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14 来源: 工作计划 点击:

  农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药品管理,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安全、放心的药物。

  二、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

  三、药房独立设置,布局科学、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方便病人取药。

  四、药房管理规范,分工明确,陈列、摆放有序,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

  五、村卫生室药品以区为单位集中统一配送,建立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药品购进票据存放不得少于 5 年。

  六、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注意配伍禁忌,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七、药房必须凭处方调剂发药,认真核实、查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八、定期清查药房,做到药账相符。及时清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九、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十、主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与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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