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化用品涨价疑云] 日化用品批发市场

发布时间:2020-03-26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3月22日起,全国多家媒体相继爆出联合利华、宝洁等日化产品生产企业的部分产品在4月初将要集体涨价10%左右的报道,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俨然又是一轮抢购风暴的开端。然而,占据市场份额高达80%的四大日化产业巨头的“巧合”涨价,无疑又一次刺激了正在经历着吃穿用住价格都在一路飙高的国人的脆弱神经。一时间,“日化用品凭什么突然涨价?”、“为什么几家日化巨头企业同时决定在4月初涨价?”的质疑声充斥社会各界。
  
  备受争议的涨价理由
  对于涨价,几大日化生产企的理由是一致的原料成本上涨。联合利华中国区副总裁曾锡文日前称:“去年以来上游原料的上涨,已经使得身为下游的企业进入了调价周期。”他表示,日化行业所用的原料大部分是石油的副产品,目前国际油价已从去年的50美元涨到了现在的100美元,洗涤用品中常用的表面活性剂价格已涨了六成,塑料包装也涨了六七成,肥皂等产品要用的植物油价格也涨了五成以上。无机类原料涨幅在40%到50%,国内油价上涨也大大增加了运输成本。另外,今年外资企业都要享受国民待遇,税收增加了两项,以洗发水为例,增加了1.2%左右的税率。
  曾锡文说:“日化行业是一个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如果我们涨价了,竞争对手却没有跟进,那惨的肯定是我们。因此,我们此次的平均涨幅没有超过10%。而且未来也不排除成本继续上涨而导致继续涨价。我们不是第一家涨的,也不会是最后一家涨的。”
  与之相呼应,立白集团新闻发言人表示,具体产品涨价情况还不是很清楚,但肯定是由于原料价格的上涨导致了产品价格上涨。宝洁公司则发表声明称,消费者购买产品时所支付的最终价格是由产品最终的零售商决定的。
  3月28日,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发布消息表示,日化产品的上游原材料多为石油的副产品,而石化产品、植物油、无机化工产品等价格近期平均上涨了40%左右;加之水、电、燃料、运输、包装材料等价格上涨,以及日益走高的劳动力成本,让日化企业的产品成本上升25%左右,终端销售价格上调压力较大。所以,产品的涨价计划应该被视为在市场经济规律下的正常调整。
  记者从一位从事化工行业的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磺酸(洗衣粉等洗涤用品的主要原料)行业的价格到今天为止走势还算稳定,上涨幅度不怎么明显,不过各类化工原料今年涨的比较厉害。去年下半年至今,这类化工产品的市场一直比较稳定。更大的涨幅要从下个月开始,那是化工产品销售的旺季。”据这位业内人士介绍,随着各类化工原料销售旺季的到来,今后此类化工产品原来的预期价格会上涨,这种压力对于依靠此类原材料生产商品的厂家来说是无法避免的,而产品价格的调整也在情理之中。
  由此看来,上游成本的增加似乎成了日化产品涨价的最主要原因,日化用品价格上调也是企业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 但是,这种说法也受到了多方的质疑,有分析人士指出:日化生产企业涨价的背后确实有上游原材料涨价和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存在,但对于这种压力,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内部挖潜来化解。还有,日化产品价格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被企业用在了广告、促销等经营推广方面,这部分营销费用也是构成企业成本压力的重要部分。
  对于这样的说法,支持涨价的天则经济研究所对外合作部主任赵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原材料都在涨价,为什么企业就不能涨价?竞争是市场的事情,我们应该尊重市场,完全由市场来主导。另外,价格是由供求决定的,而不是由成本决定的,并不能说是企业将广告费用转嫁给了消费者,花多少成本在广告上是由企业自己决定的,消费广告是企业自己的权利。不能因为在广告上多花了钱就去说是转嫁给了消费者,要是按照这种说法,如果企业用在研发上的投入大了,也是会转嫁给消费者的。”
  
  密谋垄断还是价格巧合
  观望整个中国日化用品市场,联合利华、宝洁、立白和纳爱斯四大日化巨头企业几乎占据了80%的市场份额。而处在市场主导地位的四家企业准备在同一时间调价,并且上调幅度都在10%左右,再联想今年3月初,西班牙对法国欧莱雅公司、美国宝洁公司等8家化妆品制造商以在20年内结盟操纵价格,阻碍欧洲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处为由共处以5000万欧元(约合6980万美元)罚款事件,我们不得不怀疑,此次涨价是不是四大日化巨头有组织有计划地通过大型经济体的联盟来达到涨价并“挟持”市场的目的,是不是又是一起价格垄断的事件?
  赵旭对这种观点持有明显的反对意见,“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有没有联合涨价的问题,我们有反垄断法,没有证据怎么能乱说人家联合涨价呢?我们应该去调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说人家是垄断涨价。”
  那么,如何判断此次涨价行为是否具有垄断性质。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反垄断法专家孟雁北副教授。孟教授表示:要判定这次涨价是否涉嫌垄断,首先要明确一个基础,那就是企业有自主定价权,企业可以自主的涨价或者降价,接下来才能讨论企业是否正当的行使了自主定价权。
  孟教授说:“《反垄断法》对于价格垄断行为的规定只有一条 ――不能够固定和变更价格。我们现在只能看到价格的同步上涨,不能由此认定这些企业违反了相关法规,这就涉及到执法部门取证的问题。执法部门要认定企业有违法行为,必须具备两个要素:
  第一,是否能证明他们有联合串通的行为,不能说一涨价你就要管,联合涨价中的‘联合’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说是否签了协议,行业协会做没做过决定。如果没有这些,他们有没有做一种默契行为,《反垄断法》中把它叫做协同行为。这就涉及到协同证据,比如电话,邮件等。今年3月西班牙处罚事件中实际上认定的就是协同行为。这些企业每半年开一次会,商量营销策略和价格政策等等。
  第二,是否有充分的合法和合理的商业理由,比如说成本涨的太厉害,通货膨胀等,这是经济社会里不可否认的客观存在。也就是说,我们要判断的是企业涨价的现象背后是否有串通的行为,是否损害了价格竞争,共同的掠夺消费者的利益。”
  对于企业串通涨价的行为的可行性,孟教授也表示了自己的看法,“其实,在充分竞争的市场,首先是竞争对手的企业之间很难达成价格垄断协议。要达成协议,参与的企业数量不能太多,并且要能控制大部分的市场。达成协议之后,也只能靠默契来遵守合约,一个企业反水,整个价格垄断联盟就会瓦解。”在谈到《反垄断法》的目的时,孟教授指出,《反垄断法》禁止的就是企业之间的“商量”,一旦价格联盟形成,价格的竞争就被消除或削弱了,市场调节作用就无效了,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必然要受到损害。
  
  暂缓的涨价
  3月29日,对于近期媒体报道日化用品企业的联合涨价,国家发改委表示,对此事高度关注,已约谈了相关企业,将派出调查组赴有关企业进行调查。“发改委介入调查对经营者有一种威慑作用,主管部门的关注很重要,可能要收集证据来证明企业可能有的违法行为,是给经营者敲警钟,即使企业没有违反相关法规,也有防患未然的作用。”孟教授说。
  国家发改委表示,洗涤用品是群众生活必需品,其价格变动将直接影响群众的生活,各类企业要加强社会责任,不得随意搭车涨价,更不许串通涨价。对于这样的表态,有分析人士说“基本上是对此次联合涨价企业的一次严厉谴责。”
  3月31日晚,联合利华表示,“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联合利华中国公司已决定暂缓原定于4月1日执行的价格调整。近期,由于媒体集中报道日化用品涨价,联合利华也曾回应媒体的询问。我们关注到报道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及部分消费者的抢购行为,联合利华深表歉意。” 4月1日,立白集团表示,“考虑到此次涨价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从大局出发,我们暂缓实施涨价。”随后纳爱斯也表示同感。截至目前,只有宝洁集团对此事未有回应。至此,一周以来,甚嚣尘上的日化用品涨价风波在发改委介入调查后戛然而止。
  然而,各大日化企业的“暂缓涨价”会持续多久?消费者是否仍要面对悄然涨价的日化产品?日化产品市场仍然风云难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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