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员的住房腐败|中央不知道无官不贪吗

发布时间:2020-03-06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在这个房价飙升的时代,买房难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就连处于社会优势地位的官员也开始矫情地说买房难了。年初的一则新闻称,在广州市两会期间,天河区副区长丁建华坦言自己也买不起房,目前仍属租房一族。此消息一经报道,立刻引起舆论哗然。而贵州省省长、原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关于“有些领导,住的房子都已经200多平方米了,还说买不起房,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一番“惊论”,更是引发了网上热议。
  然而,这场争论刚开始不久,人们很快就发现,官员能否买得起房子,其实是个伪命题。在现有的体制下,中国的官员一直都享受着机关的集资和福利分房,基本不用像普通百姓一样购买市场上的高价房。而实际上,面对近日曝出的“科级干部住房600平米”、“官员在庐山上建别墅”等新闻,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官员到底该住多大的房子?
  一个人该住多大的房子,对在市场中奔波的人们来说并不是问题。手里有多少钱,就去买多大的房子;手中无粮,就不再奢望。但对官员则不然,他们的收入和财产都来自纳税人,房子也不例外。因此,官员的住房问题,必须纳入公众的视野。
  
  中国官员住房之怪现状
  
  上世纪90年代末房改之前,公务员一直是我国住房条件较好的群体,各级官员基本按标准配备了住房。1998年房改后,虽然国家停止了福利分房,但有的地方党政机关以种种名目搞“集资建房”和“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并没有停止。或者搞“自有土地自建房”――引入开发商进行市场化操作,所建成商品房却按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核定价格;或者搞“定向开发”――内定的开发商,以低价“拍”下土地,建好房子再以低“市场价”让官员“团购”;有的甚至把机关整体搬迁到风景优美的近郊,搭车建房;或者搞“公务员廉租房”,以象征性租金向领导干部长期提供优质住房。并且住房分配的操作方式跟过去实物分房无异――按照职务高低、工龄长短打分排队,确定买房资格、买房面积和选房次序。
  在这些集资建房和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超标建房,以权谋房,暗箱操作多占公房等现象屡见不鲜。
  据媒体报道,开发商在山东济南建起了面积严重超标的经济适用房,最小的160平方米,最大的295平方米。一共8栋楼房,全部被山东省直机关买走。
  除了以机关名义搭准福利分房的便车外,个别干部以权谋房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有的是领导干部个人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商品房、限价房等,或以劣换优,或以借为名长期占用企业的住房。调查发现,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求本单位出资为个人购买住房或者采用换房的方式,得到超标准的大面积住房,然后以低价格个人购买,从中获利。
  有些官员更是高明,不断“卖出买进”通过暗箱操作,多占公房。比如在一个单位分到了两居室,过两年调到了另一个单位,私下把房子在市场上倒换成两个一居室。这样新单位只知他有一套一居室,可能再给补差两居室。过几年他又高升了,调到新的单位,再把其中一套房子倒卖了事,这样新的单位又要补房子给他。如此倒来倒去,循环往复,多少年下来,这人占有的房子就有多套。还有一些人,单位分配住房时已经考虑了他们子女多的因素,可这些子女在各自单位就成了无房户,等子女单位要分配房子时,他们又可以重复得到房子。
  在多数百姓为房子挣扎的时候,拥有种种权力优势的官员往往占有远远超过各地公务员住房标准的房子。“一个县的科级干部,住房超过300平方米,最大的达到600平方米,这是什么风气?这是奢靡之风!”在4月2日召开的河南省“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狠批了部分官员的住房腐败。更有甚者,在庐山风景区的莲花洞森林公园内,江西九江市一些官员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损毁国家生态公益林,违规兴建私家别墅,导致这一景区抢建别墅成风。
  
  官员该住多大房子?
  
  面对中国官员普遍超标住房的状况,各地也下达了不少文件进行规范。例如,河南省《关于厅以上领导干部住房问题的通知》规定,正省级220平方米、副省级190平方米、厅级120平方米。官员购买住房超出控制标准30平方米以内的按实际成本价购买,超过控制标准3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但是,因为目前中国尚缺乏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公众对官员实际收入是多少并不知情,对官员住房补贴多少不知情,对官员有几处房产更不知情,所以各地规定的规范官员住房的文件很难得到执行。而且,国家尚未建立统一的官员住房规范和监管制度,各地发生的官员住房腐败现象也很难得到查处。
  因此,要想对中国官员的住房进行有效监管,首先必须建立有效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公开公务员的住房、薪酬、用车和其他一切待遇,充分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公务员在不同地方或者一个城市拥有几套住房的情况,必须再次进行检查、登记,违犯规定者要纠正,并要对异地交流干部配备必要的生活住房标准再次进行明确,对超过标准的行为,坚决纠正。
  其次,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官员住房监管制度。国家应当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和房市状况,分档规定各级官员的住房标准,对于超过住房标准的,超额部分必须由本人承担。规定严格的住房监察制度,防止某些单位超标建房、干部以权谋房和某些官员暗箱操作多占住房。建立领导干部住房申报制度及住房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对多占住房的要限期清退,逾期不退的,除按市场租金标准加倍收取租金外,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对高官可以实行官邸制,其对住宅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当政府官员调任时,其官邸还可以继续留给下一任官员使用。
  也许,在加强了对官员住房的规范后,老百姓离实现买房梦才会更近一些。
  
  国外如何规范官员住房
  
  外国官员的住房情况基本上和普通百姓一样,很少出现官员住房腐败现象,因为他们有着严格的监管制度。
  很多国家规定官员住房、薪酬等待遇必须公开透明,对最大住房面积标准有严格限制,建立完善的公众监督机制和政府监督机制,严查各种以权谋房等官员住房腐败现象。
  2月25日,法国经济、财政和工业部长埃尔韦?盖马尔就因豪宅丑闻被迫辞职。盖马尔与妻子以及8个孩子居住在巴黎黄金地段一幢高两层、面积达600平方米的公寓,而这栋公寓是由政府资助的。在盖马尔丑闻曝光后,法国总理拉法兰宣布,将会改变政府高官的住房补贴规定,国家资助的部长公寓最大面积限定为80平方米,部长家庭中每增加一个孩子,房屋的面积可以增加20平方米。而超标面积的住房费用必须由部长本人承担。
  以色列也对以权谋房等腐败现象进行严格监管。以色列政府监督机构――以色列国家审计长办公室2月4日透露,他们已经向总理奥尔默特提交了一份报告,表示要调查一起可能与总理有关的腐败案。有消息说,奥尔默特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了耶路撒冷一套房子。
  其实,在国外,一定级别官员的官邸和私邸是严格区别的。私邸是官员跟老百姓一样在市场上购买的私人财产,官邸只能在任职期间居住,个人没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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