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措施
发布时间:2020-09-08 来源: 工作总结 点击:
安全生产 保证体系与措施
一 . 安全生产目标计划
安全是建筑施工中永恒的主题,我司将把安全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而言,其排列应为安全——质量——进度——经济效益,只有在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才有质量、文明施工、进度、经济效益。没有安全,一切就无从谈起。
本工程我司承诺安全生产目标为: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年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 1.5‰之内。
二 .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拟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模式,以安全为中心,制定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将由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生产网络管理组成。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拟指定以项目经理为主,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辅,各级工长及班组为主要执行者,保卫、安全员为主要监督者,医务人员为保障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的具体职责如下:
1.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2. 项目副经理: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排各项安全工作,并随时检查;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4. 安全负责人: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内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监督劳防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5. 设备负责人:保证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机械操作人员保证遵章操作,并对用电机械安全检查; 6. 劳资负责人: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逸结合; 7. 消防负责人:保证防火设备的齐全、合格,消灭火灾隐患,对每天动火区域记录在册,开具动火证,组织建立现场消防队和日常消防工作; 8. 施工工长: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进行施工前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 9. 其它部门:后勤、行政部门保证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保证工人健康;材料部门应采购合格的用于安全生产及劳防的产品和材料。
(二)安全生产制度
本工程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建设部 JGJ59-99《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各种规范、规定,严格执行重庆第九建设有限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各种专门的安全措施。
按公司规定执行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奖惩制度,项目部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根据各管理人员所分管的专业、区域、安全生产效果按月
考核;工人班组在签订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贯彻落实奖惩制度,完工时由安全员签字兑现,同时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奖惩制度。
(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审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建立以安全科为首的、工人班组长、施工员、基层工会小组,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安全保证体系,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网络保证体系。
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安全常识教育,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建立“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三 . 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及技术要求
安全技术措施作为安全生产施工的基本保障,必须全力实行。在本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将贯穿施工全过程。
(一)基础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基础施工中,对土方开挖、运输、模板、钢筋、混凝土等各项作业,都应该有必要的安全技术要求,并认真制订安全技术生产计划并
加以执行,此处仅就基坑施工时可能造成危险因素提出一些具体的措施:
1.
基坑开挖之前在坑壁外设置挡水拦,防止地面水留入基坑。可采用砖砌的矮墙做挡板。
2.
基坑开挖后在四周设置防护栏杆,采用φ48 钢管设置 1.2 米高防护栏杆,内部挂设绿色安全网,防护栏杆设置横杆,立杆间距不超过 2m,钢管上黄黑相间的警示标识。在基坑内设置上下坡道,坡道架子用φ48 钢管搭设,坡道用 50 厚木板铺设,上钉防滑条,间距不超过 300mm。
3.
洞口防护:边长 25-50cm 的洞口,用坚实的木板盖,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动,并用标识;边长为 50-150cm 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具体做法同临时防护;边长大于 150cm 的洞口除了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铺设安全网。
4. 土方开挖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每层挖土前认真检查坑壁和支撑的可靠性,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进行监测和检查。
5. 基坑和上部有立体作业时,按交叉作业处理,中间设防护棚,禁止无防护棚时在一个垂直面内作业。
6.
基坑作业必须准备抢救时的材料、积聚和人员,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有人值班以防万一。一旦基坑进水或塌方时,要有应急的物质准备。
(二)主体结构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 脚手架安全技术要求
(1)建筑施工的脚手架是施工作业的必须设备,又是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由于高度高、荷载大、外部影响因素多,所以脚手架必须按过程特点,施工要求专门进行设计技术。
(2)各类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的材质、结构、连接方法进行,经验收合格后使用,并指定专人检查维修,及时消除隐患。各种架子必须保证稳定、坚固、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严禁入内。
(3)卸料平台必须按公司要求制作工具式钢卸料平台,严禁钢管搭设悬挑平台,卸料平台的外侧边,必须设置高度 1.2m 的上、下两根红、白相间双层稳固的防护栏,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网。
(4)外架实行全封闭,外架外侧满铺竹编板并从外架顶端至底部满挂密目式安全网,护身拦也满围竹编板,以防高空物体坠落。外架搭设好后,必须设置防雷接地装置。
(5)脚手架搭设完毕要按专门制度验收后挂牌使用,脚手架的日常使用管理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脚手架不得超载,多余物件随时清理,各部连接节点,使用中的脚手架,拆除任何一个部件都必须有审批制度,并按批准手续规定及时恢复原状,经检查后再使用。
(6)脚手架的拆除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零部件的水平及竖直运输要按专门路线及时整理运出,拆卸时危险地段要划出禁区由专人监护。
2. 塔式起重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塔式起重机的地基处理以及扶墙节点,必须严格按产品说明
书执行,在特殊天气情况下要有应急锚固措施准备。
(2)多台塔式起重机同时工作时,在水平与垂直方向应当错开,按规定可能接触的隔离间距不应小于 5 米以防止塔臂碰撞,塔机大臂有可能碰撞城市电线或城市道路时应搭设防护架,塔式起重机要设“三限位”装置。
(3)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和管理要建立专门制度,有专人指挥操作。塔式起重机司机按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指挥使用对讲机。保险及限位装置,每天班前要检查看其是否灵敏可靠,按规定定期检查和保养。
3.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要求 建筑施工时有大量高处作业,即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建设部对高处作业已在制订“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计算规范”,部分高处作业的防护要求如下:
(1)临边防护 a. 施工中凡在无外脚手架的楼层、屋面层和在无高护脚手的楼梯口施工都是临边作业,应遵照临边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
b. 临边必须搭设高护栏杆、临时护栏需张挂安全网,需通行人流、货流处应设置安全门货活动防护栏杆。
c.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扶手及栏杆柱组成,上扶手离地 1.2 米,下扶手离地 0.4—0.6 米,一般扶手长度不超过 2 米设一立柱。扶手及立柱用φ48 钢管搭设,要与结构有可靠的连接,并经计算确定。
d. 临时扶栏应在防护栏杆上从上到下用安全立网封闭,在底面以上不小于 180mm 范围设挡脚笆,要求其孔眼不大于 2.5cm,以防止
杂物坠落。
e. 安全网有平网、立网和斜撑网,使用时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网的搭设规定。
(2)洞口防护
a. 楼梯口,凡未安装栏杆的楼梯,必须采用钢管扣件架设双层栏杆防护。
b. 楼板上的预留洞口视其大小及施工过程中的具体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周边必须加设防护栏杆。
c. 建筑物的所有出入口,必须用钢管支撑搭设牢固的双层板棚隔离防护,棚长 5-10 米,宽度大于出入口。
d.建筑的洞口要有专人管理,经常检查防护措施的可靠性和完备性,安全网内积存杂物要定期清理。
(3)交叉作业防护 建筑经常在同一垂直面内施工,所以必须做好安全隔离防护。
a.建筑施工,凡结构超过两层,在二层楼面高度的外沿搭设可靠的安全隔离棚,其上每隔 3—5 层设一安全防护网。
b.通道口要搭设双层隔离棚。
c. 在临边、洞口附近不准堆放杂物,其临时运转必须有专人监护。
d. 在垂直运输落物半径内,人员行走要划出专门路线,做好隔离措施。
e. 无隔离措施不得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拆卸脚手架
等难以避免的交叉作业,要临时划出禁界,由专人监护。
(三)施工机具安全防护
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和停放,机械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现场机械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技术操作指示牌,具体要做到:
1. 各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组织专门验收,合格挂牌后方能使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各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严禁无证操作。
2. 起重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试吊,不准超负荷使用,起重作业要遵守“十不吊”原则。
3.
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发现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处理。
4.
严禁违章指挥,塔吊无指挥人员严禁吊用,塔吊指挥使用对讲机。
5.
所有起重机具设备必须设置灵敏可靠的防护装置,严禁超负荷起吊或带病运行。
6.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在制定操作规程的同时,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7. 对特殊工序,必须编制作业方案,提出确保安全措施。
(四)消防保卫管理
1.
认真执行国家及市有关防火规定,落实公司“施工现场临时
设施防火制度”。
2.
用火作业前,有关人员必须向防火负责人报告,召集保卫部门、技术部门和其它部门,认真研究具体防火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执行时,注意了解新的火险情况,及时认真整改火险,保证安全。
3.
焊割金属作业前,必须清除周围及垂直方向的可燃物质,防止焊渣落在可燃物质上着火燃烧。有气体的氧气瓶、乙炔应有明显标志,放置距离应符合要求,要有防震、防爆、防晒措施。
4.
现场料场、库房的布局应合理规范,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均应设专库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5.
施工现场必须配齐消防器材,设置畅通消防车道,并按标准设置足够的消防水源,配电房和危险区域要有相应数量的干粉灭火机,危险区域要有警示标志。
6.
现场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制度,并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7. 各分部各项工程,各分管辖地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五)施工用电管理
1.
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现场使用的动力线、照明线路的架设要符合线路架设要求,在基础施工前,形成“三相五线制”供电线路,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编制专门的临时用电方案,确保用电安全。
2.
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维修电工要经常检查,防止
漏电伤人;使用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应戴上绝缘手套。
3. 电工检修电气设备时线路先断电源,保证安全,非电工严禁操作;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值班,照明要满足施工要求。
4.
塔吊必须作好防雷设施并符合防雷要求。
5.
严禁动照混用,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按规范规定搭配保险丝。
6.
施工用电的设备、电缆线、导线、漏电保护器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漏电保护器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调换,熔丝要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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