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立魁:关于政权兴亡“周期率”的思索
发布时间:2020-06-04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纵观中国历史,从春秋战国到辛亥革命之前,历朝历代从建立、发展趋于鼎盛,到显露社会危机,爆发动乱、崩溃,大抵每隔二三百年,就因统治集团的昏庸腐败引发一次激烈的大动荡,最终演变成旧王朝的覆灭,新王朝的代之而起。在王朝的兴衰交替中,曾经有诸如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明太祖和康熙大帝等著名的帝王,历受血与火的动乱和创业的艰难,因而能吸取前帝王骄奢淫欲,昏庸误国的沉痛教训,使中国一次又一次强盛而威震四夷。然而,其后继者总淡忘历史的教训,走向腐败。使曾经盛极一时的王朝最终无法摆脱覆亡的命运,上演着你登台来我下场的悲喜剧。
一、封建统治者的无奈
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任何一个统治者,都梦想政治廉洁,渴望吏清政明,渴求天下太平,努力使自己的统治稳固久远。但根本制度的腐朽,使统治者很难实现自己的愿望。中国几千的封建统治,每一个皇帝最终的目的和动机都是想把自己的统治延续下去,使宗氏社稷永远流传,但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历史上防止腐败的措施从来没有放弃过。从秦始皇到末代皇帝,每朝每代都制定过惩治腐败的重典严律,都构建诸如御史台、按察院、监察院等名目繁多的监督制约官吏的机构。但由于一脉相承的家天下的封建皇权专制,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和壁垒森严的等级专制体制,尤其是最滥用权力的至高无上的皇权存在,必然导致腐败丛生,也决定了其惩治腐败的徒有形式的法律条文和貌似威严的监督体制的先天不足。平民百姓痛恨贪官污吏而无能为力甚至敢怒而不敢言,就逐渐漠然视之,进而逐渐养成尊皇帝、威官吏的奴性心理,又助长了腐败风气的滋生蔓延。历史上的反腐败斗争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在浩若烟云的官场宦海中,也曾出现过包拯、海瑞几个屈指可数的“出污泥而不染”的清官御吏,但并未治理住官场的腐败,而且为了推行廉政,历代君王对贪污受贿、搜刮民财等腐败行为均科以重罚,进而修复日益运转不灵的国家机器,但腐败仍旧势如决堤、江山坍塌。汉武帝刘彻、明太祖朱元璋等惩腐倡廉的措施不可谓不严;
诛杀的贪官污吏不可谓不多;
动用的条律刑罚也不可谓不酷,尽管如此,也却从来没遏止过贪污腐败的浊流。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腐败是私有制社会的必然产物,以君权为核心的人治,或者称颂有加的道德,是不可能摆脱历史“周期率”的支配的,也根本不可能寻找到跳出“周期率”的有效途径的。封建社会最终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到坠入这个历史循环的怪圈中。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还可以说,一部中国封建历史,实际上也是一部统治阶级兴衰交替、政怠人亡的备忘。
二、一次历史性的对话
中国传统政治周期性的兴衰是同腐败问题密不可分的。千百年来的腐败与反腐败斗争中,人们并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种历史的“周期率”,是一种亘古迄今影响和困扰社会历史发展的负面作用力。人们为之困惑,也感到不可捉摸。而真正破译这种历史“周期率”密码的,还得提及半个世纪之前,在中国陕北延安的一个土窑洞里,一位绝世的伟人与一位深谙历史的民主人士的一段发人深省的对话。
1945年7月,中国抗日战争取得胜利的前夜,著名爱国人士黄炎培先生访问延安。 他把多年中国历史症结的思考求教于雄才大略的毛泽东。黄先生深沉地说:“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来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变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跳出这历史的周期率。”
黄炎培先生的看法是颇有见地的,他把对历史的求索和盘托出。同样,深谙历史的毛泽东陷入久久的沉思。黄炎培先生接着又说:“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到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毛泽东沉思后爽然答到:“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够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让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近半个世纪过去了,这段含义深远的对话,至今仍在中国大地上回荡。这不仅是因为对话本身豁然解开历史之谜,而且是因为对话者能站在历史的制高点反思和透视历史。毛泽东作为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似乎想得更深,看得更远。他想到了未来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绝不能重蹈黄巢、李白成的覆辙,而是一定要走出一条跳出“周期率”的成功之路。
三、新中国反封建的冷思考
马克思说:“社会主义在各个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阶级的痕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4页)中国共产党执掌政权50多年,在党的事业的各个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举世注目的成绩。特别是在加强自身建设,领导反腐败斗争中,积累了极其宝贵的经验。但是,50多年的执政探索,在巩固政权、反对腐败上还存在一些值得深思的地方,并突出表现在对封建主义的批判和清理上。
1.重视了防资忽视了反封。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在巩固政权、拒腐防变方面,基本上是以“防止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侵袭”,“防止资产阶级和平演变”为主线进行的。建国前夕毛泽东就曾告诫全党:“因为胜利,人民感谢我们,资产阶级也会出来捧场……资产阶级的捧场则可能征服我们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称号;
但是经不起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38页)
以此为起点,反修防资基本上成了新中国反腐防腐的逻辑前提,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的侵蚀成了腐败产生的决定性根源。虽然党中央也曾在1956年的“八大”上提出反对封建特权的思想主张,但是,之后的思想路线的偏差,使这一主张并未真正得到彻底落实,十年“文化大革命”则把拳头打在资产阶级的“司令部”上。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在深刻地分析这一问题时指出:“我们进行了二十八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封建主义的反动统治和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成功的,彻底的。但是,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个任务,因为我们对它的重要性估计不足……,所以没有能够完成。”(《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55页)江泽民也曾指出:“我国是一个封建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主义和其他剥削阶级的影响将长期存在,总要经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江泽民《论党的建设》,第102页)
但是,因为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新中国,离私有制的时代并不遥远,所以与封建主义相联系的心理积淀、习惯模式、价值观念等还会在现代社会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来,诸如家长制、一言堂、官本位现象等。
2.重视了固权忽视了限权。
封建专制主义统治以高度集权为特点。在简单的社会分工下,各级地方长官集行政、司法等权力于一身,基本上是一言堂和个人专权。特别是至高无上的皇权表现为:朕即国家、朕即社稷的“家天下”。在皇权的庇护下,集权、专权、特权横行,形成了特殊权力阶层和特殊利益集团。
中国共产党从体制外的政党走向执政,对于新生的革命政权来说,巩固政权的任务确实艰巨而复杂。建国初期,面对国内敌对势力的反抗,国外反社会主义“和平演变”,我党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和觉悟。在此情况下,专心并致力于巩固政权,而忽略或者轻视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随着十年“文革”的结束,我们党开始重视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并在体制和机制上逐步进行改革和完善。但是,在处理固权和限权的关系上,仍存在顾此失彼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权力的下放,与之配套的监督制约机制滞后,导致封建残余的家长制作风、一言堂作风、过多地对上负责的作风等等,在新中国50多年的历史中此起彼伏的腐败现象,无不带着封建集权、专权、特权的胎记。
由此可见,执政党地位的巩固,一味地靠专政,靠集权、专权、特权是很艰难的。巩固政权的前提是完善政权,完善政权的途径是有效地监督和限制权力。如果我们仍然不能清醒地认识封建专制主义的残余的消极影响,仍然不能遏制各级领导干部独断专权的腐败行为,就很难保证封建专制主义在权力层不再泛滥,很难保证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现象不再发生。
3.重视了“人治”忽视了法治。
“一种政府形式,在这种政府中,一切权力必集中在统治者手里,并不存在着其他并行的和独立的权威,即并不存在另一种像服从统治者那样惯常得人民服从的,并且能够对统治者进行合法反抗或责备的权威。”(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第99页)
这就是东方的专制主义。自秦朝一统天下,专制主义的枷锁牢牢地就套在了中国人民的头上,并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这种制度,政令集于一人,法令就是皇帝的意志,一人之志治于天下。封建社会历朝历代,帝王都寄希望于条律。但是,皇帝包揽了全部立法、行政和司法,法律出自皇帝,皇帝的意志就是法律,臣民必须以皇帝的言论和行为作为准则,决定了封建社会的安定与兴衰,全在于一个皇帝的圣明聪慧与否,全民的希望寄予皇帝一人。在这种背景下,朝野的稳定程度、国家权力的可信程度、人民生活的可靠程度可想而知。
这种政府形式存在于中国的所有封建王朝之中,借助于历史的惯性,影响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政权运行,从而出现了重“人治”轻法治的现象。建国以后,我们党在一定时期内一直走一条靠“运动”来治理国家的路子,最终是使“人治”的伤痛,永久地留在了共和国的历史记忆里。尽管毛泽东曾经说过,像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这样的事情,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也制定了许多法律,依法治国也成为我们的基本方略,但是,残余的封建专制主义继续影响和作用于社会政治生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屡见不鲜。严峻的事实进一步证明,“人治”现象,是封建主义残余思想腐蚀影响的结果,是权力腐败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重要根源。
四、清除封建残余任重道远
从近年来的腐败案件,我们不难看出,绝大多数的腐败现象都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或思想根源。如果不彻底地清除封建残余,党的肌体就不能永葆健康,我们的各项事业就不能健康发展,也就不能跳出政权兴亡的“周期率”。为此:
1.民主法制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
中国两千余年封建社会的主流思想是以皇权为核心的专制政治,以皇帝的意志一统天下。虽然也产生过法治思想,但封建统治者在一定程度上实行的是先秦法家的法治。以“治民”为基本中心,即所谓“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管子·任民》)其主体是皇帝,客体是民众,执法者是各级官吏,本质是以严酷的法治威慑皇帝屈从皇权专制。
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是坚持人民主权,由人民自己来管理国家事务,实施依法治国。国家权力机关依据民主程序,制定明确、完备的法律,来保障人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促进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其主体是人民,客体是国家事务和社会行为,执法者是“人民的卫士,本质是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是,君王治国的”人治“思想,依然在中华民族的政治理念和传统文化中存在厚重的历史积淀,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民主法制建设及治理腐败现象的严重阻力和障碍。现实中”人治“冲撞法制,滥用职权,以权代法的现象确实不少。因此,必须要把摆脱封建主义”人治“思想的束缚,作为加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教育,转变工作作风的主要任务之一;
把积极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培养全社会的民主法制观念,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权力迷信的雾霭必须进一步驱逐。
封建专制权力是不受监督的权力,惟我独尊的权力。这种权力之下,社会民众的思想行为”惟上“、”畏上“,社会监督匮乏,一味迎合权力,假、大、空现象普遍;
掌权者自我陶醉,骄横跋扈,以公共权力为个人意志,用个人意志操纵社会,使权力向畸形发展。由此带之而来的是社会政治思想僵化,黎民百姓的创造力受到压抑。
回顾中国共产党执掌全国政权以来的历史,由于受封建权力迷信思想的影响,导致政治崇拜、个人专权的教训,在人们的记忆里挥之不去。从建国之初到党的”八大“,我党加强民主监督,防止权力腐败的思路总体上是正确的,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党的”八大“上,领导层在反对政治迷信,防止个人专权问题上初步形成了共识。会议《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指出:“个人崇拜现象是一种有长远历史的社会现象,也不会不在我们党的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有它的某些反映。”(《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35页)
实际上,这里已经把个人崇拜作为一种历史的糟粕提出来引起全党的警惕。遗憾的是,在“八大”以后的实践中,这个带有从根本上遏制执政腐败,防止权力膨胀的治本之策,在一定时期内被忽视乃至遗忘了。由迷信和崇拜导致的个人专断、唯权是瞻的“病菌”不断扩散,出现追逐权力、尊崇权力的现象,在各级权力阶层则表现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个人专权。因此,清除封建主义的权力迷信的思想,清除专制主义的权力观的任务非常之艰巨。
3.“家天下”吏制沉滓必须进一步根治。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的历史演进中,王位世袭、裙带关系、任人唯亲是其政权建设的基本路径。所以,整个封建社会是“家天下”,是宗法制度。封建皇帝是“家长”,官僚阶层是由皇亲外戚和由裙带关系衍生的各级官吏组成。即使靠科举制度选拔的官员,也依然要在“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圈子里培植自己的势力。当没落的封建社会形态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封建的世袭制度自然被历史地否定。但变相世袭的阴影,以“我”为中心搞裙带、亲疏的用人之风,随着历史的惯性,或多或少地遗留了下来。观察和深思新中国的人事用人之风,受封建“家天下”的毒害还很深。特别是从1949年算起,我党的干部职务终身制延续了近40年。以1980年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讲话为界,领导干部职务终身的现象已基本消除,但是干部队伍中的“能上不能下”的现象,“离职不离岗”的现象,干部任用上的裙带关系现象,“一人定任命”的现象等等,依然严重地干扰着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进行。
这些流弊不仅使干部使用机制死滞和僵化,而且造成干部队伍宗派主义和山头主义,使执政党形成“家长制作风,除了个人高度集权外,还使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29页)由这些现象的产生的权力阶层和集团,必然会使他们掌握的公共权力掺杂进私利,成为腐败现象的“繁殖场”和“活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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