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工作考评细则确定

发布时间:2020-09-14 来源: 工作总结 点击:

 巴东县机关党组织创星工程实施措施

 为认真落实落实《相关开展党基层组织建设创星工程实施意见》,切实抓好机关党基层组织创星工作,特制订《巴东县机关党组织创星工程实施措施》。

 一、创建内容 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机关党建设一直,着力加强理论武装、提升素质能力、改善机关作风,努力使机关党建走在党基层组织建设前头。

 1 1 、基础组织(2 12 分)

 着眼于优化设置、发挥作用,切实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根据规模适度、召集方便,有利于开展党务和业务工作要求,科学调整和规范党组织设置,充足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帮助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2 2 、基础队伍(8 18 分)

 选好配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机关党组织书记通常由本部门领导班子组员兼任。加强实施力建设,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战略思维、统揽全局能力,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处理实际问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从

 政道德教育,加大对机关作风方面突出问题整理力度,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党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机关党务工作作为培养领导人才关键岗位,县直机关工委每十二个月对机关党组织责任人轮训一遍,加大机关党务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力度,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爱岗敬业、结构合理党务干部队伍。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加强机关干部入党主动分子队伍建设。

 3 3 、基础活动(0 40 分)

 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省型、廉洁型等“六型”机关党组织活动,努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利用党员活动室、学习园地和论坛、电教网络、周末大讲堂等阵地,开展学习培训等活动。围绕中心和大局,开展丰富多彩专题实践活动,深化拓展“听民声、访民情、解民难” 活动。认真落实县委“城镇互联、结对共建”活动“一对三”要求,选派机关干部到共建村任党建指导员,指导和帮助建强村级班子、制订长远计划、发展主导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村级组织阵地、健全村级组织制度,指导和帮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突出三大关键(党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着力处理“三空”(基层组织空心、集体经济空壳、特色产业空白),完成“五个一”目标任务,努力争取结正确 3 个村中有 1 个党建示范村。

 扎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果断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广泛开展岗位练兵、行业比武、献计献策等创先争优活动,激励机关党员干部提升业务技能和水平,争做事业主人、机关主人。开展“三服务两满意”活动评议活动,对党委(党组)工作测评满意率达成 90%以上。

 4 4 、基础制度(8 18 分)

 严格落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即党委每十二个月最少召开两次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党委适时向党员大会汇报基层党建工作,建立领导班子中党员领导党建工作联络点制度,党委每十二个月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两次党建工作述职,健全机关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认真落实党员常常性教育、“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联络服务群众、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制度。建立服务承诺等制度,切实改善机关作风。健全机关党员干部选拔培养、教育管理、考评激励机制,推行机关党员干部业绩登记制度,形成个人埋头干事、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用人导向。

 5 5 、基础保障(2 12 分)

 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具体负责,部门党组(党委)协同支持,机关党组织配合落实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务工作经费,建设好党员活动场所。

 二、创建目标 经过开展创星活动,实现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运行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应好“五好”目标。努力争取到 20XX 年底,30%机关党组织达成三星级以上工作水平;到 20XX 年底,60%机关党组织达成三星级以上工作水平;到 20XX年底,100%机关党组织达成三星级以上工作水平,80%机关党组织达成五星级工作水平。

 三、评定措施

 1 1 、星级确定。对开展党基层组织建设创星工程实施百分制考评方法,其中 95 分以上(含 95 分)为五星级;90 分-95 分(含 90分)为四星级;85 分—90 分(含 85 分)为三星级;80 分-85 分(含80 分)为二星级,80 分以下不评星。

 2 2 、评星程序。考评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日常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上级考评和自我考评相结合方法进行。

 (1)机关党组织创星工作自 20XX 年开始评定,每十二个月评定一次。每次评定,机关党组织依据《巴东县机关党组织创星工程考评评价细则》进行自查评分,并向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申报星级等次。

 (2)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对机关党组织申报星级等次进行初评,并将结果报县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县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评结果进行复核,考评组依据考评汇总情况,研究提出综合评星初步意见,报县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星级等次。

 (4)凡党基层组织建设特色工作受到国家、省、州、县级各级表彰和推广应用分别加 5 分、2 分、1 分、0.5 分。对于被四个“一票否决”机关党组织,不纳入星级评定单位。

 四、奖惩措施 把机关党组织创星工程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体系,实施十二个月一考评,十二个月一通报。按考评评分结果,分机关统一进行排队,并将考评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单位党组织和党委关键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评先表模关键依据,作为党组织关键责任人及党委相关方面责任人选拔任用关键依据。对三星级以上机关党组织,将统一给予命名授牌,对达成五星级机关党组织,将给 20XX元奖励。考评得分在 70 以上、80 分以下纳入限期整改党组织,考评得分在 70 分以下,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关键管理。对连续两年考评没有达成三星级等次党组织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附则 1、本措施适适用于巴东县各机关党组织(各乡镇镇直机关参考实施)。

 2、本措施由巴东县党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措施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附:《巴东县机关党组织创星工程考评评价细则》

 巴东县机关党组织创星工程考评评价细则 (共 100 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责任挂钩项目在总分中实施倒扣分)

 项目 标

 准

 及

 要

 求 分值 计(扣)分措施 实得分 备注

 基 础组 织(11分)))1、根据规模适度、召集方便,有利于开展党务和业务工作要求,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体系健全,分工明确,关键作用显著。

 4 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扣 1 分。发觉一例有党员无组织情况扣 1 分。分工不明确、关键作用不显著扣 2 分。

 2、机关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届期和要求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4 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程序不规范扣 2 分,未按期换届不得分。

 3、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3 机关未按要求设置工会组织扣 1 分,未按要求设置共青团组织扣 1 分,未按要求设置妇联扣 1 分。

 基础 队伍 (19分)))4、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配置健全合理、管党责任明确,能够认真落实党方针、政策,工作作风扎实,坚持集体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有协力。机关党组织书记由机关领导班子组员兼任,机关党组织配置专职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党委(党组)组员测评优异率达 90%以上。

 4 机关党组织书记未由机关领导班子组员兼任不得分;机关党组织未配置专职副书记不得分;领导班子涣散,作风不扎实,无协力扣 2 分;党委(党组)组员测评优异率未达 90%以上每差一个百分点扣 1 分。

 5、党员干部素质优良,宗旨观念强,作风扎实,爱岗敬业,纪律严明,廉洁高效。充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推进本单位科学发展领路人、服务群众贴心人、实施党方针路线带头人、廉洁奉公清白人。

 3 在考评中党员干部有不合格或违纪行为不得分。

 6、领导班子组员有党建工作联络点并开展工作。

 2 没有联络点不得分,未开展工作不得分。

 7、组织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培训学习不少于 4 次;机关党员干部 3 年内最少参与一次上级组织党校培训或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 3天。

 4 集中学习少 1 次扣 1 分;没按要求安排党员干部参与培训扣 1 分。每缺 1 名扣 0.5 分。

 8、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农村、企业、信访维稳等部门挂职锻炼,时间不少于 3 个月。

 4 未按要求安排党员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扣 2 分。

 9、有党员发展计划,党员发展结构合理,程序规范。对入党主动分子实施专员联络培养,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

 2 未对入党主动分子实施专员联络培养扣 1 分,发展程序不规范扣 1 分。

  10、把党建工作纳入关键工作日程,工作思绪清楚,任务明确,有党建工作总体计划和年度 3 没有总体计划和年度计划不得分。工作方法不到位,落实

 项目 标

 准

 及

 要

 求 分值 计(扣)分措施 实得分 备注

 基 础活 动(40分)))计划,确保关键突出,方法到位,落实有力,并按时上报机关党委。主动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各项任务。

 力度不强,未按时上报机关党委扣 1 分。

 11、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每十二个月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 3 次。制订符合群众意愿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党群关系亲密,有向心力,群众对党委(党组)工作测评满意率达成 90%以上。

 3 没有研究不得分。差 1 次扣 1分。满意率未达成 90%以上不得分。

 12、机关党组织组员每十二个月将抓党建工作作为述职内容,并向本单位汇报一次党建工作情况。

 3 二者缺一不可,没有述职或没有汇报党建工作情况不得分。

 13、认真落实县委“一对三”要求,开展机关党组织和农村、小区等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选派机关干部到共建村任党建指导员,指导和帮助建强村级班子、制订长远计划、发展主导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村级组织阵地、健全村级组织制度,指导和帮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突出三大关键(党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着力处理“三空”(基层组织空心、集体经济空壳、特色产业空白),完成“五个一”(建立一个好班子、制订一个好计划、建设一个好阵地、选准一个好项目、完善一个好机制)目标任务。努力争取结正确3 个村中有1个党建示范村。

  5 “结对共建”目标任务未按要求完成扣 3 分;无正当理由不参与“结对共建”活动不得分;应派未派党建指导员扣 2 分。没有党建示范村扣 3 分。

 14、深入开展党代表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万家、结万户、解万难”活动,亲密联络服务群众,并做好联络服务群众活动统计。

 2 未开展活动和没有活动统计不得分。

 15、坚持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次支委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六个月组织一次党员党性分析活动,每十二个月召开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

 2 党组织活动每少一次扣 0.5分,上党课每少一次扣 0.5分,未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活动扣 2 分。

 16、严格根据“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要求,制订理论学习计划,定时组织理论学习活动,定时开展理论测试,每名党员每十二个月参与党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 12 天。

 5 未制订理论学习计划扣 2 分,党员集中学习时间少于 12 天扣 2 分。未开展理论测试扣 1分。

 17、根据“六型” 机关(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省型、廉洁型机关)创建要求,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业务竞赛、献计献策等活动,提升党员干部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开展机关作风整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提升机关实施力。

 2 未开展活动不得分。因作风、效能问题受到上级通报批评以上处理不得分。

 项目 标

 准

 及

 要

 求 分值 计(扣)分措施 实得分 备注 18、实施机关党建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创新活动内容方法,找准着力点,提升实效性。

 4 未申报、未核准、未实施、没有效果分别扣 1 分。

 19、开展机关党组织和所在小区党组织“共驻共建”活动,各尽其能帮助困难群众处理实际问题,每十二个月力所能及为所在小区办 1件以上实事。

 3 每十二个月未力所能及为所在小区办实事扣 1 分,不参与“共驻共建”活动不得分。

 20、开展 “在职党员进小区”活动,机关党员到小区登记报到面达成 100%,并按要求参与小区各项活动。

 2 机关党员对小区活动支持参与不够扣 1 分,机关党员未到小区登记报到不得分。

 21、开展机关党员干部和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与面达成 100%,机关一般党员参与面不低于 30%。

 2 党员领导干部参与面低于100%扣 2 分,一般党员参与面低于 30%扣 2 分。

 22、认真组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专题教育活动。

 2 未组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专题教育活动不得分。

 23、每十二个月组织一次以上健康向上群众性文体活动,增强机关活力和凝聚力。

 2 未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不得分。

  基 础制 度(18分)))24、健全机关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监督领导班子按民主集中制标准议事决议。

 3 议事决议规则程序实施不严格扣 2 分,未制订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不得分。

 25、规范机关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方面公开机关党组织基础情况、机关党组织研究重大事项和重大决议、换届选举和干部任用情况、评先表模、民主生活会内容、民主评议情况、发展新党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困难党员帮扶办实事等方面情况。

 3 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不规范扣 1 分,近 3 年所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理不得分。

 26、健全党组织“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等党组织日常工作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2 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不得分。

 27、健全机关党员干部服务承诺、挂牌上岗等制度并认真落实。

 2 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不得分。

 28、党员干部档案和工作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2 没有党员干部档案和工作档案不得分;管理不规范,达不到要求,扣 1 分。

 29、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范。做到党费收缴年初有预告,按标准立即缴纳党费。

 2 没有党费收缴预告不得分,党费收缴未完成预告数不得分。

 30、建立机关党员干部业绩登记制度,每十二个月对机关党员干部业绩进行登记、考评、公 2 考评结果未实施奖惩挂钩扣1分,未制订制度抓落实不得

 项目 标

 准

 及

 要

 求 分值 计(扣)分措施 实得分 备注 告,考评结果和干部任用、评先表彰等挂钩, 分。

 31、建立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考评评价制度,每十二个月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考评,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表彰。

 2 考评工作不规范、不严格扣 1分,未建立考评评价制度、每十二个月未组织考评不得分。

 基础保障(12分)))32、机关党组织日常工作责任人列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责任人召开相关会议。

 3 机关党组织日常工作责任人参与相关会议不充足扣 2 分,不能参与相关会议不得分。

 33、机关选拔任用干部把听取机关党组织意见作为必需步骤。

 3 机关选拔任用干部未听取机关党组织意见不得分。

 34、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机关行政经费预算,并能满足工作需要。

 3 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未纳入行政经费预算,或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不得分。

 35、机关建有规范适用党员活动室,并配置必需电教设备设施。

 3 未建立党员活动室扣 2 分,缺乏必需教育设施扣 1 分。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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