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21 来源: 工作总结 点击:

 乡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3 3 篇

  篇一: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机关的公务接待餐,确保机关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由镇政府委派专人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管-理-员管理,为办好食堂倾心尽力;

  (三)管理员职责

  1、管理好食堂,食堂来客按领导意图安排好就餐,早、中、晚安排好职工就餐,在保证俭省节约,不铺张浪费的前提下,合理搭配每日工作餐,不得几日同食一种工作餐。

  2、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青菜,肉类必须为检疫部门检疫合格的产品,油、粮食类产品必须通过正常渠道购买,不得在小商贩处购买。

  3、当天购买的物品凭票由镇长签字,定期到财政所报销,不签字的财政所一律不予核销。

  4、安排食堂工作人员定期参加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期间衣着整齐,讲究卫生。患有流行、传染疾病时应及时向镇政府领导报告。

  (四)厨师职责

  1、配合管理员安排好菜谱的搭配与更新,以炖鱼和农家菜为主,凉菜以自制为主。

 2、保持厨具及操作间卫生。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用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定期彻底清理擦洗,严防食物中毒。保护好一切公共财产。

  3、厉行节约,杜绝严重浪费。

  (五)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1、保持餐具、操作间卫生,做到清洁、干净;餐厅、走廊及窗子定期清扫,保证无灰尘、无污渍。

  2、保证来客及职工就餐卫生,菜饭定量而做,杜绝铺张浪费。如有剩菜、剩饭经管-理-员同意验收后方可倒入垃圾,禁止自行处置剩饭剩菜及泔水,如有违章者一经查处罚款 50 元。

  (六)工作制度

  1、保证供餐服务时间。早餐应在 7:30 前结束,午餐应在 12:00左右保证供应,随到随吃。工作餐、接待餐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服务热情。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食堂工作人员上岗时间参照镇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执行(早 8:30 必须到岗);闲余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做到有事必须向管-理-员请假,两天以上由管-理-员向镇领导报告,但必须保证机关工作人员正常用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服从指挥,分工合作,团结一致,禁止拉帮结派搞分-裂。

  (七)奖励机制

 该管理制度特设奖励机制,奖励机制视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具体表现议定,如能按领导要求或意愿能够高质量完成接待任务,并能够执行上述六条规定时,其奖金全额发放;否则视情节轻重少发或者不发。具体奖励资金发放标准为:xx 每月伍佰元(¥500 元,其中300 元为食堂奖励、200 元为日常卫生奖励);xx 每月各贰佰元(¥200元)。此奖励工资自 20xx 年 6 月开始执行,每年年底结算。

  后附监督领导小组名单

  监督领导小组

  刘 x

  财务监督

 xx

  篇二: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管理,为办好机关食堂倾心尽力;

  (二)机关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会议确定专人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要齐心协力,在确保供餐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浪费;

  (三)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

 (四)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须穿着整洁干净。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五)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厨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 1 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

  (六)餐厅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维持就餐秩序;

  (七)保证供餐服务时间。早餐时间 7:40—8:00,午餐时间 12:00—13:00,10:30 前报饭,晚餐时间 6:00—7:00,4:30 前报饭,按时就餐。若有外来单位工作人员用工作餐,必须按制度提前报饭,与镇干部同桌、同时就餐,餐后自觉缴纳伙食费,由镇出纳出具县财政局专用收据;

  (八)用餐形式及标准:早餐 2.5 元/人,午餐 5 元/人,晚餐 4.5元/人;

  (九)负责灶务管理人员及时收缴伙食费、结算伙食费;

  (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闲余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做到有事请假。

  xx 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机关的公务接待餐,确保机关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由党政办负责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党政办管理,为办好机关食堂倾心尽力;

  (三)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五)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 1 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

  (六)餐厅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

  (七)保证供餐服务时间。早餐应在 7:20—8:20,午餐应在 11:40—13:20 内保证供应,随到随吃。工作餐、接待餐制作应保证随

 叫随到,服务热情,从通知开始,保证接待餐 2 小时、工作餐 1 小时用餐。

  (八)用餐形式及标准:早餐 4 元/人,午餐(分餐制,两菜一汤)7元/人,晚餐 20 元/人。机关的接待餐标准由党政办主任按照相关领导的指示批办。

  (九)食堂工作人员每月凭签字汇总到财政所结帐一次,做到日结月清。

  xx 镇人民政府

 篇三:

  为使机关食堂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机关食堂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职能,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必须保证机关的公务接待餐和机关干部职工早、中、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由党政办负责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服从党政办管理,为办好机关食堂倾心尽力;

  三、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食堂工作人员须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整洁干净工作服,形象良好,严禁服务人员衣着不雅;对操作的每个环节都要确保安全卫生;

 五、保持餐具、厨具、操作间及门前卫生。餐具必须洗刷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 1 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食堂门前做到清洁卫生,无杂物、污渍、污水;

  六、餐厅及就餐房间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无鼠蝇侵害;

  七、保证供餐服务时间。早餐应在 7:30 开始供应,午餐应在 12:00 开始供应,晚餐应在 6:00 开始供应。接待餐制作应随叫随到,服务热情,保证按预定时间用餐,冷热天时提前半小时打开空调(确保机关饮用开水早 7:30-晚 7:30 供应充足,接待餐就餐期间房间内开水供应及时充足);

  八、用餐形式及标准:早餐 3 元/人,午餐、晚餐 4 元/

  人,三餐均要有汤,夏天中午供应绿豆汤。食堂管理人员要认真征求机关干部职工的意见,力求做到色鲜味美、品种齐全、花色多样,营养搭配丰富,每周制定合理的菜谱,并按菜谱操作,如遇价格调整须经研究方能执行。机关的接待餐由党政办按照相关领导的指示批办;

  九、严格抓好饭菜质量,严禁使用过期、腐烂变质食物及其它不符合食品使用标准的配料,不能食用的或剩余饭菜应及时处理;

 十、会议伙食按会议标准办理,参加会议人员凭办公室临时印制的会议餐票就餐;

  十一、凡在机关食堂用餐人员,要厉行节约,不得浪费; 十二、食堂在满足机关人员就餐和机关接待的前提下允许对外经营,但应保持机关环境整洁,不得对机关工作造成影响;

  十三、党政办每两个月要组织机关人员就食堂服务态度、饭菜质量方面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和意见建议向食堂通报以便改正,并作为是否续签承包合同的重要依据。年平均满意率达到 80%及以上镇政府予以适当形式的奖励,满意率低于 80%按每低 1 个百分点罚款 100 元处理,罚款结账时扣除。

  十四、党政办负责对以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首次发现后及时批评指正,违反两次予以警告,违反三次及以上进行整顿,按合同违约处理。

  十五、本制度二 0 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xx 镇人民政府

  xx 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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