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示缘何如此“羞涩”_官员财产公开制度2018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编者按:      2009年初,一个因为遥远而很少被人提及的城市――阿勒泰却频频出现在全国的报纸和电视中,而和这三个字联系在一起的,是“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表公示”,这被称之为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设上的破冰之举,而由阿尔泰地区纪委、监察局和预防腐败办公室制定的总共8章23个条款的《规定》,也被人誉为中国建立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的“良好范本”。
  在我国,有关实行财产申报制度的讨论、呼吁、争论已经有10多年了,但没有人敢说这项制度肯定可以在我国得到实行,特别是完完整整的实行。而2009年以来,阿尔泰、慈溪、浏阳三地先后的破冰尝试,却给我们带来了可能和希望,让我们看到:原来这项制度的推行并没有那么可怕、并没有那么困难,也不存在什么条件不具备、时机不成熟之说。
  但阿尔泰等地区的“廉政风”是否能够长久的“吹”下去,甚至“吹”到中国更多的地区?我们距离全国范围内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还有多远?现在的财产公示所限官员的级别尚较低,是否有“只打苍蝇,不打老虎”之嫌?财产公示的级别范围是否有难以突破的“上限”?
  对此,本刊采访了几位专家和官员,将他们的看法一一陈列,供读者参考。
  
  侯欣一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我对阿尔泰等地区在今年年初推动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做法持支持态度,这种破冰的胆略值得肯定,其中一些经验也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但我同时也认为,对阿尔泰地区尝试的预期我们不要估量太高。因为要真正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必须要从国家立法层面入手,而不是仅仅依靠党内文件,尤其不是地方的党内文件就能解决了的。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对全体公务员的规定应该是由国家法律来完成的。
  针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中国的建构,我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原因有三:其一,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大家对制度构建社会的作用已经有了非常清晰的认识。过去我们对待腐败问题比较看重道德教育和事后严惩,而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接受了制度是预防腐败的前提条件,大家认同了国家如果没有良好的制度做保证,想要正常运转是不可能的。这一变化很重要,它意味着整个社会对腐败问题的注意力已经从过去的事后惩戒延伸到源头的制度建设层面。其二,整个社会民众对该制度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从媒体铺天盖地的关注报道,到网民数量庞大的跟帖讨论,再到学术界的积极建议,都显示出了社会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关注。其三,当前,腐败对执政党地位和社会良性发展的威胁已经显而易见,大家已经意识到解决腐败问题目前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最高决策层会保持自己选择的理性。我认为,一些官员的阻力在决策层的决心面前就会显得次要了。
  个人认为,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技术性问题几乎不存在,国外有近百个不同社会类型和发展阶段的国家都有这种制度,要想借鉴这些制度并不困难。这主要还是要看最高决策层下决心的程度。此外,由于我们整个社会层面的制度建构目前不是太理想,因此,想要真正发挥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效用还需在金融监控制度、媒体舆论监督制度的建构上增加力度。
  
  任建明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纪检监察学会副会长
  
  《中国报道》:您对阿尔泰等地从今年年初开始的官员财产公示这一举措怎么看?
  阿勒泰等几个地方的官员财产公示实践举措对于在我国推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具有开创性、示范性、实质性和突破性的意义和作用。尽管他们的工作还在试点之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还难免遭受挫折甚至以失败而告终,但其闪光点是不容否认的。之所以说他们的实践具有开创性、示范性、实质性和突破性,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从遥遥无期到看见希望曙光;二是,从不公开到公开;三是,从收入到财产;四是,从个人到家庭。
  
  《中国报道》:有人提出,现在的财产公示所限的级别尚较低,有“只打苍蝇,不打老虎”之嫌,您对此怎么看?
  这显然是个大问题。目前作为地方实践,可以从地方的中层官员开始,但如果能有地方一级的最高层官员进入实践,也具有重大的示范意义。从阿勒泰等几个地方目前的实践来看,在这点上都还没有突破。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带有这种突破创举的地方是一定会出现的,而且不会太遥远。浏阳提出的干部管理权限问题是个理由,但也不能完全站得住脚,更不等于说地方级高官、领导班子成员甚至书记这样的“一把手”就可以不进入试点,而只能是地方中层干部和基层干部可以,这在逻辑上也讲不通。例如阿勒泰是一个地级市,在他们那里的实践就可以推行到一些县市甚至所有县市的主要领导,或者有某个县的书记或县长能带头公开,这都是不可小视的突破。这项制度要能在全国推行得深入和快速,显然需要来自高层的大力支持甚至是率先垂范。个人认为,最终的财产申报制度一定要向上扩展,直到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
  
  官员财产公示实际就是官员跟自己“革命”。我对当前阿尔泰等地的尝试是持支持态度的。但我也注意到,当地一些高级别的官员并未在公布之列。这种情况让我不禁有些担心,官员财产公示是否会变成只针对较低级别官员,“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制度。在地级市的推行尚如此艰难,如向更大范围、更高级别推行将面临怎样的难度?个人认为,如无特殊因素,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最多执行到厅局级别。
  ――某局级干部
  
  各级各类官员究竟有多少财产,有多少人有非法财产,谁心里都没有数,心里没有数就可能产生顾虑,担心公布出来会影响社会稳定。其次,对财产公示持反对态度的官员,有的可能家庭财产较多,尽管财产来源合法,但不愿“露富”;有的则是其家庭财产中有较多,甚至大量来源不明或来源非法的部分。这些官员自然会通过各种渠道,编造包括“条件不成熟论”在内的各种理由阻止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出台。
  ――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要求公务员群体牺牲一定的个人“隐私”,但作为一名公务员,我很支持也很愿意这么做。因为国家运行需要有“阳光”,这是社会进步的方向。我建议,还应当扩大申报义务人的范围,包括与公共资源支配权、管理权相关联的国有企业、公益组织的负责人。另外,财产申报官员应当突破现有规定的思维,不局限于一定的官员级别。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公务员
  
  鉴于当前反腐败的严峻形势,不搞官员财产公示,后果大家都一清二楚。但就以目前的社会制度基础和各方面的阻力来看,《官员财产公示法》的制定难度很大,比之汉、唐、清等朝的削藩,虽无过之却也相差不了多少。但官员财产公示到底有没有好的方案?答案是肯定的。世间许多问题不是解决不了,而是没有找到好的方法。个人认为,按照级别划分出具体公示时间表,分阶段进行较为妥当。
  ――强国论坛网友“身处庙堂之远”

相关热词搜索:缘何 公示 羞涩 官员财产公示缘何如此“羞涩” 官员财产公示缘何如此羞涩 官员公示财产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