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检验规定

发布时间:2020-09-24 来源: 工作总结 点击:

 性 能 测 试 检 验 规 程 1、目的 1.1 针对技术开发部门的性能设计进行验证,避免造成批量事故; 1.2 防止不合格品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批试产、首批生产、批量生产、零部件送样确认的性能测试。

 3、职责 3.1 品质部负责被测机的准备工作及测试结果的整理; 3.2 试验部负责品质部委托测试项目的安排和测试工作; 3.3 技术开发部负责对试产机性能测试进行跟踪及整改工作。

 4、工作流程 4.1 小批试产 4.1.1 品质部收到《小批试产情况记录表》后,向仓库咨询试产机是否入库,确定入库后,填写《委托测试通知单》交计测部安排测试,并从仓库借出被测机; 4.1.2 品质部根据计测部安排的测试时间,提前一天把被测机送交计测部进行测试,同时抽取一套做长期运行,其测试项目与要求依据《长期运行作业指导书》; 4.1.3 测试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项时,由计测部通知品质部和开发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分析,确定试验是否继续; 4.1.4 测试完毕后,计测部提供测试结果,品质部负责整理,填写《性能抽检表》,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性能抽检表》填写《新产品测试报告》,交总工办审批; 4.1.6 测试结果的判定依据。

 4.2 首批生产、批量生产 4.2.1 品质部成品组为新产品测试组提供被测机型的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等,由新产品测试组填写《委托测试通知单》,并安排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4.2.2 品质部根据计测部安排的测试时间,提前一天送交计测部进行测试; 4.2.3 测试完毕后,计测部提供测试结果,由品质部负责整理、填写《性能抽检表》;

 4.2.4 首批生产抽检一套,如出现特殊情况加抽一套,批量生产根据生产计划单按 0.4‰的比例进行抽检; 4.2.6 每周至少抽检一种机型做运输试验、跌落试验、启停试验、整机 EMC 试验等四项试验。

 4.2.7 测试结果判定依据。

 4.3 零部件送样确认 4.3.1 厂家负责送样零部件,品质部负责准备与之相配套的样机; 4.3.2 品质部填写《委托测试通知单》,安排与零部件相关的性能测试项目; 4.3.3 根据计测部安排的测试时间,提前一天把样机送交计测部进行测试; 4.3.4 测试完毕后,根据计测部提供的测试结果,填写《性能抽检表》,根据测试结果判定、送样零部件是否合格; 4.3.5 根据送样零部件的不同确定相关的试验项目; 4.3.6 测试结果判定依据 4.4.1 品质部根据出口部要求测试的项目填写《委托测试通知单》,交计测部安排测试,并负责样机的准备工作; 4.4.2 品质部根据计测部安排的测试时间,提前一天送交计测部进行测试; 4.4.3 测试完毕后,根据计测部提供的测试结果,填写《性能抽检表》; 4.4.4 根据出口部的要求测试相关的试验项目; 4.4.5 测试结果判定依据。

 4.5 不合格品处理 4.5.1 小批试产不合格项由相关技术开发部门结合总工办意见进行整改,之后由品质部验证; 4.5.2 批量生产不合格时,由品质部组织总工办、全质办、开发部、工艺部等相关部门参加评审会议,共同商讨解决; 4.5.3 零部件送样不合格时,品质部确定重新送样或更换厂家; 4.5.4 测试不合格时,品质部组织出口部、出口技术部及相关部门共同商 讨,确定是否发货。

 5 引用标准 6 相关报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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