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亿元大奖【恩施电力亿元分红:谁能分得一杯羹?】

发布时间:2020-03-06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事件:电力公司职工都是百万富翁?      “这纯粹是扯谈,谁也不敢发国有资产的钱。”   针对网传“恩施电力年底分红6亿元,造400位百万富翁”的消息,2月15日,湖北恩施州电力总公司(下称“恩施电力”)有关人士表示。
  近日,各大网络论坛纷纷曝出一篇题为《史上最牛电力公司!职工都是百万富翁!6亿人民币400人分》的贴子,称湖北恩施电力公司分红6亿元人民币,400多名电力公司职工一跃为百万富翁,多者获利达千万元。帖子引起了网民广泛关注议论。
  后经媒体核实,该公司职工通过股权转让等交易获利属实,并且有3000多名职工参与了“分红”活动,所涉及的股权转让收益近7亿元。
  恩施电力公司纪委书记薛昌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贴文所说的分红和年终奖,实际上是(手上有小水电站的)恩施富源等四家民营公司去年底按规定清退电力职工股权的转让收益,并非入股分红,更不是恩施电力公司发的年终奖。”
  据薛昌伦介绍,从2003年开始,恩施电力公司职工先后入股成立了恩施富源、利川民源、来凤鑫源和建始力源四家民营公司,负责开发恩施州境内的龙桥、塘口、云口、长顺和野三河这五个水电站以及其它待建的几个水利项目。(水电站被收购后)这次股权转让除去本金,退股最高收益为1:6.4,最低收益为1:1.7。
  恩施电力公司本部职工瞿江林于2007年赶上最后一批入股,当时买入10万元股份。瞿江林说:“除去本金,这次退股收益有60万元。退股转让是合法的。”几名入股的职工表示,近年来一些发电集团纷纷购买水电站,才使得恩施的几个水电站能卖出个好价钱,他们才有了这么好的回报。
  恩施电力方面指出,本次事件为国电集团收购恩施电力职工参股的民营资产,涉及到清退职工持股并将股权收归国有。整个收购过程报批文件手续齐全,完全符合规定,并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
  作为恩施电力托管单位,国家电网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恩施电力此次清退职工持股是落实2009年国资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而采取的措施。
  目前,恩施州和湖北电力公司的核查结果都是符合程序法规,不违法。
  
  调查:职工持股旧账未清
  
  虽然恩施方面否认“分红”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但职工持股、尤其是高管持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之前时有发生。2006年,山东鲁能被媒体曝光通过职工持股秘密进行私有化。2008年,贵州电力职工持股企业――金元集团董事长向德洪因涉及职工持股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而被“两规”。
  有媒体在2004年报道称,在全国,电力系统职工集资办电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并在2002年的电力体制改革前后形成高潮。2003年8月,中央政府已经明晰其间弊端,“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和企业改制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紧急通知”。
  而恩施电力员工投资组建4家民营公司,事实上恰好在中央政府开始踩刹车前后。
  这类电力系统职工集资所办的涉电企业与当地电力公司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业务、资金、人事……因而得以利用其天然的优势牟利,有观察人士将集资办电的电力系统职工称为“垄断寄生者”。
  2008年3月,国资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电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对电力职工持股最终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随后,国资委又正式发布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要求职工入股原则上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不得持有其所在企业出资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它企业股权。对于已持有上述不得持有的企业股权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自该《意见》印发后1年内须转让所持股份,或者辞去所任职务。
  据记者了解,此次事件,是按“意见”要求解决电力职工持股问题,在退股转让过程中出现的。按要求恩施电力公司职工应在2009年1月之前就清退或者转让股权,但事实上却在“意见”印发后近3年才完成退股。
  湖北省电力系统有关业内人士说,“意见”出台后没有配套的操作细则,对如何退股、如何计价等,没有明确的、统一的规定,使一些事情久拖不决。
  
  质疑:合法不合理,行业垄断下的蛋
  
  即使形式上一切都符合法规程序,但我们依然质疑,恩施电力的做法合法但不合理。表面上看,恩施电力职工人股的公司是四家民营公司。然而,这几家民营公司事实上是寄托在电力系统下的垄断企业。这几家公司的主营业务,正是负责开发恩施州境内水电站以及其它水利项目。打着民营企业的牌子,做着垄断行业的业务,自然能披着“合法”的外衣坐等分红。
  这种模式,不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本质上是一种相关利益输送的途径而已。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因此,在形式上完全合法的一项投资分红,其背后无外乎是垄断在给力,是垄断利润向行业内职工转化的一个隐形的途径。这种途径,利用了机制上的漏洞,比单纯的分红更隐蔽,更能迷惑人。说白了,恩施电力的“分红”,是优越的行业垄断下的蛋。
  利用垄断地位或优势,变着法子谋小团体与个人的私利,已经成了近些年来一些国企甚至行政官员私下的做法,“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把国家利益转换成自己口袋里的钱。
  对于这种垄断行业的既得利益,国家尽管也出台了一些办法,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仍以电力职工投资发电企业为例,在2003年要求“暂停”的文件下发后,直到今天,电力职工持股不仅没有清退完毕,反而逆势“蔓延”。
  国企本来是属于全民的财产,而相关制度却并没有保证其经营与运作受到严密监督,上了市的公司对信息披露还有一定要求,其它国企的具体营运状况,根本就不向它的主人汇报。正是这么一种机制安排,使类似恩施电力这样的单位能变着法子分钱。
  在中国,有个怪现象:什么东西想涨价了,就先放出一个舆论,说亏损严重,再不涨就难以为继。去年以来,电力系统就放出了亏损的信号,电费涨价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在这个什么都涨的年代,涨电价也在意料之中。谁知,恩施电力公司却一边哭着穷,一边奔着百万富翁而去,这让公众情何以堪?(本刊综合)

相关热词搜索:恩施 亿元 谁能 恩施电力亿元分红:谁能分得一杯羹? 恩施电力亿元分红 恩施电力公司分红6亿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