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贻海:中国煤殇——频发的矿难

发布时间:2020-05-25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2005年3月19日晚上20时,山西煤都。

  随着朔州市平鲁区细水煤矿的一声巨响,又有70名矿工的生命在瓦斯的阴霾中被吞噬。此前,有关矿难得报道频繁见诸媒体。

  ——1月12日上午9时许,河南省宜阳县城关乡乔岩直井煤矿发生瓦斯燃烧事故,事发当场7人死亡,8人受伤;

  ——2月15日14时30分左右,云南曲靖市富源县竹园乡松林村委会上则勒村一非法开采的矿井内发生瓦斯爆炸,井下27人全部罹难;

  ——中新网2月17日电:2月15日16时左右,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竹园镇松林村非法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截止2月17日8时已有21人死亡,15人受伤;

  ——中新社太原2月19日电:山西盂县政府有消息称:在去年12月9日发生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五名责任人已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盂县大贤煤矿三坑在“12.9”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共有33名矿工不幸遇难,另有24人不同程度受伤;

  ——3月17日,随着最后一名遇难矿工的遗体被发现,黑龙江七台河“3·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救援工作宣告结束。至此,共有18名矿工在本次事故中遇难,1人获救生还;

  ——3月17日15时40分,重庆市奉节县新政乡苏龙寺煤矿(乡镇矿、有证)井下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当班井下有52人作业,32人安全升井。截止3月18日,共找到19名遇难者,还有1人下落不明······

  这仅仅是今年头三个月的不完全统计,而掀动矿工命运悲情的2004年,更是一组触目惊心、血泪淋淋的凄惨数字:

  2004年10月20日,河南郑州煤业集团大平矿发生瓦斯爆炸特大事故,148人陨命,死亡矿工人数直逼1960年11月28日平顶山龙山庙瓦斯爆炸牺牲187人的恐怖数字。2004年11月28日,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矿难创造了中国40多年来煤炭行业安全事故的死亡人数新记录:166人。

  遗憾的是事故的原因还没弄清楚,记录却在转瞬之间被打破。

  2005年2月14日,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发生特大瓦斯事故,214个生命就此消失。据国家安监局最新统计,我国瓦斯事故已占到煤矿事故的80%以上,造成的伤亡占到特大事故伤亡人数的九成;
去年全国共发生煤矿死亡事故3639起,造成6027人死亡,特别是第四季度接连发生了几起特大、特重大事故。

  针对瓦斯爆炸频发的势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官员对今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显得底气不足。“2005年,我们努力的目标是煤矿企业死亡人数同比要下降3%,消灭死亡百人以上事故”,安监局副局长梁嘉琨是这样回答记者的追问的。言外之意,安监局对死亡百人以下事故的防患与监控结果究竟如何心中无数。梁嘉琨分析说,目前全国煤矿约2.6万个,50%左右是高瓦斯矿井,60%~70%的煤矿是在复杂的构造条件下进行开采的,全国50%的小型煤矿是采用落后的开采方式进行开采的。

  在瓦斯肆孽面前,许多矿工失去了安全感。很多矿工是家庭生活来源的主心骨与顶梁柱,他们的不幸对家庭、亲属造成的打击往往是致命的。全国大量煤矿尤其是小煤矿中,农民工占有很大比例。

  近10年来,由于农民工人力成本低,煤炭行业趋向于以农民工尤其是农民工里的青壮年进行生产。在大平矿难遇难者中,农民协议工占95%之多。矿难之前,有关部门曾经监察了大平、告成、超化三个国有重点煤矿,查出问题100多个,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3份。但这些现场处理决定书并没有落到实处,而是敷衍了事。

  “像这样的情况,出事不过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罢了。”一位矿工家属如是说。

  在瓦斯爆炸事故中,往往是有的人家一下子死了三四口人。大平矿难,67岁的张老汉的两个儿子都被埋在井下;
云南富源县松林矿难,村民张素梅的三个儿子全部遇难。陕西陈家山曾多次发生矿难,有的矿工似乎在劫难逃。2004年11月28日特大矿难现场,陈家山老矿工冯志杰曾向记者介绍:2001年4月6日陈家山煤矿就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8人死亡。

他年仅 24 岁、结婚才一个月的儿子就在这次死亡名单当中。还有一位工友曾在2004年11月23日小范围的瓦斯爆炸中侥幸脱险,但仅仅相隔一周就埋尸井下。老矿工冯志杰回忆:当时那位工友脱险时,他的新婚妻子“一见到丈夫走出矿井,便冲了上去,只知道哭着抱着丈夫狠命地亲吻,好像不抓住,丈夫就要立即消失了一样。”可惜的是,这位工友最终却躲不过被瓦斯毒害的宿命······

  对2005年煤矿生产安全形势的展望,有关官员说得既悲怆又无奈:“即使我们的目标(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完全实现,也会有5000个生命注定要因为矿难而离去,也会有几千个家庭支离破碎”。

非人道的“经济圈”与“利益链”

  矿难频发,有人曾经把的问题根源归向农民工的素质欠缺与求富欲望。说他们急功近利、忽视安全,整体文化素质相对偏低,在煤矿的安全生产过程当中违章、违规现象比较严重。但是,最根本的顽疾症结,还在于许多矿主“非人道”的利益驱动与某些官方惟利是图的灰色经济链。

  我国能源结构对煤的依赖大,煤的消费量占总能源的74%,煤炭价格因而大幅暴涨。煤炭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无不超负荷生产,大大小小的煤矿都铆足了干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称,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国有煤矿生产负荷过重,这大大增加了事故隐患。此外,一些矿点私挖乱采、违章违规现象也非常突出,且屡禁不止。有的矿主只顾赚钱,设备简陋,作业人员素质低,有的矿主根本就没有开采证,可他们照样能参与矿山的开发,有的地方官员参与矿山开发,以参股入股的形式,进行盈利分红,凡此种种,都为矿难的频发种下了事故隐患。

  煤价的大幅上扬催生了无数暴富阶层,也给地方经济带来了巨额增长。在能源紧缺的今天,许多地方沉醉于对GDP的崇拜,把“安全重于泰山”的警示抛在脑后,而 “GDP重于人命”、“利润重于生命”的思想则甚嚣尘上:有的企业、厂方为了获利,不按安全规范办,即使被关停了,也千方百计地开工生产,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及其官员为了税收等局部乃至个人利益,对此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结果,虽然上级禁令和社会舆论批评之声不断,但事实是矿照开、煤照采,事故便也不断。于是,与一路飙升的煤炭价格成正比的,是一连串密集的灾难和令人不忍卒读的矿难伤亡数字。

  非人道的经济思维迫使煤价与矿难之间产生了令人难以容忍的“联动”关系。报载,造成河南大平矿难的原因之一就是由于煤炭价格从之前的每吨二百元人民币暴涨到四百元,从而令煤矿加快了生产进度,进而导致了惊天矿难。朔州细水煤矿年生产能力15万吨,可他们却把目标定在了45万吨,而发生在春节长假期间的孙家湾矿难,本身就是一个超负荷生产问题。

  矿难频发的背后是矿主利欲熏心的贪婪。这几年受利益的驱动,非法采矿已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许多矿主宁愿花钱贿赂政府官员,也舍不得在安全生产上加大投入。为了利益最大化,他们屡屡违规操作,私采乱挖禁而不止。每一座出事的矿井,都可以轻易找到大量不合规范、违规操作的现象,见利忘义似乎成了那些暴富矿主最常见的特征。

  2004年临汾市隰县梁家河煤矿“4·30”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6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5.9万元。最终结论为:“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未经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擅自施工并投入生产;
各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以包代管。”

  2004年吕梁地区交口县蔡家沟煤矿“5·18”特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3.3万元。主要原因是“蔡家沟煤矿在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已过期且未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违法组织生产”。

  今年1月12日上午9时许,河南省宜阳县城关乡乔岩直井煤矿发生瓦斯燃烧事故,造成7人死亡,8人受伤。据报道,该矿是“在全县煤矿整顿期间擅自违规生产而酿成的惨剧”。

  3月14日11时左右,黑龙江省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富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7人遇难,1人失踪。后经查实,七台河“3.14”矿难为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是贪心矿主受利益驱动,未经验收合格,在井下没有安装瓦斯监控系统、没有配备自救器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生产,导致瓦斯爆炸时,井下矿工丧失了生还的机会。

  云南曲靖市的富源县可以说是真正的煤炭“富源区”。富源县拥有341个矿山,其中,合法开采的煤炭矿山164个,井口198对。富源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书记吕志明说,在富源,用锄头随手挖下去,挖到的都是煤,有的乡镇,煤炭埋藏很浅,只有两三米,有的村民甚至在家中的堂屋里,就可以开挖煤炭,甚至一些村民在借建新房之机,就在墙角挖起了矿洞。这些都给监督管理带来困难,也埋下了安全隐患。果不其然,随着2月15日的一声爆响,在村民小组长带头私采煤矿的疯狂中,瓦斯夺去了27条汉子的性命。

  3月20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白堂乡细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最终确认,死亡60人,失踪9人,在场的国家安监局负责人义愤填膺的指出,这是一起严重的违规违法生产事故,将依法追究矿主的刑事责任。

  “官煤结合,是我们少数负责干部和执法人员与少数违法矿主之间所结成的‘神圣同盟’,有的甚至是一种在一定意义上讲已经形成了一种网络。它是个利益共同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利用职权受贿只是官煤结合的一种方式,而还有一部分干部则是通过参股经营小煤矿的方式获取好处。”以煤炭技术人员身份、对矿难事故频发的涟源进行几十次暗访的娄底市委书记蔡力峰作了这样一个精辟权威的论断。由此可见,“几乎每一起事故背后,都隐藏着利益权衡和博弈;
几乎每一起事故背后都隐藏着腐败的影子”并非危言耸听。之所以有人敢以他人生命为代价追求利润最大化,根源在于他们暗地里编织了一整套不人道的非法利益分配链。煤矿和官员之间的这种合作通常都非常隐蔽,既不留字据也不走账,纪检监察部门查起来非常困难。

  2004年,湖南涟源银广石发生“7.26”特大矿难,在井下作业的36名矿工中,有16人因突然发生瓦斯突出事故死亡,另外20人全部受伤。娄底是湖南重点产煤区,涟源在娄底又是产煤量最多,小煤矿最多,同时也是事故最多的一个地区。仅从1996年到2002年涟源死于煤矿安全事故的人数就高达594人,平均每年近100人。

  为了调查矿难频频发生的事实真相,娄底市市委书记蔡力峰在上任3个月后,就开始了历时一年多明察暗访,并在娄底市展开了一场整肃官煤勾结的反腐风暴,惩处了一批失职渎职、涉嫌受贿的问题官员。可见,以人为本,更加严格地斩断包括国有矿山在内的企业与地方政府及司法、公安等权力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公共权力能够真正负起监督企业、依法为死难矿工主持正义的责任,才是破除非人道“经济圈”与“利益链”的关键所在。

祈福于未来

  我国煤矿频发的瓦斯事故引起官方高度关注。

  2005年年1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台《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与此相配套的还有《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

  同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更名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1月18日,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揭牌仪式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举行。

  2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国务院决定,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同时专设由总局管理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高监察的权威性,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要落实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地方政府领导分工联系本地区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所有煤矿都要落实法人代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煤矿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派驻制,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对外界称,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成立的煤矿瓦斯防治暨协调领导小组今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中国将动用包括向重点煤矿派驻安全督导组在内的七项措施“围剿”煤矿瓦斯事故。这七项措施分别为:一是对瓦斯灾害严重的四十五户重点煤矿派驻安全督导组,进行跟踪监察;
二是组织专家组,对瓦斯灾害严重和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进行安全评估,(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逐矿落实瓦斯治理方案;
三是研究并落实国家三十亿元人民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资金投入方案,尽快启动一批瓦斯威胁严重的瓦斯治理和利用项目;
四是筹备召开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电视电话会、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现场会;
五是总结、制定并推广《煤矿瓦斯治理经验》;
六是以瓦斯治理为重点,尽快实施“煤矿生产安全科技行动”专项;
七是组织力量编制《全国煤矿瓦斯治理总体方案》。

  “2·14”孙家湾矿难之后,科技部部长徐冠华组织召开了紧急会议,决定紧急启动煤矿生产安全科技专项行动,“为有效遏制煤矿特大瓦斯事故的多发态势、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安监局将在科技部的支持下,对高瓦斯、高危险性的矿区进行技术诊断,然后将“九五”、“十五”期间取得的一大批好的技术成果进行推广。同时表示,“争取用三年时间,补还国有煤矿安全500亿元左右的欠账,加大煤矿安全设备投入。”

  去年底,山西省出台新的煤炭安全生产规定,将煤矿安全事故中死亡矿工的赔偿金额上调为“不得低于20万元”。这一规定足以让许多矿主“胆战心惊”。山西最新的一起朔州市平鲁区白堂乡细水煤矿“3.19”瓦斯爆炸事故已经按照这个标准予以赔偿,这样这家肇事煤矿将要付出不少于1400万元的赔偿金。上世纪 50 年代,美国也曾小矿林立、爆炸频繁。为此,美国成立了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和完善有关煤矿生产的法律建设,使小矿逐渐失去了生存空间。同时,政府还要求矿主事先交纳足够的事故处理保证金,每死亡1人要赔付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使得煤矿再也“死不起人”。由此可见, 提高矿工死亡的赔偿标准,增加矿难成本,才能真正激励企业进行安全投资,才能敦促企业在安排超负荷生产时三思而后行,才能使安全机制真正发挥作用。20万元死亡赔偿,无疑成了悬在矿主们头上的一把达利摩克之剑。

  瓦斯爆炸是矿难的一大祸首。许多发达国家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一般不开采高瓦斯灾害隐患严重的矿井。中国是一个能源饥渴大国,不论是低瓦斯还是高瓦斯,都在积极创造条件,照采不误。可见,解决中国煤矿安全问题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仍然任重而道远。但是去年底以来党和国家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与未来即将实施的一揽子方案,多少能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的希望。有一个观念在美国煤炭行业已经深入人心:“一个安全的矿就是高产矿”(A safe mine is a productive mine)。这应是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并付诸实施的。

  

  来源:《百姓》2005年第5期

  

  附录:

  兴宁消息:大兴煤矿透水事故中被困人员总数已经上升至123人。这是广东省副省长、兴宁大兴煤矿“8·7”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指挥部总指挥游宁丰9日17时25分在大兴煤矿一号矿井主井坑口抢救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

  这一数字比一天前增加了21人。据了解,这是抢险指挥部在进一步加强、完善了对该矿场失踪人员的调查统计后,通过对矿工家属、矿场负责人和未在事故中被困的矿工调查发现的。新发现被困人员分别为12名“排渣组”和9名“掘进组”的成员。

  被困人员主要来自湖南、江西、兴宁市、贵州、湖北等地,其中湖南至少有40多人,江西有30多人,兴宁市本地2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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