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环卫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0-11-16 来源: 工作计划 点击:

  安吉县梅溪镇道路环卫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 目

 编 号:

 HXCG-ZF-2020-078

 采 购

 单 位:

 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二 0 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2 第二章、招标需求 .......................................... 5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 5 投标须知前附表 .......................................... 10 一、总

  则 .............................................. 12 二、招标文件 ............................................ 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4 四、开标 ................................................ 18 五、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 19 六、评标 ................................................ 19 六、定标 ................................................ 21 七、合同授予 ............................................ 21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22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 2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29 第七章、专家评分索引表 ................................... 51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吉县财政局批准,就安吉县梅溪镇道路环卫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 HXCG-ZF-2020-07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服务期

 总预算金额(元)

 1 道路环卫保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 年 552 万元 ▲ 注:1 1 、本项目 预算为 2 552 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3 3 、 投标人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 道路卫生保洁 等相关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招标文件获取: :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平台)gc://zczcygov.cn;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在线获取; 4.招标文件售价(元):0 元/本;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无;

 6. 特别提醒: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操作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上 的 CA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 ( 《 CA 申 领 操 作 指 南 》 :gc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 管理操作指南》:gc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办理。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详见 供 应 商 -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电 子 交 易 操 作 指 南 :

 gc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0 2020 年 年 0 10 月 月 1 21 日 日 14 :0 00 0 时(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在线投标及开评标。

 八.开标时间:

 2020 年 10 月 21 日 14 :

 00 时整。

 九.开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在线投标及开评标。

 十.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4. 质疑受理:

 质疑受理人:陈晨,联系方式:0572-5601977,邮箱:491643138@qq.com,供应商须将书面质疑函邮寄至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 771 号三楼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将质疑函扫描件发送至受理人邮箱。

 十一.其他事项:

 1 1 、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2.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3.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支付。

 4. 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 供应商须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无须出席开标会议现场,但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远程参与投标,并保证其授权代表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在代理机构电话通知投标结果前必须确保授权代表始终在岗,投标过程中的澄清及报价等工作将以电话或网络形式进行。如因为投标人的通信或网络原因造成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57253339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文迪

  联系电话:0572-5609013

 传真:0572-5601397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 771 号三楼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5302207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胜利东路 308 号

 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30 日

 第二章、招标需求

 一、 项目内容 :

 1 1 、保洁范围

 梅溪镇城区主次干道道路以及周边背街小巷:老街、振兴路、人民路、墅兴路、昆晓路、晓墅工业园区、梅晓大道、晓墅新城、高速出口至 306 省道、人民政府红绿灯路口至独山头口、白云公园、紫梅田园、恬园小区、幼儿园、公厕、梅溪上街、晓墅老街、后街、梅东西路、兴梅路、梅溪步行街、梅东东路、老航运公司、梅溪园区、白云庙区域道路、华光村区、石龙村区、晓墅村委、良种场区域道路、武康桥、姜弯抖及周边、板桥、小木桥及周边、紫梅幼儿园、桃花冲、木行周边、石子涧安置区、石子抖安置区、桃园路、昆铜片、中学周边、梅溪后山冲至广场、电影院小区、仙人弄至龙口、梅溪新菜场、后山广场至老电影院、港航大道、东河帮、西家滩、油车弄至学校、流氓弄、自来水厂、晓南线、老龙坝、梅溪后街小区、昆晓路至修配厂、晓南线延伸段、港航大道、临港大道、晓墅人民医院以北、公厕、漏保区域、各无物业小区及机动保洁员。

 2 2 、 保洁内容

 区块内的道路、公厕、绿化、公共设施等的保洁。

 二、 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黑线区域内:

 三、 采购预算编制说明:

 1 1 、预算组成

 按道路保洁等级核定环卫工人人数,根据人员工资、工具费、劳保福利费、管理费和税费等计算组成预算。(保洁人数不少于 185 人,其中公厕不少于 20 人,2个门卫。)

 2 2 、预算分项组成

 2.1 保洁人员工资 1660 元,由安吉县最低工资标准 1660 元,工资随安吉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包括加班费)。

 2.2 扫帚每人每月 6 把(每把 12 元),畚箕每人每年 4 只(每只 20 元)。

 2.3 劳保福利:工作装(马甲、春秋装、冬装)、雨衣、雨鞋、毛巾、手套、意外保险、解暑药品、节日费、高温补贴费等共计每人 1620 元/年。

 2.4 其他 2.4.1 税率:按照国家及当地税收管理部门为准,投标人必须开具税务发票结算。

 ▲2 2.4.2 管理费、扫路车费、洒水车费:根据投标单位预算自行报价

 (所有报价 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均为一年费用)。

 四、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一年服务期限内为完成所有保洁服务所支付的人工工资、人员劳保福利开支、工具器具购置维护费用、保险费、税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标准不得低于预算标准。

 2、预算金额为一年服务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金额,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市场平均价或成本价,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明显偏低的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投标人如不能提出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应将该情况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 4 、服务期内,最低工资标准按本地实际情况调整,其余费用均按照投标报价执行。

 五、 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安排不少于本项目基本配置的人员数量投入本项目服务,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数量。

 ▲2、管理人员投入(含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需具有同类项目经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等相关资料。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执行,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3、中标人聘请工作人员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工资、津贴及加班工资发放应按照国家法律及地方有关标准执行。

 4、中标人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否则,采购人将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 5 、中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管理人员及保洁人员在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如果证明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具及人员等,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即时更正或索赔。

 7、中标人必须规范管理、文明作业,自觉接受采购人及上级部门领导的检查考核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8 8 、服务期内保洁人员的各种劳动事故、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人自己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中标人必须按照考核细则及考核标准做好台帐记录,包括建立出勤管理台帐、作业质量自查日记,并按月将服务统计报表报送采购人。

 ▲ 10 、投标人应制定夜间应急方案,预备应急班组,解决服务时间以外发生的后 保洁突发事件。同时必须保证一旦接到采购人夜间应急事件通知后 5 15 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理突发的保洁事件(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夜间应急方案 、预备应急班组等进行承诺)。

 11、合同到期后,如中标人不再继续签约承包,保洁人员去留安排由双方协调,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不得随意撤调保洁人员。

 ▲ 12 、质量要求:中标人应按照各项考核细则提供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对考核细则所规定的内容逐条作出响应和承诺,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详见附件 1 1)

 )

  附件 1 1

 道路清扫保洁考核细则 一、承包要求

 (一)时间要求

 1.道路实行 8 小时制(7:00—11:00, 13:00—17:00)、14 小时制(06:00—13:00,13:00—20:00)。

 2.普扫:14 小时保洁路段早上 7:00 前完成, 8 小时保洁地段早上 8:00 完成。普扫完成后开始循环保洁。

 3.白色垃圾处置要快速及时,主干道在 8 分钟内完成;次干道在 15 分钟内完成。成堆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

 4.及时清除责任区内量少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 3 小时(作业公司对突发性偷倒需要协调时,经事先上报后可适当延时)。

 (二)质量要求

 5.按建设部一级道路卫生要求,保持路面干净、整洁,隔离带、侧石边不积泥,路面基本见本色。路面边沟、下水口无垃圾、不堵塞,绿化带、树穴、隔离护栏下、花台周围保持整洁,路面废弃物具体控制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果皮 纸屑塑膜 烟蒂 痰迹 污水 其它 (片/1000㎡) (片/1000㎡) (个/1000㎡) (个/1000㎡) (㎡)/1000㎡) (处/1000㎡) ≤6

  ≤6 ≤8

 ≤8 ≤0.5 ㎡ ≤2 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 50%。

 6.路面无杂草、无污染,及时处理杂草和冲洗撒落的泥土砂石、因垃圾堆放等原因污染的路面,确保路面干净。

 7.袋装垃圾不落地收集按规范作业,不漏收,袋装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不出现与服务对象等发生争执等有悖于文明服务的情况。

 8.沿路公交车停靠站、公园桌椅等要保持整洁、干净,站台、桌椅等无灰尘,周边无生活垃圾。两侧视线范围内无“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现象。

 9.按规定将垃圾倾倒至指定地点,不发生偷倒、乱倒等现象,特别是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

 (三)范围要求

 10.凡没有明确责任主体的城市公共区域(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公园、沟渠等),纳入保洁范围。要求全面清扫、到角到边、墙对墙、面对面,严格控制废弃物,提高道路洁净度。

 11.沿路可视范围内(原则上环城道路 5 米内,其它道路 3 米内)无其它作业主体的地方保持无生活垃圾。

 12.各公司责任交界处各推进 2 米。

 (四)公厕管理要求

 13.1 公厕必须按规定时间开放,并有专人管理。应按照统一要求设置公厕管理制度牌,内容包括公厕名称、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监督电话、开放时间、管理人员资料、投诉电话等信息。

 13.2 公厕内环境干净整洁,无臭味、无蚊蝇蛆;管理房(工具间)内物品摆放整齐;园林小品、装饰画整洁美观;无可见垃圾、无乱涂乱画、无污迹、无破损。

 13.3 设施(包括照明灯具、通风设施、门窗、隔板、镜子、衣帽钩、纸篓、洗手台、大小便器、水龙头、拖把池、水箱、水阀、水管等)完好清洁,无破损、无缺失,使用正常。

 13.4 各类标识、标牌(包括公厕导向牌、男女标识牌、无障碍标志牌、24 小时开放灯箱、警示标志等)设置统一、规范、醒目,无破损、残缺、歪斜等。

 13.5 公厕外环境(有绿化带的,以绿化带外围为界限;无绿化带的,外墙起 3米范围内):整洁有序,无可见垃圾、无便渍、无吊挂、无杂物堆放、无电瓶车充电现象;拖把抹布晾晒隐蔽,干燥后及时放入工具间;化粪池、贮粪池密闭性良好,定期清理,无渗漏、无臭气外溢;给排水管道完好,保持畅通,无破损和滴漏;窨井盖无缺失,无破损,如有破损缺失应在发现后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18 小时内修复。

 13.6 由于管理员管理不善,造成的设施设备破坏,有管理者公司负责。

 (五)作业人员要求

 14. 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足额到岗,必须保证路面整洁干净。

 15.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服装,车辆载运、停放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6.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在作业时间内,作业人员不集聚闲聊,不消极怠工,注重自身形象。作业期间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

 17. 作业人员、公司管理人员必须服从梅溪镇环境卫生管理所检查、考核人员的正常检查监督。

 18. 16 小时保洁路段上下班交接实行现场交接,确保保洁作业不断档。作业人员交接班时间为春、冬季 13:30,夏、秋季 12:30,特殊情况下以梅溪镇环境卫生管理所通知为准。

 (六)环卫设施要求

 19. 做好环卫设施保洁和养护工作,确保环卫设施的整洁、完好。沿路设定的果壳箱每天清理不少于 3 次(时间为上午 7:30 前;中午 11:00——13:00;晚上 18:00——20:00),无满溢和散落现象;按时清洗果壳箱、垃圾桶(主干道每天一次,次干道每周三次);直运车收集后及时做好清扫保洁,路段保洁人员确保现场地面干净。做到果壳箱、垃圾筒清理彻底、周围无垃圾、地面墙面干净。

 20.做好环卫设施的除“四害”工作,“四害”密度不超标。

 21.环卫设施发生遗失、损毁及自然损耗等现象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报告管理部门。

 (七)其它要求

 22.各公司按要求制订详细的工作管理制度、内部考核制度和具体操作实施方案并予以实施;实施方案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报管理部门,作业过程中需变动的必须及时书面上报并征得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

 23.按社会服务承诺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任务,妥善处理群众投诉等工作。

 24.服从各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作业企业负责人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如遇重大活动和重要检查,在保洁范围内的工作属于本职内日常保洁;在保洁范围外的保洁工作,补助另算。一切活动听从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和调度。

 25.凡出现影响环卫作业等情况,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无法协调或其它原因得不到落实的,必须在管理部门要求的期限内自行消除影响。

 26.按要求安排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人数按招标要求配备),值班电话作业时段保持通讯畅通,管理人员按要求进行现场踏看处理。

 27.按管理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避免因整改不力扩大不良影响。

 28.按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配足保洁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增减人员需向环卫所提交书面说明并同意后实施。

 二、考核办法

 1.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款 200 元;情形严重的,一次扣 0.5 分,扣款 500 元。

 2.对有时限要求的任务,无故延迟(规定时限)扣款 500 元,持续延迟以此类推进行处罚。

 3.对保洁人员按实配足,发现缺岗一人扣 500 元,发现缺岗五人每次扣 3000元,缺岗十人每次扣 10000 元,以此类推。累计出现 5 次以上解除合同;保洁公司未按要求配足保洁人员,按招标金额扣除当月所缺人员所有费用,超少十人及以上的解除合同。

 4.因管理不力,造成上级领导及组织批评的、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的,加倍扣分并作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扣款,严重者解除合同。

 六、 商务响应表

 ▲服务期限 1 年,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区域范围。

 ▲付款条件及方式 服务费按月支付,按中标金额月平均数的 100%,并扣除考核扣款后金额计算,中标人提供税务发票,当月服务费于次月 25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支付。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额的5%计收,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给采购人。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无质量索赔或扣款事件无息退还,如有,则扣除上述款项后无息退还。

 本招标文件中带 “▲”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安吉县梅溪镇道路环卫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额按预算金额总价 100 万元以下 1.5%收取,100-500 万元按 0.8%,500-1000 万元按 0.45%收取,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

 4 现场踏勘:不集中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起算日期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质疑受理:

 质疑受理人:陈晨,联系方式:0572-5601977,邮箱:491643138@qq.com,供应商须将书面质疑函邮寄至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将质疑函扫描件发送至受理人邮箱。

 6 投标文件制作与组成: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四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制作成一册,《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可制作成一册,《报价文件》制作成一册。

 (2)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形式: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 份和“备份投标文件”1 份,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

 7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不做强制要求):

 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 密封包装路 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 1 771 号三楼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胡文迪 ,联系电话:

 0572- - 5609013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8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21 日 14:00 9 投标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在线投标及开评标 10 开标会议时间:2020 年 10 月 21 日 14:00 11 开标会议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在线投标及开评标

 12 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3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4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中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gc://zc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gc://zcajztb.com)

 15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16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 17 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 18 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 19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安吉县梅溪镇道路环卫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即预算价,预算价由采购人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 八 )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其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四部份组成。《 资格证明文件》 装订成一册,《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可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装订成一册。

 1 1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 投标资格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 授权代表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复印件; 5) 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2 2 、商务文件包括:

 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类似业绩)(格式见附件); 5) 企业综合实力; 6) 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7) 体系认证; 8) 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3 3 、技术文件包括:

 1) 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 2) 安全生产管理; 3) 投入本项目人员设置(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 4) 设备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 5) 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6) 工作进度协调方法; 7) 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 8) 员工管理制度; 9) 员工培训措施 10) 员工福利保障情况 11) 内部管理制度 12) 与业主共同协作、配合承诺措施及对业主合理化建议; 13)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 4 、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签章不齐的视同未提供。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 A CA 签章。以上涉及所有资料复印件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及度量衡单位

 ▲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的费用。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认为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制作,投标文件的制作顺序应按投标人须知第三条所叙顺序制作。

  2、投标文件分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制作成一册,《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可制作成一册,《报价文件》制作成一册。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3、供应商应将“备份投标文件”外包装标明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封面加盖公章,提供一份。

 (六)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密封包装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 771 号三楼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胡文迪,联系电话:0572-5609013。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是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 (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5)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授权代理人未经有效授权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服务内容,或者虚假投标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指标、主要服务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2)投标项目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3)项目方案严重不符合项目需求或完全不具有操作性的。

 4、在价格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自主创新产品除外)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 (4)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修正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八)废标的情形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

 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四、 开标

 (一)开标形式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 二 )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三 )

 开标程序

 1、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给予投标人在线解密的时间为 30 分钟。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如未按规定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文件解密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资信技术的评审工作。

 4、符合性审查、资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报价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同时打印纸质评标报告签署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

 7、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发送邮件形式向各投标人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8、开标会议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

 五、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一)审查人员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审查。

 (二)审查依据

 招 标 文 件 、 投 标 人 的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zc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 查询结果。

 (三)审查方法

 1、审查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

 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信用中国”网站 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 查询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打印相关页面留存作为证据。

 3、打印纸质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六、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由 5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

 评标程序

 1、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对投标人资格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5、全权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 30 分钟。

 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出质询或要求供应商书面确认的(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答复),采用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30 分钟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1 、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由投标人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

 评标过程的保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 2 、财政部第 7 87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第三款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

 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 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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