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莫急 [网店实名制:做好监管莫急收税]

发布时间:2020-03-11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实事求是地说,管与不管,税与不税,并不存在法理上的争论。任何合法经营活动都应纳入相应部门的管理。相关部门监管的力度和成效,服务的质量和态度才是经营者最关心的。   
  2010年7月1日,网上开店正式纳入国家工商部门的管理,网店将正式实行“实名制”。国家工商总局,在官方网站发布的指导意见表示,网络交易的监管重点锁定网络交易平台,近期将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一次全面普查。
  网店“实名制”从倡议到实施,一路磕磕绊绊地走来。对网络交易而言,诚信经营、实名注册是最基本的需求。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日益发达、服务商监管日趋严格情况下,网店实名制已有了很大进步,媒体和公众对网络实名经营也比较乐观。其实,多数网上开店,诚信经营的小业主,并不害怕网店实名制,纳八工商部门的监管,而是担心有关部门以管理为名,行增加税收之实,挤压日渐微薄的网店利润空间。
  实事求是地说,管与不管,税与不税,并不存在法理上的争论。任何合法经营活动都应纳入相应部门的管理。相关部门监管的力度和成效,服务的质量和态度才是经营者最关心的。
  受经济危机影响,近年来,实体贸易遭遇了很大阻力,而电子商务却借互联网“春风”,以低廉的经营成本,逆市起航。资料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2483亿元。2010年1月下旬到2月上旬,全国网购销售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5倍。网购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如此大的网购军团和电子商务蛋糕,难免会让各方觊觎不已。
  各个行业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市场在发育、成熟过程中,通过不断地试错、纠偏,能实现行业自律,电子商务市场也不例外。如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就大大提高了网上购物的安全系数。
  但整体而言,中国网购规范化程度仍不容乐观。据有关部门统计,近两年来网络购物投诉已成为消费投诉热点,虚假宣传、拒绝退货等是常见现象。商业网站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仍十分有限,这就需要法律的强力介入。从长远看,电子商务活动,停留在规章层面的时间不会太长,立法将是,必由之路。
  网络交易被纳入监管毫无异议,但如何管理是个大问题。主管部门在对这个新生事物监管上,应该小心推进,呵护中国尚不成熟的电子商务市场。笔者认为,“适度管理,合理税收,有益发展”当为电子商务管理可行之思路。
  网络购物发展迅猛原因很简单:对商家来说,门槛低,启动资金少、运作灵活,创业风险较低,节省人力及仓储等成本,能扩大商品的价格优势;对消费者来说,网店货物丰富,价格便宜,还可送货上门,货到付款,方便快捷i贸易中间商物流快递企业,也可以分一杯羹。一举多得的商业模式,想不火都难。
  价格是网店的绝对优势,使得消费者冒着比实体店大的风险网上购物。价格同时又是这个行业的短板,即使对网店征收行业通行的4%增值税,对这个利润微薄、以量取胜的行业打击恐怕也是致命的,很多业主恐怕会因为无利可图而退市。但如果将税收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又将使网购商品的价格竞争力大打折扣,使网购失去存在意义。
  此外,在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网店给城市失业者、大学生提供了就业机会,给国家减轻了就业安置的压力,还能促进经济发展。因此,现阶段政府对电子商务,应该大力鼓励提倡,而不是课以重税。
  说到底,网店的命运,终究绕不开监管与税收。现阶段要求的工商登记注册,可能是将来征税的第一步。一旦工商登记注册完成,税收就会提上日程,网店收税只是时间问题。
  对于网店税收,有专家说纳税是经营者应尽义务,网店也不能例外。这种说法只看到了问题的一方面。固然,经营者缴税是义务,但是,税收在具体的实行过程中,也有灵活性。在具体征收的时候,有些行业和产业能得到减免优惠,这是出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政策需要。根据政策予以调整。这种做法,财政学上叫做税式支出。
  眼下,中国经济结构正面临深层次调整,公民就业与创业面临新挑战。此背景之下,结合“2010年财政收入总额预计将达8万亿”的现状国家提出的收入倍增计划和收入分配机制改革情况。笔者希望有关部门不要过分考虑网店的税收,而是应该加强引导监管,继续壮大电子商务产业,等电子商务市场的蛋糕做大,市场规范之时,再考虑征税的问题,似乎是个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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