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公主故事大全视频 [违法儿童:我们的童年很灰暗]

发布时间:2020-02-22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台湾已故电影导演杨德昌的《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向我们讲述了一个青春悲剧故事,而类似的故事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不鲜见,大环境始终影响着每个微小的个体,有些孩子并不快乐,无论施虐还是受虐。
  
  
  弑父少年的未知世界
  
  2009年4月2日,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破获了一起杀人碎尸案。令人震惊的是,案犯竟然是一名13岁的少年和一名69岁的老人。更让人震惊的是,面对办案民警的询问,这个少年竟没有一丝悔意,而是略带兴奋地说:他(少年的父亲)该死!这个男孩叫李强(化名)。在民警眼里,13岁的他看上去只有八九岁的样子,又瘦又小,有着与同龄人不相称的身体及冷漠的眼神。
  李强自幼丧母,8年前被父亲李三孬带离家乡,开始靠捡破烂和偷盗为生。但得来的钱大部分被李三孬用来吃喝玩乐,实在没有钱的时候,李强被逼着去沿街乞讨。“讨回来的饭,好的都是他先吃,差的才给我。”李强愤恨地说,“有一次,我讨来的水饺没让他吃够,结果他暴怒,把我的胳膊打断了。”
  在捡破烂的时候,李强会看到同龄的孩子彼此招呼着去上学,他内心也开始有想上学的冲动,但结果却是招来李三孬的一顿殴打。从此,李强开始恨他的父亲,加上父亲对他的虐待和摧残,让小小的他在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2009年初,李强随着父亲搬到了独居的沈孩家,一起同住。沈孩对李强的处境很同情,从生活和感情上给予李强很大的帮助和关爱,使李强感受到了人间温暖。他把沈孩看得比父亲还重要。有了落脚点后,李三孬俨然成了这里的一家之主,发泄的对象也由原来的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沈孩和李强“爷俩”的感情,是在李三孬的淫威下,慢慢升温的。
  2009年3月的一天,李三孬哄骗沈孩说要给他介绍对象,沈孩一听喜出望外,立即将攒的3000多元钱拿出来交给李三孬。不料,钱很快被李三孬吃光花净。待李三孬回来后,沈孩问他要钱,李三孬一听,抓住沈孩劈头盖脸地将他打了一顿。从此以后,只要沈孩张嘴要钱,就会招来毒打。杀了他!――两个不堪李三孬折磨的“同命”人不约而同下这个决心时,谁也没有感到恐慌。
  
  作案后的李强从没想过要逃走,他也没想过这就是犯罪,唯一想到的是今后的生活。由于年龄小且不识字,最后他只能一边拾破烂,一边到一个店铺去打工,直到警方找到他。
  李强的事情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街头巷尾的议论除了感叹李强的命运之外,更多的是开始审视家庭的作用。“家庭永远是最重要的一环,当孩子没有家庭归属感的时候,问题就随之而来了。”英国救助儿童会的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对此,深圳市心理学专家杨青蝉也持有相同看法,“每个有问题的孩子背后都站着一个有问题的家长。”杨青蝉说,“如果家庭缺少爱,充满冷暴力、暴力和指责,孩子一定会有问题。”李强就是一个极端的例证。
  事实上,这样的孩子并不多,大部分孩子并没有遭受这样的对待,可是他们的青春也并不快乐。
  
  残酷的青春物语
  
  2008年7月,一段涉及校园暴力强奸的视频被放到网上。在长达7分钟的视频中,一名受害少女遭受多名青年男女殴打和凌辱,全身赤裸的少女被打倒在地,背上布满淤痕,少女还遭受了性侵犯。视频出现后,举国为之震惊,经过网民的人肉搜索,很快这段视频被确定受害者和施虐者都是广东开平市某中学的学生。
  这样的行为激起了网民的愤怒,声讨之声不绝于耳。国内著名论坛天涯网对于该事件的讨论帖达近千条,回复过万。与此同时,这一事件也成为媒体的关注焦点,各地媒体都给予了相应的报道,更有记者亲赴开平,调查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真相。
  当时,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向前去采访的记者透露了该案发生的经过。他表示,该案发生在2007年7月中旬。受害少女是一名初二女生,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包括7名女孩和4名男孩。那7名女孩年纪与受害者相仿,也都是在校学生,其中有人还和受害者是同班同学或同校学生。那些男孩也是未成年人。
  7名女孩结拜成了姐妹,称“七姐妹”,她们经常与社会人员来往。由于受害少女曾对人说过她们的一些事情,2007年7月中旬的一天晚上,7名女孩在开平市内一家网吧里找到了受害少女,强行把她从网吧里拉了出来,然后脱掉她的衣服集体殴打。随后对其进行了强奸。
  然而,开平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很多校园暴力事件仍在不断出现。其背后折射出的社会问题更是让人深思。
  杨青蝉认为,“长期被父母指责的孩子,会产生极度的自卑感,感觉不到尊严,也没有自信心,不知道自己的生存有什么价值和意义,特别容易自暴自弃,偏激的孩子甚至会产生反社会的倾向,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犯就属于这一类;此外,暴力下成长的孩子在压抑中会不知不觉地接受暴力解决问题的习惯,父母每次使用暴力让孩子屈服,孩子就认为暴力能解决一切问题。”
  “校园暴力对施暴者和受暴者都是伤害。”杨青蝉曾为一个初中女生做心理咨询,“她告诉我,曾经逼迫女同学脱光衣服并对其施加暴力。虽然是施暴的一方,但心理总也摆脱不了罪恶感和负疚感。”
  
  家庭?学校?社会?谁能拯救孩子
  
  忏悔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既然都是受害者,那么在施救方面就应该有更为关注儿童层面的方式方法。
  “预防是第一位的。”英国救助儿童会的周烨认为,做好家庭维护工作,可以有效防止儿童违法。但是预防工作的主体是谁,在中国并不明确。一般观点认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父母的责任最为重大。但是现实问题是,中国父母的监护人意识并不强,而且社区的监督体制也不够完善,父母的自制力及文化修养成了最难克服的问题。
  这个问题的另一个重要主体――政府的作用则更多体现在宏观层面。中国政府先后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于2001年1月,中央综治委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在人民法院审结的案件中,2004年未成年罪犯占刑事罪犯总数的比例为9.17%,2005年为9.81%,2006年未成年罪犯所占的比例开始出现回落,为9.41%,2007年为9.39%。
  预防虽然是优先选择的方法,但是对于已经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应该如何拯救?“首先,需要社会宽容对待违法儿童,避免他们走向更无以挽回的境地。其次,在审理及量刑过程中,要与成年人区别对待。”周烨说。实际上,中国各级政府也都出台了相应规定,比如山西、江苏等地成立的未成年人法庭,以一种更为合理的方式来审理未成年人违法案件。但是这也面临很多问题。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的不足,让这些违法的孩子无法真正实现与社会的对接。因为社会上对“坏孩子”的歧视仍然严重,而能够消除这种偏见的公益机构又特别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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