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并非“越陈越好”

发布时间:2019-08-27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现在的西药或中成药包装上都明确注明了有效期,消费者一看便知药物是否过期。但从药店购买的中药材或中药饮片一般都很少注明有效期。那么,这些中药材或中药饮片是否可以无限期使用呢?消费者如何避免使用过期中药材呢?
  
  “陈久”不等于无限期
  
  《药性赋》云:”枳壳陈皮半夏齐,麻黄狼毒及吴萸,六般之药宜陈久,入药方知奏效
  奇。”意思是说,中药枳壳、陈皮、半夏、麻黄、吴萸、狼毒宜陈久贮存后再用。很多人(甚至包括不少中医)都把这里的“陈久”理解为“越陈越好”,却不晓得为何宜陈久贮存后再用?陈久的时间有没有限制?
  应该指出的是,“越陈越好”的理解是错误的。试想,若将上述六种中药放置数年或数十年,其气与味还有多少?如果气味减少了很多,甚至没有了气和味,那功效必然会随之减弱或消失。
  之所以要将上述六种药陈久贮存后再用,是因为这六种药之气均很强烈,有刺激性,服用时容易发生副作用。为了避免发生副作用,必须将上述六种药放置一段时间,让药气逐渐挥发一部分,至“稍和”为度,并不是无期限放置,否则,药就会失去功效。
  现代药理研究证明,陈皮所含挥发油具有芳香健胃和驱风下气的作用,可使痰液容易咯出。这与其功能主治相一致。陈皮以色泽鲜艳、含油量大,香气浓郁者为佳。储存温度应不超过20℃,这样可以减小储存环境对其质量的影响。有关研究资料表明,陈皮久贮以后其主要有效成分挥发油含量大减。当年产品挥发油含量为5.02%,存放一年后为1.54%,二年以后为1.01%,三年以后为0.73%。即存放一年,挥发油含量减少70%,存放三年几乎损失殆尽。
  陈皮中所含的橙皮甙含量测定表明,当年新产品含量为4.40%,而存放三年后降为2.65%;以陈皮提取液做薄层层析,各年份样品虽然所得斑点相同,但随存放时间的延长,斑点变小,说明尽管成分的种类没有变化,但含量降低。上一版《中国药典》及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国药典》(2010版),都以橙皮甙为衡量其质量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其中明确规定:陈皮原药材中橙皮甙含量应不得少于3.0%,新版药典还对陈皮饮片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橙皮甙应不得少于2.5%。上述测定表明,连续存放三年以后的陈皮橙皮甙含量已不符合药典规定,已不能再做药用。由此可见,陈皮储存时间过长,会使挥发油等成分受到损失,影响其质量和疗效。由此看来,入药“越陈越好的说法与现代执行的质量标准是相背离的。
  
  质地不同效期不同
  
  不少人认为只要中药材或中药饮片没有霉变、虫蛀和变质,外观干干净净,都可以认为有效,可以服用。其实这也是误解。中药材只要按贮存条件要求贮存,可以保持很多年不变质,但这不等于说中药材还存在原有的药效。
  目前中药界业内人士的共识是,中药材质地不同,效期长短不同。一般认为,草本药物(如麻黄、二花、公英、地丁、白药蛇草)一旦制成了饮片,药效就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减退,其保质期不应超过2年;木本药物(如黄柏、桂枝、檀香等)的保质期可以长至4年。研究发现,一些储存了很长时间的药材,虽然外观上没有变质现象,但疗效却会明显降低。例如,当归、枸杞等含有大量脂肪油、黏糖成分,时间一长极易“走油”;薄荷、藿香、紫苏等含挥发性成分的药材,储存过久后香气散发影响质量,从而降低疗效;人参存放1年以上,有效成分丢失20%~30%;大黄存放5年以上,其中具有药用价值的成分蒽醌类化合物就会全部失效;虽然龙骨、灵磁石、硝石等矿物药的分子式较为稳定,但长期存放仍会对药效产生影响,一般保存期不应超过10年。还有些中药,如芦根、白茅根、生地、石斛、青果、麦冬、沙参等,鲜者较陈久者效果为佳,因此宜鲜药入药。
  
  收藏名贵中药不可取
  
  近年来,随着“收藏保值”越来越热,收藏品范围逐渐转向名贵中药。目前,1克冬虫夏草的价格甚至已经超过同等重量的黄金,一粒10年前生产的仅300余元的安宫牛黄丸,竟在网上拍出2万元的“天价”。殊不知,中药不可能无限期地“保质”不变,总有一天会失效,药物一旦失效,就没有了治疗效果,随之也就失去了收藏的意义。另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药品管理法上的劣药范畴,不论多么名贵,都属于国家严禁销售和流通的药品,已不具有任何价值,应当在当地药品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予以销毁。
  
  买中药去正规药店和医院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对中药材的有效期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所以一般医院、药店销售的中草药都没有标注有效期。但医疗机构在进货时,每一批次的中草药都要求有标签,按规定上面必须标明包装日期、产地等相关信息。因此提醒消费者,最好到正规医院和大药房选购中草药,因为正规医院的药品都会受到监管部门严格的把关,而且大药房流通速率高,一般也不会造成药材的积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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