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第一贪”和他的“高参”贪妻_安徽第一贪

发布时间:2020-03-03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当王怀中、肖作新当政时期在阜阳旧官场的贪官们排着队在各地法院接受审判时,原本风平浪静的皖东杀出一匹“黑马”――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以“贿当凌绝顶”之势而“一览众贪小”,成为“安徽第一贪”。
  
  自诩“包公”,纪委调查时还在疯狂“卖官”
  
  今年57岁的陈兆丰很善于伪装自己,历史上北宋名臣包拯16岁在定远任过县令。因此,陈兆丰在多个场合宣扬“包公”精神,自诩为当代的“包青天”。
  2002年8月,安徽省纪委根据群众举报,调查陈兆丰在合徐高速公路定远指挥部违规拿补贴一事。忐忑不安的陈兆丰赶在去中央党校学习前,将一只装有85万元现金和65万元存单的密码箱转移到其妻子王胜春的姑妈家匿藏。其实那时候,阜阳官场腐败的“盖子”已经被揭开,陈兆丰不是没怕过,但他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滁州不是阜阳,“棍子”不会落在自己头上。
  陈兆丰在北京学习期间,化肥厂厂长丁某送给陈1万元后,提出请陈帮忙安排在县经贸委挂职副主任职务,陈答复有机会会考虑。但陈学习结束就到滁州市人大任职了,丁挂职的事也永远“挂”在那了。在这短短两个月时间,陈兆丰就收受了人民币7.7万元,但请托的事项却均没有办成。
  当然,陈兆丰并非是那种“言而无信”的人,在陈兆丰所受207人334次283.76万余元贿赂中,除去9人37次是为承揽工程外,其余均为升迁、提拔或安排工作而送其钱财。在该198人的297次贿赂中,大多是在1998年11月陈兆丰担任县委书记以后,因对方自身原因或因陈兆丰工作调动而未办成事的仅33次。
  2001年10月,正值安徽省第七届党代会在合肥市召开,就在这次会议期间,陈兆丰做成了他卖官历程中最大的一笔“交易”。一天晚上,时任定远县城西乡党委书记杨守兰来到陈兆丰的房间,将其从花园湖工程建设征地款中贪污的13万元人民币送给了陈兆丰,直接向陈兆丰提出能不能安排到人大政协任职,陈兆丰什么也没说就收下了。事后,陈兆丰给时任该县组织部部长的王家训打了招呼,先后安排杨守兰担任定远县委统战部副部长、部长、县政协副主席。
  然而,这只是零售乌纱帽,还有那么多人给自己送过礼,于是在2002年底,陈兆丰抓住乡镇换届时机,精心策划了一次“集中卖官”,他与妻子王胜春“揉”出了一份长达5页纸、多达400多人的“名单”交组织部门去“按程序”考核。做过多年组织工作的县长看了那份名单,提出该“方案”存在与组织原则有三处相悖的问题时,陈兆丰大为光火,说:“我是书记,这事我说了算,出了事我负责!”在其操纵下,他的“方案”在书记办公会和县委常委会得以通过。
  就这样,从1998年11月到2002年短短4年时间,陈兆丰卖出的官帽就多达110顶,卖官收入超过150万元。
  
  热心“助”人与个体老板打成一片
  
  在向陈兆丰行贿的长长的名单中,有9个个体老板很早就成为了陈的“座上宾”。自1990年4月6日陈兆丰担任定远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后,他13年的贪官生涯就是从与这几位个体老板的“交往”中开始的。
  这事还得回到1994年下半年。一天早上,王某在得知定远县行管局要建干部宿舍楼的信息后,便准备了1.5万元现金,来到住在该县黄金宾馆院内的陈兆丰家中,直截了当地要求承建该宿舍楼――梅园新村工程。临走时他把这笔现金送给了陈兆丰,“陈县长,这是点小意思,事成之后还有重谢!”陈答应了王的要求并收下了这笔现金。事后,陈兆丰在听取行管局汇报梅园新村工程情况时,提出由王某等3个施工队承建,并在王递交的由该县行管局起草的议标报告上签字同意定向议标。这样一来,王某顺利地承接到了该宿舍楼中的一号楼工程。
  有了第一次的交往后,王某底气十足,往后只要想承接哪一个工程或者工程中遇到什么麻烦,就会先找陈兆丰通融,而陈兆丰接钱后,自然是“融贿贯通”。1995年3、4月份的一天,王某拿着一份定远县公路局宿舍楼工程的议标报告径直来到陈兆丰的办公室请陈审批,陈在议标报告上签批同意与建安公司定向议标。一星期后,中了标的王某揣着2万元钱到陈兆丰家表示“感谢”……
  另外8位工程项目经理走的基本上是和王某一样的套路,自然是“钱到事成”,其中项目经理祁某先后8次送给陈兆丰8.6万元,承揽到了他想要的4个工程;一建公司项目经理蔺某先后7次送给陈兆丰7万元,从1991年到1999年先后接到了7个工程;吴某分8次送给陈兆丰6.4万元也接到了7个工程……
  
  夫唱妇随,“廉政县长”如此出笼
  
  “巨贪”背后总有一些“出类拔萃”的“管家婆”,正是她们的“推波助澜”使得那些原本清廉的官员却陷入“贪婪”的泥沼,不能自拔。王胜春,陈兆丰的老婆,这个自称老公喜欢女人,自己喜欢钱财,大家各取所需,但自己有很多受贿“绝招”,保管自己和老公“永不犯事”的女人,自然而然地成了陈兆丰贪贿的“高参”。
  1997年的新年,安徽滁州市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雪,市民们在大雪中欢度春节。然而,王胜春的心里却像外面的天气一样,怎么也热不起来。看着许多人官运亨通、发家致富,而自己家却冷冷清清,她再也坐不住了,经过三思,她果断地向丈夫陈兆丰提出,要到定远县去工作,“照顾”他的生活。
  陈兆丰怎么也没想到老婆会主动提出要到县里去工作,对此王胜春却“教育”他:“当官是需要诀窍的,我看你啊,这个副县长是白当了。我到县里去主要是要教教你怎么当官!”不久,在陈兆丰的安排下,王胜春正式调到了定远县工商局工作。于是这个被别人认为“头脑灵活”、“很有主见”的女人开始了改造陈兆丰的过程。
  陈家搬到定远的当天晚上,就有很多手下人来送礼。王胜春当时在脖子上挂了一只红布包,手里拿着一个小本子记账,专门装别人送的红包。事后一清点,竟然足足有将近20万。陈兆丰心里有点发怵说:“这是受贿啊,这么多人来送礼,当心有人说出去,我就完了!”王胜春点着丈夫的脑门子说:“你以为你是什么好东西?别以为你在外面乱搞女人我不知道,只不过你好色,我爱财,我不说而已。再说,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这个家?那些送礼的人都是你的手下,他们肯定都有求于你,你以后在工作上‘罩’着他们一点,能出什么事?”说完,她递给陈兆丰一长串送礼者的名单。
  话说到这个份上,陈兆丰也就不敢再说什么了,因为他的确有把柄抓在老婆的手里。
  “心中有愧”又有了这样一个开头,以后再有什么人来送礼,陈兆丰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1998年春节,是陈兆丰当定远县县长的第一个春节,王胜春知道收礼的季节又到了,就对陈兆丰说:“你在外屋坐着,什么都不要说,只要给来人递上一支烟表示一下意思就行了。”她自己坐在里屋,旁边放着一只大纸箱子,手头放着一个记账本,专门收礼。那天晚上,给陈兆丰送礼的人在他家门外排起了队,最后王胜春不得不告诉外面的人:“因为人太多,大家进屋说话不要超过三分钟。”很多人进屋后放下东西就走,为了使送礼队伍“井然有序”,陈兆丰甚至让负责保安的人在外面“维持秩序”。短短的几天时间,他们就收礼80多万。陈兆丰有点心虚,但王胜春说:“瞧你那点出息!这礼是我收的,出了事我负责。当然,你还要记住一条起码的游戏规则,收人家礼就得给人家办事,他给你送礼就是为了办事,事办成了各取所需,能出什么问题?放心吧,只要你照着我说的做,保管不会出事。”
  陈兆丰的一句话就给那些有求于他的人办成了事,实在办不成的,就把钱退给人家或上缴财政,这样一来,他不光没出什么事,因为他上缴了34.8万元的礼金,还赢得了一个“廉政县长”的称号。
  
  “贿丰银行”的轰然倒塌
  
  1998年11月,陈兆丰当上了县委书记。对于定远县这个有着百万人口的大县,县委书记就是这里一手遮天说一不二的“土皇帝”。
  对于这个“土皇帝”应该怎么当,王胜春自有一番见解:“以前你是县长,只能抓分管的工作,现在成了书记,是一把手,思想观念要转变一下才行,要学会抓主要的。一个县就像一盘棋,科局长和乡镇领导就是你手中的棋子儿,你只要把棋子走活了,这盘棋也就活了。另外,毛主席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公安局你也不能放弃。”陈兆丰觉得有道理,于是他明确地跟新任县长说:“我当书记只管两件事,一是抓干部,二是抓公安,别的事都是你的。”
  但是,怎样才能把这些棋子走活呢?王胜春再次给丈夫面授了一个“绝招”:“你要想办法让所有的干部都有一种危机感,让他觉得屁股下面的椅子坐不稳,你随时都可能把他头上的乌纱帽拿掉,这样他们就会想如何才能保住乌纱帽,还怕他们不听你的?”
  于是,县里每次开会陈兆丰都要大谈干部素质,经常点一些人的名说要随时对全县干部作出调整,搞得人人自危。为了“杀鸡儆猴”,他还真的处理了几个违纪干部。大家知道陈兆丰在动干部的事上说到做到,基本上是一个人说了算,所以私下里给他起了个外号“陈阎王”。
  陈兆丰所收受的贿赂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其妻子在收受他人钱财后告诉陈兆丰的。根据不完全统计,王胜春受贿人数多达50多次,金额40多万元。仅通过她收钱,再由陈兆丰卖出去的“官帽”就有17顶。目前王胜春也因涉及该案而被司法机关另案处理。
  2006年6月27日下午,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兆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合并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资产。
  7月6日是上诉期的最后一天,陈兆丰并没有选择上诉,这座历时13年曾享誉皖东官场的“贿丰银行”在法院宣判的瞬间轰然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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