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查房规定

发布时间:2020-09-30 来源: 工作总结 点击:

 医生查房规定 1 主治医师每周对所分管病区进行查房应不少于 3 次(每组住院医师每周不少于 1 次),而且应有定期、定时。

 2 查房时间必须得到保证,准时开始,准时结束,如因故不能及时进行,必须安 排其他时间补查,不得减少。

 3 主治医师查房时,本组住院医师必须参加。病房护士长也必须参加。他组住院 医师可参加新病人和危重病人的巡诊和讨论。

 4 主治医师对本病区的危重病人,每日均应巡视。其他时间当住院医师提出请求 时,要随时进行查房。对新住院病人必须在 &# 小时内进行一次讨论。

 5 主治医师对一般病人,可在共同查房时间外单独巡视,保证每周内和病人见面 一次。

 6 各级医师均应在查房前,为查房做好本身的准备工作。如收集病人各种临床资 料,查阅有关文献,熟悉所管病例的各项病历资料,提出存在的各方面的问题和自己的 意见等。护理方面也应提出有关护理工作的意见。

 7 主治医师查房时,主管住院医师应充分做好各项准备,主动汇报病历材料,要 求能全部默述,提出本病例存在问题和自己的意见。主治医师可采取询问、解答、分 析、论证、归纳、总结、指示、示范等方式方法,以充实住院医师的理论知识,提高其 实际工作能力,使住院医师能灵活正确地应用理论知识于临床实践,并弄清临床表现与 基础医学理论间的联系。

 8 主治医师在查房中或查房后安排诊疗措施时,目的要明确,内容要具体,交待要清楚,重点要突出,事后要检查,执行要监督。

 9 主治医师查房时,要充分抓紧利用好大家在一起的共同时间。遇有临时出现的复杂或个别问题,如果不属迫不及待,可留在查房后个别处理。

 10 查房中遇有上下级意见不能够统一时,属于学术问题,可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充分讨论;属于医疗问题,应以主治医师的安排为主,下级医护人员必须绝对遵照执行, 不得稍有背离或更动,其责任由主治医师承担。但主治医师也要善于听取、研究下级医 护人员的意见,以集中群众的智慧。

 11 主治医师每天下班前,应单独巡视当天新入院病人,进行了解;并应与该组主 管住院医师(或值班住院医师)碰头,指示各组病人诊疗有关事宜,特别是病区内危重 病人的具体处理,以便向夜班住院医师传达上级医师的指示。

 12 主治医师对本病区内发生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或请求科主任及 时会诊解决问题。有关院内其他科室专业范围内的问题,应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必 要时主治医师可陪同会诊,以便在讨论时直接交换有关病情的意见,有利于病人的诊疗 工作。

 13 主治医师要经常有重点地深入病房,了解病人情况,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包括 医疗文件的修改工作,并应掌握病人的思想情绪,进行相应的思想工作。

 14 本病区内遇有危重病情、重大手术操作等,主治医师必须作出妥善安排,必要 时应亲临病床侧进行指挥,或邀家属及单位来病房,当面交待。

 15 查房时要充分注意保护性医疗的贯彻执行。严防各种医疗差错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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