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爱情故事谐音 [广东鳄鱼走私调查]

发布时间:2020-03-17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保守估计,广东省全年鳄鱼消费量不低于10万尾,但另据业内人士估计,来源不明的鳄鱼居然占到了70%左右。作为两栖动物,鳄鱼时而登陆,时而入水,到底该谁管理?林业局还是渔业部门?
  2008年12月,记者在网络搜索引擎键入“鳄鱼”、“批发”等关键词,轻易就找到广州一家“×记鳄鱼商行”的主页和联系方式,电话拨打过去,对方表示可以马上下单订购来自越南的活鳄鱼:送货上门,价格27元/斤。
  “没有驯繁证,也没有经营证。”销售人员信誓旦旦,“广州无证经营鳄鱼是默许的,我们长期供货给很多酒楼,从没出过问题!”
  近年来,鳄鱼肉的药用、保健功效被商家不断放大,这种凶猛的两栖动物作为盘中餐渐渐走俏,向有食疗传统的广东更成为全国鳄鱼消费的主要地区。保守估计,每年至少有10万条鳄鱼被吃进了广东人的肚子。
  然而作为受国际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鳄鱼的进口、养殖和经营向来受到“特许管理”的严格控制。国内企业要合法经销鳄鱼,必须取得相关的进口证明,或养殖场的《驯养繁殖许可证》(下称驯繁证)及《经营利用许可证》(下称经营证),否则皆属违法。
  此种背景下,广州非法经营的鳄鱼商行何以如此明目张胆,在进口受到严格控制的情况下,所谓“进口鳄鱼”又是从何而来?
  
  “合法”销售点暗藏玄机
  广州鳄鱼销售的主要集中地是黄沙水产市场。2008年12月14日及2009年1月7日,记者两次来到这里,录得该市场销售鳄鱼活体或挂有鳄鱼销售牌的档口至少有10家。
  虽然每个档口都可以提供广东海洋渔业局(下称海渔局)发放的驯繁证或经营证复印件。但仔细观察会发现,部分存栏鳄鱼捆绑着的口吻部位隐见烂损,有的肢体上有多处刮擦造成的伤痕。
  业内人士都知道,由国内养殖场自行繁殖或合法进口的鳄鱼特点是皮质光亮完美,不会存在因过长时间捆嘴运输而造成的口吻磨损。如果一条鳄鱼吻部及四肢都有明显伤痕,它极可能是通过非法渠道走私而来的。
  黄沙南站销售区有一家正在屠宰鳄鱼的小档口,其鳄鱼肉及活体鳄鱼报价分别比大批发档低5元/斤及2元/斤,记者向档主索取驯繁证,发现上面的养殖场名称、发证日期竟然跟20米外另一家批发点一模一样。
  “你们是同一家养殖场的提货点吗?”档主给予了肯定的回答。但再追问既是同一养殖场提货点,销售价格为什么不一样时,她则支吾以对。比较两个档口提供的名片,前者印有养殖场的地址电话等信息,而后者则只有档主夫妇的手机号码。
  这种情况被业内人士称为“拆货”。同一个养殖场的驯繁证和经营证经过复印挂在多家摊档上,一证多用,谁是真正具有合法资格的批零商,谁是彻头彻尾的走私贩子,消费者难以分辨。
  “海渔局核批的养殖场和证照,实际上被一些人利用了,居然成了走私鳄鱼身份的‘洗白’工具。即使是养殖场销售点里,其实也混杂着不少走私鳄鱼。”广东四会贞山鳄鱼养殖场(下称贞山养殖场)老板许金旺捅出了行业内的秘密。
  
  
  鳄鱼走私轨迹
  和记者会面前,许金旺权衡再三:“把这些事情揭露出来,真的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行业清理和整顿吗?”冒行业之大不韪站出来捅破这层“遮丑布”,对一个仍需仰主管部门鼻息生存的投资者来说,不是没有风险,许金旺说,如非被走私乱象逼近了悬崖,他不会这么做。
  鳄鱼是鳄目动物的通称,全世界共有23种鳄鱼,但只有扬子鳄原产于中国,目前国内用于商业利用的鳄鱼绝大多数为外来鳄种,主要有湾鳄、尼罗鳄和暹罗鳄。
  广东鳄鱼养殖行业并不复杂,全省养殖场加起来只有30多家,谁是正规繁养基地,谁是走私大户等信息在业内非常透明。
  “市面上销售的鳄鱼70%以上是走私回来的。”许金旺说。走私的路径也很公开――从越南通过中越边境运往广西,再由广西运至广东上市销售。
  尼罗鳄和暹罗鳄等本属东南亚物种,在越南养殖鳄鱼成本很低:无需特殊技术及护冬保暖投入,只要挖个池塘,喂些杂鱼,当鳄鱼长到两三年左右,就被直接卖给中国的“采购商”。
  越南养殖场销售的活体鳄鱼及鳄鱼冻肉价格为15元/斤~20元/斤不等,而要将这些没有办理出口审批的鳄鱼通过广西中越边境运返中国,还要向越南方控制中越边界走私的组织缴交20元/尾的“保护费”。
  入境的方式则因人而异,各施其法。活体鳄鱼过境的一个普遍方式是雇一批当地人,捆着鳄鱼的嘴,每人背一尾鳄鱼,花一天时间走过边境;而非法入境的鳄鱼冻肉则经常是混在合法进口的运输车辆中过境,有时批文里的冻肉进口限额是100公斤,但实际过境的数量超过300公斤。
  走私鳄鱼进入广西后,会先被寄养到广西一些具有驯繁证的养殖场内,再办理运输证,送到广东的养殖场里。
  
  养殖场曾经的“春天”
  明目张胆的走私,清晰和半公开的路径――这些业内人士心照不宣的走私“黑户”何以能堂而皇之地摆上市场?
  随着采访深入,记者发现业内的一个怪现象。
  至2008年底,广东省内技术成熟且饲养鳄鱼超过1万尾的养殖场有4家,分别是广州鳄鱼公园、贞山养殖场、茂名宏益鳄鱼开发公司和汕头市协胜养殖有限公司――四大养殖场合共拥有全省半数以上的存栏鳄鱼,但在销售市场上所占份额加起来却不足10%。但另有几家养殖场,存栏总数加起来不到1万尾,却垄断了广东绝大部分的鳄鱼销售。
  凑巧的是,前4家养殖场手持的都是广东省林业局核发的驯繁证,后几家养殖场的驯繁证则是广东省海洋渔业局核发的――发证部门的不同,与养殖规模、市场份额差异之间的联系是巧合还是必然?
  许金旺给了记者肯定的答案。在广东,许金旺称得上是鳄鱼养殖业内的“元老”。我国商业性进口养殖外来鳄种始于1993年,贞山鳄鱼养殖场则于1999年从泰国引进1000条种鳄,开始了鳄鱼养殖之路。
  他告诉记者,国内具规模的鳄鱼养殖场数量之所以有限,主要原因在于行业的投资回报周期较长。在国际上,鳄鱼及其产品的贸易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严格控制,除确属人工繁殖的以外,CITES禁止国家间进行附录I物种及其产品的商业性贸易。
  是以,国家林业局规定,鳄鱼繁养殖基地从国外引进的种鳄不能直接加以商业利用,必须成功繁育出后代后,才能对其子二代鳄鱼(种鳄后代的后代)进行商业经营。
  以暹罗鳄为例,种鳄最早七八岁才开始进入繁殖,育龄种鳄引进回国后,需经历一段水土不服的日子,两年后才能产生子一代;而子一代又要过7年才能繁育出子二代。有些鳄种的繁育周期虽比暹罗鳄短一些,但总体来说,中国绝大多数繁养殖基地真正进入商业运作的时间都在2003年后。
  如果说广东的鳄鱼养殖产业有过阳光灿 烂的春天,那就是各大养殖场刚刚进入商业运作阶段的前两三年。那时鳄鱼肉最高售价达130元/斤以上。更重要的是,早期国内有实力的养殖场屈指可数,而新加入的投资者短期内不可能具有与老养殖场竞争的能力。
  “当时对鳄鱼产业的发展信心百倍,赚到一点钱,马上又重新投入扩大资产。”如今,许金旺在广东四会和海南各有一个大型养殖场,却不料市场行情一日不如一日。
  
  两栖动物双头管理
  “问题就出在鳄鱼这个物种的特殊性上!”许金旺说。
  我国野生动物管理的划分标准是:陆地动物归林业部门,水生动物归海洋渔业部门。但鳄鱼是两栖类的爬行动物,时而登陆,时而入水,该归谁管?政府部门间一直没有定论。
  没有利益角逐的初期,默认的主管部门是林业局,早期申办的养殖场均属林字系。长期与扬子鳄打交道的国际自然保护同盟(IUCN)鳄鱼专家组成员、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王小明教授表示,他甚至至今都不知道渔业部门对外来鳄种的养殖也有审批管理权。
  情况从2004年开始有所改变。那一年,各省渔业部门审批开办的小型鳄鱼养殖场突然遍地开花。
  “重点不在于两个部门都有权限管,而是管理标准的差异。”这已是广东业内人士的共识。查阅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渔业部门的相关文件:2001年《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鳄类管理的通知》(林护发[2001]215号),国家林业局明确凡属非原产我国的鳄类资源,一律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进行管理;而2001年《关于加强鳄鱼管理的紧急通知》(农渔发[2001]18号)则表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凡属非原产我国的鳄鱼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进行管理。
  一级重点保护物种与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之间的政策差异体现在哪里?其一,养殖场申办环节,林业局对场地、繁育设施等非常重视。业内人士称,40亩以下的场地,在林业局是很难获批的。而租一个一两百平方米的小场,往往就可以通过渔业部门的审批。
  其二,在经营利用上,林业局严格限定只有人工繁育的子二代鳄鱼才能上市,而且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鳄类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在我国境内养殖的鳄类活体实行标记管理,除获标识试点公司黑龙江龙瀛公司外,其他养殖场只能销售包装冻肉,不能将鳄鱼活体直接上市。
  但是渔业主管部门却允许所管核的养殖场直接进口鳄鱼以作商用,且对其审批的养殖场不设标识限制,只要取得渔业主管部门发放的经营证,就可以以养殖场直接销售点的身份在水产市场销售活体鳄鱼。
  同一个产业内部,两套管理标准。显然,养殖场只要投身渔字系,就可以直接跳过林字系养殖场早年投资发展繁殖技术的艰辛过程,直接以低成本进入并瓜分市场。
  根据农业部渔业局公开的资料,2004年后,仅北京、天津、广西、湖南、湖北、福建、辽宁七省(市),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鳄鱼驯养繁殖场共16家,经营利用企业70家,批准进口鳄鱼达2.5万多尾。
  
  鳄鱼走私的暴利
  对于渔业部门的介入,林业部门也非毫无反应。市场格局演变的背后,是两大主管部门之间的“暗战”。
  查阅农业部这几年的相关文件,其中《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尽快为有关企业核发鳄鱼允许进口证明书的函》内容显示,由于国家林业局拒绝为渔字系养殖场发放鳄鱼进口的批准文件,从2006年5月开始,国家林业局下属的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拒绝为渔字系企业核发允许进口证明书。
  林业部门的反击堵死了渔字系养殖场进口鳄鱼的途径,但林字系养殖场并没有因此而受到保护。因为绕开商业审批途径,小养殖场其实还有更暴利的招数。
  1月16日,记者来到广州市花都区北兴中学附近的一家鳄鱼养殖场外。如非知情人士指认,根本想象不到这就是黄沙市场几大鳄鱼批发档的供货养殖场之一。外围只是破旧的砖墙,场内除了4个土池子外,没有任何基础设施,目测占地约200平方米,里面仅有1名员工在看守。4个池内共剩有100多条鳄鱼,无一例外都捆着嘴,而走遍整个养殖场并没有发现隔离区和喂饲工具、饲料等。
  “走私鳄鱼不会在场内进行饲喂,在养殖场中转一下,马上就会搬上市场销售。”依据业内人士提供的特征判断,该场内竟全是走私鳄鱼。
  “进价便宜,不需要完税,流转速度快。走私肯定是最赚钱的方式。”许金旺说。若论自行繁殖、商业进口及走私的成本,从长期来看,自行繁殖鳄鱼的成本是最低的,走私次之,成本最高的是高税率的商业进口。
  广东一家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向记者提供了该场的大致成本核算方式:种苗每尾约300元:饲料和人工投入费用为第一年70元,第二年120元,第三、四年250元;至第五年出栏的鳄鱼约重40公斤,再计入地租杂费等,平均成本仅为13元/斤,比走私成本更低。
  但是,如果从短期效益来看,则恰恰相反:走私的利润最高,商业进口次之,自行繁殖最缺乏短期竞争优势――因养殖场需要摊分多年投入的硬件及技术成本,而走私则是不折不扣的空手套白狼。
  因此,虽然2007年海渔局核批的鳄鱼进口已被恢复,但走私的胃口已经打开,合法进口途径已不能满足一些经销者追逐利益的欲望,反而只是为走私者提供了更冠冕堂皇的“合法”保护伞而已――“主管部门批准他们进口300条鳄鱼,今天卖掉了200条,明天这里依然有300条,借着合法的‘两证’掩护,但鳄鱼的实际流转销售量却数倍于备案的进口数量。”一位专事鳄鱼销售的业内人士说。
  
  走私鳄鱼垄断市场
  广东市场上来源不明的鳄鱼到底有多少?
  下午4点至早上6点是广州黄沙水产批发市场进货和出货的高峰时段,时近凌晨,陆续有广州周边地区酒楼的采购车停在某批发档口前,每辆车都会运走3到5条鳄鱼。档主保证:“随时有货,我们的仓库就在旁边,里面有几千斤肉。”如果按每条鳄鱼15公斤到30公斤来计算,仅这一个批发点就有上百条鳄鱼的库存量。
  在记者记录到的10家鳄鱼销售档口里,共计有可见的鳄鱼活体约370尾,新鲜鳄鱼胆10个,其中一户只悬挂了鳄鱼招牌,没有鳄鱼。
  
  许金旺告诉记者,鳄鱼离开养殖场在水产市场存放的时间不能太长,基本上是每天补仓的,有时甚至每天补仓不止一次。而即使按存栏量的50%计算销售量,仅黄沙水产市场全年鳄鱼销售量就达到6万~7万尾。保守估计,广东省全年鳄鱼消费量不低于10万尾。
  而根据知情人士透露,2007年以来广东省合计批准进口鳄鱼仅1.4万尾。作为最大养殖场之一的广州鳄鱼公园并不对集团外销售活体;贞山养殖场2008年销售量不足2000尾。即使加上广西2007年至2008年申请进口的3.5万尾鳄鱼,合法来源的鳄鱼与市场估计消耗量仍相差50%。
  如果考虑到进口的鳄鱼有一部分未曾在 市场出售,又及广西的进口鳄鱼并非全部销往广东,则来源不明鳄鱼比例占70%以上。
  这就是为什么占全省鳄鱼存栏量70%以上的林字系养殖场,只占据销售市场不到30%的份额,而仅占全省鳄鱼存栏量30%以下的渔字系养殖场,却垄断了70%以上的销售份额。
  “市场上确实有部分鳄鱼来源不明。”在电话里,广州市海洋渔业局渔政支队副队长郭星泽承认,“但鉴于现在两个部门都在管理这个产业,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的规范管理。”关于多头管理的更多矛盾,郭不愿再谈。而同时,国家林业局、广东省林业局和广东省海洋渔业局也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对于政府部门长期以来的回避态度,正规养殖场主们普遍感到很失望:“抗议过,投诉过,甚至举报过,都没有结果。”
  
  期待统一管理
  2009年1月7日,黄沙水产市场的鳄鱼肉最低只售35元/斤,活体鳄鱼报价跌到30元/斤,更勿论“经销商”27元/斤的售价。
  如前所述,长远看来繁养殖基地其实比走私更具成本优势,他们的困境在于,这么多年的技术及硬件投入摊分下来,短期内价格会被拉高。只有当产业规范发展,成本逐渐摊平之后,市场价格才会稳定在一个合理的薄利平衡点上。但是在进入理想阶段之前,市场格局却先被走私商贩所打乱了。
  “走私追求的是短期收益,为求利润最大化,他们会给鳄鱼打水、灌泥浆。另外,国家规定所有进口鳄鱼必须先隔离15天方可上市,走私鳄鱼没有隔离检疫,其肉品很可能存在卫生风险,与食疗的目的背道而驰。”业内人士表示。
  但是,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市场却选择了低价的走私鳄鱼。正规养殖场或放弃鳄鱼肉品销售,另寻出路;不幸的,甚至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夭折。
  2006年,海南最著名的鳄鱼主题公园“南泰鳄鱼湖公园”倒闭;2007年,曾是湖北最大尼罗鳄养殖基地的广水银龙鳄鱼养殖基地宣告破产;而广州鳄鱼公园则不愿参与价格战,所产鳄鱼仅在集团内部销售。
  这实际上形成了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态势。最终结果是市面充斥着充满安全隐患的产品,但价格却未必能持续保持低位。
  2008年2月,正规养殖场在批发零售市场上纷纷溃败,涉嫌走私经营的几个主要养殖场主迫不及待组建了利益同盟。2月至6月底,广州市花都区两家养殖场,金沙某养殖场以及白云区某养殖场实行统一价格销售,把年初36元/斤左右的活体鳄鱼价格提至60元/斤。
  “这4家养殖场当时垄断了绝大部分市场,我们都不得不接受这个价格。”广州万松苑市场的零售档主证实。而直至2008年6月,广州白云区另一家鳄鱼养殖场获海渔局审批成立,才又打破了走私养殖场的利益同盟。
  正如鳄类专家,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王小明教授所称:“我本人很赞成通过发展产业来达到繁殖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的目的。但鳄鱼是CITES明文保护的物种,所有管理标准也应该符合CITES的规定,即使国内由多个部门共同管理,最起码也应该统一管理的标准。”
  “市场一天不整顿,政策不统一,我们一天没有好日子过!”整合部门管理或统一政策,也是所有正规养殖户最迫切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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