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03 来源: 工作总结 点击:

 V:1.0 精选管理方案

 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2020- -6 6- -8 8

 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马发〔2011〕00 号

 中共****委员会 ****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干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机关各单位:

 《****干部管理制度》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委员会 ****人民政府 二***年**月**日

 ****党政办公室

 2***年**月**日印发 共印 16 份 ****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

 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上班办公时间,不准串办公室,谝闲话,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下村前先向党政办室说明下村地点和事项。

 3、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出勤情况每月一统计。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 10 元,凡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 5 次,除罚款外,全乡通报评判;旷工一天罚款 50 元,月旷工累计超过 3 天以上者,除罚款外,大会作检讨;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 10 元,一次不参加会议按旷工一天处理。年累计旷工 15 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年内连续旷工 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工作纪律 4、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应的给于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严禁工作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

 5、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违犯一次

 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除扣发一月工资、给于纪律处分外,并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6、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大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7、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三、请假制度 8、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请病假的需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假,按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副科级干部需请假的,一律有乡党委书记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站所负责人请假 2 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再报党委书记批准;站所一般干部请假半天由站所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半天以上 3 天以内需经站所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分管政府日常工作的领导批准;3 天以上 5天以内应先由站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再由党委主管日常工作领导批准;5 天以上由乡党委书记批准。村级正职请假的先告知包村领导,由乡党委书记批准,村级副职请假 1—3 天 的,现告知包村领导,由村党支部书记批准;3 天以上由乡党委书记批准。

 所有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备案,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因事请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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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的,必须按工作管理权限分别报人事局、组织部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年累计请假超过 30 天(不含 30 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年终奖。

 四、内务管理制度 9、除特殊情况外,接待外来人员都在政府廉政灶就餐,特殊情况需在餐馆招待的,须经机关分管日常工作的领导批准,凭单报销。

 10、坚持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严禁干部将办公室钥匙外借或供其它人再配,一经发现,罚款 100 元,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1、政府车辆由机关分管日常工作的领导统一管理,经批准方可派车,不能公车私用。

 12、职工调离本乡必须交清财务、财产、宿舍后,方可办理工资关系,否则,扣押工资关系,并上报有关部门。

 13、按照卫生值日制度的要求,自觉打扫会议室、卫生间和清洁区等。

 五、督查督办制度 14、乡纪委依据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上级督办要求,对年度、季度和阶段性工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所有干部工作情况、工作纪律进行监督,督查督办结果定期公布,作为干部奖惩、评优树模、升迁调动的依据。

 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六、科级干部管理细则 1、科级干部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团结,分工协作,切实维护乡党委的核心地位。

 2.科级干部结合分管工作,每周五向党委书记综合汇报一次。平时工作中做到每天利用早晨 10 分钟时间向主要领导说明前一日工作情况及当天工作的安排,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难以处理的及时与主要领导沟通。

 3.科级干部所分管的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年初将重点工作分解到各科级干部,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经县年终考核,所分管工作不得低于前一年名次,排名前三名且获得上级表彰奖励的,分别从获得奖金中给予奖金基数的 30%,20%,10%奖励;名次下滑到后三名的,分别给予奖金基数的 30%,20%,10%处罚,尤其是与县委、县政府签定的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年终被否决的,对分管领导年终考核给予不称职,问题严重的报县委组织部,按“不在状态”干部建议进行调整。对科级干部工作中不尽职尽责,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问题严重的除追究责任外,同时上报县委组织部。

 七、一般干部管理细则 1.一般干部按照机构改革设定的岗位职责及所分工的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争创一流的意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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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所分工的工作,年终考核不得低于前一年的考核名次,凡考核名次排名全县后三名的,酌情处罚;所分工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并给予一定处罚。

 2.严格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由党政办公室严格考勤。如遇特殊情况,需竟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若先离岗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3.一般干部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凡值班期间脱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一般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八、站所、村领导干部管理细则 1.村、站所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与乡党委、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奖惩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制定的办法执行。因工作滞后,影响全乡总体工作的,对主要领导予以相应的处罚,不得评先评优。

 2.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及人浮于事的现象,密切联系群众,走访农户,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对农村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要及时予以化解,不许随意转移和上交矛盾。因工作不细,造成上访,视情节轻重,给予村、站所主要领导相应处罚。

 3.各村、站所领导对乡党委、政府安排的主要工作要保证政令畅通,抓好落实,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党政办对各村、站所上报

 乡镇干部管理制度.

 各种报表情况建立详细登记,并根据相关制度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并将此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年终时做综合评定。

 4、建立村干部百分制考核评价体系。村干部要按时参加例会及乡组织的其它活动,乡党委将严格考勤,认真建立考核台帐,严肃考核。按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经济、精神文明等工作实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重点对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实行领导考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量化积分制,按分值计发工资。在各村干部考核台帐的基础上,每季度对村干部进行考核评价,记分在册,季度汇总,年度通报,全年评定。考核得 90 分以上的发 100%工资,低于一个百分点,减发年工资的 1%,扣除部分纳入村集体经济。百分制考核评价体系分值分解:日常工作(参加会议、上报材料、组织参加活动)占 10%;阶段中心工作占 20%;年终考核重点工作指标等(三级联创责任书等)占 50%,群众测评占 20%,(群众测评占 60%,领导干部测评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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