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县域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6435

发布时间:2020-09-29 来源: 工作计划 点击:

 供应商报名:

 1. 采购 文件售卖起止时间: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0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资料:

 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②报名登记表(模板见次页文件附件二)。

 3. 采购 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采购资格不能转让)。

 4.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并缴纳报名费。

 报名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智地哥谭 2 栋 3 单元 1009 号。

  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单位地址(必填)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企业开户行(银行名称加所属支行)名称:(用于退还保证金)(必填)

 企业对公银行账户:

 (必填)

 备

 注

 简要描述和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 概述

 本项目为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县域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主要内容

 本次监测主要包括:县域环境质量监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垃圾处理场监督性监测、企业监督性监测、其他共七项内容,监测服务期限 24 个月,即 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监测报告须按照县生态环境局要求的时间出具。

 2. 具体工作内容

 编号

 项目名称

 主要服务规范和要求

 监测频次及时间要求

 备注

 报告类型

 报告形式

 监测内容

 点位

 1 县域环境质量监测 月报 1、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8 28 项: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氯化物、铁、锰、硝酸盐、铜、锌、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 物 。

 )

 ;

 2、县域地表水出境断面水1、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教场沟饮用水源地;

  2、县域地表水:宝兴河出境断面。

 1、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及县域地表水水质监测每月 1次,全年 12次。每月 1-10日采样。

 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1 次/年,春季或秋季。

 3、备用水源地:按上级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所涉及行政事业单位点位均为老县城内原单位地址。

 质监测(6 26 项: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流量、电导率。);

 3、县城区噪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连续等效 A声级;道路交通噪声监测:L10、L50、L90、Leq、δ及车流量。)

 4.备用水源地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务部门要求执行

 季报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3 63 项: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教场沟饮用水源地、两河口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1、4、7、10月 各 监 测 1次,共 4 次。在 1、4、7、10 月 1-10 日采样。

 —

 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铊、叶绿素 a、透明度。并统计取水量。)

 东西河断面水质监测( 26项:水温、PH 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流量、电导率。)

 东河、西河 按县政府或上级业务部门要求执行 增加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每季度监测 1 次,每个点位连续监测 24 小时。

 — 1 次/季度

 年报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9 109 项目: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教场沟饮用水源地、两河口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6-7 月监测 1次,在 1-10 日期间采样。

 —

 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三氯乙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四氯苯、六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2,4-二硝基甲苯、2,4,6-三硝基甲苯、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酚、苯胺、联苯胺、丙烯酰胺、丙烯腈、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水合肼、四乙基铅、吡啶、松节油、苦味酸、丁基黄原酸、活性氯、滴滴涕、林丹、环氧七氯、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敌

 敌畏、敌百虫、内吸磷、百菌清、甲萘威、溴氰菊酯、阿特拉津、苯并(a)芘、甲基汞、多氯联苯、微囊藻毒素-LR、黄磷、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钛、铊。)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开展 1 次昼间监测、1 次夜间监测 — 1 次/年,春季或秋季。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开展 1 次昼间监测、1次夜间监测,记录车流量(中小型车、大型车)。

 — 1 次/年,春季或秋季。

 2 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季报 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8 28 项: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并统计取水量。)

 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点位:10 个具体点位由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提供。

 每季度监测一次能,全年四次。

 — 3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季报 1、村庄空气质量(6 6 项:二氧化硫(SO 2 )、二氧化氮(NO 2 )、可吸入颗粒物(PM 10 )、细颗粒物(PM 2.5) 、1、村庄点位:6 个 2、村庄空气质量点位:在 6 个村庄各布一个点位,共 6 个点1、4、7、10月 1-10 日采样监测,共计四次。

 —

 臭氧(O 3 )、一氧化碳(CO));

 2、村庄饮用水水质(9 29 项: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总磷、氟化物、粪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铜、锌、砷、汞、铅、镉、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硒、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铁、锰、总氮(湖库 以 N 计 )

 ;

  3、县域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监测(4 24 项: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氟化物、粪大肠菌群(个/L)、石油类、挥发酚、铜、锌、砷、汞、铅、镉、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硒、总氮(湖库以 N计))。

 位,连续监测 5 天。

 3、村庄饮用水点位:每个村庄饮用水取水点,共 6 个点位

  4、县域地表水:宝兴河出境断面。

  5、土壤环境监测点位:6 个村在基本农田、园地(果园、茶园、菜园等)、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各布设 1 个监测点位,共3 个点。总计 18 个点位。

 年报 1、村庄土壤环境监测(7 7项:土壤 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元素的全量)

 采样时间 1-8月,避免在施用农药、化肥后立即采样。仅 1 次。

 —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年度报 — —

 告(综合汇总季报及半年报)

 4 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 季报 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监测(1 21 项:化学需氧量( COD )、 生 化 需 氧 量(BOD 5 )、悬浮物(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以 N 计)、氨氮(以 N 计)、总磷(以P 计)、色度(稀释倍数)、pH、粪大肠杆菌数(个/L)、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水温、流量)

 宝兴县县城污水处理厂、灵关镇污水处理站。

 1、4、7、10月 1-10 日测采样,共计 40监测次。

 — 季报 污水处理站进出口水质监测(3 13 项:化学需氧量( COD )、 生 化 需 氧 量(BOD5)、悬浮物(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以 N 计)、氨氮(以 N 计)、总磷(以P 计)、色度(稀释倍数)、pH、粪大肠杆菌数(个/L)、水温)

 8 个乡镇污水处理站。

 — 5 垃圾处理场监督性监测 半年报 1.垃圾处理场总排放口渗滤液废水监测(4 14 项:色度、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数、1个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布设有 1 个渗滤液监测点位,2 个地下水监测点位。

 每半年监测 1次,共计 2 次。

 —

 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2.垃圾处理场地下水水质监测(2 22 项: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粪大肠菌群)

 6 企业监督性监测 季报 废水(9 9 项:pH、COD cr 、石油类、氨氮、SS、总磷、总氮、总铝、总铁)

 监测企业:宝兴县剑锋制箔电子有限公司 每季度监测 1次,共计 4 次。

 — 7 其他 年报 VOC S 建联石材废浆渣场 1 次/年

 备注:

 1. 监测报告按生态环境局要求时间出具,出具的监测报告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和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质量要求,监测报告中必须标明各项指标的检出限值或排放标准限值。并提交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和原始记录复印件。

 2. 报告格式参照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报告统一格式。

 3. 投标人如不能自主完成所有指标监测任务,超过自身监测能力外的项目需提供分包单位针对本项目的监测指标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需提供监测服务机构监测项目采用的方法标准)

 (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质量保障方案,每次监测前需到宝兴县生态环境局进行报备,监测取样需留下视频影像资料。

 (3)检测项目分包)

 (实质性要求):

 a.本项目分包不允许超过 20 个以上检测项目,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b.如需分包,需提供与分包单位签定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协议书原件并加盖分包单位鲜章,协议书内容需明确具体监测项目;

 c.如需分包,则由投标人提供分包单位监测项目所需的实验设备及实验条件证明材料并加盖分包单位鲜章; (4)依据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及国家对监测规范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5)按合同约定期限出具监测报告,并将监测报告电子文档和正式报告扫描件提前报送采购人,保证客户数据的正常上报。并同时接受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质量管控;监测报告中必须标明各项指标的检出限值或排放标准限值。

 (6)投标人对委托方技术资料和监测结果保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资料。

 (7)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应包括1.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2.质量控制人员安排情况、3.样品采集质量控制措施、4.样品保存及流转质量控制措施、5.样品分析质量控制措施、6.样品时效性保证、7.设备校准及报告审核等,以上方案具有合理性和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8)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监测方案应包括1.任务来源、2.人员安排及分工组织、3.前期准备、4.现场采样、5.样品流转和样品分析6.数据审核及汇总、7.检测报告编制及报送等方面,以上方案具有合理性和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9)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至少如下服务承诺:

 a.

 临时突发任务服务承诺:服务期间若采购单位有不超过8次的临时性突发监测任务,中标单位应及时接受工作任务微调并保证完成,服务期间并不再收取其他额外费用;b. 为确保公正性,不得接受本项目所涉及企业的自行监测委托;c.承诺中标后,接受采购方制定的服务考核要求和考核标准;d.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有关文件,承诺本项目所有监测业务在省厅业务系统进行备案登记。

 四、商务要求:

 1. 项目履约时间: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 履约地点:雅安市宝兴县。

 3. 付款方式:

 (1)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完成第二季度监测任务并及时提供采购人所需监测报告,监测数据经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及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认可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20%。完成第三季度监测任务并及时提供采购人所需监测报告,监测数据经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及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认可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2)完成全年监测任务提交监测报告,监测数据经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及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认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50%。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发票金额须与合同金额一致。

 4. 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应是最终业主确认的全部监测内容验收合格后的总价。

 (2)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报价文件将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对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提供《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申明函》原件。

 5. 本项目验收方法和标准:

 (1)提交的监测成果按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2)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 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1)由于上级环保部门的 2020 年和 2021 年监测工作方案暂未出台,若届时监测内容及频次有所变动(项目内容产生重大实质性变动除外),则中标金额保持不变。若项目内容产生实质性重大变动,采购方与中标方都将无责任终止合同,采购方另行组织实施招标。

 (2)退出机制:

 1.若因政策变动原因,在 2021 年采购人不再负责本监测项目实施时,采

 购方可无责任退出合同。

 2.如中标方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履约或服务质量不好(采购方将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以考核判定服务质量情况),采购方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合同。

  注: : 本内容为项目用途及简要规格描述和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细的采购内容请以正式的采购 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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