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霄:今天我们从哪里出发及去往何方

发布时间:2020-06-03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本文想探讨中国目前正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形态,以及对于一切赞成进步的中国人来说,我们当前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问题的缘起

  

  毛泽东的著作,多所冠以“形势和任务”、“时局与方针”的名称。任务总是从形势而来,形势即我们当前所处的时局。因此,要明确我们当前的任务,形成正确的路线与方针,就要先明晰我们所处的时代与形势,我们面临的问题与目标。

  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伟大的成果,它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我们曾坚定地按照“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将人类社会形态分为五个阶段,即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是其过渡阶段)。但是近十多年来,中国学术界对人类社会历史分期的讨论逐步深入,产生了三个问题:一是马克思是否将人类社会划分为上述五个阶段;
二是对社会主义的新的看法;
三是中国当前所处的历史阶段及任务是什么;

  下面就这三个问题分别进行论述。

  

  一、马克思的本义及中国历史阶段说相应的改变

  

  对于所谓标准的五阶段说,原来不同学者也有不同的看法,但主要是集中于奴隶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分期点上。自郭沫若将这一分期点定在东周也就是春秋战国时期,并经毛泽东钦定后,其他不同意见基本偃旗息鼓,顶多也就是在沉闷的学术池塘里还偶尔冒几个气泡。

  但是,现在的学术界对于中国社会的历史分期有了更多的争论,并不限于所谓分期点,而是直指“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分期学说,即马克思是否提出过人类社会五阶段说。有学者指出,马克思本人并没有提出五阶段说,被后人援为依据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经典文献《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那段著名论述中,马克思讲到人类社会已有的四种社会形态:亚细亚社会、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如果再加上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的共产主义社会,那就是五种社会形态。但马克思讲到的资本主义社会前的三种社会形态,并非是依次演进的,他是把亚细亚的、古代的和封建的生产方式并列,全都属于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此观之,马克思在那篇著作中只提出过“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即人类社会的发展表现为由前资本主义社会(包括亚细亚的、古代的和封建的)到资本主义社会再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依次演进。

  实际上,马克思也从另外一个角度提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三大社会形态,即:“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一1858年草稿)》)。

  原来,把马克思人类社会三形态说改为五形态说的,是斯大林。斯大林在《辫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中,首次提出“人类社会的五阶段论”。他说:“历史上有五种基本生产关系: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斯大林选集》下卷,第446页)

  马克思的划分是十分科学和高明的:第一种三个形态的划分,是基本按照生产力的标准,第二种三个形态的划分,是基本是按照生产关系的标准,或者说更直接地是“从个人同社会共同体的关系出发”的。这两种划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在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对应于“人的依赖关系”;
资本主义社会对应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
共产主义社会对应于“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这两种划分,虽然都是按照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来划分的,但互为补充,避免了见物不见人。

  而斯大林的划分,可以说是一种篡改和歪曲,误导了我们以前的思想,也严重不符合中国的历史实际。在中国,起于夏商、完善于周的是封建制(李慎之先生认为中国历史中只有西周时期才能称得上名符其实的封建社会。(参见李慎之:《人性之树上的果实》,2003年第4期《同舟共进》),而到秦,“分封建国”的布局被彻底摧毁,“封建制”为“郡县制”所取代,从此封建社会寿终正寝,中国进入“君主专制”时期,即皇权专制社会。正如马克思所言:“君主专制产生于封建等级垮台以后,它积极参加过破坏封建等级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0页)在秦始皇以后的两千多年的中国主流社会,皇帝拥有独揽的至高无上的权力,不论政治的、经济的或是军事的最后决定权,都集中于君主一人,“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史记.秦始皇本纪》)连周朝原来意义上的“封建”的影子都看不见了(西汉也曾经分封建国,但是皇帝可以随时削免其爵位,罢黜其封国,就算不上是真正的封建社会了)。(参见于成玉:《旧中国是"封建主义"吗》,《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7-1-5)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中国传统的按照斯大林五种社会形态划分的所谓封建社会阶段,其实都应该是皇权专制社会阶段。

  但是中国许多人习非成是,对于马克思的本义和中国历史实际不敢面对,不敢拨乱反正。还有人采取折衷态度,将传统的封建社会称为“封建专制社会”。这一提法,其实是很难成立的。于成玉先生说:

  “封建”与“集权”恰恰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有“封建”就不可能“集权”;
而高度“集权”就不可能出现“封建”。“封建”与“专制”亦然,实行封建制的地方,很难做到“专制”;
而实行高度专 制的地方,封建势力自然就不能生存。因此,将“封建”与“专制”捆在一起使用,实是不伦不类的用法。至于何(满子)先生所列举的诸如“封建思想”、“封建头脑”、“封建家庭”、“封建婚姻”、“封建迷信”等说法中,“封建”一词除了被当作表示“旧”或“坏”的形容词外,谁还能说出其他含义?很显然,这不仅是“误会其义”,也是“误会其用”。(同上)

  其实,对于君主专制社会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并不缺少论述。比如,法国的路易十四有一句名言:“联即国家“。因为它深刻地反映了君主制的实质,马克思、恩格斯多次引用过它。马克思还曾以普鲁士为例写道:“事实上,在普鲁士,国王就是整个制度;
在那里,国王是唯一的政治人物。总之,一切制度都由他一个人决定。”(《马恩全集》1卷,412页)他还指出:“君主政体的原则总的说来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并且和人性是不相容的。”(同上,414页)“国王把人民称为自己的人民,正像他把马叫做自己的马一样。”(同上,416页)在这种政体下,人们垂头丧气,唯命是听,就象“默默无言的牲口”。(同上,414页)例如,在当时的普鲁士,“报刊不仅被剥夺了对官员进行监督的可能性,而且被剥夺了对各种制度进行任何监督的可能性。”“人们既不准坦率地讨论本国的事物,甚至也不准坦率地讨论外国的事物”。(同上,21、11页)对此,恩格斯写道:“在这里,一切知识的来源都在政府控制之下,从贫民学校、主日学以至报纸和大学,没有官方的事先许可,什么也不能说,不能教,不能印刷,不能发表。”(同上,8卷,17页)等等。

  可见,如果我们全面地理解马克思关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论述,实际上就包括了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君主专制的四种形式。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和《1857一一1858年经济手稿》虽然都提到关于前资本主义的三种社会形态的陈述,但马克思在手稿中首先指出所有这些形式都具有“地区性,不是全世界的统一模式。”(参见刘佑成:《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形态理论》,1988年第12期《哲学研究》)

  另外,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以及马克思和恩格斯依据这种唯物史观对人类社会阶段的归纳,不是一回事。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简单说来,就是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决定人们的经济关系、经济基础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及意识形态,由此推动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这是他们观察人类社会历史根本出发点,是对整个人类社会矛盾运动及其发展规律的总结,而他们运用这一基本观点对各个具体历史阶段所经历的各种经济形态的分析,或者是对某一民族或国家具体历史的描述则是另一回事。于成玉先生说:

  虽然这些论述和分析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也应当受到尊重,但毕竟是他们有关历史理论的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的论述,与唯物史观本身并不能划上等号。这些论述的适应范围一则受到具体时间和空间限制,二则(特别是有关具体历史问题的叙述)也受到当时具体环境,包括资料来源等条件的限制。一些这样的论述是否那么完善,一定要句句当真理,是需要我们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的。

  于成玉先生举例说:比如马克思在多次讲到的亚细亚社会形态(或曰“东方的”社会形态)时说:“在奴隶关系、农奴关系、贡赋关系(指原始共同体时的贡赋关系)下,只有奴隶主、封建主、接受贡赋的国家,才是产品的所有者,因而才是产品的出售者。(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364页。)这里,“接受贡赋的国家”即指“东方专制君主”(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370页。),其对臣民普遍实行的人身占有和剥削称为“普遍奴隶制”。虽然马克思指出:对于这种剥削关系,是不能用“欧洲的观点”即西方的奴隶制、农奴制关系来加以解释的。但是,从实际出发,中国历史上本来就没有过一个奴隶社会。商代不是奴隶社会,因为其时作为社会生产主要承担者的“众”或“众人”并不是什么奴隶,而是各个氏族组织的族众;
西周、春秋也不是奴隶社会,那时社会的主要生产者庶人与商代“众人”是同样性质的农民;
战国、秦、汉广大的编户齐民更不是什么奴隶。可是过去在“中国不能没奴隶社会”的指导原则下,大家非要把这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朝代说成是奴隶社会,然后再在此基础上来讨论所谓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也就是中国奴隶社会的下限到底应断在什么时候的问题。所以这个讨论旷日持久而得不出什么结论。要说反思建国以来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这无疑是一个最大的教训。(参见于成玉:《旧中国是“封建主义”吗》,《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7-1-5)

  当然,对于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奴隶制社会,在学术上还可以讨论。那么,从中国历史实际出发,我们对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分期就可以有两种: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皇权专制社会,或者原始社会、封建社会、皇权专制社会。

  

  二、什么是社会主义

  

  (一)现有的理论与实践状态的归纳

  社会主义可以说是目前最为混乱的一个理论,也是一个最丰富多彩的实践。现将我所能见到的有关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状态简单归纳如下:

  1.它是一个古老的学说。2000多年前孔子的“大同社会”即是一种代表性的表述。

  2.在马克思之前的欧洲,在16世纪陆续出现了以莫尔、康岶内拉、摩莱里、马布利、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并有所实践。

  3.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是基于唯物史观的一种预见。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表述,在资本主义生产力获得极大发展而其社会制度成为这种发展的桎梏时,社会就会进入共产主义形态。除了生产力和社会产品极大丰富这一基本点之外,斯大林对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社会特征有一个归纳,我以为还是准确的:①生产资料公有制;
②国家消亡,只会有劳动者的自由联合体进行自我管理;
③计划经济;
④没有城乡、工农、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
⑤各尽所能,各取所需;
⑥科学文化极为发达,达到全盛;
⑦每个人都是真正自由的人,既不必为糊口而操心,也不必依附权势。(参见《斯大林全集》10卷,117页)。

  但是马克思主义认为,在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之间会有一个过渡阶段,或者说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这就是社会主义阶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阐述,这个历史阶段的特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计划经济,劳动者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国家还存在,但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这种议行合一的政体(即巴黎公社体制),并且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人民享有充分的各种权利。

  4.但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也不过是当时和其后社会主义学说与实践的一种。就在马克思同时代,就有各种关于社会主义的学说,包括被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的各种“冒牌社会主义”,(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如魏特林、克利盖、拉萨尔、杜林、伯恩施坦等等的社会主义。后来,自称马克思主义真正传人的列宁也曾同伯恩施坦、考茨基、托洛斯基、普列汉诺夫等“冒牌社会主义”进行了斗争。不过,现在看来,被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批判的某些所谓“冒牌社会主义”其实也有真理成分,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则不免有空想成分,出现了可以修正的部分。这一点,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承认的。比如,比马克思逝世得晚的恩格斯,在其晚年看到了资本主义新的发展特点,于是认为工人阶级可能通过议会也就是民主的方式“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而不必经过暴力革命。(《马恩全集》22卷,273页)与此相联系,社会主义阶段必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论断也就有了修正的余地。1895年3月6日,恩格斯在《〈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中对马克思主义的整个理论体系进行了最后的反思和修正:“历史表明我们也曾经错了,我们当时所持的观点只是一个幻想。历史做的还要更多:它不仅消除了我们当时的迷误,并且还完全改变了无产阶级进行斗争的条件。一八四八年的斗争方法(引者注:指《共产党宣言》中说的暴力革命),今天在一切方面都已经陈旧了,这一点是值得在这里较仔细地加以研究的。历史清楚地表明,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的程度……在一八四八年要以一次简单的突袭来达到社会改造,是多么不可能的事情。旧式的起义,在一八四八年以前到处都起决定作用的筑垒的巷战,现在大都陈旧了。如果说在国家之间进行战争的条件已经起了变化,那么阶级斗争的条件也同样起了变化。实行突然袭击的时代,由自觉的少数人带领着不自觉的群众实现革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无产阶级的一种崭新的斗争方式就开始被采用,并且迅速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原来,在资产阶级借以组织其统治的国家机构中,也有许多东西是工人阶级可能利用来对这些机构本身作斗争的。工人开始参加各邦议会、市镇委员会以及工商仲裁法庭的选举;
他们开始同资产阶级争夺每一个由选举产生的职位,只要在该职位换人时有足够的工人票数参加表决。结果,资产阶级和政府害怕工人政党的合法活动更甚于害怕它的不合法活动,害怕选举成就更甚于害怕起义成就。在罗曼语国家里,人们也开始愈益了解到对旧策略必须加以修改了。德国所作出的利用选举权夺取我们所能夺得的一切阵地的榜样,到处都有人模仿;
无准备的攻击,到处都退到次要地位上去了。”(《马恩全集》22卷第595、597、603、607页)

  谢韬先生说:“说完这些话不到五个月,一八九五年八月五日他就去世了。如果盖棺论定,这是恩格斯对欧洲各国革命策略问题的最后意见。他期待的是通过工人阶级的合法斗争取得政权,保留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应该说,这是恩格斯对欧洲各国社会主义运动的最后遗言,是对《共产党宣言》‘旧策略’的重要修改。”“在马克思恩格斯总结革命的经验教训,承认一八四八年的错误以后,保留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平地长入社会主义,才是《资本论》的最高成果,才是马克思主义的主题,才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这个正统叫做民主社会主义。”(谢韬:《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6-12-22)

  在恩格斯最终结论的引导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共产党开始探索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途径。特别是在二战后,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日本的共产党相继提出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方针。它们认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不是通过传统的突变性的武装起义,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力求通过民主的和平的方式,通过议会内斗争和议会外的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合法途径,逐步改变国家内部阶级力量的对比和政治结构,使工人阶级及其同盟者进入国家的领导,然后进一步对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进行民主改革,进而逐步把变革引向社会主义。1975年11月15日意共和法共的共同声明指出:走向社会主义“这个目标应该在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的不断民主化的过程中加以实现。社会主义将构成民主和自由的更高阶段、更完备的民主。”这种走向社会主义的战略设想被称为“欧洲社会主义”。(参见王兴斌主编:《国际共产主义的实践与理论》,554页。山东人民出版社,1986)

  5.在马克思、列宁之后,各种“冒牌社会主义”并没有绝迹,而且在世界不同国家取得了实践上的发展,出现了种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现象。甚至连德国法西斯头目希特勒,也打出了“国家社会主义”旗号。据上世纪80年代统计,当时自称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有58个(参见高原主编:《科学社会主义》,49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令人注目的是欧洲的一些我们习称为资本主义的国家,普遍建立了社会民主党,以“人道的”、“民主的”、“福利的”社会主义理念,实行了社会的改造,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据谢韬先生说:“二十世纪末,社会民主党以在大多数欧洲国家竞选执政、使欧洲和平进入民主社会主义的历史性成就,告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天之灵。欧盟十五国中英国、法国、德国、瑞典、芬兰、奥地利、葡萄牙、荷兰、意大利、丹麦、希腊、比利时、卢森堡等十三个国家是社会民主党或工党执政。社会党国际以红玫瑰为徽记,世人惊呼欧洲红潮涌动。”这些国家,大体都建立了国有、个体和合作经济相结合的混合经济所有制,吸收工人参加企业管理,实行高度的政治民主,保障公民和社会的各种权利,建立全社会高水平的福利制度。谢韬先生总结说:

  社会民主党人对人类文明的历史性贡献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化解了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不共戴天的仇恨,化解了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不共戴天的仇恨,使社会主义运动成为和平的、理性的进化过程。社会民主党人成功地创造了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框架内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道路。过去我们局限于暴力革命的狭隘经验,指责人家是“修正主义”,现在看来应给修正主义恢复名誉。因为社会民主党人不是对资产阶级没有斗争,不是单方面让步,不仅“修正”了社会主义,而且“修正”了资本主义。(同上谢引)

  而二战后许多亚非拉地区新独立的的原殖民地虽然也号称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但开始试图走出传统社会主义的老路,即不再坚持一党专政、计划经济和纯粹的公有制。

  6.而坚持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却无一不是未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早产儿”。所以这些国家在其后的发展进程中,充满了坎坷与曲折,甚至失败。那些幸存者,虽然还号称坚持社会主义,却出现了两种情况,一种开始反思和改革,一种是继续僵化地坚持教条。

  7.对开始改革的那些正统“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其改革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关于“历史阶段不可跨越”的观点。马克思明确地说:“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因此“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马恩全集》23卷,11页)。部分早产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经历了经济和政治的重大挫折之后,开始进行反思。正如邓小平深刻指出:“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我们的经验教训有许多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搞清楚这个问题。” 其实比中国更早,列宁在晚年已经认识到,在小生产占优势、工业不发达的前资本主义国家,用变动生产关系将生产资料收归国有的办法建设社会主义,是背离马克思主义的根本错误。并提出了新经济政策,也就是发展资本主义政策。他说:“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范围内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上去)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道路、方法和方式。” (《论粮食税》,《列宁全集》32卷,342页)而中国共产党人也在认清社会发展阶段不可超越之后,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将发展生产力作为这一历史阶段的根本任务,并且抛弃了计划经济,实行市场经济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实际上是在补资本主义的课。

  8.但是,要从理论上搞清什么是社会主义,还是一个在理论上需要继续探索的重大问题。它首先要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特征。对此,邓小平曾经有许多论述。比如他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计划多一点和市场多一点,不是划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标准”,等等。但最能代表他的思想的,是这一段话:“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9.但是,邓小平上述各种论断,仅仅是从若干角度(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社会公平等)来说明社会主义。它虽然有极强的针对性,但却不是当代科学社会主义的完整的表述。而中国共产党宣称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及世界上其他宣称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制度,在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都没有给出相应的位置。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虽然自称“在实践中的理论创新都是紧紧围绕这个社会主义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和展开的”,但是对于所谓社会主义特征,也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主要标志的理论概括,显然还没有取得一致的、公认的结论。

  (二)社会主义应有的特征

  我自己对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虽然不是一个专家,但愿意将一点心得贡献给大家:

  1.社会主义应当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的。

  这一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已有充分的阐述,也是所有正统社会主义国家反思后的结论。不赘。

  这一规定性决定了以下各点。

  2.社会主义的基本生产方式仍然是商品经济。

  实践证明,只有基于人的物质利益最大化为动力的、以市场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经济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马克思主义预测的产品经济起码在已有的实践中是一种空想。就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虽然那里具有了社会主义的许多特点,但是在商品经济这一点上,却没有任何改变。

  3.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多种所有制共存的,并且实行计划与市场两种调节方式。

  在社会主义阶段,生产力应当是社会化的,却不一定表现为一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即公有制。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即公有制、社会所有制、私有制、合作所有制在社会化的大生产中,都有自己的存在空间。特别是股份制企业的出现,使得以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为依据的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受到了根本性的挑战。而看到了这一点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也据此作出了对其学说的相应的改变。比如,当股份制企业出现时,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指出了它是一种新的社会化的公有制形式,对社会阶级的构成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马克思指出:“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和资本所有权分离,劳动也已经完全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一个必经的过渡点,以便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所有,不过这时它已经不是当作一个一个分立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当作共同生产者共有的财产,直接的社会财产。”(《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中文版,502页)马克思非常看重这一变化,认为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把资本主义的私有产业实行扬弃”。“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以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会自行扬弃的矛盾,那显然只是作为一个过渡点,以便进入到一个新的生产形式中去。”(同上,504页)

  而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的生产的社会化也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它除了接受市场的自发调节外,也接受政府的计划调节,也就是政府开始对经济实行自觉的、间接和直接的、有力的干预和调控。这说明,即便在资本主义现有制度下,虽然生产力有了极大的发展,仍然可以进行适当的自我调节,以容纳和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就是资本主义在告别自由资本主义后,所产生的新的特征。

  由于生产资料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和资本主义生产的计划性,这两种特点的出现,在相当程度上化解了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由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和生产的社会化的基本矛盾”,再加上资本主义的民主化,福利化,人权化,也就实际上取消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中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主义开始与社会主义融合,发达资本主义从实质上已经是社会主义。

  4.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可持续性。

  这是社会化生产的一种理性和道德的新的特点。它表现在:生产、消费与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的和谐,(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与资源的和谐,与社会责任的承担。它改变了原有的生产与消费的野蛮。

  5.社会主义分配方式是多种多样的。

  就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的社会成员来说,其所得既包括了按劳分配,也包括了按资分配、按知识成果分配等各种形式。

  6.社会主义是高度民主化和法制化的,其政体是三权分立的现代国家形式。

  它有高度的政治文明,表现为高度的民主与法制,以及先进的国家制度。这种高度民主与法制,首先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不同所有制的市场经济主体要求公平的交易和竞争,要求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范的市场秩序,要求政府的有限权力、公共管理责任、高效和廉洁。由于政府具有天生的自利性和滥权性,所以必须用民主和法制的方式来产生和监督。

  这种高度民主与法制,也是人权的必然延伸。人民具有各种政治、经济、社会的天赋的权利。人民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自愿让渡给政府,目的是进行必要的公共管理,从而保证自己应有的权利。政府唯有体现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才会得到人民的授权与承认。如果不是这样,人民就会通过选举,来罢免他。联合国宪章有“人人免于恐惧”的宗旨。现代社会主义社会根本不能容忍专制,不能容忍各种对人民基本权利剥夺和践踏的行为。

  实践证明,三权分立的政体模式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这种政体模式,能够最有效地进行公共权力的相互制约,也能最有效地实现人民的种种基本权利。马克思主义设想的巴黎公社的制度,被实践证明是失败的。这一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其晚年也有所察觉。比如,恩格斯在实地考察美国后,对美国的国家制度进行了高度的称赞。正是在宪政制度下,在三权分立的制度下,所有公民、社会阶层和集团以及政党,都在现代的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在合理的制度安排下有序地进行政治活动和利益博弈,有效地进行国家和公共事务的治理。没有任何阶层和集团可以超越人权、民主和法律制度以及规范的政治渠道,谋求特权和利益。

  7.社会主义是高度福利的。

  公平正义是不但体现于民主与法制,而且体现于社会的福利化。对于公民的经济社会权利,特别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人人具有"免于匮乏"的权利,政府通过国民收入的第二次分配,以及其他各种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制度,来进行保障。这主要体现在社会化的养老、基本医疗、贫困救济、休假和义务教育制度,以及某些公共设施如公共交通、道路、公共厕所、供水、供暖、供气、公园、绿地、文化体育场馆、殡葬设施的免费和低费使用。这实际上突破了马克思所批判的资产阶级法权,是一个重大的、标志性的社会进步。

  8.社会主义是公民充分自由和社会充分发育的。

  公民的各种基本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从而具有极大的自由。公民的素质有了极大的提高,对于行使各种权利有了高度的自觉。公民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对国家、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对政府的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制,对公共事务进行讨论和博弈。在社会事务管理中,公民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有了极大的发展,从而取代过去由全能政府承担的许多公共管理职能。马克思所指出的人的“自由个性”的发展和“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发育,都有了相当的成果。

  9.社会主义是文化高度发展的。

  社会主义具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水平,教育和科学水平极为发达,文化成果极为丰富,既有先进性,又有多样性。它也是以一个开放的胸怀吸纳、融会古今中外所有文化精华的社会, 是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学术和创作自由的社会,是一个追求真善美、追求人文精神和崇高信仰的社会,是一个信仰和宗教自由的社会。

  以上各点,可以简单地将所谓社会主义概括为:它是一个生产力和文化高度发展的、生产资料各种所有制并存的、分配方式多样化的、理性的、民主与法制的、人道的、人的自由度更大的社会形态。

  

  三、当前中国的社会形态和我们的任务

  

  (一)当前中国的社会形态

  

  通过前两节的分析,再来看中国的现有的社会形态,我认为,可以认为它目前正处于半专制半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考虑到发达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有重合性,我们也可以说,中国目前正处于半专制半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但是这里的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都是初级阶段的。 

  或者按照马克思第二种社会形态分类法,我们可以说中国正处于人的依赖关系和物的依赖关系并存的社会形态。

  我们已经说明,中国自秦代至清代,根本不是什么封建社会,而是皇权专制社会,也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君主专制社会。辛亥革命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基本上还是一种专制社会,不过是由皇权专制变为了一党专制。虽然我们自称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过正如马克思当年所说,社会主义有许多种,有封建的社会主义,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也有专制的社会主义。

  共产党的一党专制是一个如此明显的事实,以至我们根本不需要证明。其实中国共产党对此也是毫不讳言的,在邓小平先生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中,他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这四个坚持中,最关健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不过前文引用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普鲁士君主专制的描写,所以这里不妨简单地重温一下:“报刊不仅被剥夺了对官员进行监督的可能性,而且被剥夺了对各种制度进行任何监督的可能性。”“人们既不准坦率地讨论本国的事物,甚至也不准坦率地讨论外国的事物”。“在这里,一切知识的来源都在政府控制之下,从贫民学校、主日学以至报纸和大学,没有官方的事先许可,什么也不能说,不能教,不能印刷,不能发表。”这与当前中国的现状是多么惊人的相象。如果说路易十四的名言“联即国家”被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是君主专制最典型的表述,那么,“党即国家”在我们这里是一个多么熟悉的语言和状态。

  从马克思主义第二种社会形态分类来说,我们也可以看到,在当今中国社会中,人的依赖关系还是多么严重地存在。比如在官场上,甚至在各种经济组织中,这种人身依附,可以说是一种普遍的状态。

  至于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前已述及,现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比现有的所有自称为社会主义的国家,都更符合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的本质性要求,也更符合发展的社会主义的概念。或者说,发达资本主义其实就是社会主义。而从实践上看,中国所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谓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如果去除一党专制,从经济制度上看,也不过是在补资本主义的课,而且是初期的资本主义,即马克思所说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阶段。

  不过对关于资本主义更加符合马克思主义对于社会主义的规定,还有必要加以说明。谢韬先生介绍说:

  一九六五年,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学习社会主义国家的长处,克服自身发展的困难,曾聚集美国费城召开过一次震撼全球的“世界资本主义大会”,并发表《资本家宣言》提出:“借鉴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的经验,实现股份制的人民资本主义;
借鉴社会主义福利制度的经验,实行从生到死包下来的福利资本主义;
借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经验,实行国家干预的计划资本主义。”(卞洪登:《资本运营方略》,改革出版社一九九七年版,第二二七页)

  我们习惯称之为发达资本主义的西方国家,都已成为新资本主义,不同程度地民主社会主义化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后,英、德、法、瑞典、挪威和美国纷纷出现全国性的劳资协调,以阶级妥协取代原先誓不两立的劳资对立,若干人士开始提倡用公共建设来解决失业问题,也就是说以国家的积极介入来解决市场经济失灵的危机。领导美国走出一九二九年世界经济危机的罗斯福总统就大胆引进了民主社会主义政策。

  以英国工党首相布莱尔和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为代表提出的“第三条道路”是修订版的民主社会主义。二○○○年六月三日,克林顿参加了在柏林召开的第三条道路(第三次)首脑会议,他在会上说:“我们要经济增长又要社会公正。我们不相信自由放任主义,但我们也不相信单靠政府能解决这些问题。”会议公报强调:“我们相信市场经济必须同社会责任相结合,从而创造长期的经济增长、稳定和全面就业,而国家必须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维持稳定,支持健全的公共财务措施,坚决制止通货膨胀;
国家也应促进金融市场稳定,提高透明度和提倡公平竞争。”(阮宗泽:《第三条道路与新英国》,东方出版社二○○一年十二月第一版,第二九○~二九一页)

  最近点算结果,美国参众两院有六十一名议员(全是民主党)是“美国民主社会主义”的会员。美国民主党的经济理念,植根于马克思和凯恩斯的经济思想,主张政府引导市场经济,适度的国有化,实行全民医疗保险,政府办学校,减免穷人税收,提高福利,提高最低工资,更多地关怀弱势群体。共和党上台也不改变民主党的社会政策。民主社会主义把美国“赤化”了。(谢韬:《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6-12-22。)

  谢韬先生主要是从经济和社会两个方面论证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融合性。他提到美国总统克林顿,我这里也援引张殿清先生的文章,把克林顿与马克思进行另一番比较,以从政治的、人权的角度说明同一个论点。

  张殿清先生在1998年写作的《克林顿与马克思主义》一文(见张殿清:《对马克思主义的新解释》,212页。中国时代出版社,2004)中,对当年克林顿总统访华时在北京大学发表的演说(这次演说中央电视台史无前例地进行了直播),与马克思的观点进行了比较。下面是张殿清先生的原文:

  克林顿总统说,美国建立了一个从古至今史无前例的崭新政治体系,这是最奇妙的事物。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是这样认为的,他们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是这样说的:“美国是一个独特的国家,它是沿着纯粹资产阶级的道路发展起来的,没有任何封建的旧东西”(《马恩全集》36卷,522页。以下同引此书,只注卷数和页码)。“美国是一个新世界,新不仅是就发现它的时间而言,而且是就它的一切制度而言”(21卷,534页)。

  克林顿总统说,美国白宫前有一块小石碑,上面刻着:美国决不设置贵族和皇室头衔,也不建立世袭制度,国家事务由舆论公决。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是这样说的:在美国,“那里没有王朝,没有贵族,除了监视印地安人的一小群士兵之外没有常备军,没有那种拥有固定职位与领取年金权利的官僚”(22卷,227页)。在那里,“没有封建残余或君主专制传统”(36卷,481页)。

  克林顿总统说,美国立国的核心理想是:人人有生命和自由的权利,追求幸福的权利,有不受国家干涉的辩论和持不同政见的自由、结社的自由和宗教信仰的自由。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是这样说的,他们向我们指出:“如普选权、直接立法权、人民权利、人民军队等等”,这些要求凡不属于空想的,在美国,也都早在1875年以前就“已经实现了”(19卷,31页)。

  克林顿总统说,我们深信:某种权利具有普遍性,它们不是美国的权利或者欧洲的权利或者是发达国家的权利,而是所有的人们与生俱来的权利。这些权利现在臷于《联合国人权宣言》。这些就是待人以尊严、各抒己见、选举领袖、自由结社、自由选择信教或不信教的权利。我们的理想指引我们跨越美洲大陆,走向世界舞台。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是这样说的,他们说:美国是“第一个”宣布了《人权宣言》的国家,并在宪法中“最先承认了人权”(20卷,116页),它是“最先产生了伟大的民主共和国思想的地方”和“最先推动了十八世纪的欧洲革命的地方”(16卷,20页)。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人权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因此,随着世界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历史就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成为全世界的历史”(3卷,51页)。所以,那种对自由和平等权利即对人权的要求,也就“很自然地获得了普遍的、越出个别国家范围的性质。”(20卷,116页)

  克林顿总统说,我们美国人民正在不断寻求实现这些理想,要“建立一个更为完美的联邦”,我们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但我们必须不断改进。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是这样说的:历史“永远不会把人类的某种完美的理想状态看做尽善尽美的”(21卷,308页),美国也不例外。他们说,在美国,也有人想“拿合众国会和各州议会的议席来投机牟利”,也有“贪污腐化”等问题,但是美国人却一直在想办法防范他们,他们正在“千方百计想要摆脱这种难堪的桎梏”(22卷,227页)。实践证明,美国人多年的努力没有白费。

  克林顿总统引用了胡适教授50年以前曾说过的这样一句话:“有人对我说,为了国家的自由你必须牺牲自己的个人自由。但我回答,为了个人自由而奋斗就是为了国家的自由而奋斗,为了个性而奋斗就是为了国民性而奋斗。”克林顿总统说,(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我们美国人认为胡适是对的。而马克思和恩格斯也认为胡适是对的,因为“人们自己创造着自己的历史,但是到现在为止,他们并不是按照共同的意志,根据一个共同的计划……来创造这个历史”(39卷,199页),而是“人们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期望的目的而创造自己的历史。”(21卷,342页)

  克林顿总统说,《独立宣言》的作者,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在他一生的最后一封信中写道:“人们正在睁开眼睛关注人权。”在杰弗逊写了这句话172年之后,我相信,人们现在终于睁开眼睛关注着世界各地男男女女应享受的人权。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是这样,他们一生始终都在关注着世界各地的人权。1964年11月,马克思就产以国际工人协会的名义写给再度当选美国总统的亚伯拉罕•林肯,表示坚决支持美国人民反对奴隶制的战争。关于英国,马克思指出,“残酷的禁止结社法于1825年在无产阶级的威胁性行动面前取消了。虽然如此,但取消的只是其中一部分。旧法令某些美丽的残片直到1859年才消失。”(23卷,809页)关于法国,1791年6月,制宪议会通过了《列•霞白利法》,对此,马克思写道:“法国资产阶级在革命风暴一开始,就胆敢再把工人刚刚争得的结社权剥夺掉……这个法律用国家警察手段把资本和劳动之间的的斗争限制在对资本有利的范围内”(23卷,810页)。关于中国,马克思指出,中国在19世纪中叶就“已经处于社会变革的前夕”,而这次变革发奖给中国带来文明,使中华帝国变成“中华共和国——自由、平等、博爱”(7卷,265)。这说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一百多年以前就多么希望中国从一个无人权的国家变成最有人权的国家啊!

  克林顿总统说,我们相信并且我们的经验表明,自由加强稳定,自由有助于国家的变革。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是这样相信。他们所说,共产党人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人事部现在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但这只是指如下情况:当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已经不能再容纳生产力,而资产阶级则还以暴力方法来抗拒和阻碍社会的变革和自由的发展。假如资产阶级始终都“贯彻实行自己的原则”(16卷,85页),实行民主制度,那么共产党员或工人阶级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也就没有必要采用那种方式。因此,在那些有充分人权的国家里,暴力革命已经过时,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和选举权,这些也就成了工人阶级或广大人民群众的“解放工具”(22卷,602页)。早在1852年,马克思就已指出,英国是个例外,因为在那里不存在军事官僚机构。1872年,马克思在之一例外中又加上了美国。1891年,恩格斯又加上了法国。恩格斯写道,可以设想,在这些国家里,“旧社会可能和平地长入新社会”(22卷,273页)。这些国家多年以来的历史表明,国家实行民主和自由,有利于国家的稳定,有利于社会的变革。

  张殿清先生总结说:“由此可见,美国总统克林顿在北京大学的演说,这也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就想到来到北京向中国人民要说的话。不幸,他们早就逝世了,不能来中国做这件事了。然而,一百多年以后,美国总统克林顿却为他们了却了这一心愿!请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九泉之下安息吧!”

  关于发达资本主义相当于社会主义这一点,范梅辛先生在《老李的共产主义信念》((载《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6-12-29 )一文中,引用一位上海下岗工人老李的观点,给予了更清楚的说明(我读了这一篇文章后,对毛老人家“卑贱者最聪明”的话有了新的感悟):

  依老李的观点,当前我们搞的是资本主义初级阶段,当然,你说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没错。因为在老李看来,资本主义的对立面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是从属于资本主义这个大框架内的一种政策选择,不是一种象资本主义或共产主义那样的有着自己独立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的社会基本制度。” 他认为,当今建设资本主义的力量中,有一支社民主义,其实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当年创立的进步力量,他们才是国际共运的嫡传。他们现在搞的资本主义,就是在向共产主义方向逐渐挺进。否则为何中国许多人在那里实地考察后都认为十分接近中国人心目中的共产主义?

  照老李的逻辑,资本主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共产主义啰?“是的,共产主义不是外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她必是从资本主义内部生长出来的,就像资本主义不是外在于封建社会、而是从其内部孕育出来的道理一样。这正是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作为真实对立物产生的对立统一性使然。”

  老李特别强调的一点是,我们过去对资本主义的认识有误,这种对资本主义的妖魔化认识不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他认为,在这方面,韦伯比马克思要更正确一些。韦伯指出,资本主义虽然也是一种私有制,但与历史上的奴隶主义、封建主义这种形态的私有制不同,这是一种贪欲被理性主义/合理主义规制了的私有制。他以汽车为例做了形象的比喻:奴隶主义牌子的汽车,有发动机(贪欲),但没有刹车与转向装置(基本无理性)。封建主义牌子的汽车,有发动机,也有转向装置,但没有刹车(理性不健全)。只有资本主义牌子的汽车,既有发动机,也有刹车与转向装置,所以开起来,既跑得快、又安全。“那么社会主义牌的汽车呢?”有人问。老李想了想,笑着回答说:“这辆汽车有5-6个刹车,就是发动机漏油,马力不足,开不快。”老李的这番比喻引来听众的哄堂大笑。

  老李认为,马克思所说的为了300%的利润不惜上断头台,那只是原始的资本主义,不是现代成熟的资本主义,是缺乏理性主义/合理主义精神的发展中的资本主义,是不可持续的资本主义。中国当下的资本主义就是这种德性,其兴也勃,其衰也忽。整个发展轨迹呈抛物线。欧美那种延续几百年的家族企业,在中国还未产生,也很难产生。中国的老板都是穷则变,变则富(几百人中有一人),富则奢,奢则衰。能够为富有仁的,百中一二而已(由富转衰的原因实际不止“奢”,还有“横”、“霸”等,反正都是非理性的一些东西)。

  老李说得是对的。我们当前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实也是资本主义初级阶段,是一种原始的、野蛮的、缺乏理性的资本主义。再加上专制,就使得我们当前的社会形态具有更加不理性、不人道的特点。

  

  (二)我们当前的任务

  

  中国共产党人的终极目标或者说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仍然是人类社会的理想境界,也是一个必然的归宿。在这一点上,我和老李的意见一致。这关乎我们的信仰,关乎我们的道德和理性。但是我们当前的任务,却还只是为实现这个最终的目标,结合我们的国情,做一些实际的事情:建设真正的社会主义。或者说,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按照上述对当代社会主义的规定,也就是我们正处于半专制半资本主义的社会发展阶段,或者说,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任务就很明确了。概括起来说,就是按照发达资本主义也就是社会主义的各项标准,发展民主的、人道的(或人权的、自由的)、公正的、福利的、和谐的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

  1.最基本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这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要求,创造社会进步的基础。但是,这种发展,在经历了近三十年的改革历程后,应当从原始的、非理性的和野蛮的状态向成熟的、理性的、人道的、可持续的轨道调整。这也正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及节约型社会、资源友好型社会等等。这方面人们已经说了很多,此不赘述。

  2.最紧迫的任务是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也就是提高政府向全社会提供的公共物品水平。包括种种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科技服务。这一点也引起了政府的重视,我们已经看到政府在补课,在矫正前一阶段政策和改革的失误,同时也发展了若干新的实践。关注民生成为政府当前的重要任务。这方面人们也已经说了很多,无须展开。

  3.最重要的任务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改变一党专制,实现民主化。由于这是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因此我想展开说一下。

  首先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必然要求民主化。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和市场规则的公正、公开、法制化要求,与专制制度是水火不容的。由于我国是在专制制度下实行市场经济的,所以官员必然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专制制度是中国在补资本主义课的进程中产生官僚资本主义和权贵资本主义以及产生糜烂性腐败的制度性土壤。这种权贵资本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其实与中国古代的“盐铁官营”、“丝绸专营”的国家资本主义没什么本质区别。这种政府专营和行政管制,在影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的同时,造成官员的腐败也毫不奇怪。中国改革开放前的官员的腐败,常见的是贪污和特权,以及生活腐化,而很少有行贿受贿。在那时的计划经济和产品经济制度下,官员手里并没有什么可以用来交换财富的权力,社会的经济主体也并不需要去官员那里搞多少交换,至多是在一些计划分配的指标上进行讨价还价,而这种讨价还价的结果基本无法体现于官员与企业领导个人的私利。现在不一样了,专制制度为官员的腐败造成了制度上的依靠,官僚集团也因此形成了中国最大的非法利益集团和强势集团,左右了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制定和公共管理。

  在政府蔭庇下得以幸存并处于强势垄断地位的少数国企,也让我们看到了它们与竞争的市场经济主体不相称的嘴脸。虽然当前还有不少学者鼓吹公有制经济的优越性,但我们也只是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承认这种国企存在的必要性,但对它的表现,起码从消费者的角度,公众有极强烈的意见。我们都看到了垄断性国有企业的“老大”和“霸王”面目,它们不但工资福利奇高,是社会分配不合理的典型代表,而且一般服务质量低劣、随意涨价和不降价,特别奇怪的是它们凭借垄断地位获取了巨额利润后,居然不向国家和人民分红,从而使它的“全民所有”性质产生极大的讽刺。但这一切其实都是在政府的默认和公开纵容下进行的,这使我们看到了制度上的缺陷。

  李抒望先生在2007年1月21日《中国青年报 》撰文提出:中国最严重的问题在于集团性腐败、体制内腐败。他说: 

  当前,我国的集团性腐败、体制内腐败以及社会上的羡腐心态等等,都成为“腐败文化”滋长蔓延的可怕信号。

  所谓集团性腐败即集体腐败,是指掌握公共权力的特定群体在共同私利的驱动下,形成了利益联盟,使得本应服务和服从于公众利益的公共权力异化,不再服务或服从于公众,而是蜕变成了谋取集团利益的工具,使权力逐步私有化、商品化。在集团性腐败行为中,客观上由于责任主体分散,所有行为个体都不同程度地负有责任,形成了利益风险共同体,相对于个体腐败行为,其压力和风险被减小了。在集体腐败者看来,法不责众,你腐败,我也腐败,大家都腐败,也就无所谓腐败了。在这样一种惯性支配下,集团内部轻则形成心照不宣、各行其是的松散关系,重则形成互相掩护、分享腐败所得的生存机制,从分散的腐败分子发展成为有组织的犯罪集团。集团性腐败对和谐社会建设比个体腐败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因为它具有示范效应,使得上行下效,好比森林火灾,成片蔓延。

  所谓体制内腐败就是一些基层执政者打着改革的旗号,披着合法的外衣,以文件等形式公开从事的腐败行为。体制内腐败对和谐社会建设比体制外的腐败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也有更大的破坏性。但是,由于这种行为本身有政府部门的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性和公开性,往往不被视为腐败行为,其危险性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和警醒,甚至有时还把它当作所谓的改革经验加以推广。

  在反腐败斗争中,仅仅依靠思想道德教育,仅仅依靠人的自觉性,是不够的;
还需要有制度基础,最重要的是建立文化规范和政治规范,形成一整套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其实李抒望先生对体制内腐败的现象的归纳是很不完整的,这种腐败绝不只是“一些基层执政者”的行为,更危险的,它是体制内从上到下层层官员共同的行为特征。他给出的药方也不大得力,文化规范和政治规范当然是需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行人民当家作主和人民对权力的监督,而不仅仅是道德说教和发几个文件,强调“几不准”。

  中国改革开放的一大失误是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没有进行必要的政治体制改革。结果使得原本基本清廉的官员队伍,变成了普遍化的腐化堕落集团,并由此造成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种种弊端。甚至,在普遍的潜规则下和劣币驱逐良币的规则下,清官基本不能在官场生存。当前,如果再不实行政治体制改革,腐败就不会得到根本的治理,(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相关热词搜索:去往 出发 从哪里 王霄 何方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