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石油,我们的未来]最新石油价格调整

发布时间:2020-03-15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汽油烧得起吗?      “赛欧"下线,"夏利2000"登台,二线车厂羚羊、优尼柯等车型的推出,奥拓、桑塔纳、富康、捷达等车型不同形式的降价,中国家庭轿车市场渐有开闸放水的景象。业内人士估计,到2005年至2010年,中国城市中家庭用车将迅速普及。
  然而这只能说是未来车主们的一个美好前景,2000年留给老车主的却是另外一番深刻的体会。一年内汽油价格7次的提升让人们体会到少许"通膨"的感觉,近期两大石油公司的油站争夺战也成为业内人士津津乐道的话题,不知不觉中,BP、ESSO、Shell、Caltex等洋品牌的广告渐渐增多,一个中国人久违的字眼--"洋油"开始在按捺中翻腾。现实确实是这样,家庭轿车是买得起,可汽油能烧得起吗?这种能让汽车动起来的物质如同放在每个家庭脖子后面的一把刀,让人随时要算计算计,而这把刀的刀柄,越来越有被外人主宰的迹象。
  
  “中国为世界上多采的大部分石油买单"
  
  石油工业在中国的发展历史并不很长,随着大庆油田这一世界级大油田成功的勘探与开发以及后续的胜利、辽河、华北、中原油田的顺利投产,整个60年代乃至90年代初,我国石油产量从无到有,从部分自足到完全自给自足,甚至在80年代,一度因产量增长速度较快,而国内需求有限,出现一定剩余,开始了对外出口,最高时创汇占到全国的25%左右。但当时的环境是,由于国内石油市场和油价实行严格的计划控制,中国的石油市场是完全独立于国际市场的封闭性市场,石油价格基本上不受国际石油市场价格的影响。
  然而,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带动了石油需求的强劲增长,石油的需求增长远高于产量的增长,到90年代初,石油供求达到临界点而形成供不应求的局面,为了弥补供需缺口,我国开始通过进口来解决产量不足的问题。1993年,我国的自给自足的石油供应戛然而止,正式成了石油净进口国。“八五"以来我国的石油消费每年平均增长4.9%,但同期原油产量的年均增长率只有1.7%,进口量与日剧增。从海关统计数字来看,我国进口石油量从1988年开始的150万吨,占整个石油需求的1%左右增加到2000年的7000万吨,占总需求的约30%。
  上表数据仍然是一种保守的估计,如果下一步家庭轿车的普及率进一步提高,这个数字还将进一步扩大。来自国外及学术界的意见就更为激烈,南开大学的于民教授估计2020年产需缺口将达7.3亿吨,自给率仅为25%左右。
  如果说上面的数据仍过于抽象,那么我们可以更形象地去描述现在及未来的状况,2000年世界石油市场新增需求量的主要买家是中国人,即中国人为2000年整个世界上多采的大部分石油买了单。从世纪之交起,我国每一桶新增的石油需求几乎百分百依赖进口,新买车的用户加的都是"洋油”了;到2020年,如果你去油站加油,加3次油才能有一次是国产的,其余两次加的都是"洋油"。
  
  风一吹就感冒
  
  自给率下降,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石油安全和社会发展全局。2000年,我国进口石油仅占20%多一点,就7次调价,国际上有点风吹草动,我们就打喷嚏感冒了。如同白俄罗斯的一位外交高官的话:"如果一个国家的油气资源有30%攥在别人手里,就等于自己的安危攥在别人手里。"对进口石油的依赖程度的加大已使我国的石油安全存在受制于人的潜在危机。
  近半年来,针对国际市场上油价的变化以及当前中国石油工业的形势,国家领导人也更加重视石油的安全战略问题,2000年8月份江泽民总书记听取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个国家石油公司的汇报,了解国内石油工业状况,研究国家能源安全战略,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朱●基总理在五中全会讲话中特别强调石油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可以感觉到国家领导人正在把石油问题摆到一个很高的层面上来考虑。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展研究部的杨景民先生说,石油供应危机将给我国带来的风险至少有三点:一是外汇平衡风险。进口原油需要大量的外汇,即使按油价20美元/桶计算,进口一亿吨原油也要145亿美元左右;2000年我国进口原油比1999年多了2300万吨,加上油价的上涨,多支付了近80亿美元的外汇。继续增加进口,必然会给国家的外汇平衡造成压力,进而给人民币乃至整个金融系统及经济形势的稳定带来冲击。二是油价风险。国际石油市场变化莫测,油价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像其他普通商品那样按单一态势变化,油价的变化会让资深的分析人士也大跌眼镜。1998年以来油价的大起大落已经证明,不论油价居高还是走低,我国的财政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高时,国家的外汇支付增大;低时则导致国家的财政收入减少,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三是政治经济安全风险。石油的安全供应,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而且影响到国防、军事和外交,一旦石油供应的冲突升级或偶遇突发事件,国际石油市场出现暂时或局部供应中断,势必对我国经济的安全运行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到政治的稳定。
  在国际关系上,石油的问题也决定着国家之间的战略关系问题。进入21世纪后,虽然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全球都聚焦在新经济的热浪上,但石油的战略物资属性并没有丝毫改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加紧发展新经济的同时并没有放松对石油的控制。美国历任总统都把中东问题看成国际事务的头等大事,实际上就反映了石油对他们的战略重要性。在解决国际事务冲突上,则表现了一种合法、合理的遏制状况,很少使用军事制裁的办法。即很少运用武力截断主权国家的海上运输线,而更多地表现在石油市场上,用市场化的方法损害石油进口国经济发展的利益。中化国际石油公司副总经理赵晓春先生也指出,随着信息通讯手段和金融手段的发达,以获取高额利润为目的的国际游资在2000年已将国际石油的固定价市场(石油期货市场)看作主要的投资市场,这使得国际石油市场的价格涨跌几乎完全是不对应量的变化。而作为石油进口国,我国要到境外采购石油,国际投机商是想躲也躲不开的对头。
  2000年中国成品油市场的7次调价还仅仅是我国石油依赖进口的一个较为良性的表现,即仅仅是市场价格随着国际石油市场的价格在变化,供求关系仍然较为稳定。当我们的石油自给率降到50%以下时,其表现也许就不是这么温和了。一旦国际形势吃紧,纯粹的贸易关系为政治关系所左右,那么整个供求关系将会严重失衡,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国外油站前面排出几公里外长龙的场面就要在中国的城市上演。
  
  变革图存,维护国家能源安全
  
  石油进口的增长是必然的现实,尤其在加入WTO以后,我国的原油、成品油和石化产品市场、资本市场、技术服务市场都要进一步面向国际市场和扩大开放,石油石化企业面临着国际大石油公司的激烈竞争,这种竞争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日常生活起居。
  从另一种角度去看,石油自给率低并不能完全等同于石油体系不安全,从全球一些发达国家来看,有许多国家石油需求也仍然靠进口,最典型的莫过于日本,美国则是另外一个例子;这些国家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通过经济、政治与法律的手段,在国际石油体系中有效地维护了本国的利益,保证了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结合我国当代石油工业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形势,我们至少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建立相对安全的石油供给体系,为我国高速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一、走出去,发展我国大型石油跨国公司。随着一年多的时间内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及中海油相继在国外上市,我国的石油企业已经开始走向融入世界油气产业的进程。然而,在国外上市并不意味着马上就能够成为国际性的大石油公司,同世界上大的石油公司相比,中国的石油公司在人均产能、资本运营能力、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市场应变力、企业文化上都与世界级的跨国石油公司有着巨大差距,加入WTO后,不但国外的油公司在油气的勘探与开发上全面进入中国,即便在下游销售终端的加油站方面,我们将在3年后放开成品油的零售,5年放开批发,使整个石油供给链完全向国外开放,中国的石油公司将在本土全面与国外石油公司竞争。
  建立起大型的石油跨国公司才能使我国可控的石油资源从地理上的限制解脱出来,从国外的石油资源中直接收益,建立石油勘探开发的接替基地。中国石油苏丹项目及中海油马六甲项目的成功运作都证明了我国的石油企业在国际上是有竞争力的,我们建立跨国石油公司也是可行的。
  二、建立起我国的石油储备体系。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都对石油建立了战略石油储备,并进行了立法,发达国家的石油储备一般为90天,美国是92天,而日本则在1999年底达到169天。战略石油储备不仅是国家出现军事紧急状态时良好的保证,也是稳定石油价格的有效减震器,去年油价冲高回落的直接原因就来自于美国动用石油储备来平抑油价。反观我国,石油战略储备几乎是空白,基本上不能算是储备,而是生产周转用油,企业的这种商业储备也只有十几天。如同穿衣服少了很容易感冒一样,缺乏了石油储备体系作保证的中国石油市场当遇到去年油价的持续高位运行时,就很难免不把这种冲击传递到终端的消费者处,所以对于我们的7次调整油价也就不难理解了。而建立了石油储备后不但可以在现货市场上平稳油价,更可以与期货市场相结合,用金融手段来维持油价的平稳,保证我们作为石油进口国的利益。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的何贤杰和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的吴荣庆就建议应在下一轮油价较低时开始实施战略储备,力争2010年达到总储量为2000万吨原油,相当于60天进口量的目标。
  三、完善石油法律体系,从制度上保证石油产业的发展。从我国现行有关调整石油法律关系的制度来看,虽已制定了一些条例和规章,确立了油气矿权、对外合作、管道保护、石油税费等重要法律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没有形成体系。主要表现在有关法条分散在《宪法》、《矿产资源法》及其它条例规章或政策性文件中,没有独立的石油法典,效力层次低,与石油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重要地位不相适应;仍缺乏有关油气储运、销售、加工炼制、石油储备、油气田保护等诸多重要方面的法律内容。而国外的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把石油资源和石油生产、加工、消费、进口及储备等纳入政府的控制和管理范围。像日本的《基本石油法》和《石油储备法》,美国的《能源政策与节约法》、《综合预算调节法》等法律,促进了本国石油市场的规范和稳定及石油储备的建立和实施。同时通过国家石油监管部门(如美国的能源部、法国的油气管理局、日本的通产省资源能源厅等)监督和指导对这些政策法规执行和实施。
  因此,应尽快制定我国的《石油法》、《石油储备法》等法律,修订原有的陆上、海洋对外合作条例、油气管理保护条例,完善调整进入WTO后新形势而导致的法律关系的变化,以保证油气资源的有序合理开采。从而保证前面所提的跨国石油公司的建立以及石油储备体系的建设,促进整个油气工业的法制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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