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12331食品举报的后果_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提升职业健康水平

发布时间:2020-02-12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做好职业健康工作,关键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识上要到位。要站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在经济社会转型中,要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其中;建立制度,创造职业健康文化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职业健康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共建和谐社会。
  
  职业健康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活动的全过程,立足于减少和控制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近年来,我省的职业健康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数量剧增、劳动用工形式多样化和监管工作不力等因素,职业病防治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职业健康现状令人堪忧
  
  职业病居高不下。我省职业病总体来看:职业病患者总量大、发病率高,造成经济损失大。由于职业病统计要经过严格的体检、诊断、鉴定程序,未进入这一法定程序的职业病患者,特别是广大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农民工因为无知被伤害的现象严重,与大量的“未报告”和“隐性”职业病例相比,“报告病例”只是其中的很小部分。
  职业健康工作基础薄弱。2009年,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省职业危害申报登记工作,通过已申报职业危害的8473个企业数据分析:8473个企业职工总数486340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378859人,占职工总数77.9%;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严重不足,仅占企业总数的9.4%;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不够,仅9.9%的作业人员接受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企业职业健康体检率较低,仅为18.3%左右;作业人员主要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分别为噪声、矽尘、局部振动、煤尘、水泥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并以农民工为主要接触对象。
  经济结构的特征,导致职业危害严重。我省经济增长方式较为粗放,产业结构发展不平衡,呈现“重工业加重,轻工业变轻”的特点,产业结构层次较低,能源、原材料的开发、加工比例较大,煤炭、电力、冶金和化工是我省重要支柱产业。这些行业的特点是职业危害严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较多,且以农民工为主,受教育程度不高,素质较低,缺乏职业健康知识,自我防护意识差。
  
  职业健康形势严峻
  
  造成我省职业健康形势严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我省经济落后、处于工业化初级阶段的基本省情,也有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顺、法规标准不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技术支撑体系薄弱等方面的问题。
  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职业危害状况日趋严重。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发展轻健康、重效益轻投入、重治疗轻预防、重“红伤”轻“白伤”。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落后和欠发达地区,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争相降低门槛招商引资,致使企业在立项、建设、准入、监管过程中把关不严,大量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高危害企业从发达地区向我省落后地区转移,大量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的企业开工投产,带“病”运行。
  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对职业健康工作重视不够,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没有建立职业健康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职业健康机构不健全,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作业场所缺乏职业危害防护技术措施和设施,从业人员没有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一是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装备建设滞后。地、县两级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大多没有建立,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装备不足,检测、检验手段落后。二是监管工作力度差距较大。由于体制不顺,监管工作主动性不强,有畏难情绪,使得工作陷于被动。
  职业健康工作宣传教育不够。《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存在较大差距,作业人员缺乏职业卫生知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不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用人单位职业危害严重的状况未能引起应有的重视。
  
  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在面对诸多困难和挑战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正在理顺、部门沟通协调和监管机制逐步建立、职业健康监管队伍逐步壮大、监管执法工作不断加强,这些都为我们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提供了重要发展契机。省安全监管局将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整体部署,立足实际、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全面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减少职业危害、改善作业环境、遏制职业危害事故,保障劳动者健康。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做好职业健康工作,关键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识上要到位。要站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在经济社会转型中,要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其中;政府层面,要把职业健康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做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企业层面,要把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到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中;建立制度,创造职业健康文化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职业健康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共建和谐社会。
  健全机构,理顺职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09〕29号)和国家、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文件精神,尽快建立健全地、县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完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条件,建立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二是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健康管理队伍建设,推进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加快企业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职业化进程,研究制定岗位管理职责、工作内容、措施方式等制度,加强宣传和培训,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职业危害申报登记。职业危害申报登记是一项基础工作,通过申报全面掌握企业基本情况,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及危害状况等基本情况,使执法能够有的放矢,提高效率,同时也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我们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7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安排部署,全面开展职业危害申报登记和普查,年内完成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申报登记,建立职业危害基础数据库,摸清底数,确定工作重点,实行分级监管。
  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全面落实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要督促企业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加大对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及时有效查处职业健康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要认真查处职业危害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安全监管、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工会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协调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强化意识,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加强学习,尽快适应。不仅要学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还要学专业知识;不仅要学理论、检测方法,还要能实际操作,掌握业务知识,理清监管思路,提升监管能力。二是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增强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并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2009年10月19日,按照国家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安全监管局、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煤监局、总工会制定下发《贵州省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黔安监管办字[2009]197号),对全省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现已进入督促检查阶段(第3阶段)。省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区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治理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广泛宣传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知识,增强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忽视职业危害防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要予以揭露和公开曝光,全面促进职业健康工作全面落实。(作者系省安全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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