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毅:亲缘网络

发布时间:2020-05-21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费孝通先生曾经认为,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依我的理解,这个熟人社会的特性一是近,二是亲。所谓近,即圈子封闭,活动范围狭小,形成一个面对面的人际交往结构;
所谓亲,即村落中人多为各种亲缘关系所网络,形成一种普遍化的亲缘秩序。这种亲缘秩序不仅塑造出中国乡土社会的宗族文化,就是在当下一些已经缺失了宗族记忆的村庄,也发挥着它所特有的整合秩序与配置资源的功能。川北王村就是这样一个村落。

  

  王村的亲缘网络源于它的历史。作为一个移民村,王村的生成可以追溯到明末清初那场被称作\"湖广填四川\"的移民运动。在四川,这样的村子不在少数,以至于在追溯村史时,都可以发现它们多是由一两个共同家庭发脉和繁衍而来,因此,此类村子在姓氏构成上总是以单姓和少数大姓为主。

  

  王村的亲缘结构对于熟悉中国乡村社会的人来说并无新鲜之处,尤其是当近年来宗族问题几成农村研究中的显学之后,王村作为一个案例就更不构成那种在学术研究中具有特殊意义的\"白乌鸦\"。然而,问题也许往往就存在于这种普遍性之间,当笔者怀着一种先入为主的宗族关切走进这个家族化村落时,却发现在村里既看不到人们在华南农村所津津乐道的家庙再造与族谱续修,也看不到各种敬神祭祖的宗族科仪。20世纪那?quot;触及灵魂\"的大革命看来的确改造了王村,宗族无论作为一种制度仪式还是精神信仰,都已经淡出了村庄。

  

  然而,我在王村的发现在于,缺失了宗族记忆的村庄仍然无法回避无所不在的亲缘关系,家族化村庄的客观实在性和社区互动对亲缘网络的普遍关联,使得亲缘在客观上仍然具有构建秩序的功能。它的意义虽然不可能像旧时的宗族那样明显,也无法与现时的行政化秩序相提并论,但由于现今农村已无其他可以利用的内生性社会组织,所以,亲缘网络作为唯一存在的社区联结链条,其整合与规范村落人际关系结构的作用反倒得以突出。

  

  首先,它给村落内部的交往和互动注入了亲情。在王村,只要能攀扯上一定的亲戚关系,无论亲疏,人们相互之间总是以彼此在亲缘结构中的身份相称,一般不会直呼其名。这种亲情称谓的无所不在,无疑使村落社会浸润在亲情氛围之中,身处这种氛围之中,人们即使是在纯粹的事本主义交往中也不能不注意到以情为先,为情所忌。因此,我们无疑可以认为王村的社会秩序首先是建构在亲情场域中,其次才是建构在行政场域中的。亲情作为王村人须 臾无法离开的现实,起着粘合与加密社区关系的作用。

  

  其次,亲情关联是编织村落人际交往结构的重要因素。王村是山村,地势崎岖,环境封闭,自然地理环境制约着村人活动的范围,于是,在人际交往上便呈现出交往频率与社区成员居住地距离之间的某种正相关关系。与一些平原地区不同,受地理条件的限制,王村自然聚居群落的生成和扩张多因袭着子家庭环绕父家庭在地理上向四周扩散的逻辑,大体形成若干个从父家庭到子家庭的同心圆结构,因此,这种交往频率与居往地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亲缘关系的亲疏在村落空间分布上的体现。长此以往,亲缘关联不仅成为塑造人际交往结构的社会因素,而且也积淀为影响人际交往结构的自然因素,发挥着秩序化村庄结构的影响。亲情的无所不在意味着社区的互助和救济多发生在亲戚之间,且首先是近亲之间,所谓守望相助,邻里相携,在村里大都是亲缘互助,而且首先是近亲互助在地理上的表现。所以,无论是经济上的合作,劳作中的互助,还是外出务工经商,我所见到的都是近亲相帮,手足同行。

  

  亲缘秩序的普遍化不免会使一些不能为这一秩序所结构的外姓和小姓人家感到作为村落社区边缘者的孤立与无助,同时,亲缘的普遍化也使一些同姓,且私交甚好的家庭产生进一步调配亲缘资源的想法,于是,或者作为一种在村落中立住根脚的应对之策,或者作为对现存亲缘资源的进一步优化,\"打干亲\"的做法就比以往更加流行。

  

  打干亲是村落社会成员将非亲属关系\"亲缘化\"的一种形式。在王村,打干亲就是给自己的孩子找干爹干妈。在过去,除了前述原因,打干亲还带有显著的民间信仰色彩,即多是将自家不好带,体弱多病的孩子拜寄给他人,做干儿子或干女儿,以求平安健康。现在,这些因素仍旧存在,但各种基于经济和政治的理性考虑也已经明显地影响了这一习俗。我注意到,村干部和一些有声望者在村落中有着比一般人家更为宽泛的干亲关系。干亲关系的缔结,将经由族亲和姻亲所联结的亲缘网络进一步扩大、叠加和覆盖于整个村落。

  

  无论是基于族亲和姻亲的亲缘网络,还是打干亲对这一秩序的泛化,本都属于传统村落文化的重要构成,然而,在历经了20世纪政治革命的荡涤之后,它却能够在新的世纪焕发活力,实在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情。笔者以为,分析中国村落社会结构的特性对于理解这一现象也许会有所帮助。人们一直认为,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特点?quot;一小二私\",原子化是其基本的构成形态。殊不知这仅仅是从经济的角度,而非从经济、政治和社会的综合角度考察问题的结果,若联系到传统中国的乡土社会结构方式,我们便会注意到,由于传统种植农业所孕育出的安土重迁的生态文化,在经济上\"一小二私\"的农民自来又是生活在家族化的亲缘共同体中的,这种共同体虽然不可能形成与国家这?quot;大共同体\"的抗衡,但作为一种地方生活结构,它还是在组织村庄秩序、形成文化认同、实施社会互助与救济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问题在于,当革命冲决了传统的堤岸,人民公社的解体又消解了村落社区成员之间集体化的经济联结以后,面对着汹涌而至的市场经济大潮,个体化的农民是否要真正在历史上第一次面临着从经济到社会结构方面的完全独立呢?这的确是一个难题。农民是理性和睿智的,他们必然要因时而动地寻求和再造能够适应社会变迁需要,并且能够满足社区成员交流与互动需要的组织资源。在这个时候,村落中所能提供,而村民又能够把握得了的就是那无所不在的亲缘链条。亲缘关系是不会消失的,土地下户使农民在经济上重新成为散落的马铃薯,但若从亲缘联结的角度看,他们又仍然生活在一个群体性社会中,在这个群体性社会中,连接个体小农的不再是强制性的经济组合,但却是割不断的亲情。因此,当农户面对着来自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互助需求时,他们一般都能够从这种亲缘资源中得到某种回应。尽管实际场域中市场经济对亲缘关联的影响绝不会如此简单,例如也存在着人际关系理性化等因素对亲缘关联的淡化等反向趋势,但作为一种村落社会的应对之策,其作用仍然是显在的。

  

  进一步的问题是,存在宗族记忆与缺失宗族记忆的村庄之间,亲缘网络作为一种社区秩序化的因素,其功能究竟有何差别?在这方面,王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案例。在王村,亲缘主要是作为一种社区互助的民间资源被利用的,它并未被升华到可以进一步积淀出一种再造制度文本需要的精神信仰和文化追求,更未发展出能够明显地影响村庄公共生活的能力。而在宗族复苏的村庄,亲缘作为一种文化力量,而且同时作为一种群体性社会力量被整合与动员,并介入公共领域,恰恰是其最为显著的特征。这种差别也许能够为人们判别宗族和亲缘在作为一种秩序化因素的不同功效方面提供一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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