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实施制度(doc,9页)

发布时间:2020-10-06 来源: 工作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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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2

 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议题审批表

 呈报单位

 会

 议

 议

 题

  参

 加

 人

 员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部门负责人意

 见

  市

 政

 府

 应急办意见

  市政府领导审

 定

 注:

 牵头单位要认真填写此表,并将会议方案附于表后。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泰安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

 实

 施

 办

 法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 公共 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有效防范与应对突发 公共 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 法 规和《泰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09 〕42号)

 精神 ,结合 我市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 公共 事件预警信息发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突发 公共 事件预警,是指对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社会安全事件还可在发生之后),有关行政机关向社会发布警报信息的行为。

 第四条

 根据突发 公共 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事 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信息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条 第五条

 预警信息发布的条件和程序。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条件是 , 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社会安全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条件是 , 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预警程序:一是发布警报并宣布有关区域进入预警期;二是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三是及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的人民政府通报。

 第六条

 预警信息发布主体。宣布有关区域进入和终止预警期由泰安市或 县市区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 组织 实施。突发 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监测、研判和级别调整与解除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作审核,报相应临时机构 或 议事协调机构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第七条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条 第八条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台)、报刊、通信、互联网、警报器、警示牌、宣传车、电子屏幕或组织人员通过社区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重点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 性的 通 告方式。

 第九条

  发布突发 公共 事件预警信息应遵循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公开、无偿的原则。

 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 、 单位根据突发 公共 事件的突发性、发展的不确定性及时间的紧迫性等基本特征,一经确定达到预警信息的发布条件,可以先发布,同时填报《突发 公共 事件预警信息发布 申件 报表》(附件 1 ),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条 第十一条

 向有关群体发布常态性信息,实行年度审核制度。每年元旦前,各职能部门 、 单位填报《突发 公共 事件预警信件 息常态发布年度申报表》(附件 2 ),按程序向有关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报批,经 批准 后自行组织实 施,审核结果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第十二条

 预警信息发布一经同意,负责制作审查的部门、单位要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市广播电 视 局(台)、泰安日报社、 泰安 移动 通信 公司、 泰安 联通公司、 泰安 电信公司等单位 ,由上述单位 进行播放、刊登和发布。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信息的传输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信息内容,不得拒绝或者拖延传播信息,不得传播过时信息,不得编造、传播虚假预警信息。

 第十三条

 一经宣布进入预警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立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 发事件应对法》 相关规定采取措施。

 。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对 社会秩序 稳定 造成 影响 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单位要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拟订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不同类别和级别突发 公共 事件预警信息制作与发布程序,经相应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审核同意后实施。实施细则、常态性信息年度审核细则要报市政府应急

 办备案 ( 联系电话:6991536 ,6991633 ,传真:6991581)

 )。

 。

 附 件:

 :1. . 突发 公共 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申报表 2. . 突发 公共 事件预警信息常态发布年度申报表 3. . 信息发布单位 分工负责人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填报表

 附件 1 1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申报表

 发布单位

 信

 息

 来

 源

  信

 息

 内

 容

  预警等级

  发

 布

 范

 围

  发

 布

 方

 式

  发布时间

  部门主要

 负责人意见

  市领导审定

 备

 注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2 2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常态发布年度申报表

 发布单位

 年

 度

 信

 息

 来

 源

  信

 息

 内

 容

  发

 布

 范

 围

  发

 布

 方

 式

  部门主要

 负责人意见

 市领导审定

  备

 注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3 3

  信息发布单位分工负责人和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填

 报

 表

 单

 位

 分工负责人

 姓

 名

 具体联系人

 姓

 名

 职

 务

 职

 务

 手

 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住宅电话

 邮

 箱

 邮

 箱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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