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20-02-21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6月22日至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22日上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首次审议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人民调解法草案。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作的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这部法律草案已经常委会第十一次、第十四次会议两次审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审稿,进一步明确了管道企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各自对管道保护的责任,新增了管道规划、建设应当遵循节约用地原则和管道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并在依照本法予以保护的管道附属设施中增加了管道安全监控设施的规定等。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作的关于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这部法律草案已经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改决定草案,将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纳入了监察对象范围,明确了对举报的处理程序以及泄密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对派出的监察人员实行交流制度,增加了监察机关监督政务公开和监察结果公开的有关规定等。
  会议还听取了刘锡荣作的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这部法律草案已经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审稿,明确了村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条件,对委托投票中受托人的范围作出了限定,简化了个别村委会成员出缺后的补选程序,对涉及破坏村委会选举行为的相关事项作了明确规定。
  现行预备役军官法自1996年正式施行以来,对于贯彻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建立健全预备役军官制度,保持预备役军官储备规模,提高预备役军官队伍素质,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军在新的起点上军事斗争准备的扎实推进,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增多,需要对这部法律进行修改完善。受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委托,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李继耐就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修正案草案充实完善了预备役军官动员征召的规定,规范了预备役军官的管理制度,调整了预备役军官的退役年龄,增加了对预备役军官的褒奖内容。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东方经验”。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向会议作了关于人民调解法草案的说明。草案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形式,明确了人民调解员的范围、条件、行为规范和保障,规范了人民调解程序,确立了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保障。
  会议还听取了外交部副部长宋涛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柬埔寨王国领事条约》的议案的说明,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戴秉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6月23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国务院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提出了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他说,2009年中央预算完成情况较好。中央财政收入35915.71亿元,比2008年增加3235.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505亿元,中央财政使用的收入36420.71亿元。中央财政支出43819.58亿元,增加8431.02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决算数比预算数增收少支101.13亿元,全部用于安排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7500亿元,控制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数额之内。2009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60237.68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额62708.35亿元以内。
  谢旭人在报告中央财政收支决算情况时说,总体上看,中央财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汇总各项支出,2009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7422.56亿元,增长31.7%。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合计7253.1亿元,增长21.8%。
  谢旭人说,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要求,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有力地保障了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较好地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针对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狠抓预算执行工作、大力推进预算公开、强化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严格财政监督,进一步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报告了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他说,今年的审计工作加强对重大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跟踪审计,积极推进绩效审计,在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分析、揭示和反映体制制度方面的问题,着力保障中央宏观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深化改革,在更高层面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认真整改2008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已全部追回或归还,并根据审计建议完善了1222项制度规定。审计发现的119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刘家义逐项报告了2009年度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情况、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地方财政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审计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资源环境审计情况、金融机构审计情况、企业审计情况、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揭露和查处情况。
  刘家义还在报告中提出了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进一步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健全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对地方财政的管理,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防范财政潜在风险。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强作的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9年中央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9年中央决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时认为,2009年中央决算中也反映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从制度上切实进行整改,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针对决算反映出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了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支出绩效考核、严格政府债务管理、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等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李建国报告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他说,2005年法律修订以来,各有关方面为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促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强化组织建设,各方面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完善政策法规,为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提供制度保障;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妇女的政治权利;采取多种措施,着力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加强管理化解纠纷,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这次执法检查也发现了一些制约妇女发展和维权方面的突出问题: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妇女参政比例总体仍然偏低。执法检查报告就进一步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提出三点建议: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健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各项机制;切实解决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报告了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情况。他说,科技已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加快配套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制政策环境;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引导和扶持企业技术进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执法检查报告从创新激励制度的落实完善、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科技投入、科技资源配置及其使用效益等五个方面,深入分析了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6月2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时进行了专题询问。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多位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进行专题询问。
  今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题汇报,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安排,每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都要审议国务院关于上一年度中央决算的报告。为了督促国务院有关方面加强和改进预决算管理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今年6月审议中央决算报告时就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询问。
  当天上午,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民大会堂分为6组审议中央决算报告等。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中央决算报告,对决算报告涉及的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询问。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加强和改进预决算管理工作、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均衡拨付预算资金、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提出了问题,财政部负责人一一认真作了回答。提问与回答有来有往,会议充满了民主、热烈的气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认为,询问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之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定权利。在多年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各项议案、报告提出询问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进行专题询问,是贯彻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积极探索。与以往的询问相比,专题询问主题更加集中,有利于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
  到会回答询问的财政部负责人表示,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工作,更好地实现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宗旨。财政部将认真梳理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预决算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当天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委员长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作的有关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的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关于修改行政监察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听取了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肇星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柬埔寨王国领事条约》审议情况及关于批准这一条约的决定草案代拟稿的汇报;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作的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草案和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审查情况及关于批准2009年中央决算的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
  委员长会议决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上述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交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议。
  6月2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行政监察法的决定;决定免去李学举的民政部部长职务,任命李立国为民政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30号、第31号、第32号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和任免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闭幕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柬埔寨王国领事条约》的决定,批准了这一条约。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9年中央决算的决议,批准了2009年中央决算。
  会议经表决,任命王金山为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唐宪强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免去张耕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胡泽君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进一步明确了行政监察对象和行政监察职责,完善了举报制度,理顺了行政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等,对做好新形势下行政监察工作,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吴邦国说,会议审议通过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是在总结原有行政法规实施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强化了管道企业保证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义务和责任,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细化了管道安全保护措施,规定了危害管道安全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对更好地维护国家能源输送安全和公共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
  吴邦国说,今年大会结束后,常委会分别组织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科技进步法进行执法检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这两个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中大家强调,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精神,不断完善妇女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体制机制,特别关注各阶层妇女的不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制约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要保障妇女劳动权益,抓紧研究调整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建立覆盖各类企业的生育保险制度。要保障妇女财产权益,重点解决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等问题。要保障妇女人身权利,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
  吴邦国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审议中大家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切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科学技术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战略基点,紧紧瞄准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把推动科技创新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来抓,努力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抢占技术制高点,掌握未来发展主动权。一要加大科技投入,整合科技资源,大力发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信息网络、现代农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和海洋、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科学技术,重点突破影响我国未来发展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二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构建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加快构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构建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构建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三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立和完善培养人才、聚积人才、激励人才的机制和制度,大力培养具有世界科研前沿水平的高级专家、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为人才施展才华开辟空间、提供舞台,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他强调,要认真总结开展专题询问的经验,完善下一步专题询问工作方案,围绕专项报告,将社会普遍关注、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作为询问重点,使专题询问开展得有声有色、更富实效。
  吴邦国说,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这些年来,我们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监督法,使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去年,我们又对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就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计划实施情况,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等4个题目开展专题调研,二是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大会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又作出三项部署,其中一项重大举措就是根据监督法和有关决定的精神,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这次会议期间,结合审议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在6个分组会议上开展了专题询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的又一次有益探索。
  吴邦国指出,从本次会议开展专题询问的情况看,效果是好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提前开展调研,精心准备。国务院对专题询问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发出通知要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虚心听取意见,认真回答询问。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结合审议中央决算报告,就转移支付、预算管理、地方债务、财政体制改革等问题开展了询问,提出的问题有深度、有针对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同志态度诚恳、实事求是地回答了委员们的关切,表示要把这些问题和建议带回去进一步研究,并将落实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
  吴邦国说,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将这次专题询问中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进行梳理,选择其中一两个突出问题,加强跟踪监督,促进相关工作。同时,要认真总结这次开展专题询问的经验,完善下一步专题询问工作方案,围绕专项报告,将社会普遍关注、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作为询问重点,使专题询问开展得有声有色、更富实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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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对新通过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行政监察法修正案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行政监察法此次修改对于保护举报人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规定“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内容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至关重要,这样可以使广大人民群众更积极地举报相关腐败问题。
  在回答派出的机构和人员与所驻机构的关系的问题时,屈万祥说,监察机关的派出机构对派出它的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受驻在部门的领导,它具有开展工作的充分权限和独立地位。多年实践证明,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以来,监督职能得到加强,查办案件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次修订就是要把已经取得的这些工作成果,被实践证明有效的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屈万祥介绍说,这次行政监察法修订,赋予了监察机关新的监察职责――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还明确规定,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屈万祥介绍说,以前是以行政主体来确定监察对象,这次修订后的行政监察法明确规定以是否从事公务事务管理活动来确定监察对象,比如说城管人员,再如从社会上聘请来协助行政机关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人员,都是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要接受监察机关的监察。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司长胡可明介绍说,管道是现代五大运输方式之一,现在我国70%的石油、99%的天然气都是通过管道方式运输的。这些年我国管道发展非常迅速,已经成为管道运输大国。到目前为止,干线管道已经超过7万公里。中俄、中缅和中哈等国际管道完全建成之后,管道总里程将达8万公里左右。世界各国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都比较重视,美国、俄罗斯、加拿大等许多国家都通过专门立法来进行保护。这些年,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这方面的呼吁非常强烈,制定这部法律确有必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袁杰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是保障能源供给、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设施。其所传输介质具有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因此它的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国家能源的输送安全。制定本法是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制度设计围绕安全进行,主要是通过合理确定管道活动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厘清管道活动中的有关法律关系,规定保护措施,明确保护责任。
  (据6月23-26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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