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教体领域信访矛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28 来源: 工作计划 点击:

 全县教体领域信访矛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暑,妥善化解当前教体领域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体领域开展信访矛盾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如下治理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新决策、新部署,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程度减存量、控增量、提质量、防风险,打好教育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真正把化解教育领域信访矛盾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教体领域学区划分、中高考方案调整以及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涉教矛盾、“民代幼”群体疏导稳定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剖析信访成因,加大依法处置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焦点、难点问题,实现矛盾纠纷明显下降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目标,努力实现“四确保”,即:确保不发生越级进京访尤其是集访,确保不发生赴省来市大规模集

 访,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教体领域信访矛盾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分管主任、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教体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全县教体领域信访矛盾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体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四、主要举措 (一)开展初信初访办理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确保初信初访办结率达到 100%。全面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加强信访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受理、告知、调查、处理、答复、回访、录入等基础业务规范,严格把好接待关、疏导关、办理关、告知关、回访关,对有联系方式的初信初访,做到 100%回访、100%核实、100%录入。全面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效和一次性办结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特别是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发生,确保越级进京赴省访量有效下降。

 (二)开展纵横结合摸底滚动排查专项行动, ,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教体领域信访积案和其他各类教体信访矛盾,分门别类,登记建档,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

 理”的总要求,对排查梳理出的信访矛盾,逐案落实相关单位领导包案。对合理诉求已经解决到位,信访诉求明显与事实不符或没有法律政策依据,信访人仍不息访的无理信访事项,按照信访程序有关规定进行终结认定。对于求决类信访事项,加强复查复核和信访积案化解三级评查;对于纪检监察类、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分别按纪检、政法条线有关规定进行终结认定。对于已经县级以上程序终结认定的教体信访事项实行备案制,发生越级上访的按考核相关规定进行区别化管理。

 (三)开展陈年积案化解攻坚克难专项行动, ,对于全面深入排查梳理出的陈年积案和其他信访矛盾,持续打好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矛盾化解攻坚战,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全部解决到位,诉求中的合理成份全部解决到位。属于政策层面的问题,要对政策进行再梳理,积极回应群众合理期待,及时修改、完善、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个案问题中,对一般教育信访积案,要及时就地通过访调对接、协商会办等方式方法解决;对一些难度较大的信访积案,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举措,通过领导包案、第三方力量参与以及公开评议、联合会审等方式方法推进化解;对少数长期积累的重大疑难骨头案、钉子案,要报请县政府、县信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会办,在坚持底线的前提下,按照法、理、情相统一的原则,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对梳理出的可能进京到

 省越级上访、滋事扰序的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报请信访部门,会同属地,落实吸附稳控措施,确保不挑头、不失控,不参与各种串联聚集活动。

 (四)开展信息研判预警高效处突专项行动, ,加强对教育领域内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的风险研判,特别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对于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的苗头性隐患,要善于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公安,网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时刻关注网络舆情动态,联合媒体正面引导,努力实现多部门联合力量综合研判与预警,积极有效落实稳控责任,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内部,吸附在当地。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理念,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的动态管理,加强与信访联席办及其他部门的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打好组合拳,积极关注“难点”,切实解决“重点”,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提高联合处置效率,及时高效处理突发事件。

 五、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贯穿全年,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5 (5 月上旬至 5 5 月下旬) ) 要全面排查教体领域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隐患,重点对近年来上级交办、来信来访多,情绪过激,扬言赴省进京和有串联集访迹象的信访案件进行梳理,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确保全面及时,动态地掌握各类矛盾隐患信息。

 县教体局会同县信访局对教体领域既有信访问题和排查期内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按照边排查、边化解、边稳控的原则,妥善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系统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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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化解阶段6 (6 月上旬至 8 8 月下旬) ) .

 县教体局及各学校(幼儿园)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教体系统信访积案和其他各类教体信访矛盾,对梳理出来的教体信访积案及其他各类教体信访矛盾分门别类,登记建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总要求,对排查梳理出的信坊矛盾,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推进化解。对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积案,逐案落实相关单位领导包案。对梳理出的可能赴省进京越级上访、滋事扰序的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报请属地信访部门,推动化解,落实解决措施,确保做到案结事了,对重访、缠访的要做好当地吸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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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攻坚克难阶段9 (9 月上旬至 0 10 月下旬) ) .

 对集中化解阶段未化解到位的教育信访积案,逐案深入分析信访案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因案施策、因人施策,找准化解工作切入点,全力攻坚难,做到应化解的尽化解、能终结的尽终结、该打击的尽打击,不稳定的全稳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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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提升阶段1 (11 月上旬至 2 12 月上旬) ) .

 对全县教体领域信访矛盾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总结,梳理固化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矛盾排查常态化、解决问题机制化、工作措施规范化,建立教体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

 六、责任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依照法定程序分类处理的原则,县政府及教体局和各学校为专项治理的责任主体,统筹做好涉及信访的各项工作。

 (一)入园入学矛盾。协助学校做好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学区划分等信访问题的处理工作。

 (二)中高考方案调整引发矛盾。指导学校做好中高考延期,高考方案调整等信访问题的处理工作。

 (三)疫情防控引发涉教矛盾。指导学校做好因疫情防控引发的代伙、住校等信访问题处理工作。

 (四)“民代幼”矛盾。配合镇街做好“民代幼”群体信访工作。

 其他未尽情形根据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七、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协调。全县教体领域开展信访矛盾专项治理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行动,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担当认真参与行动,切实做到“事要解决、人要稳定”。各责任单位要靠前指挥,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具体抓、抓紧抓实,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职,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及时启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的事谁化解、谁的人谁稳控”总体要求,县教体局及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同志

 要认真履行全县教体领域信访矛盾专项治理活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信访矛盾专项治理活动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对重要、突出的信访矛盾带头接访包案、亲自推动解决。包案领导要严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接待处理、包解决困难、包思想转化、包稳控管理”等“五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抓好信访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信访矛盾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信访积案化解、无理信访事项终结、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初信初访办理等情况的跟踪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并指出活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限期整改提高,确保各环节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县教体领域信访矛盾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指导,定期通报各地各学校(幼儿园)活动开展情况,对信访矛盾突出,信访形势严峻的单位,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或县教体局主要领导约谈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并视情通报,实行教体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对信访工作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扎实引发群众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 ( 四) ) 强化考核奖惩。县教体局将对各学校(幼儿园)开展的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将之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措施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活动开

 展不力、工作成效较差的,视情考核扣分;因信访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实行年度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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