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善之区“首善日”之反思】首善

发布时间:2020-03-20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前不久北京市将这一天定为“首都慈善公益日”,并在每年的这一天举行主题为“善行天下”的慈善公益活动,对年度的慈善公益明星集体、慈善公益明星人物和慈善公益明星项目进行表彰,向社会颁布下一年度慈善公益认捐项目。此举意在弘扬慈善理念,推进首都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
  作为慈善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慈善日这种形式可以为社会各界提供一个“大家共同做慈善”的良好契机,也提供了一个广泛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政府各部门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企业予以大力支持,银行、邮局等为善款的汇兑提供便利服务,新闻媒体给予特别的关注和报道,免费提供版面和电视公益广告时段。所以,慈善日不仅有利于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还可提升公民的慈善意识,增强社会的整体凝聚力。
  例如香港,经政府批准的“卖旗日”实际上成为当地的公益慈善捐助日,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筹得大量善款,而且还成为了当地特有的文化。
  就在2007年两会期间政协委员杨澜也曾经提案设立全国性的“公益慈善日”。某知名时尚杂志也曾携手中国百位明星、企业家共同申请设立中国慈善日。2008年9月深圳市将11月1日定为“深圳慈善日”……
  中国的慈善事业刚刚起步,慈善日也处于“群雄逐鹿”、“诸侯割据”的状态。名目繁多的捐赠不仅难以掀起我们对于弱者的同情、对社会现实的反思,甚至连形式上的敷衍都几近失去耐心。
  一方面是公众对于慈善捐赠的审美疲劳,一方面是大灾之后公众表现出的前所未有的爱心爆发。震后涌现出的大量个体募捐者、志愿者,甚至令人惊叹中国社会公民意识觉醒!
  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客观地说,目前中国民众表现出来的慈善意识还只是冲动型的。在突发灾难面前,在媒体高度关注的事件中,公民和企业往往慷慨解囊,但却很少有日常的捐赠行为,个人捐赠所占社会捐赠的比例不到20%,这与美国的善款70%以上来自民众的日常捐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们是否需要某一个特定的日子来纪念慈善,提醒慈善?其实任何的形式都将服务于“内容”,而这个“内容”最根本的应该是一种内化了的道德要求。
  二百多年前,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如是说:“有智慧和有美德的人乐意在一切时候为了他那阶层或社会团体的公共利益而牺牲自己的私人利益。”这样一句坦诚的论定,促进了西方近代慈善事业的产生。
  对于绝大多数国人来说,把慈善等同于一份社会责任,一份无人监督、甚至无人称赞的责任去自觉自愿的履行还远远不司能。
  鉴于现实的慈善氛围又会有无数的慈善日、一日捐诞生,如此往复,难免不陷入恶性循环。慈善之所以为慈善,最根本是要发自内心。
  杨澜说过一句话“慈善是一种生活方式”,听起来不免有些矫情的劲儿,其实还是符合“自然规律”的。什么是生活方式?所谓生活方式就如同你习惯早晨喝一杯热牛奶,一边嚼口香糖一边写东西……当你像习惯了这些举动一样,习惯于每月去做一次义工,喝水尽量不喝瓶装水,将淘汰的旧书旧衣服积攒起来用于捐赠而不是卖废品的时候,慈善就已不需要大声疾呼了。
  希望那一天早日到来,当然“首善日”终归是好事,只祈祷好事能够好上加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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