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党民关系:理论的谬误与实践的歧途

发布时间:2020-06-04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最近,一系列重大的人事变动恰巧汇合在一起,人们在高度关注之余,不免也激起一番思考。尤其是香港新的特首候选人诞生的过程,不少亮点引人注目,例如:曾荫权先生的竞选口号“我会打好呢份工”,曾先生在选票开出后激动含泪的面部表情,曾先生夫妇乘双层巴士上街向市民们谢票及其再次向香港市民发出的承诺,多数市民的热烈反映和竞争者及其他一些市民的理智冷静应对。最大的感受是曾先生在街头谢票时与市民们情感上的交流和互动,既显示了香港市民在社会上的主体地位,也昭示了行政特首的公仆身份,双方的良性互动将成为香港未来保持健康发展稳定和谐的宝贵资源,也是曾先生未来施政的重要资本。与此相比,国内其他人事变动虽然同样重要,但过程相对简单,大抵是召开一个较高层次的会议,中组部主要官员出席宣布新的任命,老书记讲话表示对大家的感谢,表示对新书记的褒扬,新任书记作表态性发言,等等。由于新任职务来自中央的直接任命,所以不可能有如曾荫权先生的“谢票”之举,老百姓反映以平静心态,当然,平静中有期待。

  这种区别源于香港与大陆的不同情况,香港适用的是资本主义制度,而大陆的人事变动属于党内的人事变动,不可同日而语。但香港这次选举中所体现的公众作为社会主体的选举热情,公民与候选人之间的相互呼应、领导人与政府的自身价值定位仍然值得我们关注,并从中获得有益的思考。

  关于社会公众或者公民一词,现在我们在运用中大体可以把它理解为俗称的“人民”,那么我们从香港的选举中确实可以感受到“人民当家作主”的味道,领导人体现人民意志并作为“社会公仆”的味道。电视报道中曾先生与夫人不断地向市民们鞠躬致谢,市民们大多报以热烈反应,也有不少人对这次选举的民主性犹感不足,要求普选,而曾先生在竞选中已承诺在今后五年中创造条件,实现2012行政特首普选的目标。可以断言,以香港目前的情况,无论是竞选也好,具体施政也好,“香港人民意愿”必将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任何人无视这一点必然会在香港的政坛上难以立足。

  使人产生联想并深思的问题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人民当家作主”,都是普通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口号,也一直是体现共产党基本宗旨和纲领的旗帜,现在却是在香港这个保留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中有所体现。推究原因之后发现,国内在这方面进展缓慢固有多方因素,但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多年来这些口号在提出之后经历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粗看似觉平常,且似乎为当时的人们普遍接受,而所带来的理论与实践中的混乱却决不可小视。

  全国解放以前,毛泽东主席明确提出了党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我们的共产党、八路军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将党和军队与人民的关系比喻为“鱼水关系”。这就明确了党服从并服务于人民意愿和利益的定位,

  建国以后,出现了“党和毛主席”是人民的大救星的提法,为全党及其领袖欣然接受,“党和毛主席”作为“人民大救星”,成为老百姓讴歌和顶礼膜拜的对象,强调和要求人民“听党的话,跟党走”,而非由党倾听百姓们的话,服从人民的意志,由此党与人民的“鱼水关系”似乎出现了重大逆转:革命战争时期“人民”被称为“伟大的母亲”,党在执掌政权之后,“人民”变成了党的“儿子”,“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虽然在正式的理论阐述中并未明确出现倒退,但实践中出现了重大修正,“人民”和“人民意愿”已经已经不再是最强音,退居次要位置,“组织上”和党的领袖支配一切成为政治的主流。所谓“忠于党忠于人民”虽然并列,其实“忠于人民”并无程序上和事实上的保障,已为忠于上级领导和忠于领袖所取代。

  不知从何时开始,又有了“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且应“把一切献给党”的提法。党的正统的理论阐述从来都认为,共产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除了人民的利益以外,党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而这种不经意间提出的新口号标示着,党不但有自己的利益,而且这一利益列于“人民的利益”之前,这一口号在实践中的结果是,为少数人享受特权、垄断社会资源和各方面的权力提供了冠冕堂皇的旗帜,而使过去至少在理论上居于第一位的“人民利益”发生演变,退居从属的和次要的地位。

  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开始,我国在政治领域对党的最高层称呼的排序上也悄然发生了重大改变,由“党中央、毛主席”一律改称为“毛主席、党中央”,领袖的金口玉言正式称之为“最高指示”,中央政治局会议由最高决策机关降为“最高指示”的学习贯彻机关,此时的社会政治结构成为金字塔式,最上一层是领袖,其次为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再其次才是基层人民群众。这个特殊阶段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时代,只有领袖意志,谈不上人民群众的自由、民主和意愿。

  不可忽视这些提法上的演变对中国政治经济生活所带来的巨大影响,每一个提法的细微变化其实都与国家体制、制度和政策相关联,也是现实生活中许多官员只知听命于上级领导而无视群众呼声的思想和制度根源。而上述的这些演变总体上表现为党的理论与实践中的倒退。合理的逻辑是,党如果过多地关注自己的所谓利益,将这种“利益”得失置于人民利益之上,而不是将人民群众的利益视为唯一应当努力争取的自身利益,则党势必与人民群众相脱离,而某些特殊利益集团则乘机从中获利。在“党的利益”的旗帜下,少数不法官员及其利益相关者可以无视人民利益,盗用“党”和“组织上”的名义公然谋私,甚至到明目张胆的地步。这也构成了中国官场上腐败如此滋生漫延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这一问题必须拨乱反正,回归共产党从立党之初就予以明确昭示的基本宗旨上来。在党与人民的关系问题上,人民的意愿和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党只能处于服从与服务的地位。共产党之所以存在并执掌政权,唯一的理由便是因为她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共产党永远没有仅属于自己的自身利益,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必须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这种“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的本质特征,既不可能天然具有,也不可能自封获得,必须通过公正的法定的程序取得人民的认可,由理论而实践,其中的桥梁便是这种“公正的法定的程序”。现在我们在程序设计和实践方面与民主法治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当我们将巨大的权力决定授受的时候,还缺乏相应的符合民主法治理念要求的具体运作方式,以至于既没有事关权力授予的民意表达,更没有竞选的“拜票”和胜选的“谢票”场面,当然对被授予权力者而言,也难有如曾荫权先生那样被人民授予权力的感激和献身激情,这应当作为一个明确的方向和目标,需要较长的时间努力,不可能马上成为现实。但起码在理论上、根本宗旨上不能后退。理论上和根本宗旨上不后退,保持正确的方向稳步前进,即使慢一点,前途还是大有希望。

  邓小平先生在世时曾满含深情地说,我是人民的儿子。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会结束后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回顾前四年政府工作时,深有感触地说了一番话。他说,政府工作走过了四个年头,她告诉我们,必须懂得一个真理,这就是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必须秉持一种精神,这就是公仆精神。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这里虽然说的是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其实也同样适用于党和人民的关系,这一关系构成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组成部分。当前,需要着力在根本宗旨上拨乱反正,纠正模糊认识,向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重申党的基本宗旨,并时刻牢记,当我们习惯于提出“党和人民”的时候,实际应当永远是“人民”在前,而党是服从人民意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颠倒这一关系,意味着对人民的忘本和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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