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风云:动态与趋势:南海风云

发布时间:2020-03-15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抢在最后期限之前借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抓紧瓜分南海岛礁与海域、极力引进外国公司参与南沙海域的油气资源开发、为争夺南海海域主权而加强沿岸的舰艇部署、包括美国在内的区域外大国也在介入……南海问题近期以来渐趋激化。
  我国积极倡议“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但十多年来的实际状况是,争议没有搁置,开发没有共同。资源都被别人开发了,中国没有得到任何利益。
  
  南海,自去年以来一直多事。周边各争议国趁着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之机,无不抓紧瓜分我国南海断续疆域线内的岛礁和海域。
  去年2月17日,菲律宾国会通过了“领海基线法案”,把我国的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划为菲律宾领土;
  5月6日,马来西亚与越南联合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了他们各自在南海南部的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
  5月7日,越南又单独提交了在南海中部部分地区的外大陆架“划界案”,几乎把整个南海海域瓜分殆尽。
  今年4月1日,在两艘越南海军舰艇的护卫下,越南国家主席阮明哲视察了位于越南和中国海南之间的双方有争议的白龙尾岛。
  与此同时,一年一度的东盟峰会于4月9日在越南河内落下帷幕。会前曾有媒体报道说,越南很可能利用这一机会将南海问题提上议程。针对南海争端问题,中国坚持各国之间应进行一对一谈判,而越南则要求东盟成员国先解决彼此间在该区域的争端,然后联合起来与中国进行谈判。但在这次会议上东盟未就南海领土争端问题达成任何协议。
  另外,在今年4月1日开始的越南法定“渔业宣传月”上,越南全国特别是南部渔业大省纷纷开展所谓“向黄沙(即我西沙群群岛)进军,在长沙(即我南沙群岛)扎根”的主题活动,意在鼓动本国渔船前往中国专属经济区捕鱼,以此表明越南对这些海域拥有所谓的“主权”。4月底,又有外媒报道称,越南宣布将投入85亿美元,对一系列沿岸岛屿的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进行投资,这其中也包括与中国存在争议的南沙群岛。
  目前,周边国家为争夺南海海域的主权,还在不断加强沿岸的军力部署和增强潜艇性能,并极力引进外国公司参与南沙海域的石油开发,使南海紧张局势逐渐趋于白热化。
  
  划界、划界!借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加紧瓜分南海海域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拟按照该公约有关条款划定其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沿海国,应在该公约生效后十年内,即2004年11月16日之前,将该国所主张的这种界限的详情连同支持这种界限的科学和技术资料,提交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考虑到收集支持延伸大陆架声称所需的资料,不仅要付出相当高的代价,而且非常费时,因此2001年5月经海洋法公约成员国会议决定,将最后期限确定在2009年5月13日。
  南海周边的东南亚国家亦以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为契机,加紧瓜分南海海域。
  早在2000年4月,菲律宾一名副外长就提出,把菲律宾的大陆架由目前的200海里延伸至350海里,以瓜分南海蕴藏的丰富石油。他说道,为了提出该要求,必须有足够的资料,特别是勘测及地理数据,以提交给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据称,为收集有关数据,菲律宾国立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向参议院提出了为该方案拨款的要求。
  2002年5月,菲一名参议员也提出一项决议案,要求参议院专属委员会借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之机,进一步巩固菲律宾对黄岩岛、卡拉延群岛以及南沙群岛其他部分岛礁的声称。
  2009年2月,菲国会通过了“领海基线法案”,把我国的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划入菲律宾版图。此举据说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赶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5月13日之前制定完本国的领海基线;二是造成既成事实,让联合国来仲裁争议。事实上菲律宾更看重的还是这些海域丰富的自然资源。他们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如果联合国支持其要求,那么就将只有菲律宾才可以开发卡拉延群岛的资源,包括预计的2000亿桶石油。
  越南也倾注全力,抓紧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所需的各种地质资料,甚至不惜与中国发生海上冲突。
  2007年4月,越南租用了俄罗斯勘测船,由五艘武装舰船护卫,在北至西沙、中沙南部,南至万安滩(南沙群岛最西侧),东至越南领海基线算起350海里范围内的海域,实施拉网式的海洋地质调查。当中国海监船对其非法勘测实施监管和驱离时,越南还进行了报复。
  2007年6月,越南出动30余艘武装船只,对中国中石油集团在西沙海域实施海洋工程调查的作业船进行围堵和阻截,双方船只在海上形成对峙。
  在越南军方的支持下,包括越南外交部、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科学技术部、海洋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院等机构,顺利完成了两次“划界案”所需的地图、数据、表格、附录和资料库的建设工作。据说越南海军水道测量和地图绘制部也直接参与了该项目。
  2009年5月6日,越南与马来西亚联合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了他们各自在南海南部的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5月7日,越南又单独提交了在南海中部部分地区的外大陆架“划界案”。实际上,越南与马来西亚正设法对整个南海的海底和海床资源拥有主权,显然也包括在那里可能蕴藏的油气资源。而当中国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强烈抗议的照会时,马来西亚和越南还进行了反驳。
  对于上述东南亚国家提交的外大陆架“划界案”的可行性问题,有专家认为,如果南海周边国家的专属经济区是分别从大陆沿岸、主要岛屿,或南海周围的基点量起,那么在南海中部就存在有一大片200海里以外的地区,南海周边的所有争议方,包括文莱、中国大陆、中国台湾、马来西亚、菲律宾和越南,都可能就这一大片地区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但是,如果南海的争议岛屿,包括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被确认是岛而不是岩礁,那么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的规定,可以划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这样,国家管辖之外的地区就可能消失。另外也有一种看法认为,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对这些争议问题将不会表态,委员会是一个科学机构而不是法律单位,没有权力裁定有主权争议或重叠海域声称的地区,该地区的争议最终还是要靠这些国家自己来协调解决。但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使得原来已存在的争议更加突出,且明显扩大了争议范围。
  
  争夺油气:邻国招徕大量外国公司
  
  南海海域是蕴藏有大量油气的地区,据说在南沙海槽(原称巴拉望海槽)的西北部,已有三个油田被发现和开发;文莱―沙巴盆地也有大量的油气井已生产石油和天然气;在文莱―沙巴盆地的西南,还有几个主要油气田正在开发中;中康暗沙井架台和沙捞越海岸亦有油气被发现;东纳土纳盆地是被证实的世界上最大的天然气田;万安滩东部的大熊油田是至今为止越南开发的最大油田。据1998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南海周边的东南亚国家已在南沙海域钻探了1000多口油气井,找到了97个油田和含油构造,95个气田和含气构造,其中位于中国断续疆域线以内的油田有28个、气井225个;石油总产量每天达200多万桶,主要开采国家为马来西亚、越南、印尼、文莱和泰国。天然气产量达25100亿立方英尺,其中马来西亚14370亿立方英尺、文莱3340亿立方英尺。
  越南在南沙群岛西部已开发了三个油田,即白虎、大熊和龙。这三个油田已查明的石油储量分别为2700万吨、5400万~8100万吨和2100万吨。另一个大油田青龙,与大熊相邻,估计储油量达6800万~20400万吨,并拥有数量巨大的天然气。从南海开采的原油出口对越南的经济发展越来越重要,就以2004年来说,越南出口原油约196亿吨,总价值56.6亿美元。仅石油这一项为国民经济带来的收入,就占当年国家预算的30%。
  越南已成为南沙海域主要的石油生产国,它向来鼓励尽可能多的外国石油公司介入,以支持其在南海的声称与阻止中国的反对。自1987年《越南外国投资法》颁布以来,越南国家石油公司(Petro―Vietnam)已同50多家国际油气公司签署了37个生产分成合同、一个商业合作合同和七个共同开发合同。其中如越南最大和最多产的白虎油田,最初是由越苏石油公司合作开发,1981年由苏联建造,后来由越南国家石油公司与俄罗斯扎鲁贝日内夫特签订合作协议;1994年4月18日,越南让美孚公司卷入青龙油田的勘探,1997年与美国康菲石油公司签订在青龙附近一个地区的生产分享协议。1998年10月,越南国家石油公司与英国康诺康、韩国国家石油公司、法国地球物理公司谈判联合开发九龙油田;另外两个油田分别于2000年8月和2001年10月发现石油,2003年11月开始大规模生产。其他协议包括由越南国家石油公司、基地设在英国的SOCO国际公司和泰国的PTT勘探生产公司联合勘探金鲐鱼油田;由越南国家石油公司与加拿大塔里斯曼、马来西亚国油勘探私人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中山油田;越南国家石油公司还与马来西亚国油勘探私人有限公司、印尼国家石油公司、韩国国家石油公司,在头顿省南部的11-2区联合勘探石油和开发天然气田。
  越南还将南沙海域划分为上百个油气招标区,近年来,越南与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德国等不断签订勘探、开采石油与天然气合同,俨然成了一个国际合作领域。2007年,越南国家油气集团与英国石油公司(BP)、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合作建造的天然气输送管道已经投产。当年4月,中国外交部提出抗议后,BP公司暂停在某区的地震勘探,说是给两国政府一个“解决问题”的机会。但BP公司解释道,该暂停不影响其总体工程。2008年7月20日,越南又与美国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达成一项油气初步勘探合作协议,其勘探地点就位于南沙中越争议的海域。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于7月22日表示,中国政府认为此举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已要求埃克森―美孚终止该协议。
  菲律宾亦同样引进外国石油公司参与南沙海域的石油开发。早在1976年,菲律宾就招徕美国的阿莫科石油公司在南沙群岛礼乐滩进行石油勘探,引起了中国和越南的抗议。1998年8月,菲与壳牌石油公司签署在马兰帕亚天然气田从事近海钻探的合同。菲律宾能源部长在2003年10月宣称,有46个勘探区将被公开招标。美国能源部长也应邀到菲律宾探索美国参与菲律宾声称区内油气勘探的前景。此外,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还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谈判合作勘探民都洛近海的石油和天然气,第三方投资者如美国的尤诺卡尔、澳大利亚的桑托斯、英国的拉希莫、泰国的PTTEP、印尼的莫德科和加拿大的GM国际等都有参与投标。另据《菲律宾商报》2009年8月15日报道,菲律宾政府已批准英国公司Forum Energy及其合作伙伴,勘探南沙群岛礼乐滩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据说该处拥有390万立方英尺的天然气、3500万桶石油和210亿桶可燃冰。按菲律宾能源部估计,其价值分别为1990万美元、21亿美元和12亿美元。
  马来西亚在1976年之前就与外国石油公司如壳牌、埃克森―美孚合作勘探与开发沙捞越近海油田的石油资源。
  南海周边的东南亚国家极力引进外国公司介入南沙海域的石油开发,除了攫取巨大的经济利益外,亦将世界主要大国牵涉进这个争议海域,以达到把南海问题国际化、为自己提出的岛礁声称增加筹码的目的。这种做法,无疑将使南海争议进一步扩大化。一旦爆发危机,这些公司所属国家的政府很可能也将被卷入。当然,这些跨国石油公司也有可能联合起来对其东道国政府施加影响,以免他们的利益受损失,但反过来,如果他们投资的油田遭到其他争议国威胁时,他们也有可能鼓动东道国政府以武力来支持他们的石油勘探合同。这样,南海问题国际化和同盟化的趋势势必将日益加深。
  
  舰艇出没:军事部署与区域外大国的介入
  
  目前,南海周边的东南亚国家为争夺南海海域的主权,正加强潜艇在这一海域的部署。
  马来西亚的第一艘潜艇于2009年部署在婆罗洲岛沙巴州新设的潜艇基地,另一艘在2010年初抵达。这两艘潜艇是马来西亚与法国、西班牙联合开发的Skolpen级潜艇,采用的是与法国潜艇一样的音波探测最尖端科技。
  印尼也拥有两艘潜艇,计划到2024年增加到12艘,此外还将引进攻击机、水陆两用战车等,当前正与俄罗斯、韩国等进行洽谈。
  越南海军近年来已投入巨资采购了包括四艘俄制“毒蜘蛛”级导弹艇在内的大批先进装备,并自行研制了六艘BP50型导弹艇以及一艘导弹护卫舰。据了解,2015年之前,越南海军还将向俄罗斯购买两艘11661型护卫舰、若干艘“基洛”级柴电潜艇和一套装配“红宝石”超音速导弹的岸基反舰导弹系统。值得注意的是,11661型“猎豹”3.9级护卫舰为俄研制的最新型军舰,具有较强的综合作战能力。
  近年来,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和越南都动用了军队来加强其单方面控制海域的力度,袭击、骚扰和抓扣在我国传统海域内捕鱼的中国渔民已呈常态化。
  其中如2006年10月21日,中国台山M64866A渔船的24位渔民,在马来西亚与菲律宾交界的公海上作业时,遭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和渔业局抓扣,船上的八台发动机和16000升用于返航的汽油都被抢走,损失惨重。
  另如印尼在2008年新成立的海洋局里专门设立一个抓捕局,抓捕局长由海军少将担任,专门调拨了28艘海洋监督船实施对他国渔船的抓扣。2009年6月22日,印尼抓捕局分两次进入中国传统海域,抓扣了八艘中国渔船和75名中国渔民,为多年来罕见。
  据海南、广西的渔政、基层政府和渔民介绍,近年来周边各国抓扣行为有增无减,让南海渔民不堪重负。根据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统计,从2003年到2008年,海南籍渔船在南海生产作业时被周边各国抓扣总共有75起,被抓扣的渔船75艘,人员738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500多万元。
  南海问题的进一步激化,可以说与域外大国的介入有很大关系。就以前面讲过的菲律宾国会通过“领海基线法案”来说,当时美国智囊团传统基金会亚洲研究中心主任瓦尔特•洛曼就在网上发表了题为《南沙群岛:美国在南海的领导面临挑战》的文章,建议美国应明确支持菲律宾在南海的主权声称。他说道,南沙群岛的争议,不仅是菲律宾的问题,它对美国和所有依赖美国在亚太为领导的国家而言,甚至是更大的问题。
  2009年7月,马来西亚《吉隆坡安全评论》刊登文章,以上半年向联合国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引起的纷争为背景,鼓吹形成一个东南亚的“南沙集团”,与中国争夺南海。“南沙集团”的提法把东南亚和其他相关国家心照不宣的感觉直接表现出来,其背后必然有美国的影子,如果仅是几个东南亚国家,很难走得这么快,美国与东南亚国家近年来日益密切的联合军演就是例证。美国高级战略分析员达纳•狄龙在《中国挑战》一书中就煽动说:“华盛顿应坚持,声称各方要制定解决争议的进程,假如这些措施不能使维护航行自由得到公平解决,那么美国就必须放弃中立,而支持其盟友在该地区的声称来反对中国建立海上帝国。”
  除了美国外,日本也一直很关注南海问题。日本在南海主权争议中立场明确,希望东盟国家联合起来,采取一致行动对抗中国,藉此实现日本在该地区的战略目标。
  印度为了实现地区霸权的战略目标,也提出“东进政策”。自2000年后,印度加强了同越南、印尼、马来西亚等国的军事联系,试图扩大对南海问题的发言权。
  不久之前,越南与俄罗斯签署了潜艇购买协定,越南拟耗资18亿美元从俄罗斯购买六艘先进的基洛级柴油潜艇,这无疑是在替越南在南海争夺海权壮胆。
  此外,澳大利亚以及一些欧盟大国,也以“南海航行权”关系到其国家利益为由,表示“不能对此视而不见”。这些大国插手南海问题,浑水摸鱼的意图十分明显。
  
  “争议没有搁置,开发没有共同”!
  
  有关越南与马来西亚联合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在南海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问题,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已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交了照会,阐明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并郑重要求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按相关规定不审议该“划界案”。但是,这一照会遭到了马来西亚和越南的抗议。鉴于此,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的发展趋势令国际社会极为关注。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程序规则》的规定,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既无解决海上领土争议的作用,也无划分重叠声称的外大陆架地区的任务,他们关心的只是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划定。大陆架划界经常与对有关岛屿的主权争夺联系在一起,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个国家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不会影响到与之尚未划分边界的邻国的权利。这对于存在大量海上争议的东亚地区很重要,一个沿海国不可能因委员会对一个海上边界划分仍无解决,或存在重叠声称的地区提出建议而建立“有决定性和约束力”的外大陆架,故解决重叠声称和划定海上边界仍然是沿海国家自身的问题,而不是大陆架划界委员会。特别是在东亚,普遍存在着直线基线过度声称的现象。假如委员会对之不加分析地接受,虽然不一定是认同之,但以这些有争议的过度基线为基础而划出的200海里和350海里界限,就会被使用到其审议中,于是,其他沿海国在各个方面的利益必将受到影响。反之,如果委员会提出建议的公正性问题,而沿海国根据这些建议确立“有决定性和约束力”的外大陆架界限,那么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引起海上争议,或使原已存在的争议更加激化。因此,南海周边某些东南亚国家企图借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之机,达到瓜分南海岛礁与海域的目的几乎是不可能得逞的。
  有关周边东南亚国家大量引进外国公司开发南海油气资源问题,如没有采取具体有效的抑制措施,今后发展的势头可能更猛。我国虽然积极倡议“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但十多年来收效甚微。实际的状况是,争议没有搁置,开发没有共同,资源都给别人开发了,而中国却没有得到任何利益。
  为改变这种现状,一方面,要设法排除使周边国家不能合作进行资源勘探与开发的障碍,这就需要建立一个组织机构,通过该机构使国家之间能增强互信。而这个组织机构的建立亦意味着通过外交方式使周边国家的合作制度化,在南沙争议的问题上实现相互和解,这种工作需要由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努力。
  另一方面,在实行共同开发之前,我们不能一味消极地等待,应利用我国已基本具备开发南海油气资源的技术能力,在目前由我国控制的岛礁周围海域选定一个地区,作为与南海周边国家以外的石油公司实行共同开发的“示范区”,进行油气勘探与开发,以改变我国在南沙海域从未打出一口油井的尴尬局面。
  然而,共同开发毕竟只是临时措施,南海争议的最终解决仍需要通过划界谈判。从长远的利益着想,我们在积极促进共同开发的同时,也要抓紧对南沙海域的地质状况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调查,收集、整理有关的各种档案资料,特别是对南海断续疆域线的法律地位进行研究,等等,为今后的划界谈判做好充分准备。
  此外,在南海渔业资源开发方面的合作也应受到重视,以减少或避免渔船受袭击、被骚扰和被抓扣现象的发生。在南海合作管理和保护渔业资源的任务特别重大,因为鱼是游动的,经常大范围的迁徙,在这一点上,海上疆界并不能完全保护一个国家的渔业资源不受侵犯,因为渔业资源可以移动到国家的领土或渔区之外,而疆界外的过度捕捞也会影响到其领土内的渔业资源。因此,根据自然条件,设立一个合适的管理机构为沿海国家保留最低限度的渔业资源是必要的。2008年1月11日,菲律宾众议院议长曾表示,菲律宾与中国同意在南海争议区域内设置一个捕鱼区,希望以此来减少该地区的紧张局势。他还声称,两国可以要求其他东南亚国家,特别是越南,参与设立捕鱼区行动,以达成捕鱼协议。
  在南海问题上,海峡两岸有许多认同和默契,其主要表现在对南海断续线(或称U形线)的认同,两岸都认为线内的一切岛、礁、沙、滩等,皆属中国的主权所有。这种认同不仅增强了两岸在南海问题上的凝聚力,而且是两岸与南海周边国家进行谈判的重要筹码。至于两岸在南海的合作,台湾方面曾多次在两岸有关南海合作的学术研讨会上表示,不排除在南沙群岛的开发与管辖问题上与大陆交换意见,甚至建议两岸联合绘制南海诸岛的海域地图,为行使管辖权提供依据,等等。近来海峡两岸已从昔日的对立状态逐渐走向文化、经济、政治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两岸关系发生这种重大而积极的变化,为两岸在南海问题上进一步开展合作提供了可能。两岸可考虑在南海油气资源的合作开发、共同维护南海渔业资源、调解两岸渔事纠纷、协同保护和管理渔业资源等方面率先进行合作,也可在维护南海海域航运安全、开展海上搜救等领域建立起有效的合作机制。待时机成熟以后,亦可尝试两岸在南海的联合军事演习、联合巡逻、联合打击海上犯罪等军事合作。通过两岸的戮力合作,来达到共同维护南海主权的神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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