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新闻发布的误区]走出人生误区观后感

发布时间:2020-02-17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进入21世纪,特别是2003年“非典”事件以后,中国政府日益重视通过新闻发布来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并陆续出台一系列法规政策来推动政府新闻发布机制的健全完善。从2003年9月第一期全国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举办开始,到2008年5月国防部发言人的亮相,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全国各级政府中普遍建立,越来越多的重大事件、社会热点中出现新闻发言人的身影,对事件的顺利处置、舆论的正确引导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政府新闻发布起步较晚,官员新闻素养不高,新闻发布不当引发负面效应的案例层出不穷,对各级政府和官员的形象造成伤害,背离了政府新闻发布的初衷。尤其是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很可能让我们的官员重新陷入躲记者、怕媒体的怪圈。本文试图从理念和运作层面分析当前政府新闻发布不当的案例,找出政府新闻发布的症结所在,探寻提高政府新闻发布效果的思路和方法。
  
  一、罔顾民意:江宁房产局局长的新闻发布
  
  2008年1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就江宁楼市问题,擅自召开记者招待会,针对当时房地产商降价销售,表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这一消息经过媒体报道后,引起各方批评。周久耕在面对记者时,把记者当成部下,讲话口气强硬。而且他所发布的限制降价销售信息,不符合百姓的利益,自然引起网民的强烈不满。尽管周久耕自称这种规定是“对老百姓负责”,但超过85%的网民对此嗤之以鼻,认为这只是“掩人耳目”,该举措实际上是“官商勾结”,最终目的是维持高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12月L1日,网民发帖《八问江宁房产局周局长》,对其言论进行质疑;随后,“凯迪社区”网站出现《遍撒英雄帖,追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网民先后曝光他抽高价烟、戴名牌表、开进口车。还有人发帖称周久耕的弟弟是房地产开发商、儿子是建材商等,各类传言充斥了网络论坛。12月19日,江宁区委向社会公开表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已介入调查,只要发现有违纪或腐败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28日,江宁区委根据区纪委的初步调查,对周久耕作出免职处分决定。2009年2月9日,周久耕被南京市纪委“双规”。媒体报道称专案组初步掌握周久耕涉及贪污受贿,数额高达200万元。2009年3月20日,周久耕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闻发布中存在一个立足点的问题。站在什么立场上去发布新闻,直接关系到新闻发布的效果。传统体制下,政府宣传以政府为主体,自上而下,只考虑政府想说什么,不考虑受众能否接受,不考虑宣传效果;而现在,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公众主体意识的高涨,政府传播无法不考虑公众是否能够接受。政府是公众权利的代言人,理当为公众说话。政府新闻发布就不能只考虑信息传播者的意图,而是要以群众为本,站在群众的立场和角度,选择合适的新闻发布时机、内容、方式和渠道,这样的新闻发布才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周久耕对媒体发布信息时,公众普遍对高房价有不满情绪,中央新一轮房市调整政策目的之一是要挤掉房产价格水分,还利于民,他的言论显然与群众愿望相违背,所造成的后果自然也与他的初衷相悖。
  
  二、回避问题:郑州规划局副局长质问记者
  
  2009年6月18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一则报道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节目录音和文字稿出现在各大网站和沦坛。河南郑州市须水镇西岗村原本被划拨为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上,被开发商建起了12幢连体别墅和两幢楼中楼。为了了解事件的真相,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任磊萍赶赴郑州进行了深入调查。在郑州市规划局主管信访工作的副局长逯军的办公室,汜者拿出市规划局出具给村民宋先生的信访意见书。一看到意见书上宋先生的名字,逯军就要求检查记者的采访设备,在拔掉了采访机话筒之后,他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你们广播电台管这闲事干什么?”当记者要求他对于他们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进行解释时,这位副局长却向记者问了这样一个问题,他说:“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逯军的言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舆论哗然。6月22日,郑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涉事别墅已被调查,而逯军已被停止工作,深刻反思、接受调查。
  这一事件迅速成为全国媒体和网民关注的热点。对于逯军的不当言论,网民认为是说出部分官员抗拒舆论监督的真实想法,即媒体替老百姓说话,就是与自己过不去,就是与政府过不去。《人民日报》刊登文章《“替谁说话”与“为谁执政”》,指出:副局长开出的“选择题”,公然将党和人民对立起来,全然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忘记了“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
  从应对媒体的角度看,逯军的问题在于缺乏正确的媒体意识。一是没有认识到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同时也是人民的喉舌,党和人民利益应是高度一致的,媒体作为公众代言人的身份正在彰显。二是没有意识到即使面对一个记者的言论,也会产生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同样效果。三是他想推心置腹地与记者说些“悄悄话”,以为没有话筒等采访设备就“安全”了;但事实上,从接触到记者的那一瞬间开始,采访已经开始,所有言行都有可能成为报道内容。
  
  三、信息失真:杭州飙车事件的新闻发布
  
  2009年5月7日,20岁的胡斌驾驶红色三菱跑车在杭州繁华的街头与朋友“飙车”,将行走在人行横道上的25岁青年谭卓当场撞死。当天深夜,有目击者把现场照片和事件经过贴在当地知名论坛“19楼”,身为“富家子弟”的肇事者和作为普通路人的受害人的身份对比成为网民讨论的热点。5月8日,杭州市西湖交管部门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车祸事故的处理进展,警方称依据肇事司机胡斌及相关见证人的陈述,初步认定肇事车辆时速是“70码”左右,肇事司机承认当时未注意到行人动态。这一信息披露虽然主动,但失之准确,未能得到公众的认可,也招致了现场目击者和网民的普遍质疑与不满。
  “70码”的说法将杭州交警推到了矛盾最前沿,舆沦纷纷指出交警的处理有偏袒肇事方之嫌,怀疑这种偏袒背后是否有权力的勾结。“70码”、“欺实马”等词汇在网七迅速蹿红,成为新的网络名词。从5月9日到13日,杭州市有关部门不得不每天就网民质疑进行回应,内容包括胡斌已被警方控制,警方将依法、严格、公正办理案件,目前调查取征工作正在进行中,已成立鉴定小组对肇事车辆开展检测,肇事者同伴与杭州市领导没有亲属关系等。5月14日,杭 州市公安局向媒体发布了“5?7”交通肇事案鉴定报告,认定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在84.1-101.2公里每小时范围,且肇事车辆被改装或部分改装。至此,沸沸扬扬历时两周的“杭州飙车案”告一段落,此后一周内舆论逐渐平息。
  在杭州飙车事件中,首次信息发布的不真实或者说不准确是导致工作被动的主要原因。不慎重的信息发布使得原本就受人瞩目的案件又增加了更多受非议的成分,政府为平息事件舆论不得不投入加倍的人力和物力。杭州有关部门既有时间又有能力去核实并发布准确的信息,但所发布的信息甚至既比不上一些网民专业,也不如网民敬业。有网民针对警方“70码”的说法,专门亲身实验,征明车辆时速70公里只会将一只桶撞飞10米左右。而在“5.7”案中,谭卓“被撞飞5米高、20多米远”,70码的说法显然不能成立。人们因此有理由质疑,老百姓基于常识都能作出的判断,为什么警方却视而不见?本该对所发布信息进行核实的杭州警方,为什么没有网民这种负责任的态度?即使案件背后没有腐败的成分,在及时准确发布信息这一点上,政府有关部门的失职是显而易见的。
  
  四、语焉不详:湖北石首事件的新闻发布
  
  2009年6月17日,湖北石首永隆大酒店厨师涂远高“非正常死亡”。家属怀疑死者的死因,将尸体停放酒店大厅,引来众多的围观群众。6月19日,群众在该市东岳路和东方大道设路障,阻碍交通,围观起哄,现场秩序混乱。6月20日上午至夜间,围观群众少时有数千人,最多时有数万人。湖北省公安厅、省武警总队、荆州市公安局从各地抽调了上千名武警、公安干警到石首处置事件。20日上午至夜间,部分围观群众多次与警察发生冲突,导致多名警察受伤,多部消防车辆和警车被砸坏。6月20日夜间至21日凌晨,事态逐渐平息。停放在石首永隆大酒店内的男尸被抬上殡仪车,送往殡仪馆,围观人群全部散去。6月22日,湖北省委书记、省长亲赴石首处置该事件。
  事件结束后,人们思考为什么一名酒店青年厨师的命案,会酿成冲突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回顾事件发生的经过可以看出,没有及时发布真实信息是问题所在。在坠楼事件发生后的近80个小时内,一方面是政府新闻发布的语焉不详,直至6月19日当地政府网站才发布《我市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消息》,只讲了发现死者遗书、初步认定自杀,而对于群众的质疑没有任何解释;另一方面是网络上充斥着大量信息源,非正式地发布信息、挖掘真相,一些网站的贴吧、博客中出现了为数众多的相关帖文和网友用手机拍摄的视频。可以说,正是因为政府新闻发布的不到位,在面对公众的诸多疑问时,警方没有提供充足的有说服力的信息,对事件做出合理的解释,导致公众受网上非正式信息源的影响,情绪爆发并做出过激的举动。
  类似的群体性事件在近年来屡有发生,包括贵州瓮安事件、湖南湘和事件,政府不能简单以对抗思维看待和理解这些事件,而是要深刻反思自身在信息公开透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要牢记新闻发布宗旨,树立公仆意识。我国政府是人民的公仆,没有自己的利益可言,也不是少数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政府新闻发布不能站在政府的立场,而是要站在公众的立场,传播执政为民和符合公众利益的信息。尤其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公共事件,相关信息要让公民充分知情,在此基础上引导舆论。不能为了少数官员的利益,报喜不报忧;更不能罔顾公众利益。隐瞒事件真相。新闻发布是政府满足公民知情权利的责任所在,面对媒体和公众要像公仆一样虚心谦和,不能表现出居高临下强势政府的姿态。
  二是要规范新闻发布程序,建立问责机制。面对各类公共事件,政府各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无论是在紧急状态还是在日常管理中,都必须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处置事件的责任是有限的,但隐瞒或谎报信息的责任是无限的。对应当发布新闻而没有发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对新闻发布工作流程要进行规范,明确审批和实施手续,严格问责机制。深圳市于2009年5月通过《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在全国率先将行政“问责”机制引入新闻发布工作。《办法》明确,违反程序规定擅自发布新闻、拒绝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新闻发布指令或延误时机执行不力的或者未履行保密审查程序致使国家秘密泄露等,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部将被予以行政“问责”。这也为各地政府以刚性的法规改进新闻发布工作提供了借鉴。
  三是要把关新闻发布内容,维护政府诚信。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新闻发布的生命,这是维护政府诚信的前提。政府新闻发布动机要纯,不能急功近利,为了部门或区域的利益向公众发布虚假信息。对于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及突发事件,政府更不能语焉不详,而是要真实、充分地发布信息,坦减观点、表明实情。遇到质疑的尖锐和敏感问题,政府不能回避、排斥、顾左右而言它,要积极、正面地做出回应,将政府处置情况和责任追究措施告知公众,对无法及时处理的问题做出解释,将被动的问责转化为积极的负责。只有开诚布公、坦诚以待,让公众了解真实的信息,才能塑造诚信政府的形象,推进社会的善治。
  四是要提高全员新闻素养,正确应对媒体。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不仅是新闻发言人,所有政府官员都要具备一定的新闻素养,了解媒体的性质和特点,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学会和记者打交道。在面向媒体和公众时,要具有主动传播信息、设置议程的意识,掌握一定的传播技能,正确应对媒体,将媒体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
  五是要重视新闻发布效果,服务公众需求。必须建立起完整、科学的效果反馈和评价体系,对每次新闻发布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增进与媒体和公众的互动交流,了解公众的兴趣点和对信息发布的意见,提高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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