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阶段行业收入差距的经济分析

发布时间:2019-08-22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摘要] 收入差距问题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行业收入差距的问题令人担忧;尤其是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使人们产生了强大的心理不平衡,严重影响了我国目前社会的效率和公平,直接威胁着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我们必须站在政治和经济的高度给予充分重视。本文仅从经济视角分析造成我国垄断性行业高收入的原因及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危害。
  [关键词] 行业收入差距;行政垄断;垄断高额利润;危害
  [中图分类号] F27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5024(2006)08-0013-03
  [作者简介] 邢方,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理论经济学。(陕西 西安 710061)
  
  一、行业收入差距越拉越大
  
  随着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各行业间工资水平呈现出参差不齐的增长态势,一些垄断性行业、新兴行业的收入增长较快,而一些基础性行业的收入增长较慢,形成了行业间的收入差距,特别是这种收入差距在垄断行业与基础产业之间还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可划分为20多个大行业和50多个小行业。按大行业来分,2000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保险业13729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5132元,二者相差2.68倍;2003年最高的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2244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6969元,二者相差4.63倍;2004年最高的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4988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7611元,二者相差4.60倍。若按小行业来分,2000年最高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当中的航空运输业21342元,最低的是采掘业当中的木材及竹材采运业4535元,二者相差4.71倍;2003年最高的是金融业当中的证券业42582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当中的林业6139元,二者相差6.94倍; 2004年最高的是金融业当中的证券业50529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当中的林业6718元,二者相差7.52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收入最高和收入最低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甚至可能已经达到10倍以上。
  本来,在市场经济中由于竞争机制的作用,人们之间收入差距的存在是必然的,不同行业之间出现的收入差距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这种现象在国际上也很普遍,比如在美国,律师、牙医、投资银行、软件等行业的收入水平远高于其他行业。但问题的关键是,在我国现阶段行业收入差别巨大的一个很重要的表现就是它主要存在于众多的垄断行业与竞争性行业之间,这就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思考。
  
  二、现阶段垄断行业高额利润来源及合意性分析
  
  造成我国现阶段行业收入悬殊巨大的根本原因,说到底就是垄断!所谓垄断,最一般的说法就是指在一个产品市场上只有一个买家或卖家;所谓垄断行业,也就是指一个厂商或几个厂商把持了或接近把持了某个行业的生产或销售,形成一个行业一家厂商独占或一个行业几个厂商独占的状况。其最终目的就是要凭借独占的垄断地位,制定垄断高价,获取垄断利润。
  一般而言,因为达到这个独占地位的成因不同,垄断行业可分为市场垄断、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三种情形。(1)市场垄断。就是指在竞争性的市场过程中,企业通过独特的资源禀赋、技术创新和发明以获得产品的独特性或降低成本,从而达到排挤竞争对手并获得独占地位的目的,这便是所谓的市场垄断。这种因企业家行为而引起的垄断,给企业带来了高额的垄断利润。(2)自然垄断。由于生产技术上的规模经济,一些产业需要巨大的一次性投资才能形成供给能力,而这些投资一旦发生,就成为“沉淀成本”,在此情况下,独家垄断经营被认为是有效且稳定的产业组织形式。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自然垄断”,例如:水电业、燃气业等就属此种形式的垄断。这种因企业的性质本身而引起的垄断,无疑能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3)政府垄断。就是依靠政府制定的法令或行政规章等制度性安排,限制市场进入,获得对市场的排他性独占,这种则被称为“法定垄断”或行政垄断,例如,我们通常所说的金融业、邮电通讯业、航空运输业等。这些企业凭借政府的政策保护,从而也获取了超额的利润。
  由此可见,上述三种形式的垄断行业均能获得超额利润。所以,厂商总是尽可能寻求独占或接近独占一个市场,以求高额垄断利润的获取。那么,他们所获取的垄断利润都是合意的吗?本文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决定垄断利润的社会合意性与否的前提是要看垄断的成因。也就是说,那些凭借独特的资源禀赋、技术创新和发明以获得产品的独特性或降低成本,从而达到排挤竞争对手并获得独占地位的市场垄断行业,其获取的超额利润是合意的。因为,这些企业正是在竞争过程中以较高的效率逼迫竞争对手退出,甚至形成独家经营局面的,这样的垄断结构反而是市场最有效率的结构;而且只要政府没有强制禁止进入,则该企业始终面临潜在对手的竞争压力,垄断与竞争是并存的,因而市场始终是有效率的。即便这类厂商存在垄断高额利润,只要他们是依靠自身的经济力量获得的,其给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不管有多高,都会构成其经营成本的一部分,竞争性市场过程会对它形成内生的硬约束,它并不会侵害社会福利,所以,这样的垄断从经济效率上看,应当受到社会的承认。只有那些依靠行政权力限制市场准入的行政垄断,才会真正妨碍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率;只有依靠行政权力创造的垄断利润进而转化为职工的高收入、高福利才是非合意的,有悖于社会利益的,理应受到社会的限制。
  
  三、我国垄断行业的特点及其危害
  
  我们知道,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几乎垄断了所有的行业。显然我国垄断经济生成的背景并非是市场发展的结果,而是凭借行政权力人为形成的。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以及现代经济学的引入,自然垄断理论才被引用到我国经济生活中。但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来自于计划经济的转型,因此不可避免的带有计划经济的印迹,行业垄断的形式表现出独有的特点。
  首先,关于行政垄断。客观地讲,政府在某些行业设立垄断,创办国有企业,并以法律政策维持其垄断地位,其目的从经济角度看,主要是为了提供私人企业所不愿供应的商品或服务;从政治角度看,则是为了增进社会的公平。比如,在市场大幅度波动的时候,国有企业可以作为缓冲器;或者通过其较为平均的分配,拉平社会的收入差距。但现实却恰恰相反,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这些国有垄断企业员工的实际收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幅度更加惊人。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今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薪酬管理高层论坛上的讲话披露,某市电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职工的月工资不到6000元,加上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年薪可达到15万元,相当于全国城镇职工年均工资的8倍多。不仅如此,更糟糕的是在同一企业内部还延续着国有企业的痼疾——平均主义。因而行政垄断并没有起到其所预想的作用,反而让这个行业本身成了诱人的寻租对象。
  其次,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使得我国自然垄断企业明显呈现出政企合一的体制特点。事实上,不仅自然垄断如此,而且由于我国现阶段自然垄断与竞争性行业的界限并不明显(因为我国竞争性行业不是在市场竞争中自然演进的,因此要将竞争性行业与自然垄断行业区分开来十分困难),这便为现实中更多行业以自然垄断为借口行行政垄断之实提供了更好的条件。更有甚者,一旦某一行业划定为非竞争性行业,其利益相关者便会利用人们认识上的模糊性来获得更大的垄断利润。虽然自改革以来,我国就提倡实行政企分开,但由于政府几乎仍然完全拥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公用企业,并禁止竞争者进入,大部分公用企业长期实行的是事业化管理体制,即企业的市场经营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有着双重的法律地位。一方面,作为供应自来水、煤气、电力,提供运输、邮电和电话服务等具体业务的实际经营者是民事主体,另一方面,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上,又处于行业管理地位,是管制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执行者,因此是行政主体。这些公用企业具有明显的“政企合一”甚至“政企同盟”的特点,使得我国的公用企业具有明显的利益刚性。

相关热词搜索:现阶段 中国 收入差距 经济分析 行业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