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和平 [南海问题能够和平解决吗]

发布时间:2020-03-14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外在压力的客观存在和内在合作动力的缺乏,成为制约南海问题尽快和平解决的两个重要因素。      一度成为亚太热点      南海问题是由东南亚一些国家否认我国南海U形断续疆界线内领土主权、非法占据部分岛礁并开发海洋资源而引起的主权争议问题。由于涉及六个国家和多个双边关系,同时还受到美日等国亚太政策的影响,南海问题一度成为亚太地区的热点问题。
  就主权而言,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现、开发和经营南海诸岛的国家,拥有对南海海域和南海诸岛不可辩驳的主权。中国自秦朝至明清时期浩如烟海的历史资料、19世纪中后期以来中国政府为维护南海主权进行的斗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的收复以及新中国成立后对南海U形断续疆界线的再度宣布,都为中国的主权主张获得国际社会和国际法的支持提供了极其充分的依据。直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除了南越西贡政府在1956年曾对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提出过主权要求外,任何国家都没有正式对南海诸岛和南海海域提出过主权要求。
  南海问题的产生与南海石油资源的发现及国际海洋法的酝酿有直接关系。1968年,联合国暨远东经济委员会“亚洲外岛海域矿产资源联合勘探协调委员会”对南海海域、南沙群岛东部和南部海域油气资源勘察报告公布后,南海地区开始受到世界各国、尤其是东南亚国家的高度关注。与此同时,由20世纪60~70年代新国际海洋法争论而引起的沿海国家扩张海疆、争夺海洋权益的风潮也波及南海地区。
  1975年、1977年南越西贡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先后提出了对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的主权要求。1978年6月11日,菲律宾颁布总统令,将南沙群岛的大部分宣布为“卡拉延群岛”,对群岛和附近64976平方海里的海域提出主权和管辖权主张,并宣布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1968年马来西亚将南沙群岛范围内八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划为矿区,出租给美国沙捞越壳牌公司进行非法钻探,1979年将南乐暗沙等12个岛礁划入版图。1969年10月27日印度尼西亚与马来西亚订立划分大陆架协定,该协定的丙段海洋边界侵占了我国部分南海海域。1980年印尼单方面宣布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进一步侵犯了我国南海主权。文莱独立后,于1984年宣布实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对我国南通礁和附近3000平方公里海域提出主权和管辖权要求。
  由于上述国家对南海的权利主张缺乏有效的历史和国际法依据,国际社会和国外学者在南海问题初期都表达了对中国的支持。1973年日本学习研究社出版的《现代大百科全书》将中国的疆域描述为北起“北纬53度附近的黑龙江沿岸,南到赤道附近的南沙群岛,南北纵跨5500公里”。1974年2月10日,美国《前卫》周刊就越南西贡政府非法侵占我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发表时评,指出,“西沙、南沙、中沙、东沙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对这些岛屿的主权在国际参考书中得到了普遍的承认”。1979年1月美国同菲律宾马科斯政府重新签订《美菲共同防御条约》时也没有支持菲律宾对南沙的领土要求。
  20世纪70年代国际社会对中国领土主权的支持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避免了南海问题的复杂化。然而,冷战结束后美日等国亚太政策的调整,使解决南海问题的国际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1997年美国和平研究所提出的《开展预防性外交防止南海问题升级的特别报告》指出,南海问题关系到美国的战略利益和盟国日本的经济安全。中国政府的行动应被视为衡量中国是否对地区甚至全球有霸权意图的标尺。美国应当采用包括军事威慑在内的手段,阻止中国单方面的军事行动。与美国政策相呼应,日本国内鼓吹干预南海问题的主张也越来越多。1999年4月,日本众议院通过了日美防卫新指针及相关法案。其中,《周边事态法》显示了日美安保机制扩展到整个西太平洋地区的战略意图。
  在国际形势转变的情况下,东南亚一些国家通过大国平衡战略获得了相对有利的应对南海问题的环境。美国亚太政策为相关国家借助区域外力量维护既得利益提供了条件。区域外国际势力的干预和区域内有关国家固守既得利益的政策,使原来通过双边谈判即可解决的南海问题,演变成了不得不在地区安全形势的框架内才能解决的相对复杂的国际问题。
  
  中国的倡议没有得到积极回应
  
  就南海问题的主权争议而言,其解决需要处理好领土归属争议与合理划分海洋权益两个方面。为避免主权争议阻碍整个南海问题的解决,中国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希望从海洋权益层面入手解决南海问题。然而,由于冷战结束后亚太地区安全形势和南海石油开发状况的限制,中国和平解决问题的倡议并没有得到有关方面的积极回应。
  冷战结束后,台湾问题、南海问题一度成为美国推动东南亚国家追随其亚太政策的工具。南海问题的存在为美国加强与东南亚国家的军事合作提供了契机。多年来,美国不但在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投资修建了新的海空港设施和军事基地,而且还与这些国家建立了密切的军事合作关系。自上世纪末以来,美菲“肩并肩”联合军事演习,美国与泰国、新加坡的“金色眼镜蛇”联合军事演习,对南海地区安全形势的影响日益凸显。尽管美国多次声称联合军演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协助维持亚太地区的稳定与和平,但是外界评论大多认为这是美国和相关国家针对中国的“炮舰外交”。
  
  而在美国战略导向的影响下,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南亚国家纷纷加强军备建设。相对于80年代末,东盟国家90年代中期的军费开支总体上翻了一番。90年代后期以来,尽管经历了金融风暴的打击,越南、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仍然没有停止加强军备建设的进程。世纪之交,越南与俄罗斯不但达成了订购12架“苏-30K”战斗机的协议,而且签订了俄罗斯帮助越南建造两艘战舰的技术合同;泰国向美国订购了八架F-16战斗机;菲律宾向国外订购了12架战斗机和13艘近海巡逻艇;马来西亚购买了六艘近海巡逻艇。
  在区域外势力与部分南海问题相关国家关系日益密切的情况下,争议各方通过谈判、以共同开发的形式解决问题的政策空间受到了挤压。仅以南海油气资源的开采问题为例,尽管目前位于我南沙海域由马、菲等五国建立并开采油气的油气井已经超过100处,每年开采石油超过5000万吨,然而各方就争议区域油气开发的合作谈判却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
  亚太地区国际安全形势对南海问题相关国家的不同战略效果,抑制了有关国家依据历史和国际法进行谈判的意愿,也阻碍了各方通过“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建立互信合作机制、最终推动问题解决的进程。
  众所周知,自二战结束以来,西方发达国家一直通过其高科技产品引领世界市场的分工,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则主要在低层次产品市场中相互竞争。虽然,自上世纪中叶以来,亚洲国家在科技和经济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除日本等少数国家外,大多亚洲国家的经济主体依然处于相对低层次的国际市场梯次。
  目前,来自美英俄德等国、且在南海拥有石油“承租权”并进行油气勘探、开采活动的国际石油公司有200多家。由于对发达国家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依赖,南海问题相关国家在追逐石油利益的过程中,往往无视发达国家获得的巨额利润的结果,却将彼此的矛盾视为最大威胁。这也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问题相关各方通过共同开发海洋油气资源解决问题的动力,同时增强了区域外势力对南海问题的关注程度。南海问题部分相关国家强化既得利益的政策客观上增加了问题解决的难度。外在压力的客观存在和内在合作动力的缺乏,成为制约南海问题尽快和平解决的两个重要因素。
  
  以非传统安全合作为切入点
  
  突破地区安全形势的阻力需要寻求增进互信的合作基点。多年来,经济合作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有的合作水平仍不足以推动南海问题的和平解决。近几年来,南海地区非传统安全形势急剧恶化。由于非传统安全合作在增进彼此互信之余并不直接冲击传统安全格局,因此,该领域的合作很可能是赢得战略回报的最佳选择。
  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发展对南海航道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以马六甲海峡为例,目前这里承载着世界货船流量的25%和石油运输量的50%,并且在未来20年将承担不止三倍于此的运量。然而,随着航道的繁荣,南海海盗和海上恐怖活动也越来越猖獗。根据国际海事局的报告,1998年世界范围的海盗袭击有1/3左右发生在印尼海域,2000年全球大约56%的海盗案件发生在泛称“南海地区”的海域,2001年南海地区海盗案件相对前一年增长了近24%,2004年相对2003年又增长了近19%。
  面对日益恶化的南海非传统安全局势,美国提出了强化马六甲海峡国际海域性质、由印度海军护航超级油轮的建议,而日本则试图通过援助设施、创建基地等形式积极对印尼施加影响。尽管美日等国的建议在某种程度上均有利于缓解南海非传统安全形势的恶化,但是由于此类倡议都可能被用来推行更深层次的战略目的,因而遭到了历史上曾备受殖民主义侵略之害的马来西亚等国的反对。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种既有利于打击海上恐怖行为,又尊重各国主权和历史感情,还能防止以合作为借口间接控制南海地区的非传统安全合作机制,便成为当务之急。因此,中国多年来倡导的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合作便具有了非常积极的意义。因为中国倡导的合作首先是以各国地位平等为前提的合作。这种平等的合作原则是防止合作最终沦落为某个国家强权政治牺牲品的重要保障。
  根据国外学者的分析,当前中国、日本、韩国经济对南海航线的依存度已经分别高达85.7%、90.6%和87.3%,南海地区非传统安全问题已经与中国的经济安全息息相关。因此,对中国而言,非常有必要推动建立一种真正有利于改善地区非传统安全形势的合作机制,并通过这种机制创造出地区内各国共赢的局面。一旦这种超越传统地缘政治意图的非传统安全机制建立起来,中国与南海周边各国的关系将因共同的行动和相同的目标而更加密切,相关各国对中国的和平发展战略也会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同。
  目前,通过共同开发推动南海问题的和平解决已经成为相关各方的基本共识。2005年4月13日,中、菲、越三国石油公司在马尼拉签署的《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表达了各方联合考察南海协议区内石油资源储量的意愿。沿着这一方向继续前进,在非传统安全和海洋资源开发领域的深入合作将为南海地区迎来一个和平、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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