与教学内容两个概念进行了很有价值的分析和区分,课程内容具有相对稳定性、客观性,而教学内容是一种动态的生成,是教学过程的內容的反映。我们注意到,新课标第一次明确了语文学科的课程内容,但在后面的表述中,课程内容与教学内容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区分,两者经常混用,这样并不好。观察学生的学习行为,我们可区分出三种教学内容形态:练习、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练习是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在课堂上以对话、笔记、习题、书写等形式进行阅读与写作的学习;综合实践活动是学生在真实或模拟的情境下运用学科知识开展综合性活动,完成课程内容范围内指定的演讲、讨论、辩论、采访、调查、展示等任务;研究性学习是以问题为导向,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探究能力。我们也注意到,新课标将练习、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都统称为语文实践活动,这样做似乎还不够严谨。
  课程的单元组织形式过去有两个基本类型——程序型与课题型。前者表现为“目标—成就—评价”,后者表现为“主题—探究—表达”[5]。新课标以学习任务群构成语文课程内容的一个个主题单元。如果结合语文教学内容的三种形态,语文课程的单元组织形式相应地就有三种基本类型:(1)目标-成就-评价;(2)任务-过程-表达;(3)问题-探究-表达。这次新课标的主题单元在整体设计上强调要学生“动起来”,而不是听讲后大量地做习题。如学习任务群中的必修部分,它是类型(1)的取向,但又非常重视在阅读练习的基础上把综合实践活动与研究性学习结合起来。又如学习任务群中的作品研习与专题研讨,则是类型(3)的取向。实际上,新课标的学习任务群在教学形态上就是互补的,一改过去练习独尊的单一局面。试想一下,语文教师如果在教学内容形态上认识模糊,不能分辨语文课程单元组织形式的类型,又不仔细甄别学习任务群的学习要求,要想准确地设置教学目标是很难的。
  (二)学科知识类型
  何更生等认为,语文学习本质上是语文技能的学习,技能性是语文学习结果的本质属性,所以,既然教学目标的本质是对学生学习结果的预期,技能性就是语文教学目标的本质所在。“语文技能的本质就是运用语文知识进行听说读写的能力。换句话说,语文技能本身就包含着语文知识(语文知识的运用)。”[6]他们把学生的语文学习结果分成语文内容知识、语文技能和语文策略性知识三类广义知识,从而说明知识类型不同,教学目标的陈述也会不同。
  我举一个例子。三种教学内容形态之一的练习,在应试教育中主要就是紧扣考纲做习题,但在新课标实施后,练习的自主性、差异性、综合性会受到师生的重视,它与其他两种教学内容形态是互补关系,应该各用其长,各避其短,更何况练习只是一种形式,作为它的学习结果的语文知识与技能在其他教学内容形态中也是可以通用的。在陈述练习类教学目标时,语文教师通常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陈述:
  1.知识与技能目标
  (1)理解和感悟语言信息(语义知识或语文内容知识)
  (2)鉴赏语言的知识
  (3)运用语言的知识与技能
  2.过程与方法目标
  (1)理解语义知识的方法
  (2)鉴赏语言的方法
  (3)运用语言知识与技能的方法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譬如一堂阅读练习课,学生学习一则寓言故事,语文教师通常会把教学目标设置为“理解寓言的寓意”,这是语义知识学习目标,但理解寓意的方法是什么呢?所以,还得有方法(语文技能)学习目标,即“学习运用相似联想、相反联想,由物及人,理解寓言寓意的方法”。语义知识属于陈述性知识,方法知识属于程序性知识,知识类型不同,教学目标的陈述自然不同。
  在新课标的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理念下,我们不要一谈到技能就以为把语文教学矮化了,事实上,语文技能在新课标的学习任务群里无处不在,语文教师只是不要把它作为一种狭隘的教学目标。作为练习,在新课标下,它只是走出了以前的误区,如练习主体的单向性、封闭性,练习本身的单调性、功利性,练习答案的标准性、唯一性,语文教师不可从一个误区走向另一个误区,万不可偏废课堂上的读写练习,它与其他两种教学内容形态应在新课标下的教学目标上互补。
  (三)语言教学层级
  新课标的语文核心素养表现在四个方面,即语言建构与运用、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思维发展与提升。这里涉及到三个问题:(1)基础语言形态与高级语言形态的教学(2)语言与文化,即观念(精神)文化或语言中的文化教学(3)语言与思维,即思维品质与语文学科思维类型的训练。就第一个问题看,基础语言形态的教学指生活语言、科学语言的教学,高级语言形态的教学指文学语言的教学。语言教学层级不同,教学目标的设置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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