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深化医共体建设促进县域医疗卫生

发布时间:2020-09-24 来源: 工作总结 点击:

  XX 县深化医共体建设促进县域医疗卫生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促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在总结前阶段医共体建设运行的基础上,组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进一步深化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健康事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改革完善医共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改革,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县域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提升,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明确定位。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有序推进医共体建设;强化政府办医责任,落实财政投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

 益性。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保持不变。

 (二)权责明确,分工协作。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差异化发展,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资源下沉,提升能力。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镇村。改革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乡、村融合发展,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和服务优质高效。

 (四)创新机制,群众受益。加强“三医”联动,进一步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坚持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和体验,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经济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

 三、工作目标

 通过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构建起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和顺畅的联动机制,县域医

 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级医院达三级医院服务水平,中心乡镇卫生院达二级综合医院服务水平,县域就诊率达 90%以上,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 7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1.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以县人民医 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为骨干,乡镇卫生院为成员,村卫生室为网底,在全县组建一个紧密型医共体,鼓励民营医疗机构融入医共体发展。坚持单位性质、独立法人资格、产权归属不变,实行医共体行政、业务、人事、财务、药械、绩效“六个统一”管理。设立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在县委卫健工委、县医管委和县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医共体全面运行管理工作。医共体内各单位第一名称不变,加挂“XX 县医共体 xx 医院”。

 2.组建医共体运行团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按原组织管理体系不变。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实行卫健工委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设主任 1 名,副主任若干名。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组建综合管理、人力资源、规划财务、基层指导四个管理部门,依托县级医院组建医技服务、消毒供应、县域急救、康养服务四个服务部门,全面负责医共体运行管理和

 指导监督工作,保障医共体相关工作正常开展。运行管理团队工资报酬原渠道不变,绩效按原单位发放标准上浮 10%。

 (二)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1.改革发展方向。根据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严格按照功能定位和等级控制建设规模,实施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标准化建设,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加快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融合发展。推行县级医院差异化发展,乡镇卫生院特色发展。根据县域外转病种针对性打造重点学科,逐步减少县级公立医院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诊疗比例,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一般病情的诊治比例,提供康养服务,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职能,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改革经费管理。健全完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在原渠道足额保障的基础上,重点补齐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短板。财政保障资金由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考核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制定切实可行管理办法,强化各成员单位经费收支监督管理,保障各成员单位可持续发展。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改革编制管理。根据区域布局、服务人口和功能定位,合理核定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数,综合考虑实际服务能力和发

 展需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编制总数按照“总额控制、动态管理、准入申报”,原则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90%,建立审批编制、编制备案制为主,临聘为辅的“编制池”制度,实行岗位变动,编制身份不变的用人机制,在医共体内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实行科室、岗位设置备案审批制度,严禁非必要科室设置和超编超岗配置人员。

 4.改革人事管理。严格控制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领导职数,县级成员单位按照原组织人事程序报批任命,其他成员单位由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提名推荐、考察考核,按照组织人事程序报批任命。实施人才引进自主,兑现现有人才引进政策,特殊人才采取一事一议。鼓励支持医共体内人才合理流动,人才流动报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确认。打破职称设置,以核定编制数为基数核定职称结构数,在医共体内可跨部门、跨机构、跨区域统筹调配使用,按需设岗、以岗定人,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向基层和临床一线倾斜。营造尊医重卫氛围,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十佳卫健管理者”“十佳医技工作者”“十佳公卫服务者”“十佳医师”“十佳护士”“十佳村医”。

 5.改革薪酬制度。全面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政策,建立健全绩效评价

 机制,体现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务价值。在保持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医共体内县级公立医院实行院长年薪制和职工工资总额制,其他成员单位实行绩效年薪制。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健全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以岗定薪、按岗分配。

 6.改革医保支付。根据市级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支出预算总额,合理预留县域未加入医共体的医疗机构年度支付、协议管理质量保障金等费用后,全部预算到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科学测算各成员单位年度医保基金,根据医共体成员单位实际发生量及考核指标,实行月预拨、季结算,年度医保基金超支不补,结余部分实行二次分配。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即时结报和辖区内非即时结报审核。

 7.改革药械供应。继续巩固药品、耗材零加成销售政策,健全完善财政补偿机制。探索医共体药品、耗材集中采购配送机制。建立配送企业诚信体系,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对各成员单位药品、耗材采购、配送、使用监督管理。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基本药物配备率、使用率,全面保障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结核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用药。

 8.改革村医管理。实施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推进村卫生室融入乡镇卫生院统筹管理、统筹运营、统筹分配。全面锁定

 村医岗位数量,探索“县管镇聘村用”,建立村医准入退出机制,对新进村医采取空岗补员,定向培养和招考方式准入,继续实施村医养老保障制度,科学核定村医工作任务,建立村医薪酬与工作量相适应的分配制度。

 9.改革评价考核。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绩效考核机制,医管委负责对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突出医共体运行管理、能力提升、成效指标等,考核结果与绩效薪酬、评先选优相挂钩。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对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突出能力建设、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资金(公卫资金、基药补助资金等)、医改资金、医保资金拨付依据,与成员单位绩效薪酬和院长任期目标相挂钩。各成员单位对内设科室、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突出岗位工作质量、技术能力、行为规范等,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相挂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卫健、发改、财政、人社、医保、民政、审计、市管、综合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 XX 县深化医共体建设促进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健局,由

 卫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专人负责具体办公,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医共体建设和深化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具体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县医保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工作,争取市级医保部门对 XX 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县发改部门负责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统一规划,根据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修订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编制。县财政部门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原有的补偿投入政策的落实,加大对医共体财政投入倾斜保障机制,指导、监管医共体财务运行管理工作。编制部门负责核定县域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指导、监管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对医共体内各单位人员编制的统筹调控管理。县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医共体内岗位设置、薪酬制度和职称晋升等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动态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推进深化医共体建设促进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工作情况纳入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通报,对推动发展不力、工作滞后的,要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培训。大力开展医共体建设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服务内容、报销政策等进行立体化、多层面、多角度的广泛宣传,深入发掘和培育典型,提高社会对医共体的认可度

 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生活习惯和就医观念,为医共体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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