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困局]孤残儿童家庭寄养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政府监督缺位      解决弃婴问题,最根本的是政府应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建立弃婴调查责任追究制度,把社会弃婴的产生减少到最低程度。另一方面,自强制婚检取消后,婚检在各地普遍遇冷,“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第一道关口出现严重危机,新生儿先天畸形人数出现增加趋势。应健全婚检制度,并给予已经生育了残疾儿童的家庭一定的补偿或优惠政策,减小残疾儿童家长的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
  孤残儿童生活在寄养家庭中,其生活水平和精神状况的改善是主要目的。目前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惩罚。不可否认,部分家庭接受孤残儿童的出发点并不是关爱,而是经济利益。
  
  ◆寄养经费短缺
  
  家庭寄养模式中,需要支付培养人一定的儿童生活费,毋庸置疑,分散寄养模式所需的经费要远远高于集中收养的费用。目前。该费用主要由儿童福利院支付,而儿童福利院的经费是十分有限,每月投到每个寄养家庭的费用比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寄养的推进。因经济实力不足,基层社会福利机构大都没有养育儿童的能力。民政部门因经费不足,只得将家庭寄养社会弃婴标准压得很低。家庭寄养者不但拿不到寄养劳务费,甚至还得贴钱养育弃婴。一些基层民政部门甚至因为钱的问题,而进行不规范的操作。
  在经费来源上应该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并且开发多种社会捐助途径,激发公众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有效吸收社会捐助资金。
  
  ◆康复机构亟需普及
  
  绝大部分孤残儿童均为残疾甚至重残,生活上均不能自理,完全依靠寄养家长的照料,康复效果不甚理想,尤其是寄养在农村家庭的。科学研究表明,O至6岁是残疾儿童康复的黄金时期,如果在这个时期能够对其进行及早千预和实施科学的康复措施,绝大部分残疾儿童的身心能力都能得到较好的改善和补偿,相当部分的残疾儿童还能从根本上改变其功能障碍状况,与健全人一样学习、工作、生活。而错过这个时期,效果事倍功半,并可能使其再无康复价值而终生“残废”。应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帮助解决医生难找、资金难筹的困难,对残疾儿童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
  
  ◆全纳式教育有待扩大
  
  全纳式教育起源于美国,经济发达的美国、加拿大和一些北欧国家比较盛行。它以批判的眼光审视过去特殊教育模式,无条件地接受学区肉所有的儿童,有教无类,因材施教。这种教育模式使得残疾孩子从小就与人们融合在一起,朝夕相处便可以建立友谊,减少陌生和歧视。这将为建立一个理想的全纳社会奠定基础。目前,有一定数量的寄养儿童参与到全纳式教育探索中,参加义务教育的比例为36.4%,这一数据远远低于全国受教育儿童的比例,有待进一步扩大全纳式教育,为残疾人的进一步教育提供基本保障。
  
  ◆心理指导乏力
  
  孤残儿童不仅需求身体的康复,同时也需要心理健康指导。家庭寄养增强了残疾儿童与非残疾儿童的交流,使残疾儿童视野开阔,精神面貌好转。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心理问题,比如:残疾儿童会有“为什么我与别人不同?”“为什么我不能上学?”“为什么我没有别人聪明?”等等问题。通过开展心理教育能使残疾儿童更加客观地认识自己和了解别人,为以后走入社会大家庭做好准备,能够承受更多的压力和别人的歧视。寄养集中地区应该配备1―2名专业的心理教师开展此方面的工作。
  
  ◆职业技能培训匮乏
  
  部分儿童经过指导中心和寄养家庭的悉心照顾和培养,学了一技之长,少数优秀者能够走向社会,融入社会,但是大部分成年者则面临着就业极度困难和进入社会无望的难题,专门的培养就业机制亟待建立。另外,渴望学习的孩子们没有获得良好和专业的培训机会的途径。
  这也就是《残疾人保障法》中所说到的“在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身心补偿和职业技术教育”。应该秉承“送进来,养活大,育成才,输上岗”的责任培育孤残儿童,让他们最终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独立生存。政府应该建立残疾人技能教育学校,使残疾人在完成义务教育后进入技能教育阶段,残疾人可以在交通运输业、手工业、维修、劳务等行业进行工作,在实现残疾人独立生存的同时也减轻了国家的负担。
  
  ◆收养手续繁琐
  
  公开合法送养、收养体系不健全。比如《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年满35周岁且只能收养1名,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可以不受上述几条限制,但实际上,孤儿本来就不多,而残疾儿童更是在很多国人心中不符合他们的收养标准。即使根据《收养法》规定允许领养,但因只能从福利院领养,社会弃婴也必须经福利院走一遍“过渡”手续才允许领养,手续十分繁琐。
  国家应鼓励由寄养变收养,简化手续,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收养。寄养的孤儿在18岁成人后,自己有权选择是否将户口转入寄养家庭,形成收养关系,或是继续留在福利中心。

相关热词搜索:孤残 寄养 困局 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困局 寄养家庭4 电视剧 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政策研究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