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红利正在消失_中国人口红利消失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城乡之间在公共服务上的差距能缩小多少,户籍制度改革就能推进多少      我们现在没有正式的关于农民工进城数量的统计,所以,我看到的比较正式的资料显示,是1.3亿农民工进城。当然还有人说数量还要多,总之是一个庞大的数量。通常人们形容它是“和平时期规模最大的人口流动”。我们很多农民工进城打工,把他们的父母、孩子都留在了农村,形成了农村人口的“老少化”。就是说恰好就是中间这一块劳动年龄的人都出来了,留下了两头的人口,造成了很大的问题。
  现在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很高。本来中国人口转变的速度,农村是滞后于城市的,也就是说农村人口老龄化本来要相对慢一些,由于加上人口的机械流动,造成了农村人口老龄化很高。再一个由于对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受教育的政策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落实,还遇到很多障碍,因此他们很多人都把孩子留在农村,形成大规模的留守儿童。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户籍制度改革还没有完成,还没有彻底。应该说从80年代以来,户籍就已经在改革。户籍制度不能简单看成是一个人口登记,而是对劳动力的流动和打工条件的一个认可。那么从这个意义说,户籍制度一直是在渐进式的改革,但是归根结底更重要的是户籍制度背后存在的很大的城乡、城市劳动力两元市场上在社会福利、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距。因此我们看到的这种现象就说明户籍制度改革还没有完成。因此,我认为这归根结底是一种制度障碍。因此它的突破口也应该在户籍制度改革上。户籍制度本身的劳动力流动的这层含义和其隐含的背后两元的社会福利,公共服务,这两层含义互相是有促进作用的,但是也构成一种两难的选择。比如说,我们户籍制度的渐进式改革促进了劳动力流动,改善了农民工进城居住和打工的条件、政策环境;但是它也相应地提出了进一步改革的要求。也就是说我可以进城打工了,去争取在农村得不到的高收入,但是我接下来还要考虑我的家人是不是能跟我一起来,我的孩子在城市能不能入学,我未来的养老保障,我能不能预期在城市长期居住下去,这些东西都提出来了。
  目前有很多城市尝试着进行一些户籍制度改革,比如说把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取消,变成统一的居民户籍登记制度。但是接下来很多城市没有成功的原因就在于城乡在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方面有巨大差距。如果这个时候说来者不拒,我可以说取消户籍制度限制。但是我不能满足你所有的城市保障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现在,包括从十七大到这次政府工作报告,都在强调在城乡之间形成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制度的一体化统筹,也就是说“阳光普照”。我认为这是一个好的,是一个曲线的方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所以这条路是对的,也是我建议的第一条途径。就是说城乡之间在公共服务上的差距能缩小多少,户籍制度改革就能推进多少。这是一个条件。
  除此之外,城市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大幅度提高了,相应地城市少年儿童的比重和绝对人口数量就大幅度减少。这实际上提供了一个机会,城市原来形成的基础教育资源,如果只按户籍人口来配备的话,已经相对过剩了。在这种情况下。就具有了一定的条件来为外来劳动力的子女解决教育服务。除此之外,从道义上说,目前城市劳动力就业中非常大的比重是农民工,农民工与本地人就业总数的比率现在是46%,这就意味着农民工对城市经济增长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也对税收作出了贡献,而税收是我们基础教育的来源,也就是说让农民工子女享受城市基础教育是合情合理的。
  这些问题现在都认识到了,但是我们毕竟是一个13亿人口的国家,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财力的问题,还有制度设计等各种各样的问题,也有一个优先序的问题。我认为它的逻辑是这样的:因为我们现在城乡收入差距大,更大的是城乡的福利差距。因此这个时候就放开户籍制度的限制,人们的迁移行为中就带有了一些追逐福利的因素了,就不仅仅是劳动力的转移了。因此那时就会遇到蜂拥而至、不堪重负的情况。所以不太可取也不可行。即使放开了,任何一个城市也不可能把所有已有的福利汇集到新涌入的人群上去。因此就变成了走两条路:一条路是缩小城乡之间的福利差距,让势能减小。与此同时,还要加速劳动力的转移。户籍制度、人口的自由迁徙是要走一个渐进的道路,渐进的方式就是我们现在已经经历的、选择性的迁移。以前各个城市是公安部门给一个定额,这个定额是固定的,而且还要符合很苛刻的条件。而后来,大多数城市选择的改革方式是不要定额了,而是制定几个选择的标准,这些标准是可以改变的。有的城市最初根据自己的能力把标准定的严苛一些:后来根据自己能力的提高和对外来人口需求量加大,就把标准定的宽松一些。因此,农民工进来就进行了边际上的就业制度改革和社会福利改革,接下来,户籍制度也就跟着进行改革。因,此,从就业入手、劳动力转移入手到社会保障的新设计、接续到户籍制度改革,三者就可以衔接上。在这个过程中,每一步都是下一步的条件。与此同时,缩小城乡社会保障的差距又是创造一个大的外部环境。所以,我认为我们能够看到现在这个逻辑了,那么按照这个逻辑是比较走得通的,也是比较稳妥的改革之路。
  
  “民工荒”与农民工收入
  
  说到宏观经济形势和人口关系,归根结底人口是一个长期的慢变量,也就是说,它总的来说不会影响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化。但是经济增长很大一部分是由人口结构的变化造成的。因此说它们是有关系的,但在短期的宏观经济政策中又不会直接看到。从2004年我们就看到了“民工荒”,但是当时我们以为这是局部的,是因为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造成的。但是接下来“民工荒”没有消失,而是从珠三角扩展到长三角,扩展到其他大中城市,甚至在东北,在一些传统劳动力输出的地区也有严重的“民工荒”现象。去看人口结构发现,中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导致中国人口转变提前完成。它的一个最重要的表现就是我们由青少年人口负担率比较重的人口结构变成了劳动力比较丰富的人口结构,但是接下来这个人口结构的增速减缓,现在是逐年减缓。预测再过一两年就不再增长,再过十年八年可能就会下降。我们看到的结果就是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大、比重高,作为劳动力供给非常充分的基础已经发生变化,农村也是一样。我们看到的劳动力的供给总量和“民工荒”现象是有关系的。
  80年代就说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规模很大,有1.5亿。90年代又说增加了40%以上都是剩余的,有1.5亿到2亿。以后也可能还在有人说。但是这个不合逻辑。因为80年代实行家庭承包制,释放了农业中的劳动积极性,从农民公社的体制到更有活力的家庭经营制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释放出大量的劳动力,因而那个时候说有大量 的剩余劳动力是合理的。接下来乡镇企业迅速发展,目前已经超过1.4亿人,此外还有农村个体经营、私营企业,这个加起来有5000万人,除此之外还有人转移出去,转移到城市打工,至少有1.3亿人。农村的劳动力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这个情况下还说有那么多的剩余劳动力就说不通了。所以我们也做了很多种可能的假设,在不同的假设下可以看到的确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在充其量有1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再看这1亿人的年龄结构,一半以上已经是超过40岁的了。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要克服一系列的制度障碍、心理成本等,也就是说过了40岁,他们转移的动力就不强了,转移能力也弱了。因此也就是5000万的劳动力可以供转移。再加上这几年“三农”政策见效,在农村务农的收益有了很大改善,因此相当大一部分人决定不外出了。因此产生的“民工荒”现象也就很自然了。
  那么“民工荒”加上这几年城市就业的改善,比方说按国际标准来衡量失业率稳中有降,消除了下岗(下岗转成了登记失业),劳动参与率有所回升。整个劳动力市场形势是有所改善,和经济发展迅速、政府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劳动力市场的发育都有关系,也和劳动力供给背后的入口结构也有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力从无限供给逐渐丧失这个特征转向比较平衡、甚至是局部的短缺,它必然导致的结果就是工资上涨。
  其实正规部门的城市职工的工资上涨是很快的。特别是最近这几年,农民工的工资也在上涨。2003年以前农民工的工资有10年基本都没有变; 2003年涨了0.7%,基本上也没有什么变化;但是2004年涨了2.8%,2005年涨了6.5%,2006年涨了11.5%,2007年有调查显示涨了20%。我自己也做了大量调研,从局部观察能验证这个变化是可靠的。这说明通过城乡居民就业的扩大导致了农民工群体的收入提高。这一点很重要。我们知道富人和穷人的消费倾向是不一样的,低收入者的收入提高就马上转化为消费,消费很大一部分支出在食品上。因此,去年遇到的食品价格上涨,有供给原因、原材料涨价等原因,但也有一部分是需求拉动。需求拉动这部分第一是一个好的现象的结果。是低收入家庭收入提高的结果。第二,它又会产生一个有利于农业、有利于农民、有利于农村扶贫的一个效果。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对宏观经济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防止结构性的价格上涨向明显的通货膨胀转变。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做好政策手段的选择。一部分是说防止全面的过热、明显的通货膨胀,当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是有效的,都应该适当使用。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需求拉动的食品价格这个部分来说,我们不应该把它压下去。过去的扶贫研究得出一个结论:扶贫里千手段、万手段,农产品价格上涨是最见效的。这是一个好的机会,因为很长一段时间农产品价格都停滞徘徊,这个提高是有好处的。另一个我们也不应该忽视,城市里的低收入阶层,包括农民工群体、农民,因为农产品涨价,生活水平会受到一些影响,会把他们增加的就业收入抵消很大一部分。因此,去帮助避免低,收入群体在食品价格涨价中丧失他们已经得到的好处,这些财政手段是必要的,也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过去政府采取宏观经济政策中包括了这一部分,那还要看到底够不够。这就是我对宏观经济的一个看法,但只是局部的。
  
  中国的贫富差距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七大报告讲的非常清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该从两个领域着手。一个是从初次分配领域,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从继续扩大就业的角度出发去解决初次分配的问题,可能是最好的能够把公平和效率相结合的途径。实际上,很多人说收入差距扩大,这也是一个现实,但是也有背后的一些机制被忽略。比如以就业扩大作为一个起点来看,因为过去农民工转移到城市工作,城市再就业取得成效,新增劳动力也遇到了一些结构性的困难,但是就业增长也很快。在这个过程中导致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增长比较快。我们很长时间看到高收入阶层收入涨太快,低收入有一个徘徊。但是从2002年以后,我注意到,如果城市居民收入五等分,其中的收入最低的20%人口的人均收入增长速度是逐渐加快的,逐渐向最高的20%的增长速度靠拢。到了2006年,则发生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也就是说最低的20%人口的人均收入增长速度已经达到12%,而最高的20%的人均收入增长速度则只有9%左右。低收入阶层的增长速度快过高收入阶层了,但这个的确是不足以缩小收入差距。但这也说明了通过扩大就业是可以形成一个有利于贫困者的经济增长,这也是很重要的,也是导致城市和农村的收入增长较快,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加快,也导致对食品的需求提高。
  我们的基尼指数已经超过了0.4的警戒线,但是总体上人民对改革开放的结果是满意的,为什么这个警戒线没有起作用?我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说我们的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增长很快,但是我们的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也在涨。还有一个原因,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能把经济增长中缩小差距的一些因素忽略掉了。比如说在计算基尼系数时,其中构成基尼系数的40%是由城乡收入差距造成的,也就是说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对基尼系数的提高起了很重要的一个作用。但是城乡差距缩小的因素,我们却没有找出来。因为任何政府实施的再分配政策都是有利于改善贫富差距的。但是历史上一个国家从巨大的城乡收入差距走到城乡差距缩小,以至消失,归根结底不是靠再分配政策。这个历史过程靠的是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因此我们也遇到了和平时期规模最大的劳动力流动,但是这个流动所产生的缩小城乡差距的作用,从我们目前的统计中还没有反映出来。比如说我们有一亿多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但是他们的人均收入水平大概相当于城市居民收入的80%左右,是农村居民收入的差不多两倍。正好处于一个中间力量,是缩小差距的因素。但是这批人的收入既没有在城市住户调查中得到反映,也没有在农村住户调查中反映出来。因此这很重要的一部分因素没有得到反映。如果把这重要一部分的因素加进来的话,我猜想城乡收入差距会大大缩小。与此同时,由于它在计算基尼系数中占有很大比重,就也会缩小我们的收入差距。我说出这两个因素并不是说大家说的趋势不对,而是说我们通过分析这种控制,能够找出缩小乃至消除收入差距的路径。即继续保持劳动力的流动,通过这种途径从初次分配中解决差距缩小的问题。再分配中则可以把富人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出来,把富裕地区的一部分收入进行转移致富,特别是通过覆盖城乡、覆盖所有地区,所有人群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形成一种普照之光,这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可以缩小实际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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